制度、政策与收入分配  ——拉美收入分配问题的历史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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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分配不公一直是困扰一些拉美国家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拉美地区的收入分配不公的严重程度被称为“世界各地区之最”。由收入分配不公引起的政治分化和社会矛盾激化,成为影响拉美地区社会和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挑战。
  关于拉美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成因,学术界做过大量研究。国外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偏重于强调教育公平、技术进步等原因。作为研究的一个视角,这固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过分强调微观和技术层面的原因,而忽视拉美收入分配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忽视不同时期影响拉美收入分配的主要社会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则难免偏离问题的本质。因此,本文试图以拉美经济发展的历史为线索,分析不同发展阶段产生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并使这一问题更加恶化的制度因素和政策因素。文章最后提出了拉美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对中国发展和改革的几点启示。
  一拉美收入分配问题的度量
  拉美各国自然环境不尽相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对整个拉美地区的收入分配状况目前还缺乏全面系统的数据。尽管如此,依据国际金融机构和各国学术界对拉美地区不同时期基尼系数、收入分配差距、贫困人口数量等指标的研究和估测,仍可大致勾勒出这一地区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历史概貌和现实状况。
  美洲开发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90年代世界各国的平均基尼系数为0.4,而在拉美地区,除牙买加(0.38)外,其他国家的基尼系数均高于世界平均数,其中11个拉美国家的基尼系数高达0.5。①联合国拉美经委会最新1期统计年鉴显示,在3个拉美大国(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中,2005年占总人口10%的高收入者获得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42%~51%,而占总人口20%的低收入者获得的收入仅占国民总收入的2.5%~3.7%。在收入分配最不公平的巴西,1999年基尼系数曾超过0.64;近几年的经济增长虽使收入分配形势稍有好转,但2005年的基尼系数仍高达0.613。②
  表1 收入分配(基尼系数)的洲际比较
          地区          60年代  70年代  80年代  90年代          东欧          0.251   0.246   0.250   0.289          南亚          0.362   0.339   0.350   0.319  联合国经合组织成员国  0.350   0.348   0.332   0.337       中东和北非       0.414   0.419   0.405   0.380          东亚          0.374   0.399   0.387   0.381     撒哈拉以南非洲     0.499   0.482   0.435   0.469        拉丁美洲        0.532   0.491   0.497   0.493

  资料来源:Klaus Deininger and Lyn Squire, "A New Data Set Measuring Income Inequality",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 Vol. 10, No. 3, Washington, D. C., World Bank, 1996.
  拉美地区的贫困人口数量一直居高不下。联合国拉美经委会年度报告《2003年拉美经济概览》的数据显示,拉美的贫困人口由1994年的2.09亿升至2003年的2.27亿。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其研究报告《拉丁美洲的民主》中指出,2002年拉美各国的贫困人口总数约为2.18亿,占拉美各国总人口的43.9%,其中19.4%(约1亿)为极端贫困人口。④
  拉美地区如此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由来已久。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拉美地区已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地区。60年代拉美的基尼系数高达0.532,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地区的平均水平。在以后各个时期,拉美地区的基尼系数也均为世界最高。70年代,拉美的收入分配状况有所好转,80年代形势再度恶化,90年代前半期稍有起色,但贫困程度仍没有降至80年代经济危机前的水平。⑤90年代末,随着经济危机在主要国家的爆发和蔓延,拉美地区的贫困率再次上升。最近几年,在经济增长的推动下,拉美国家的收入分配形势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但没有迹象表明这种暂时的好转会促成某种根本性的改善。
  表2 拉美—加勒比地区收入分配状况的历史变迁
                                 基尼系数                       1970      1980     1990     2000       地区总体        0.580     0.550    0.583    0.577       加权平均        0.552     0.525    0.557    0.558       简单平均        0.512     0.494    0.516    0.515  1/5最高收入者的收   0.553     0.534    0.553    0.556  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1/5最低收入者的收   0.039     0.040    0.035    0.036  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资料来源:Juan Luis LondoF8S852a.jpgo and Miguel Székely, "Persistent Poverty and Excess Inequality: Latin America, 1970-1995", OCE Working Paper Series, No. 357, IDB, 1997.
