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仁学与宋代理学——兼论理学在儒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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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是哲学的先驱,哲学却是宗教的叛逆者。从“殷人尊神”,到“周人尊礼尚施”;从“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到“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礼记·表记》),人类视域逐渐扩展:人走进了自己的意识。“夫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随大夫季梁语),“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虢史yín@①语),则昭示人类意识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人不再以天帝鬼神为活动中心,从此把自己置于生活的前台。这样,哲学最终挣脱神学脐带,叩开生命之门。
  中国哲学直接诞生于“乱世”。“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郑子产语),且社会震荡、人无以立,中国哲人无暇顾及遥远之“天道”,急于为自己、为他人找寻安身立命之本,从而铸就了中国哲学的“人道”本质(即便言“天道”,亦不越“人道”特质)。孔子创立的儒学以其对人的定位,对人是“道德动物”的发明充分显现了这一特征。
  儒家由孔子“仁(礼)学”开其端,发展至宋代“理学”成其大,其间,每一时代、阶段各具风貌、各有特色,究其本,始终是人的设置。我们可以说,对人、仁(理)同一的道德证明,构成儒学进程的内在主线,儒学进展其实乃是论证方式、途径的完善与更新。因此,考察先秦仁(礼)学与宋代理学的内在关联,拟出仁学向理学的逻辑发展,似乎是可能而必要的。
   一
  1.人是历史的存在,也是现时的存在。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的关系网络确定了人自身及人在家、国、天下的别无选择的位置,安分守己为政治强制与道德教化对人的共同期望。一旦强权削弱、丧失,道德便越过自己充当唯一“执法者”,社会胁迫随之化作人的自觉自律。春秋末,象征统治与权威的礼崩溃、瓦解,社会、个人失控、平衡,无所归属。顺乎变“无道”为“有道”的时代要求,孔子剥取“礼”充实“仁”,开出仁学世界,即是如此。
  《说文》云:“仁,亲也,从人二”,孟子亦云:“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指出仁本一己之德,囿于血缘家族。孔子由此出发,擢升仁为人生大德、人人关系的基本原则。有子“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以下凡引,只注篇名)的猜测,“本立而道生”(同上)的归纳,揭露了这个秘密:孔子的仁是对人在家中地位的确认;是以此作基点,以国为家、以天下为家,进而对人在国、在天下中位置的肯定。因此,仁既是行己、事上、养民、使民、施人、达人等所有活动的准则,也是这些行为所体现出的恭、敬、惠、义、忠、恕等诸德。但长期浸淫于礼乐文化中的孔子,他对仁的发挥不可能脱离宗法制的产物和守护者——礼。“克己复礼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道出礼与仁的置换、仁的礼本质。否则,何来“吾从周”(《八佾》!仁是礼,则仁所统摄众德亦是礼(以礼作则):“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佰》)。其后,孟子取仁,荀子择礼,各执一端,分儒学为两条发展路径。只是孟子重内、崇德性自觉,更接近于孔子的哲学构想;荀子重外、尚社会规范,于人的自律有所悖离,因而引出两者不同的学术命运。
  认定礼为仁,就是把不属于人的异己力量说成是属于人的道德本根,让人自我定位,自愿承担义务、接受命运的馈赠。这是孔子仁的意义所在。然而,自我意识、意志不具道德属性,现实的我不能通过自己自动成为应该的我,“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我欲不仁,也可不仁;仁于民甚于水火,民却好色甚于好德,以“生”为人生本质,追求生命的自然延伸,不惜“求生以害仁”(《卫灵公》),抛弃“杀身以成仁”(同上)的生命精神的提升,这迫使孔子溯仁(礼)于“性与天道”(《公冶长》)。其自言“天生德于予”(《述而》),自问“知我者其天乎”(《宪问》)?重拾神学由天而人(天→人)的模式,企望再次沟通天人,搭建儒家天名德实、人道即天道的天人关系框架;其“性相近也,习相远也”(《阳货》),始论人性的先天性、统一性,直指人的行为千差万别的缘由,促使后人进一步追思人何以为人。可惜,孔子未能贯通天人,融合仁、性,接通性与天道;未及人性之内涵、根源。不过,正是孔子的遗憾,给儒学的发展留下了广阔的天地。
