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工作的经验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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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总结了我国40年来基本上是由政府负责的、非专业化社会工作的经验与不足,指出改革以来社会工作及专业社会工作教育的迅速发展是体制改革推动的必然结果。文章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社会工作应采取政府与社会责任共担的模式;同时,中国的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教育面临着本土化与创新的双重任务。
  作者王思斌,1949年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已经起步,为理性地推进我国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有必要对以往的经验和今后的发展取向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一、中国社会工作的特点及经验积累
  在谈及发展中国的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教育时,首先要清楚我们以往的积累是什么,面对的现实是什么,以及这些积累对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谈到积累,我们不可能追溯太久,本文所指的是1949年以来中国社会工作的经验,而现状是指改革以来变化着的国情。
  40多年来中国社会工作的积累是什么?姑妄言之,是由政府负责的、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模式。所谓政府负责是指:第一,几乎所有福利性、服务性、公益性的活动都是由政府负责和推行的。政府通过强有力的行政体系,动用行政力量,由政府通过行政化的单位和群众团体向群众提供服务。行政管理构架承担了大量的社会工作服务的职能[(1)a]。第二,几乎所有资源都由政府提供。不管是生活必需品,还是就业机会,基本上由政府进行分派。生活服务也由单位或准行政机构帮助解决。所谓非专业化至少包含两重含义:第一,以往实际社会工作者并不是一种专门的职业。这里有两个事实:第一个事实是那些人们熟知的社会工作概念实际上指的是本职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助人活动,而一旦人们把这种助人活动当作其本职工作时,对他来说就不再是社会工作了。第二个事实是那些实际上主要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人员基本上是以行政干部和准行政干部的身份出现的。非专业化的另一个含义是,从事实际社会工作的人大多没有受过社会工作所要求的较系统的专门训练,或者说以往我们缺乏这种专门性训练。不管实际社会工作者,还是在本职工作之外的助人者,大多不具有专业社会工作的知识背景。
  这种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是有其社会经济和文化基础的,或者说,它有自己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支撑条件。
  社会政治支撑条件是社会主义制度,及与之相应的社会政治结构框架。1949年以后,整个国家被高度组织起来,形成以单位制为特征的集中计划管理体制[(1)b]。政府在社会运行中居于绝对的支配地位,社会少有发育。这样,全社会在政治动员和统领下运行;政府掌握了至上的权力,也就包揽了几乎全部责任,包括为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和帮助的责任。强有力的行政体系为社会管理和实际上的社会工作提供了组织运行的条件。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采用行政的手段、社会动员的方式并借助思想工作解决各类问题[(2)b]。
  经济支撑条件是与强有力的集中计划管理体制相应的公有制。通过支撑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政府牢牢地掌握了国家的经济资源及资源分配权。基金会之类社会团体的缺乏也使社会服务只能将获取经济支持的希望寄托于政府,而大多处于各类组织之中的社会成员的需要则由单位的财政预算统筹解决。这样,公有制经济成为解决各类社会问题和为民众排忧解难的后盾。
  文化支撑条件有两个基点。其一是40多年来由政府提倡、并在社会上广泛流行的集体主义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念。对政府部门和各级各类干部来说,它曾成为其职业活动的最高信条;对一般民众而言,它也成为一种观念上的时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是“高尚”的代名词,并成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文化支撑的第二个基点则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即以崇德尚礼的家族集团主义为核心的儒家文化。这种传统文化在20世纪几遭抑扬,至今仍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熟人社区中),并在人们之间相互服务的过程中得到具体体现。