  二不公平的土地分配
  在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的诸多制度因素中,最根本的因素当属生产要素占有制度。拉美地区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最初产生,即与该地区历史上由大地产制造成的土地占有高度不平等存在密切关系。
  拉美的大地产制形成于16~17世纪,是欧洲殖民主义统治时期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在大地产制下,统治者和上层阶级凭借权力和武力占有拉美国家的大部分土地,进而几乎完全控制拉美国家在咖啡、棉花、矿产等各经济部门的生产和出口,从中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利益。而由于没有土地,大多数普通民众不得不向大庄园主和大种植园主出卖劳动力,在经济上遭到肆意盘剥,生活水平极其低下;被从非洲贩运来的黑人奴隶甚至没有基本的人身自由。
  对生产要素占有的不平等决定了不同阶层政治地位的差异。作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占有者,大土地所有者构成了国家政治权力的核心,由其制定国家的各项政策,普通民众则无法通过公平的政治参与维护自身的利益。在这种垄断性的政治权力之下,政治变成上层阶级的游戏,权力沦为赤裸裸的利益工具。在上层阶级的操纵下,不仅土地不公平占有获得的经济利益被合法化,而且由上层阶级制定的各项经济、政治和社会政策也都是为自身利益服务的。大地产制因而成为拉美社会早期分化和不平等的制度根源。
  19世纪初拉美地区的独立运动基本上推翻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主义统治,然而殖民地时期形成的权力结构却没有被打破,作为殖民地经济制度核心的大地产制依然存在。一些国家在获得独立后进行过“自由改革”,试图通过建立土地市场和劳动市场为资本主义发展创造条件,但各国上层阶级不断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财富,大肆掠夺土地,使土地进一步集中。整个19世纪,并入大地产制的土地相当于前3个世纪并入大地产制的土地总和。⑥在一些国家中,教会和地主仍是绝大多数土地和资源的占有者,而大量农民却失去了土地。生产要素占有的日益集中使业已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进一步加剧。
  20世纪,一些拉美国家先后进行过程度不同的土地改革。出于本国战略利益的考虑,甚至连美国政府也对拉美国家的土地改革表现出兴趣(如60年代肯尼迪政府在拉美推行的“争取进步联盟”计划中就包含鼓励土地改革的内容)。不过,从总体上看,拉美国家历经数十年的土改运动成效有限。在大多数拉美国家,少数地产主依然占据大部分可耕地。⑦时至今日,在拉美国家的农村地区,不少民众仍为争取公平的土地分配而斗争。在国土面积最大的巴西,相当一部分农村家庭没有土地或拥有的土地不足以维持家庭生活,这是巴西无地农民运动为何如此活跃的原因所在。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包括巴西在内的一些拉美国家的政府希望解决土地问题,把一些土地分配给无地农民,但历史证明,在现行的政治框架下,大多数拉美国家难以完成起码的土地重新分配,更不用说进行彻底的土地改革了。在可预见的未来,土地问题仍将是拉美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三畸形的工业化和城市化
  如果说大地产制对生产要素在不同社会阶层间的分配产生影响,那么,拉美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则对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和地区间的分布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也是导致如今拉美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重要原因。
  拉美国家早期工业的发展是在19世纪后半期初级产品出口繁荣的带动下开始的,主要表现为初级产品加工业和部分满足内需的制造业得到发展。与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同,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土地资源的开发具有资本密集型特点,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较小。早期工业化的这一特征提高了资本的收益,却极大地限制了就业规模的扩张。加上当时劳工制度的局限性,劳动力价格被大大压低。
  19世纪后期,拉美城市化进程出现加速趋势。城市化进程的动力来自外部,主要受初级产品的出口繁荣和大量欧洲移民涌入的推动。由于工业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这一阶段城市的发展“主要取决于这些城市及它们所在的地区被纳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程度”。⑧易于进行国际贸易的沿海城市和地区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而由于受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的限制,内陆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缓慢,从而在沿海与内陆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出现了明显的经济增长鸿沟及与之相伴随的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扩大。