  2.孟子私淑孔子,以“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以下凡引,只注篇名),把孔子“杀身成仁”的价值选择定义为人的本质,亦即“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离娄上》),并通过“性与天道”,在儒学史上第一次为仁作证。
  孟子用“凡同类者,举相似也”,“圣人,与我同类者”(《告子上》),故人性同一,来论证孔子的“性相近”。但孟子认为:人性之同,同时意味人物之别;人近乎禽兽的自然属性(“性也”)不足以分开人兽,只有仁义礼智的道德制约(“命也”)尚可满足人性规定。所以,在德、色取舍上,孟子取德(仁)为人性内容(“命也,有性焉”)。所谓“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的表述,尽诉孟子的良苦用心。为什么人性内涵是道德伦理?孟子直入人心,迈向心灵境界:“仁义礼知根于心”(《尽心上》)。因为,合而言之,仁结构一心:“仁,人心也”(《告子上》);分而言之,“四端”、“四德”组成“四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公孙丑上》);“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告子上》)。为何心是道德构成?孟子以为心是人性之本、道德之源,是仁义礼智的安身处、发端处,这是不言自明的。他举例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入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公孙丑上》)。
  仁本于心,人性是仁(仁义礼智),仁的实施有益于他人和社会,故性善。孟子开掘了儒家全新的心性论领域。据此,孟子批驳告子“生之谓性”(《告子上》)混淆人兽界限,降人为生物性存在的“人形动物”;阐明人之为不善非本性所欲为,乃“不能尽其才”(《告子上》)、“自贼”(《公孙丑上》)、“放其心而不知求”(《告子上》)所致,并提出去恶从善之方:存心养性。存养之法则为:内“求其放心”(同上),外驱除物欲〔“寡欲”(《尽心下》)〕。虽然如此,孟子证明仁、人合一的心性论也无法遮掩其缺憾;第一,不能解释心的道德功能,所谓人心固仁,纯属假定。第二,触及了人的善恶两重性,却一味突显“天使”的一面,轻视“野兽”的一面,把“恶”剔除出人性,视人为心灵存在,难以回应现实的挑战。
  从人性善推论人本质上是道德存在。这种由性而德(性→德)的思路始终局限于人,而人不是自己的最后根源,孟子被迫象孔子一样回到由天而人的老路:舜有天下是“天与之”(《万章上》),但他的“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离娄上》)的天道→人道设想,使由天而人的神学幻想质变为哲学思维。同时,孟子的“夫仁,天之爵也”(《公孙丑上》),试图升人德至天德,意在营造打通天人阻隔的另一种式样:由人而天。“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知天也”(《尽心上》)的“心→性→天”的构想,正是这方面努力的反映。
  3.孔子讲德(仁)实是言礼。荀子抓住孔子仁学复礼旨归,力论礼的合理性。
  荀子洞晓孟子道德即心的前提的脆弱,深谙孔子好德、好色的无奈,顺应奴隶社会之礼向封建社会之礼的转变,以及新兴地主阶级隆礼尚力的要求,以天道自然排除天的神秘性、道德性;以“天人之分”(《荀子·天论》),以下凡引,只注篇名),断绝天人交通;以“唯圣人为不求知天”(《天论》),强调人为自己立法,人的主宰力量(出乎荀子逆料的是,他的天行有常、万物自然等言论,后成为宋儒生成论、本体论的源头)。为此,荀子尽力从人自身挖掘礼的存在的内外根据。
  “人有气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王制》)。荀子以为人贵于物,人所独具的“义”(义谓以礼作则而裁制人事,实即礼)是人物差异的标志,也是人之为人的本质:“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非相》)。这里,荀子“礼也者,人也”的理解与孟子“仁也者,人也”并无二致。但荀子看出礼是社会规范,礼的存在的社会根源,他的“人性→人本质”的人性证明,不同于孟子人性、人本质一致的构架,而是通过二者的对立来论证的。