  不能否认,这种行政性的、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功能。第一,它对社会上最困难的那部分人的生活和安全起到了基本的保障作用。政府通过行政体系和行政手段将照顾和保护最困难的人的任务交给基层行政和准行政组织,并纳入它们的本职工作,从而使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及孤儿获取基本的保障。第二,解决了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中国,与社会落后和不发达相联系的社会问题大多是在政府的动员和组织下解决的,如50年代初消灭和改造娼妓,移风易俗,以及持续的反贫困和大规模救灾等实践都是社会工作的组成部分。这些都是通过社会动员和民众参与取得成效的[(1)c]。应该说,行政型社会工作是解决人民生存需求(生存权)的重要手段。第三,造就了一代人的奉献意识。为人民服务的时代精神与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相结合培养了一代人的奉献精神。人们一度以奉献为荣,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这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问题,而且实际上也解决了人们的许多困难,可以说是最宝贵的财富和资源。
  从另一方面来看,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型社会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主要表现为:第一,重政治运动,轻公众主动参与。在以往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的的社会工作中,政府(包括单位和群众组织)常常是以政治目标为旗帜,通过政治动员使民众参与到这些活动之中,从而使民众更注重行为的政治意义,而忽视了其社会意义,致使在不采取政治运动式动员时,人们的社会意识相对淡薄。第二,在解决具体问题方面,重思想教育,轻实际利益的提供。由于社会长期在政治的轨道上运行,且社会(具体化为单位)的物质资源相对匮乏,因此,当人们遇到实际困难时,单位和组织常常把做思想工作作为手段。这往往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反而积累了问题。“先生产,后生活”就是一个典型的口号。第三,重一般性原则,轻个别性原则。虽然多年来政府和组织都强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但行政取向的社会工作毕竟主要以社会动员、社会管理为特征,这就使得在实际的社会工作中,一般原则常被置于主要地位,而对解决人们面临的现实、具体和带有特殊性的困难与问题则显得无力。这不但与行政型的社会工作模式有关,与行政人员充当社会工作者有关,也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专业工作方法和技巧有关。
  在以往4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基本上选择了上述优劣并存的实际的社会工作模式。如果上述概括不是偏颇的,那么对于这种积累,我们就应持客观的态度。虚无主义是偏激的,妄自尊大也是有害的。如果说“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么,是那个时代和国情选择了那种实际的社会工作模式。同时,当我们反思那个时代时也已发觉了它的不合理性之所在。今天,站在已经变化了的国情的立场上看问题,就会得出以往那种发挥了重要功能的社会工作模式有必要加以改进的结论。
    二、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现实背景及基本取向
  我国发展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现实社会背景是什么?或者说是哪些因素促使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被提上的议事日程呢?明了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以往实际社会工作的经验与不足,以更好地确定今后的发展取向。
    (一)促使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因素
  许多因素促进了我国社会工作的迅速发展,其中最主要的有四点:即工业化、体制改革、一般社会问题加剧和社会进步。
  第一,工业化。工业化造成的社会变迁进而引发的社会问题被认为是导致社会工作出现的重要因素。在国外的文献中,工业化曾被认为是导致社会工作出现的首要原因。从伊莉莎白的济贫法到俾斯麦的社会保险制度都是英德工业化的直接产物。美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也是由工业化所引发的。所以,社会工作与工业化的相互关联是历史的客观事实。因此,许多介绍社会工作发展历史的文献都强调了这一点[(1)d]。在中国,将工业化视为社会工作首要推动因素者也不乏其例,认为工业化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如失业、相对贫困、家庭小型化、人际关系冷漠等。这些都要求有一种机制来应付。而国外首先找到了社会工作这个工具。在许多社会理论(如社会趋同论)看来,工业化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变迁力量,它不依社会制度的差异为转移而客观地发生作用。这种理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验证。譬如在中国,工业化同某些问题之间的联系也是明显的。但我们又必须同时注意到中国工业化的特殊性。因为,中国的工业化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进行的,惯常称之为社会主义工业化。此外,大规模的广泛的工业化是在广袤的国土上包括农村展开的。这样,中国的工业化就具有这样一些特点:(1)在50-70年代的近30年时间里,国家依靠行政力量,有计划地推进工业化;政府依靠组织的力量,依靠计划体制,依靠农业支持工业的策略推动着整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由于这种高度的组织性,所以没有发生在西方许多国家出现的无政府的混乱状态,社会问题或者被消化,或者被掩盖了。虽然,某些问题也加重了社会工作的任务,但中国对这些问题的反应方式是与西方有别的,这就是行政管理型的社会工作。它并未直接导致专业性社会工作的产生。(2)8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的农村工业化是中国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采取了工农相补、劳动力就地转移及“离土不离乡”等做法,从而农村社会、农村家庭并未被大规模地破坏,乡土关系仍然在起作用。这也削减了工业化对农村社会冲击的程度,农村社会问题也未如西方早期发展中那么突出。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工业化、城市化使一些农村人的生活和心灵处于漂泊状态,特别是对那些进城的打工族来说更是如此。但这与西方工业化初期的状态仍有所不同。实际上,80年代以来兴起的社会工作潮流主要不是工业化启动的。时至今日,工业化所引发的诸如民工潮等问题仍处于社会工作的视野之外。