  20世纪30年代以后,拉美进入进口替代工业化时期;到六七十年代,进口替代工业化进入黄金时期。工业布局主要向城市集聚是这一阶段拉美城市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在巴西和墨西哥,50%以上的制造业产品和就业位于以圣保罗和以墨西哥城为中心的城市群,阿根廷2/3的工业就业位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都市带,委内瑞拉75%的制造业工人集中于巴伦西亚—加拉加斯—瓜蒂雷轴形地带,秘鲁75%的工业生产集中于利马和卡亚俄,智利57%的制造业集中于圣地亚哥。即使在工业化程度低下、只完成第一阶段进口替代工业化的小国,工业向城市集聚的特征也非常明显。
  集聚性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确使主要拉美国家的经济得到较快增长,但地区间和城乡间的发展失衡却明显加剧。
  第一,工业集聚在形成现代化都市的同时,农村地区却被进一步边缘化。这不仅由于人口、私人投资和消费市场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吸引下从贫困地区向发达地区大规模转移,也由于为应对中心城市人口毫无节制的增长,拉美各国政府普遍把资金投入中心城市的市政建设,而忽视对农村和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从而极大地削弱了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潜力。在这种非均衡的发展格局下,地区间和城乡间的发展水平及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
  第二,即使在城市,工业化和城市化也同样带来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工业化进程的确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但在60年代转向耐用消费品和资本货品之后,进口替代工业化具有的强烈的资本—技术密集化倾向限制了就业机会的创造,即使增加了有限的就业岗位,也只是使城市中的熟练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受益。大量城市人口、特别是从农村进入城市的人口,不得不到与正规部门存在很大收入差距的非正规部门寻找工作;即使在非正规行业,相当一部分人也无法找到工作,最终因失业而被抛入城市社会的最底层。基于这种就业条件和就业能力的差异,20世纪六七十年代拉美现代工业部门雇佣工人的工资虽然出现了明显增长,但收入分配的差距被进一步拉大。
  第三,没有收入再分配的工业化。1946~1955年阿根廷的庇隆政府及1951~1964年巴西的瓦加斯政府和古拉特政府似乎都在为推动拉美的收入分配朝公平的方向发展而努力。然而,即使只是温和的有利于普通民众的收入分配政策也触动了右翼的利益,因而遭到右翼的强烈反对。1964年和1966年,右翼在巴西和阿根廷相继发动军事政变,古拉特政府和弗朗迪西政府被先后推翻,不仅民众主义的经济政策被废弃,甚至连一些政党也遭到政治清算。在军政府领导下,巴西和阿根廷重新回到了进口替代工业化的道路,但在“积累优先论”的影响下,军政府把经济增长置于优先地位。军政府认为,财富相对集中是实现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要实现经济增长,就必须接受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现实。⑨于是,巴西军政府在没有分配的工业化道路上越走越远,经济增长几乎占据了经济政策的全部,而收入分配政策则被束之高阁。智利和阿根廷推行的政策比巴西推行的政策更为极端:70年代中期,当智利和阿根廷全力投入“新保守主义试验”后,收入再分配政策被完全排除在右翼政府的政策框架之外。
  没有再分配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在巴西经济增长最快的60年代至80年代初,基尼系数从1960年的0.5升至1970年的0.608,1980年仍高达0.588。这一阶段富人的收入增加了。由于缺乏有效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虽然绝对贫困人口出现小幅下降,但城市贫困人口的总量出现大幅增加。1960年,5%最富有人口的平均收入相当于50%最贫困人口的17倍,而1976年为33倍。⑩正如福克斯指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将贫困转移到城市地区,而没有从根本上使收入分配问题得到解决。”(11)
  四 债务危机和经济稳定化
  工业化和城市化虽然存在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的许多因素,但在80年代债务危机爆发前,拉美的收入分配总体上还算稳定。究其原因,一是进口替代工业化中的高关税和高估的汇率,削弱了初级产品的竞争力,抑制了农产品和初级产品出口部门的过高收入——这正是工业化初期出现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关键原因所在;二是在相对稳定的通胀下,借助增加外债推动的经济增长导致实际工资的增加和中产阶层的扩大。然而,这种勉强可以维持的收入分配局面在80年代初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债务危机的爆发,进口替代工业化推动的经济增长再也无法持续,与前期经济增长相伴随的收入分配形势在经济增长出现逆转后开始急剧恶化。