  人性的同一性是孔孟人性论的基础,荀子也因循之:“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性恶》)。然,何谓性?性为何?荀子认为性是“天之就”(《性恶》),是“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同上),是“生之所以然”(《正名》),是“本始材朴”(《礼论》)。这就是说,性是与生俱来、不可更改的自然本性,是人的生理需要和感官机能:“饥而饮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目辨白黑美丑,耳辨音声清浊,口辨酸碱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荣辱》)。一言以蔽之,性是告子的“生”,而非孟子的“心”。由于人性的实现、欲望的满足妨碍他人、扰乱纲常:“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性恶》)。荀子判定性恶,性不具道德意义。既然性恶,既然顺性纵情乱世悖德,则礼应运而生:“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性恶》)。从性恶的角度论证礼的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必然性,人不可须臾离却礼。作为“社会动物”——人,其本质当然就是礼,就是道德,而不可能是生物学上的个体的本能。
  荀子性恶论看似解决了礼的由来问题,但圣王制礼作乐的直接认定(“礼莫大于圣王”),使其不免陷入困境:圣人与常人同样性恶,何能“起礼义,制法度”!就算“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性恶》),圣人又从何而来!为何只有圣人能成就自己,成为圣人!不过,“化性起伪”毕竟道出了道德的后天性、可能性,为悖情逆性、弃恶从善给予理论上的说明。它肯定道德伦理,显示出对人的善的一面的关照。虽然荀子同孟子滑入相同的误区,并且也以剥除物欲为归缩。
  由上可知,先秦仁学由孔子开端,孟、荀阐扬。孔子的“仁”竖起道德的旗帜,孟子人性与人本质的一致,首倡心即性的心性论,荀子人性、人本质的对立,始言性、礼为二的性礼(理)论;孔孟对神学的由天而人模式的复活,孟子由人而天式样的独创,荀子天道自然的非道德性论辨;孔子“性与天道”的欠缺,孟子心为仁源的假定,荀子圣王生礼义的窘迫(先秦仁学形上学的缺憾)。这些,都为后世儒学,尤其是宋代理学的发生、发展提出了问题,规划了大致方向。
   二
  孟、荀而下有《学》、《庸》。《大学》概括“仁道”为三纲: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为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孔、孟、荀的道德修持提炼为“修身”。《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齐同天命、人性、仁道,浓缩天人之路。汉代,董仲舒对人的存在推本求源:“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为人性作形而上的论证:“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董氏有斗筲之性、中民之性、圣人之性的划分,但他认为:“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半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春秋繁露·实性》)〕,同时指出人性包涵善恶两面,初步融合孟、荀。此外,董仲舒本体化仁〔“仁,天心”(《春秋繁露·俞序》)〕、伦理化天〔“天,仁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又神化天〔“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义》)〕,其神学形式遮蔽了理性应有的光芒。此后,玄风骤起,佛学畅流,韩愈、李翱等抓住先秦仁学的精髓——人性论,力排佛老,延续儒家血脉,但思维所及,不出孔、孟、荀。
  经历汉代政治上的荣耀,遭受佛道理论上的重击,儒学在魏晋、隋唐沉寂之后,终于在宋代走向辉煌,显露出强劲的生命力。宋儒无视秦汉以来诸儒的孜孜努力、勤勉耕耘,直承先秦仁学,学现仁(礼)到理的转化,构建儒家完满的本体论体系,并从本体论高度审视人性善恶,从而推进儒学至成熟形态——理学:
  1.宋代理学始祖周敦颐一语“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通书·道第六》),扣住儒家实质,再予以生成论根基:“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而主静(无欲故静),立人极焉”(《太极图说》)。这是儒家第一个系统的本原论模式,它襄括天地万物及人类,阐明仁义的必然性,标志儒学宇宙观的初步建立,也标志仁学与理学的不同以及理学对仁学的发展(这种发展,实际上是理学为仁学作形而上的证明)。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宋儒对道家、道教的吸收;也看到了荀子“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苟子·礼论》),“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等思想的影响,只是荀子用此分开天人,周氏以此承接孔、孟,连结天人。有了宇宙论为基奠,周敦颐“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也;成,义也。故圣人在上,以仁育万物,以义正万民”(《通书·顺化第十八》)之论断,就不再属孔孟由天而人的直观想象,而是哲学意义上的推断。
  除却儒家生成论的创建之功,周敦颐“礼,理也”(《通书·礼乐第十三》)、“理曰礼”(《通书·诚畿德第三》)的表述,对战国时期开始的礼、理相通及理脱胎于礼〔详见谷方:《理的早期形态及其演变》,载《论宋明理学》,浙江出版社,1983年10月版〕作结;“圣贤非性生,必养心而至之”(《周敦颐集》卷三,《杂着·养心亭说》),融合孟(“养心”)、荀(“圣贤非性生”)人性伦。这些都昭示了理学进展的趋势。
  2.排斥佛老与创立宇宙观是宋儒的双重任务。为了破除“虚”(佛)、“无”(老),张载提取荀子万物(包括人)出乎气的思想,建造了太虚→万物→太虚的万物生灭图式:“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正蒙·太虚》),“万物取足于太虚,人亦出于太虚”(《张子语录·中》)。在此前提下,张载由太虚而心性,给孟子心性论以太虚之本:“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正蒙·太和》)。那么,太虚(天)是什么?张载一面以荀子之“气”释之:“太虚即气”,“太虚无形,气之本体”(《正蒙·太和》);一面又以孔孟德性与心释之:“众人之心同一则却是义理,总之则却是天”(《经学理窟·诗书》),“太虚者,心之实也”(《张子语录·中》)。由之,我们可知,张载由天(太虚)而人(心性)的哲学论证是以由人而天(心、义理→太虚、天)为基础的。先人化天,再从天推人,这就是张载宇宙论的逻辑构想。它揭明周敦颐生成论的构思路径,也为程朱天理本体论拟出方法论上的规则。有“天→人”形式下的“人→天”本质,我们既可理解从荀子之气(太虚)到孟子心性的推导,以至得出“性即天也”(《张子语录·上》)、“性即天道”(《正蒙·乾称》)的结论;也可理解气本原论与“天下无一物非我”、“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正蒙·大心》)的和谐共处。
  张载太虚为心性之本给出了人性存在的根据,与此相应,人性便是天性(天道)在人身上的体现:“天性在人,正犹水性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正蒙·诚明》)。天性的义理抽象,意味人性是德、是心(道德存在),所以“性于人无不善”(同上)。在性善宗旨之下,张载不避性恶,为人的“恶劣的情欲”作解:“饮食男女,皆性也”(《正蒙·乾称》);“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正蒙·诚明》)。此处,张载综合孟、荀,认人性为心(天地之性)、生(气质之性)合一,只因“仁者,人也”(《张子语录·中》)的传统规定,令其折衷孟、荀之时又偏向孟,这种偏向是宋儒人性论上普遍的价值取向(周敦颐更趋向荀子)。基于对气质之性的否定,在人生修养上,张载便反对“徇物丧心”(《正蒙·神化》),力倡“忘物累而顺性命”(同上),这与孟子“养心”无异。另外,我们从张载天地之性、气质之性的剖分,似可发现“太虚即气”与“太虚非气”的矛盾,觉察出太虚→性(心)与太虚→天地之性(心)、气→气质之性(生)的冲撞,也似乎看到了由矛盾而产生的前者向后者的转化。“万事只一天理”(《经学理窟·诗书》),天理替代太虚,已露出转化的端倪,程朱理本论则正是这种转变的结果。
  3.二程继承荀子开启、周敦颐和张载所发挥的气的学说,肯定“万物之始,皆气化”(《河南程氏遗书》卷五),“人乃五行之秀气,此是天地清明纯粹气所生也”(同上,卷一八)。但二程从纷繁杂多的现象发现本质的统一,从万物、从气体贴出来天理:“万物一理耳”(《河南程氏粹言》卷一),“万物皆只是一天理”(《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从而把周、张的本原论提高到本体论。理本论的建立表明儒家精致的本体论系的正式确立。何谓天理(理)?一方面,天理是天:“天者,理也”(《河南程氏遗书》卷一一),是天道:天道“只是理,理便是天道也”(同上,卷二二上);另一方面,天理是人理:“理只是人理”(同上,卷一八),是人伦:“人伦者,天理也”(《河南程氏外书》卷七),是仁:“仁,理也”(同上,卷六)。由上,我们遂知,理是仁(礼)的本体化,天名德实,“人理”采取了“天理”的形式。