  第二,体制改革。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的社会工作迅速起步的一个直接动力是国家的体制改革。这场改革的总思路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是由政府责任和权力独揽向政府和社会分权及责任分担的有限责任制的转化。这是一个责任和利益重新划分的过程。80年代中期,民政部为了推进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开展,在发展民政教育的同时,支持北京大学开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可以认为,这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发端。接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社会工作教育呈加速发展的势头。一些院校由部门干部培训转而开设了社会工作系。这无疑是和体制改革、特别是行政体制改革相联系的。80年代中后期,由经济体制改革牵动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转换职能的要求,即变管理职能为服务职能[(1)e]。“服务”本来是一个极普通的字眼,在这时却有了特别的意义。于是一些以培养各级各类管理干部为己任的院校转而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因为从一般理解上讲,社会工作是与服务联系在一起的。体制改革对社会工作的直接推动则来自对“企业办社会”、“单位办社会”等旧制度的改革。企业、单位职能专业化以减轻它们对职工福利服务的负担,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一度成为改革的热点。而服务社会化也就成为改革的配套工程。通过服务社会化,企业和单位将部分职工福利及服务的提供转交给社会,于是民办社会服务设施发展起来。民政部支持倡导的城市社区服务也蓬勃发展。而这种带有社会工作性质的社会服务、社区服务对社会工作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是社会工作发展的直接动因。许多社会学家指出,社会转型和急剧的社会变迁会引发社会问题,如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及城镇的待业和失业问题,人们的社会心态失调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和贫困问题等等,都与社会变迁有关。当然,有些问题并不一定是由社会转型引起的,比如人口老化、独生子女教育、残疾人问题、新建城区的社区意识淡薄等。上述问题有的早已存在,但被社会体制掩盖了、弱化了,其解决方式也被行政管理和思想工作等代替了。而改革以来这些问题才凸现出来。社会问题的出现和显现提出了化解的需求。在政府(通知组织、单位)不能靠行政手段、也不能完全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发展社会工作就成为必然。
  第四,社会进步的需求。社会进步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但每个社会又都有自己的社会进步标准。1949年以来。中国以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作为目标,从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就成了社会进步的标志。社会进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果说1949年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国政府以摆脱贫困、解决人民的衣食温饱为主要目标的话,那么现在,人们在物质生活方面已提出小康水平的要求。显而易见,当人们处于贫困境况时,社会工作易于将其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因为社会工作的价值就是协助那些贫弱者改变处境,追求社会公平。而在后一种情况下,社会工作也并非没有用武之地,因为它有帮助人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以更好地生活和成就自我及贡献社会的职能。因此当人们摆脱了饥寒威胁之后,仍会遇到新的困难,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和需求。社会工作应该应付这种新的挑战。改革以来中国社会有了巨大的进步,这不仅表现为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也表现为人们主体意识及权利和责任意识的提高,许多潜在的需求迸发出来。高层次的需要表现得更为强烈。正是社会进步满足了人们原来的需要并造就了新的需要。社会工作在回应这些需要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这种回应是具有前瞻性和发展性的。可以认为,恰恰是社会工作的发展反映了我国社会进步的要求。