  从本质而言,债务危机是内外失衡的必然结果,它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低收入阶层的实际工资产生影响。一方面,在债务危机期间许多国家的内部失衡问题往往是通过增发货币加以解决的,从而导致恶性通胀,在工资增长与通胀不能同步的情况下,家庭实际收入出现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通胀加上巨额赤字引起投资下降、资本外逃和宏观经济衰退,进而导致失业率上升和家庭名义收入下降。上述两种效应的综合作用,致使债务危机初期拉美国家的贫困人口显着增加,基尼系数也随之上升。
  对收入分配而言,更大的冲击来自作为治理债务危机对策的“正统稳定化”政策。为了达到“贝克计划”中提出的减免债务的条件,拉美债务国必须按照国际金融机构的要求来“稳定”经济。正统的经济稳定计划一般包括彼此关联的四项政策:财政紧缩以减少政府赤字;货币贬值以增加出口;放宽进口控制以削弱比索贬值对消费物价的影响;协调工资和物价的增长,使工资增长低于价格增长,以抑制需求的扩张。1982年年底墨西哥推出了第一个具有正统倾向的经济稳定计划——“应急调整计划”,随后几年其他国家也先后推出了类似的经济稳定计划。
  然而,由外部设计的这种正统稳定计划旨在短期内提高外债的偿还能力,而并非帮助拉美国家控制通胀和恢复增长,更不用说改善收入分配状况了。在通胀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冻结工资的政策致使实际工资不断下降。而财政和金融的双紧缩政策对消费和投资的强烈抑制致使拉美经济进一步衰退,失业率大幅度上升。正统的稳定计划实质上是以降低普通民众的实际收入作为遏制通胀的主要手段,必然会导致收入分配更加不公。在第一个宣布停止偿还外债的墨西哥,1982~1988年GDP年均下降3.9%;通胀率最高时达159%(年均通胀率为86%);436家企业被私有化,导致30万人失业,失业率从1982年的4.7%增至1988年的23.4%;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下降,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人口增加。(12)1990年拉美的人均产出比1980年的人均产出下降8%,人均收入下降15%;阿根廷、委内瑞拉、秘鲁、玻利维亚和尼加拉瓜的人均收入下降了20%以上。(13)与此同时,拉美的基尼系数也从0.55升至0.583。
  五 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
  在经历80年代“失去的10年”之后,尚未摆脱债务危机阴影的拉美国家开始进入全面的新自由主义改革时期,由此也引起了新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
  新自由主义改革带有强烈的反民族主义、反民众主义倾向。新自由主义改革关注的是如何削弱国家在经济中的作用,从而使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正如70年代南锥体国家“新保守主义试验”显示的那样,在90年代新自由主义改革的政策设计中,收入分配政策同样被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改革者极力宣扬的是:实行市场经济是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最好方法;只要完成改革,收入分配状况将随着经济增长的恢复而必然得到改善。然而,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渐展开,拉美普通民众很快就意识到:这种改革带来的不是收入增长的福音,而是新的创痛的开始。
  继大地产制之后,新自由主义改革开始了拉美历史上第二次对生产要素的大规模重新分配。主要拉美国家平均只用4~6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对包括金融、电信、矿产等战略性行业在内的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在大多数拉美国家,私有化进程往往缺乏公平的规则,没有公开和透明的程序,往往是由政府官员在“提高效率”“减少亏损”的名义下完成的。与政界要人关系密切的私人财团和外国财团成了最大的赢家。(14)它们不仅得以进入原本由政府控制的重要行业,而且以十分低廉的价格控制了未来最有利可图的国有资产。(15)在这场瓜分国有资产的饕餮盛宴中有些人一夜之间成为暴富。在墨西哥,通过低价收购墨西哥电信公司的斯利姆,如今已取代比尔·盖茨,成为新的世界首富。(16)与政治精英和商业巨头在私有化中大肆攫取公共财富形成鲜明对照,普通工人则成了私有化进程的最大输家。在私有化进程中他们不仅不会得到暴富的任何机会,反而成为私有化后大裁员的牺牲品,尽管他们中间少数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日后重新找到了就业机会。在主要拉美国家,失业成为新自由主义改革最“显着”的宏观经济后果,(17)而私有化导致的生产要素的不公平占有、失业率上升及高低技能工人间工资差距的扩大,则成为新自由主义改革初期影响收入分配的最重要因素。
  新自由主义改革不仅改变了生产要素的分配,也彻底改变了经济的运行方式。经济运行方式的改变不可避免地对与收入分配密切相关的就业、税收、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资产价格等产生影响。新自由主义改革使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更加严重。
