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学与汉代忠孝观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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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忠孝观的整合是中国古代忠孝观念演变的一个重要阶段。为抛砖引玉,本文仅就经学对于汉代忠孝观的整合及其作用作些初步的分析。
   一
  中国古代的孝忠观念源远流长。一般来说,孝的观念的产生颇早,它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所谓“孝道”形成的产物。孝的内涵最初是指“敬老”、“尊亲”和奉养父母等,主要用于规范亲属关系,特别是父母关系。《说文解字·老部》云:
  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忠的观念产生较晚,有忠君、忠于国家、忠于朋友等内涵,是进入文明社会后所形成的一种价值取向。随着社会的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由于诸子百家的重视和研究,尤其是儒家的极力倡导,这时的忠孝观念已基本形成了“孝亲”、“忠君”的共识,并成为两个最重要的政治伦理观念。如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孝经》便征引孔子说: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注:《孝经·开宗明义章》)
  再如《荀子·礼论》,“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极”。又《韩非子·忠孝》说: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但是总的来看,这时的忠、孝观念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分离,而且孝亲也明显重于忠君。
  西汉王朝建立后,为巩固统治并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高祖刘邦在思想上竭力强调忠道。一个非常突出的事例,就是对于丁公、季布的不同处理。丁公与季布乃异父兄弟,在楚汉之争中都是项羽麾下的大将。季布对刘邦曾穷追猛打,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令高祖恨之入骨;而丁公则手下留情,使高祖免于危难。然而刘邦称帝后,却赦免了季布,处死了丁公。《汉书·季布传》载:
  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也。”遂斩之,曰:“使后为人臣无效丁公也!”
  汉高祖将仇人赦免却将恩人斩首的做法,从道义上讲完全是恩将仇报,也可以说是一种得了便宜反而卖乖的小人做派。但是他即位伊始就采用这种无赖手段来提倡忠道,却无疑表明了他对提倡忠道的急切心情。
  在提倡忠道的同时,汉王朝也把这时已经被视为“美德”的孝观念运用于统治之中。史载高祖六年,为表现孝道,高祖尊太公为太上皇,便公开下诏说:
  人之至亲,莫亲于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注:《汉书·高帝纪》。)
  从惠帝开始,汉王朝还在选举制度上设置了“孝弟力田”科。《汉书·惠帝纪》载,四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汉书·高后纪》载,元年春正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在高祖之后,汉家皇帝(光武帝除外)的谥号也都被冠以“孝”字。《汉书·惠帝纪》注云:“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已下皆称孝也。”
  尽管如此,在西汉前期人们对于忠孝观念的理解仍然存在着某些差异。即以忠为例,当时就有许多人没有把忠君视为最高的伦理标准。据《汉书·郦商传》记载,在诛灭诸吕的过程中,郦商的儿子郦寄曾将执掌北军的吕禄骗出北军,使太尉周勃得以夺取北军兵权,才最终平定了诸吕之乱。然而就像这种决定汉家王朝命运的大是大非的问题,许多人却竟然都做出“郦况卖友”的评论。更有甚者,淮南王刘长谋反,汉文帝予以惩治,在押送刘长到蜀郡严道邛邮的路途中,刘长绝食而死,也有人作歌谴责说:
  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注:《汉书·淮南王传》。)
  可见其忠观念的淡薄和混乱。再从孝观念看,这时对孝的理解也仍然没有上升到忠君的高度。在汉初思想家的着作中,我们很少能找到把孝亲与忠君完全联系在一起的论述。因此,对理论界来说,究竟怎样才能澄清忠孝观念中的“模糊”认识,以便更好地维护汉王朝的统治,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
  从有关记载看,汉代经学家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是采用由孝劝忠的方法。具体地说,就是在理论上强调“家国同构”,在实际生活中则把孝作为忠的手段,而把忠作为孝的目的。
  所谓“家国同构”,简言之,就是把君、父的角色合而为一,使皇帝(后)既具有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威,同时又可以成为天下所有人都必须尽孝的父母。关键乃在于:向皇帝尽忠也就等于最大的孝亲,因而如果能在家庭中做到孝亲,那就必然会在朝廷里尽忠。这种理论的提出可以说渊源很早,如《尚书·洪范》云,“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至春秋战国时期,所谓忠孝互通的说法已开始比较多地出现。《礼记·祭统》说:
  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上则顺于鬼神,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如此之谓备。
  《孝经·广扬名章》说: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
  但是这并没有引起统治者的重视,也没有成为其孝忠观念的主流。直到西汉前期,随着对忠观念的强调和倡导,许多儒生才开始竭力宣扬家国同构的理论。特别是董仲舒,他根据阴阳五行说,把孝忠都论证为“土德”,对家国同构理论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论述。例如,对《孝经》所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董仲舒即阐发说:
  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首,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尽为人之道也。故五行者,五行也。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经也。此之谓也。
  这是关于孝为“天经”的论证。
  地出云为雨,起气为风。风雨者,地之所为。地不敢有其功名,必上之于天。……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以加矣。五声莫贵于宫,五味莫美于甘,五色莫盛于黄,此谓孝者地之义也。(注:《春秋繁露·五行对》。)
  这是关于孝为“地义”以及孝、忠皆源于“土德”的论证。
  董仲舒以所谓五行相生来论证孝忠当然是不科学的,但是他竭力要把孝忠统一起来,却是无疑义的。而既然孝道和忠道都被他说成“土德”,那么忠、孝实际上也就成为“土德”的不同表现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孝道就是忠道,忠道亦就是孝道。因为就国家而言,它无非是家庭的扩大;就皇权而言,则无非是父权的扩大。所以对孝道的论证,在这种理论架构下,也就完全变成了对忠道的论证。如董仲舒说:“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事君,若土之敬天也”,“是故圣人之行莫贵于忠,土德之谓也。”(注:《春秋繁露·五行之义》。)当然,对统治者来说,要想倡导人们尽忠,其最好的办法亦莫过于推崇孝道。所谓“虽天子必有尊也,教以孝也;必有先也,教以弟也。”(注:《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即“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注:《孝经·孝治章》。)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要履行神圣的忠孝义务,即必须做到《孝经》所要求的“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所谓“退家则尽心于亲,进宦则竭力于君。”(注:《汉书·张敞传》。)这样也就基本完成了对忠孝观念的整合。
  因此,为了更加鼓励人们尽忠,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这种家国同构、由孝劝忠的理论体系便成为汉代政治理论的一个主要内容,并越来越得到重视。如《汉书·严助传》记载,严助被任为会稽太守后,以会稽鄙远而“数年不闻问”,在受到武帝责问后,严助即据此请罪说:
  《春秋》天王出居于郑,不能事母,故绝之。臣事君,犹子事父母也,臣助当伏诛。陛下不忍加诛,愿奉三年计最。
  再如《盐铁论·备胡》载桑弘羊称:
  天子者,天下之父母也。四方之众,其义莫不愿为臣妾。
  又灵帝时傅燮上疏说:
  臣闻忠臣之事君,犹孝子之事父也。子之事父,焉得不尽其情?(注:《后汉书·傅燮传》。)
  所以东汉具有法典性质的《白虎通》曾总结说:“臣之于君,犹子之于父。”(注:《白虎通·丧服》。)
  另一方面,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统治者也极力倡导孝道,以达到其劝忠的最终目的。甚至为推广孝道,他们还把重孝作为推行教化的一个主要途径,如宣帝说,“导民以孝,则天下顺”(注:《汉书·宣帝纪》。)。而且从宣帝开始,为了更加贯彻“以孝治天下”的方针,汉王朝明令规定“亲亲得相首匿”(注:《汉书·宣帝纪》师古注曰:“凡首匿者,言为谋首而藏匿罪人。”参看拙文《以经治国与汉代法律》,载《江海学刊》1991年第3期。)。《汉书·宣帝纪》载宣帝诏曰: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载!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廷尉以闻。
  到东汉时,随着《孝经》经学地位的确立,(注:参看拙文《论〈春秋〉〈诗〉〈孝经〉〈礼〉在汉代政治地位的转移》,载《山东师大学报》1992年第3期。)他们竟然已把孝视为最高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注:《孝经·圣治章》引孔子语。)史载章帝公开宣称: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注:《后汉书·江革传》载章帝制诏。)明帝时韦彪也说:
  夫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孔子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注:《后汉书·韦彪传》。)
  因此,人们当时纷纷重孝,可以说蔚然成风。从效果上看,也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由孝劝忠的目的。仅就三公而言,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其任为三公者便大多有“孝谨”之称。例如:《汉书·公孙弘传》,弘“养后母孝谨,后母卒,服丧三年”,《汉书·王商传》,王商父薨,“居丧哀@①”;《后汉书·刘般传》,刘恺“素行孝友,谦让洁清”;《后汉书·胡广传》,广年逾八十,“继母在堂,朝夕瞻省,旁无几杖,言不称老。及母卒,居丧尽哀,率礼无愆”;《后汉书·杜乔传》,乔“少为诸生,举孝廉”;等等。三公尚且如此,普通官吏就更不用说了。如张霸“年数岁而知孝让,虽出入饮食,自然合礼,乡人号为‘张曾子’”(注:《后汉书·张霸传》。);江革“负母逃难,备经阻险,常采拾以为养。……与母归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摇动,自在辕中wǎn@②车,不用牛马,由是乡里称之曰‘江巨孝’”(注:《后汉书·江革传》。)等。而孝子如此之多的涌现,则自然造就了更多的忠臣,并多少达到了《孝经·三才章》所憧憬的“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的效果。
   三
  汉代忠孝观念的整合虽然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着某些问题。主要就是过分强调了孝的作用。一方面由于统治者极力重孝,在政治、经济上对孝子贤孙们给予了种种的优待,因而许多人为了表示孝亲,并得到社会的承认,往往都标新立异,甚至于弄虚作假。所谓“察孝廉,父别居”(注:《抱朴子·审举》。),就是对于这种伪孝现象的揭露和抨击。至于其具体形式,则可以说五花八门。(注:参见应劭《风俗通·愆礼》。)桓帝时,乐安太守陈蕃对赵宣伪孝的惩治,就是一例。《反汉书·陈蕃传》:
  民有赵宣葬亲而不闭埏隧,因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乡邑称孝,州郡数礼请之。郡内以荐蕃,蕃与相见,问及妻、子,而宣五子皆服中所生。蕃大怒曰:“圣人制礼,贤者俯就,不肖企及。且祭不欲数,以其易黩故也。况乃寝宿冢藏,而孕育其中,诳时惑众,诬wū@③鬼神乎?”遂致其罪。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在孝道被竭力宣扬而成为“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注:《孝经·三才章》。)的情况下,人们对于忠孝的理解越来越出现“偏差”。尽管汉代对忠孝观念的整合,其目的就是要做到家国同构来劝导人们尽忠,而且统治者还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注:《汉书·哀帝纪》载哀帝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却仍然把孝看得比忠还重。因为就按《孝经》解释,孝敬父亲本身即高于忠君。如《孝经·士章》说: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所以,当忠孝出现重大冲突亦即不能两全时,他们就往往会舍忠而取孝。这种情况在西汉时期已有所表现,史载“王阳为孝子,王尊为忠臣”,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事例。《汉书·王尊传》:
  (尊)迁益州刺史。先是,琅邪王阳为益州刺史,行部至邛@④折阪,叹曰:“奉先人遗体,奈何数乘此险!”后以病去。及尊为刺史,至其阪,问吏曰:“此非王阳所畏道邪?”吏对曰:“是。”尊叱其驭曰:“驱之!王阳为孝子,王尊为忠臣。”
  东汉时,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乃至统治者把它视为应予以扭转的不良风气。(注:参看拙文《论“以经治国”对我国汉代社会生活的整合功能》,载《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6期。)例如,在关于究竟应如何处理忠孝的冲突问题上,这时有不少人都公开提出忠重孝轻的观点。曾师从经学大师桓荣的鲍骏,便针对同门丁鸿的让爵批评说:“《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注:《后汉书·丁鸿传》。)。为了更加鼓励忠道,着名的经学家马融还参照《孝经》的格式撰写了《忠经》一书,并把“忠”提到了“天地神明”的高度。他说:
  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人之所履,莫大乎忠。(注:《忠经·天地神明章》,《汉魏丛书》本。)
  这显然是希望忠在理论上能与孝的“天经地义”相抗衡。同时,有关孝忠的关系及地位的讨论也成为人们相当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些讨论中,最着名的一次,就是东汉末年由曹丕主持的关于君父孰重的论辩。《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引《邴原别传》曰:
  太子燕会,众宾百数十人,太子建议曰:“君父各有笃疾,有药一丸,可救一人,当救君邪,父邪?”众人纷纭,或父或君。时原在坐,不与此论。太子谘之于原,原勃然对曰:“父也!”太子亦不复难之。
  当然问题还没有解决,而且也不可能真正解决。关键在于君臣乃是社会关系,父子则是血亲关系,故不可能完全等同。特别是秦汉时期,封建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还刚刚确立,统治者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来强制人们完全或绝对尽忠。再从具体操作来看,统治者的目的非常明确,重孝就是为了劝忠,它已成为汉王朝培养忠臣的捷径,甚至是一条最主要的途径。因而必须重孝,否则即无以劝忠;但过分重孝又必然会出现变形,乃至本末倒置,使得手段竟变成目的。换句话说,这实际上也是一个让统治者颇感两难的问题。所以,尽管汉王朝也试图改变这种重孝轻忠的现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直到东汉末年,它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不能不削弱汉代以经治国的作用和影响。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忄加戚
   @②原字为车加免
   @③原字为氵加于
   @④原字为来加阝
江海学刊南京124~127B8伦理学晋文20022002汉代忠孝观的整合是中国古代忠孝观念演变的一个重要阶段。为了强调和倡导忠君,汉代经学提出了“家国同构”理论,也就是把君臣关系等同于父子关系。这种忠孝观念的整合实际是一种由孝劝忠的方法,即把孝亲作为忠君的手段,而把忠君作为孝亲的目的,所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因之,汉王朝极为推广孝道,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尽管如此,汉代忠孝观念的整合仍存在着一些自身的缺陷。汉代/经学/忠孝观念/整合晋文,1958年生,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 作者:江海学刊南京124~127B8伦理学晋文20022002汉代忠孝观的整合是中国古代忠孝观念演变的一个重要阶段。为了强调和倡导忠君,汉代经学提出了“家国同构”理论,也就是把君臣关系等同于父子关系。这种忠孝观念的整合实际是一种由孝劝忠的方法,即把孝亲作为忠君的手段,而把忠君作为孝亲的目的,所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因之,汉王朝极为推广孝道,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尽管如此,汉代忠孝观念的整合仍存在着一些自身的缺陷。汉代/经学/忠孝观念/整合

网载 2013-09-10 20: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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