  以上我们无非是想说明,社会工作不但对于帮助那些贫弱者和社会脆弱群体是必要的;对其他遇有困难的社会人士和群体也同样是需要的,虽然前者对社会工作者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这样我们就可以从社会进步、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审视社会工作的角色,社会工作的责任也就无疑是长远的。
    (二)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取向
  在上述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取向如何?我以为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与社会的责任共担。如前所述,40年来中国实际的社会工作主要是由政府(通过单位)及与其密切关联的群众团体承担的,随着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的改革,政府(单位)将把福利和服务等工作转移到社会中去。这样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将显得十分重要。近几年来。一些群众团体即先于政府而转变职能,打出了服务、志愿服务的旗帜,一些纯民间服务机构也在提供服务方面发挥着令人瞩目的作用。社会开始发育,政府和社会互补的格局开始出现。面对日益深入的改革,社会团体的进一步发展是必然的,因而政府和社会在社会工作、社会服务方面的互补格局将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政府不应该也不会抛弃社会工作的责任,而将任务全部推给社会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在较近的一段时间内,政府(通过单位)在社会工作和提供社会服务方面仍将起着主导作用。它将有责任去解决那些政策性和区域性问题,并通过政策和行政力量帮助人们解决困难。另一方面,政府应大力提倡、积极支持民间社会服务团体,通过政策鼓励它们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尤其是具体的服务,以承担起那些政府依靠政策难以顾及的任务。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发挥与政府有密切关系的群众团体的作用。这样,全国性群众团体和纯民间机构就可能在政府--社会向度上形成一个连续体系,它们在工作层次上有必然的分工,在工作内容上又有交叉,如果三者关系得当,就可以形成一个责任共担的完整的服务体系,这里既有传统的架构,又有新要素的加入。
  第二,现有社会行政人员价值观念的“再塑”。迄今为止,我国成系统的社会工作大多是由政府部门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承担的。作为政府延伸的基层群众组织也承担了重要的职能。这些部门、团体和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行动的信条,但在实际行动中,由于行政体系的作用,导致其行为多为管理行为,即使服务活动也常以管理的方式出现和实现。久而久之,这些社会行政人员和实际社会工作者就养成了管理性格。而政府的职能转化也将使各级政府官员和群众团体的干部由“父母官”变为“服务者”。这种角色的转变,首先需要角色意识的转变,即确立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意识,树立以民为主的观念,真正还其人民公仆的形象。这会是十分艰难的过程,因为官贵民贱的传统意识作为一种惰性阻碍着上述转变的实行;而这种转变又是十分重要的,舍此就不可能真正扮演好服务者的角色。当然,我们所谈价值观念的“再塑”,并未否定包括民政部和其他群众团体的干部已经具有的“孺子牛”精神和公仆意识。但现实表明,这种精神和意识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大大强化,乃至“再塑”。
  第三,提高现有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包括其知识水平和服务技巧。期望在短期内培养出一支全新的专业化社会工作者队伍来提高我国社会工作的服务水平是不现实的。因此,现有各方面的实际社会工作者是一批宝贵的人力资源。如果他们具有了高度的服务意识,适用和熟练的工作技巧,再加上强有力的社会动员能力,就能很好地适应中国社会的需求,提供有效的服务。各级干部和实际社会工作者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是富有经验的。但仅靠思想工作不足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各种困难,因此必须更加广泛地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服务技巧。在这方面,进行大规模的在职培训是一条可行的措施。
  第四,促进社会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结合。如果说1949年以来中国的社会工作没有多大成绩,那是令人难以信服的,因为40年来中国政府解决了许多重大社会问题,从而为世人所称道;然而,要系统地摆出我们的工作经验,又显得十分困难。因为长期以来,无论是民政工作还是群众团体的工作都缺乏理论的梳理而流于群众化。可以说,在社会工作领域,我们是重实践、轻理论的,从而带有非规范性特点。这不仅不利于经验的传播,也不利于它的提高。世界社会工作的发展早已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所以,促进社会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结合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实践与研究的结合可以多种方式进行。一方面,实际工作者可以在提高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对自己的经验进行总结;另一方面,理论工作者也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工作实践而总结出系统的、有理论深度的经验。几年来民政系统大力提倡理论研究是有远见的,这反映出我国社会工作者的自觉,当然这一任务还远没有完成。