  劳工市场改革对就业市场的影响更为明显。这一改革的重点在于扭转不利于企业的政策取向,增加劳工市场的“灵活性”,因而改革的举措几乎都指向废除那些“刚性”的劳工法规,如取消集体谈判制度,放宽解雇限制,减少解雇补偿,劳工合同灵活化,等等。其结果意味着企业既可以更低的成本雇用工人,也可以更少的钱解雇工人。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在阿根廷等国,新的就业模式“产生了更高的结构性失业和不同工人之间的工资差距”。(18)
  税制改革是影响收入分配的另一项重要改革,其主要内容是以增值税为主的间接税作为主要税收来源。对直接税的改革主要是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同时降低起征点,扩大税基。在新的税制下,个人所得税虽然保持了一定的累进性,且消费税在间接税中的比重有所上升,但由于边际税率大幅度降低,原有税收体制重视垂直公平的政策取向被削弱了。加上税收征管体制的低效,富人偷税漏税现象普遍存在,对直接税增长作出贡献的主要是占人口多数的普通民众,富裕阶层对税收的贡献反而明显降低。
  在新自由主义的各项改革中,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最不明显,但其影响却不容忽视。金融自由化改革加大了宏观经济的脆弱性,引起经济增长的剧烈波动。尤其值得指出的是,正如90年代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主要拉美国家发生的情况那样,随着金融自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资本市场上出现资产价格的剧烈波动。(19)这种由资产价格泡沫从形成到破裂的过程,实际上是财富在穷人与富人间进行重新分配的过程。同穷人相比,富人在资本、信息、专业能力方面拥有绝对优势,更有机会在资产价格波动中获利;而拥有金融资产很少的拉美普通民众非但无法在资产价格上升时获得收益,其中一些人还要承受由金融泡沫破裂带来的风险。其结果是,财富进一步集中,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更加严重。
  各种改革政策叠加在一起,致使拉美国家全面向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转轨。许多人希望通过新自由主义改革从而提高效率、收入和经济增长水平。然而,很少有人关注这场改革对收入分配产生的影响。在改革初期,尽管由于汇率高估使实际工资、外资流入、私有化收入和外债偿还都得以增加,从而扩大了国内投资和消费,使经济出现短暂繁荣,部分抵消了结构性改革对就业的消极影响,但贫困率和基尼系数的小幅下降并不能说明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得到解决,而只是反映了中产阶层的扩大。(20)在多数拉美国家,随着结构性失业的上升,最高收入阶层和最低收入阶层的两极分化实际上进一步扩大了。(21)
  问题的关键在于,与西方学者对民众主义经济政策的指责一样,新自由主义改革初期的虚假繁荣也是不可持续的。由于几乎所有改革在短期内都加剧了外部失衡,一些拉美国家的国际收支严重依赖于外资的流入,然而宏观经济自身的脆弱性决定了外资无法持续流入。随着外部失衡和财政危机在主要拉美国家先后引发大规模的资本外逃,作为稳定宏观经济的钉住汇率制再也无法维系。在被迫放弃钉住汇率制后,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不可避免地爆发了。1995年墨西哥经历了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1995年实际GDP下降7%,通胀率升至52%,大批企业倒闭,失业率高达6.8%。1998年巴西的货币金融危机使经济增长率由1997年的5.2%跌至1999年的0.4%,1998年失业率达7%以上,2002年超过12%。2001年的货币危机使阿根廷遭遇史无前例的经济崩溃,经济危机爆发后的两年内GDP下降16%,2003年失业率达23%(1985年债务危机后失业率最高也不过6.1%),通胀率达41%,实际工资降至1995年的75.5%。(22)
  不难想象,新自由主义改革会对收入分配带来怎样的后果。1974年进行新自由主义改革后,智利城市家庭的基尼系数从1974年的0.44升至1986年的0.55。墨西哥的基尼系数从80年代中期改革前的0.47升至90年代中期的0.54。(23)阿根廷的基尼系数先是由同期的0.41升至0.49,继而在经济危机全面爆发后进一步升至近0.6。1999~2002年间,阿根廷大布宜诺斯艾利斯地区的贫困率由19.7%升至41.5%,赤贫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4.8%升至18.6%。
  六 对中国的启示
  从以上对拉美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产生和演进的历史分析中可以看出,拉美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是经济制度、发展模式、政府政策等多个层面和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就业、税收、社会保障、通胀、资产价格、技术进步、教育水平差距、垄断、腐败、公共政策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都会对收入分配产生影响。由于特定的历史、政治和社会原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拉美各种不利于收入公平分配的结构性因素或长期存在,或交替出现,彼此累积叠加,致使如今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积重难返。