  理是世界之本,人为世间一物,其本质当然是理:“人之所以为人者,以有天理也”(《河南程氏粹言》卷二),“道之在我,犹饮食居处之不可去,可去皆外物也”(《河南程氏经说》卷八)。人归于天,人不必从自身寻找根据,孟、荀从人性来论证人的本质的范式就变为二程的从天、从人本质来证明人性的新路径:“性即是理”(《河南程氏遗书》卷一八),“心即性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河南程氏遗书》卷一八),“性与天道一也”(《河南程氏经说》卷八)。性是理(天道),是理之在人者,因此,自性而行便是自理而行。而“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性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五,程颐语),说明理指向善,理之在人(性)则为五德。在此,孟子“性是仁,故性善”变为程氏“性善,故性是仁义礼智信五德。”
  “性即理”解答了性善缘由。面对“恶”,二程以“性即气”作答:“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性固善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河南程氏遗书》卷一)。理→性(德)、气→性(生)为人性善恶提供本体依据,这是张载人性论的继续,孟、荀人性论的进一步贯通。尤其是“恶亦不可不谓之性”纳“恶”入性,并正视它的客观存在,比张载“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更理智、更合理,虽然程颐、程颢局限于“性固善”的论调,对“目则欲色,耳则欲声”,“鼻则欲香,口则欲味,体则欲安”(同上,卷二五)等一味排斥,直至以“损人欲以复天理”(《周易程氏传》卷三)告终。
  4.二程气构造物、理为物本解决了世界的构成、世界的统一性问题,也留下了理气关系、以及基于此而出现的理气在物中的地位、由理气决定的善恶在人性中的位置等诸多问题。朱熹哲学应运而生。
  “自下推上去,五行只是二气,二气又只是一理;自上推而下来,只是此一个理,万物分之以为体(《朱子语类》卷九四)。朱熹首先从万物的现存考索万物之本,从形下之气抽取形上之理。针对时人囿于生成论而追问理气先后,他一再强调“理与气本无先后之可言”(《朱子语类》卷一),不得已,依旧从“本体”言先后:“以本体言之,则有是理,然后有是气”(《孟子或问》卷三)。继而,朱熹由理本气未论理气于物的意义、理气结构物的方式:“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文公文集》卷五八,《答黄道夫》)。具体则是:理在物(包括人)为性、气在物(包括人)为形,物乃形、性合一的存在:“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为性,同得天地之气以为形”(《孟子集注·离娄章句下》)。至于人物不同者,“独人于其间得形气之正,而能有以全其性,为少异耳。虽曰少异,然人物之所以分,实在于此”(同上)。在此,朱熹消弭了二程“人之所以为人者,以有天理也。天理之不存,则与禽兽何异矣”(《河南程氏粹言》卷二)与“万物皆只是一天理”、“万物皆有性,此五常性也”(《河南程氏遗书》卷九)的冲突,用形气之正和性之全别人物、分同异。
  朱熹由理气而人物的天—→人构造,论证了性的由来:理—→性,解除了孟子性善的困惑。其所以能如此,是因为“礼即理也”,“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三纲之要,五常之本,人伦天理之至”(《朱文公文集》卷一三,《垂拱奏札》)。这与张、程天—→人之前的人—→天预设,一脉相承。接下来,朱熹又以天—→人模式安排了告子发端、荀子详论之性:“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性,形而上者也;气,形而下者也。人物之生,莫不是有性,亦莫不有是气。然以气言之,则知觉运动,人与物若不异也;以理言之,则仁义礼知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无不善,而为万物之灵也。……知觉运动之蠢然者,人与物同;……仁义礼智之粹然者,人与物异也”(《孟子集注·告子章句上》)。朱熹认为孟子以仁义礼智为内涵的性才是性,告子、荀子的“生之谓性”之性是“生”,不是性,“生”的根据在于气:气—→生。