    三、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着眼点--本土化与创新
  谈到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如何对待中国已有的经验和国外经验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强调中国社会体制和文化的特殊性,因而拒绝外国经验;第二种观点主张中国经验与国外经验相结合,取长补短;第三种观点是否认中国有真正的社会工作,因而主张拿来主义,全盘“西化”。实际上,只要是认真的、负责任的学者,就会发现第三种观点欠妥当。因为这种观点是从最外表的形式上而不是从实质上定义社会工作,或者说是以西方的社会工作为标准来评判中国的实际。
  前两种观点既有相同点,又有明显差异,但它们在同一个概念下生长出来,这就是本土化。就像任何其他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一样,后发展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都会遇到本土化任务,它成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共同问题[(1)f]。但在本土化概念的背后,人们常有不同的选择:是建立一套纯粹土生土长的社会工作模式,还是吸收国外的经验并化为自己的东西,两种本土化观各有自己的理解。所以,本土化已成为一个模糊概念。因此,当我们讨论社会工作本土化问题时,有必要明确我们指的是什么。
  我以为,本土化的提法有一些基本的社会背景假设。第一,社会异质性。它的一般状况是两个社会之间的差异性,极端状况则是社会的独特性。前者看到两个社会的不同,但承认社会文化的可借鉴性,而后者过分强调二者的差异从而否认这种借鉴的可能性。第二,主体社会文化的存在,即该社会有自己的经验,而不是虚无主义。正是由于主体社会文化(社会工作经验)的存在,它才可能形成一套独特的社会工作模式和体系,也才可能吸收和改革外来的经验。
  实际上,关于本土化的理解的差异是对于不同社会差异性认识的反映。在认为某一社会是独特的,是与另一种社会完全不同的那些人看来,本土化就是发展自己独特的东西,独尊土生土长的东西,而排斥其他外来的经验。因为在这种观点看来,由于本社会的独特性,那些产生于其他社会的社会工作经验对本社会是无用的,是文不对题的。另一种情况则是,人们既承认不同的社会之间的差异也承认其共同点,即虽然产生于其他社会的社会工作经验在运用于本社会时有局限,但两个社会必然有其相同之处,因而是可以借鉴的。通过变换这些外来经验可以成为适用于本社会的东西,为我所用。当然,如果细分起来,在第二种情况中还有不同,即依对本土社会、本土文化看重的程度不同,本土化还可以分为“中体西用”和外国经验的“移植变换”两种。所谓“中体西用”即一开始就有强烈的主体意识,认为外来经验只不过是为我所用。“移植变换”则更看重外来经验而缺乏明确的主体意识,但也认为它必须加以适应性改造。
  我以为上述关于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粗浅讨论是有些超前的,因为至今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刚刚起步,甚至还未来得及仔细品味本土经验与外来知识的差异和优劣;但我又以为,积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及我国台湾的经验,这一讨论又是必然的。所不同的是我们被动地去适应这一过程,还是以学术上的自觉去理性地对待这一过程。故关于本土化问题的提出不是多余的,尽管我们还需对本土化的涵义作出认真的规定。
  这样,关于本土化的讨论就可归于如何看待本土社会工作经验的问题。即我们把本土经验看得多重,把本国本地的国情、社情看得多么独特。如果我们认为产生于本土的经验是丰富的,对现实社会来说基本上是适用和够用的,那么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任务就小一些,就是“中体西用”的问题;反之,如果我们对本土社会工作经验不那么有信心,或认为产生于原社会体制下的经验已基本上不再适于变化了的现实,那么本土化就是“移植变换”了。所以,对于本土化课题我们要弄清楚的是,我国社会工作的经验是什么?它是否适用于变化了的国情?西方的社会工作经验是什么?它有哪些适用于我国?其中当务之急是搞清楚我国社会工作的经验是什么,其知识体系是什么。这不是经验的功夫,而是理论的提炼,不是大略地指出它的几个特征(如本文所做的),而是具体的、能指导实践的详细阐述--从指导思想到工作过程。时至今日,我们的这项工作还没有开始,或刚刚开始。
  这对社会工作教育机构是相当迫切的,因为舍此,它们就不能在更高层次上将人们的实践过程中被证明为有效的东西传授给学生,教育就永远是落后的,因而也是低效或无效的。总结中国的社会工作经验是当务之急,而学习借鉴外国经验也实为必需。因为这会给我们一个新视角、新参照系,而这种新参照系是具有一定科学意义的。只有在些基础上,我们才能有所创新。
  从社会工作的体系来看,创新又有其层次性,即基本理论层次、实务理论层次、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层次。国外社会工作的理论贡献长于实务层次,这是社会工作的自自特点所决定的。
  如前所述,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工作着重实践而理论总结不足,又加之我国的特殊国情,因此,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的创新任务是艰巨的。或者说,不论在社会工作的基础理论,还是实务模式以及工作方法的建设方面,我们都有广阔的未开垦的处女地。这对社会工作者既提供了广阔的角色扮演空间,也预示着沉重的压力。作为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和创新的一部分,我以为如下几个领域的研究应予更多的关注。