  中国与拉美国家都处于深刻全面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变革之中,尽管历史和文化背景不同,但中国和拉美国家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客观因素并无差异,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国可从拉美国家在处理收入分配问题的教训中得到一些启示。
  (一)必须高度重视生产要素占有的公平。拉美收入分配不公的现实再次说明,生产要素在收入分配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拉美国家之所以长期无法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主要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的占有极不公平。中国未来要有效地抑制收入分配不公的趋势,关键在于防止出现生产要素的不公平占有。
  (二)发展和改革模式至关重要。发展和改革模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收入分配产生影响。一是不同发展模式对效率和公正的不同偏好决定了不同的初次分配格局。一旦初次分配出现严重失衡,再通过其他方式恢复社会公正,需付出很高的经济代价和社会代价。二是发展和改革模式决定了生产要素在区域和社会群体间的配置,这种配置如果出现失衡,将直接导致收入分配的失衡。三是发展和改革模式的优劣决定了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如果一种发展模式不具有可持续性,经济增长的剧烈波动必然会产生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
  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现实表明,要改善收入分配,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扭转重效率轻公平的政策取向,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应进一步提高,二次分配应更加关注社会公平问题。对于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而言,必须特别关注地区间和城乡间的发展平衡问题,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对贫困地区和落后地区应在政策、资金和人才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和支持。由于低收入者相对高收入者在经济波动中更脆弱,更易遭受失业和通胀的打击,因此,要改善收入分配,必须防止经济的大起大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有必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努力消除影响经济增长的不稳定因素。
  (三)政府必须干预收入分配。拉美国家过去几十年的经历证明,发展不会自动导致社会公正。无论是在六七十年代的进口替代工业化时期,还是在90年代新自由主义改革时期,拉美国家无视甚至放纵收入差距的拉大,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不断加剧的重要原因。中国应吸取拉美国家的教训,避免重走拉美国家那条“没有再分配的增长”(growth without redistribution)的老路,使政府在平衡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当前尤其要正视资产价格波动和教育、医疗不合理收费对中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房价和物价过快上涨,加大治理药价虚高的力度;尽快纠正住房、教育、医疗改革中过度市场化的倾向,强化政府公共责任;应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考虑地区发展的差距,有必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加对贫困落后地区在初级医疗、初级义务教育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推动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从长期来看,改善收入分配需要政府加快革除阻碍社会公平的体制性问题,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腐败现象,消除经营垄断,整顿分配秩序,强化税收调节,从而从根本上遏制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注释:
  ①IDB, "Economic and Social Progress in Latin American 1998-1999 Report", Washington, D.C.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11.