  从气的高度否定人性中的“生”,这是朱熹的高明之处。可是,“恶”恶从生?朱熹不得不摇摆于二程的“气禀”与张载的“气质之性”之间:(1)“人之性皆善,然而有生下来善底,有生下来恶的,此是气禀不同。且如天地之运,万端而无穷,其可见者,日月清明,气候和正之时,人生而禀此气,则为清明深厚之气,须做个好人;若是日月昏暗,寒暑反举,皆是天地之戾气,人若禀此气,则为不好底人何疑”(《朱子语类》卷四)。为此,要除却气禀之害,必须“要力去用功克治,裁其胜而归于中乃可”(同上)。(2)“天地之所以生物者,理也;其生物者,气与质也。人物得是气质以成形,而其理之在是者则谓之性。然所谓气质者,有偏正、纯驳、昏明、厚薄之不齐,故性之在是者,其为品亦不一,所谓气质之性者也。……然其本然之理,则纯粹至善而已,所谓天地之性者也”(《近思录集注》卷二)。为此,人须变化气质,方可复其性。不过,朱熹对张载气质之性还是有所修正:张载由气而气质之性(气—→气质之性),朱熹由理气而气质之性(理气—→气质之性):“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朱子语类》卷四)。这,指出了气质之性可善可恶、善恶相混的根源。
  5.程朱之理过分强调外在力量对人的俯视、操纵和决定,忽视了属人的心、德(仁),抑制了人的主体性的发挥,与荀子之礼相似。陆九渊继续理的至上性及本体性:“塞宇宙一理耳,学者之所以学,欲明此理耳。此理之大,岂有限量”〔《陆九渊集》卷一二,《与赵咏道(四)》〕、沿袭人生气禀论:“人生天地之间,禀阴阳之和,抱五行之秀,其为贵孰得而加焉”(《陆九渊集》卷三○《程文》)之时,发扬孟子之心,企图纠程朱之偏。
  陆九渊认为理出于礼(仁),仁(礼)出于心,心、仁、理同一:“仁,即此心也,此理也”(《陆九渊集》卷一,《与曾宅之》);心、理不二:“盖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此心此理,实不容有二”(同上)。既然心、理是一,则心之所发便是理:“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陆九渊集》卷三四,《语录上》);理之所在便是心:“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陆九渊集》卷二二,《杂说》)。心的这种直接本体化(不再以理的形式出现),致使人心灵化:天之所以与我者是“此心”,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是“此心”〔《陆九渊集》卷一一,《与李宰(二)》〕。而此种心灵化的思路:心(本体之心)—→心(个体的存在本质),恰恰又是孟子“人,心也”的表达的确认和证实。
  由于心框定人,陆九渊必然得出:“人性本善”(《陆九渊集》卷三四,《语录上》的性善结论。固守性善以考察人之不善,不善便是“迁于物”(同上)、沉缅于欲的缘故,弃恶从善便是要“明此理”(《陆九渊集》卷一四,《与包祥道》)、“保吾心之良”(《陆九渊集》卷三二,《养心莫善于寡欲》),上欲。以上,都是明显地回归孟子。
  从上述分析可知,宋代理学通过由人而天实现了仁(礼)向理的飞跃,构建了道德化的本原论、本体论;又经过由天而人的下落,沟通性与天道(理),确证人性、人本。其中,由理而性(理—→性)的性、理统一,扬弃孟子的心性(心、性处于同一层次)同一和荀子的性礼(性、礼处于同一层次)对峙;由理本气末、理气相依下的人的形(气)性(理)合一,推论人性的心(理→性)生(气→生)两面,尤为精彩。这些,是先秦仁学伦理本位传统的继承,也是孔、孟、荀形而上学缺憾的消解。儒学形上学的最终建立,则又标识儒学走向成熟形态。
  宋代理学筑建了儒家完善的形上、形下体系,它的成功是主要的,细枝末节上的失误、偏颇是次要的。正因为如此,明代王阳明从陆学着手调和朱、陆,其学说仍被称为理学;清代王夫之,戴震等从《经》、《书》出发,谴责、补救理学,仍不出理学界域。但,理学的完满无缺,又带来了它自身料想不到的最大遗憾:一种学说的稚嫩、不足,是它的存在的危机所在,也是它的发展的机遇所在;学术的进展永远都是旧的缺憾的消失和新的缺憾不断产生,任何思想只要发育成熟,便因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内外动力而走向衰亡,儒学也不例外。理学之后,儒学在其后几百年间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统治者的扶持只能使之获得政治上的繁荣,即使没有新文化运动及后来的“五四”运动的涤荡,儒学的衰落也势在必然。从某种深层的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正是儒学的“垂垂老矣”,导致新文化、新思潮的诞生。*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器去犬换臣
江淮论坛合肥61-68B5中国哲学孙以楷/陆建华19971997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哲学系 作者:江淮论坛合肥61-68B5中国哲学孙以楷/陆建华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0: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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