  第一,我国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或社会工作赖以进行的的指导思想。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助人的、特别是帮助较困难人群的专业,是十分强调价值观的。可以说,助人的价值是社会工作者的第一面旗帜。在西方,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是建立在自由、平等、博爱和对人的权利的承认基础之上的,个人主义和人本主义成为西方社会工作的潜台词。中国长期以来崇尚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重视社会和集体利益。在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特征不断加强,西方社会工作的工作方法和实务模式越来越多地被我们借鉴的情况下,怎样处理上述两种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是一个重要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在这一方面取得进展,就表明中国的社会工作还不成熟,至少是理论的不成熟。
  第二,政府、群众团体、基层社区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体系的建构原则及模式。在计划体制下,由政府、群众团体和基层社区构成的社会工作体系是浑然一体的,这就是一切都纳入行政系统,由政府按计划提供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团体和社区的行为能力将会增强,但纯粹市场化的社会服务提供机制又有许多弊病,这是被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所证明了的[(1)g]。我国在从计划体系向市场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事业要走到何种程度,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实现政府、社会团体与社区互助系统的良好结合,既是一项实践的任务,也是一个需要理性思考的问题。
  第三,在重要的社会工作领域寻求突破。在我国,期望在社会工作的各个领域都取得突破性进展是困难的。因此,应该在较为成功和有特色的领域进行挖掘和总结。我以为城市社区服务和农村扶贫是两个重要的入手点。因为这两个项目都吸纳了政府、群众团体和社区的广泛参与,从而在服务提供的渠道方面有代表性;另外,这两类服务普遍开展于我国城乡,成为规模宏大,具有广泛社会性的项目;同时,这两类服务都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绩,具备进行研究的基础和条件。因此对这两项从内容到服务提供方式上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项目的研究应下大力气,力求有所突破。
  第四,发掘传统社会工作的价值。一般认为,社会工作产生于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也都产生于西方。实际上,我国在社会工作方面也有其贡献,如30年代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和乡村建设运动即为突出的例证。当社区工作在西方尚未被广泛注意的时候,晏阳初等一批知识分子倡导并极力推进的乡村建设和发展运动已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地开展起来,后因种种原因虽被终止而不得其果,但毕竟留下了有益的经验;还不用说这种运动后来被移往国外,并得到国际认可[(2)g]。笔者认为,晏阳初等开创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和乡村建设运动是有丰富的经验、教训可以总结的,这对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仍不失参考价值。
  总之,我国的社会工作传统在转型期面临着新的考验和选择。力求在现实国情、历史经验和外来经验的结合点上有所创新,将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责任编辑:冯小双〕
  (1)a 参阅雷洁琼《雷洁琼文集》(下),开明出版社1994年版第430页;卢谋华《中国社会工作》,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年版第82-83页。
  (1)b 路风:《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第72-74页。
  (2)b 孙立平等:《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第52-53页。
  (1)c 卢谋华:《中国社会工作》,第79、104-108页。
  (1)d 参阅徐震、林万亿《当代社会工作》,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41、49页;袁华音、王青山编《社会工作概论》,黄河出版社1990年版第29-31页。
  (1)e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4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
  (1)f 莫泰基、朱亮基:《社会工作课程规划:第三世界的角度》,载《现状·挑战·前景》,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08-113页。
  (1)g 周永新:《社会福利的观念和制度》,香港,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04-105页。
  (2)g 《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452页。
  
  
  
中国社会科学京097-106C4社会学王思斌19951995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京097-106C4社会学王思斌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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