  ②ECLAC, Statistical Yearbook for 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 2006, pp. 74-79.
  ③ECLAC, Preliminary Overview of the Economies of Latin American and the Caribbean 2003, p. 10.
  ④UNDA, Ideas and Contributions: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 2004, p. 39.
  ⑤据联合国拉美经委会估计,2000年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的城市实际最低工资仍低于1980年的水平,其中墨西哥的实际最低工资仅为1980年的29.5%,在有统计资料的其他14个国家中,有8个国家的城市实际最低工资低于1980年。参见:ECLAC, Economic Survey of Latin America and Caribbean 2002-2003, p. 375。
  ⑥[美]威廉·福斯特着,冯明方译:《美洲政治史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314页。转引自江时学:《拉美国家的收入分配为什么如此不公》,载《拉丁美洲研究》,2005年第5期。
  ⑦以秘鲁为例,60年代1%的秘鲁土地所有者控制了80%的可耕地,而多数印第安农民则无地可种。参见E.伯恩斯着,王宁坤译:《简明拉丁美洲史》,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368页,第383页。
  ⑧[英]莱斯利·贝瑟尔主编:《剑桥拉丁美洲史》,第2卷,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第246页。
  ⑨关于拉美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理论的讨论,参见袁东振:《对拉美国家经济与社会不协调发展的理论分析》,载《拉丁美洲研究》,2005年第3期。
  ⑩[法]勒内·杜蒙、玛丽—弗朗斯·莫坦:《拉丁美洲的病态发展》,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年,第156页。转引自刘金源:《巴西社会两极分化问题及其成因探析》,载《拉丁美洲研究》,2002年第4期,第22页。
  (11)M. Fox Louise, "Income Distribution in Post-1964 Brazil: New Results",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 43, No. 1, The Tasks of Economic History, Mar., 1983, pp. 261-271.
  (12)Henry Veltmeyer, James Petras and Steve Vieux, "Neoliberalism and Capitalism in Mexico 1983-1995: Model of Structure Adjustment?", in Henry Veltmeyer, James Petras and Steve Vieux edited, Neoliberalism and Class Conflict in Latin America,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Inc., pp. 148-149.
  (13)Albert Berry,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Threat in Latin America", Latin American Research Review, Vol. 32, No. 2, 1997, p. 5.
  (14)拉美国家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在私有化进程中被外国财团收购,例如,阿根廷最大的国有企业——石油矿产管理局被西班牙雷普索尔石油公司收购,智利的电讯产业被西班牙和澳大利亚财团控制,墨西哥第三大企业——墨西哥电信被由斯利姆财团、法国电信及美国西南贝尔公司组成的跨国财团收购。
  (15)福克斯利对智利私有化的研究表明,该国政府通过允许收购者以购买大大低于市面价值的企业债券来支付价款,为私有化提供了30%的补贴。参见John Williamson (eds. ), Latin American Adjustment: How Much Has Happened?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Washington, 1990, p. 81。
  (16)据报道,到2007年6月底为止,斯利姆个人拥有678亿美元,其名下企业的总市值占目前墨西哥股市总市值3660亿美元的近一半,而其个人拥有的总财富相当于墨西哥GDP的8%。
  (17)例如,1975~1979年智利的城市失业率从未低于13%,为历史平均水平的3倍。1989~1994年,阿根廷的失业率由6.5%升至11.5%,1995年高达17.5%。另据联合国拉美经委会统计,拉美地区的城市失业率从1991年的5.8%升至1995年的7.2%,1998年进一步升至8%,超过80年代债务危机初期时的水平。参见Werner Baer, Pedro Elosegui and Andres Gallo, "The Achievements and Failures of Argentina's Neoliberal Economic Policies", Oxford Development Studies, Vol. 30, No. 1, 2002, pp. 69-74; ECLAC, Preliminary Overview of the Economies of Latin American and the Caribbean 2003, p. 10; ECLAC, Economic Survey of Latin America and Caribbean 1999-2000, p. 85.
  (18)Oscar Altimir, Luis Beccaria, "Income Distribution in Argentina 1974-2000", CEPAL Review, No. 78, Dec. 2002, p. 79.
  (19)例如,墨西哥股市在1991年增长了125%,1992年上涨了25%,1993年又上涨了50%,形成了明显的证券市场泡沫。在金融自由化后,阿根廷和巴西也曾出现剧烈的资产价格波动。
  (20)参见Neri, Camargo, "Efeitos Distributivos das Reformas Estruturais no Brasil", in R. Baumann (coord. ), Brasil, Uma década em TransiF8S852b.jpgo, Rio de Janeiro, ECLAC/Editora Campus, 2000。
  (21)据联合国拉美经委会的资料,1990年阿根廷主要城市20%最高收入者与20%最低收入者的收入之比为13.4倍,1999年升至16.7倍;巴西同期的两项数据分别为31.8倍和34倍。参见ECLAC, Statistical Yearbook for 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 2006,p. 79。
  (22)ECLAC, Economic Survey of Latin America and Caribbean 2002-2003, p. 360, p. 375.
  (23)Samuel Morley, El Problema de la Distribución del Ingreso en América Latina, Santiago, Chile,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 and Fondo de Cultura Económica, 2000.
拉丁美洲研究京15~22F8世界经济导刊陈平20082008
拉丁美洲/收入分配/新自由主义
长期以来,收入分配不公一直是困扰一些拉美国家的重要问题。由收入分配不公引起的政治分化和社会矛盾激化,成为影响拉美地区社会和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挑战。拉美地区如此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由来已久。在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的诸多制度因素中,最根本的因素当属生产要素占有制度。拉美地区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最初产生,即与该地区历史上由大地产制造成的土地占有高度不平等存在密切关系。对生产要素占有的不平等决定了不同阶层政治地位的差异。拉美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对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和地区间的分布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也是导致如今拉美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重要原因。集聚性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确使主要拉美国家的经济得到较快增长,但地区间和城乡间的发展失衡却明显加剧。第一,工业集聚在形成现代化都市的同时,农村地区却被进一步边缘化。第二,即使在城市,工业化和城市化也同样带来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第三,没有收入再分配的工业化。在经历80年代“失去的10年”之后,尚未摆脱债务危机阴影的拉美国家开始进入全面的新自由主义改革时期,由此也引起了新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新自由主义改革带有强烈的反民族主义、反民众主义倾向。继大地产制之后,新自由主义改革开始了拉美历史上第二次对生产要素的大规模重新分配。新自由主义改革不仅改变了生产要素的分配,也彻底改变了经济的运行方式。经济运行方式的改变不可避免地对与收入分配密切相关的就业、税收、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资产价格等产生影响。新自由主义改革使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更加严重。
  中国与拉美国家都处于深刻全面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变革之中,尽管历史和文化背景不同,但中国和拉美国家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客观因素并无差异,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国可从拉美国家在处理收入分配问题的教训中得到一些启示:一是必须高度重视生产要素占有的公平;二是发展和改革模式至关重要;三是政府必须干预收入分配。
作者:拉丁美洲研究京15~22F8世界经济导刊陈平20082008
拉丁美洲/收入分配/新自由主义

网载 2013-09-10 2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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