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解析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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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解析(德语:Die Traumdeutung 英文: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又译做《释梦》,经典的心理学书籍,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一本着作,第一版出版于1899年11月。该书开创了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理论,被作者本人描述为“理解潜意识心理过程的捷径。”该书引入了本我概念,描述了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用于解释梦。
 

第1章
第1章为1900年以前有关梦的研究。着重介绍了关于梦的问题的科学文献,详尽地叙述了前人和同时代人的有关梦的理论。
科学问世以前对梦的观念,当然是由古人对宇宙整体的观念所酝酿而成的,他们惯于将其精神生活投射于假想的外在现实。而且,他们所看的梦端是白天醒来后所残留的梦相,而这方面的记忆较之其他精神内容,当然显得陌生,且不寻常,仿佛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但我们也千万不要以为这种视梦为超自然力的理论今日已不再存在。事实上,今日不只是那些深信怪力乱神的神话、小说者,仍执着于被这种飓风横扫过所残存的鬼神之说,就是一些社会中佼佼者,尽管他们在某些方面嫌弃过分的感情用事,但他们的宗教信仰却仍使他们深信神灵之力确实是这种无法解释的梦现象的原因,某些哲学学派也深信古来相传的神力对梦的影响,而对某些思想家而言,梦的预卜力量也仍无法完全抹煞。尽管科学家们已清楚地意识到这类迷信的不可信,但所有这些纷纭不一的歧见之所以仍会存在,主要还是因为迄今心理学方面的解释仍不足以解决积存盈库的梦之材料,要想将有关梦的科学研究历史作一整理实在是一大难事,因为有些研究在某段时期确实十分有价值,但到目前为止却仍不能在一特定的方向有真正的进展,俾能使此后的学者按已证实的成就而继续发展下去,每位学者总得对同一问题从头开始重新整理而仍无法突破这解不开的结。
名叫伊玛的人关于打针的梦。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无法把整个梦作为集中注意的对象;只能够就每小部分逐—检释。并认为同样的一个梦对不同的人、不同的关联将有不同的意义。在弗洛伊德看来,梦不外乎是一大堆心理元素的堆砌物。有关释梦的技巧,他在给伊玛治疗“歇斯底里症’’的过程中有了明晰的运用,难怪弗洛伊德会相当自信地说:“我相当满意于这一个刚刚分析所得的发现——如果遵循上述这种梦的分析方法,我们将发现梦是具有意义的,而且绝不是一般作者对梦所说的:‘梦只是脑细胞不完整的活动产品。’相反地,一旦释梦的工作能完全做到,可以发现梦是代表着一种‘愿望的达成’。”(第53页)所以,他说“梦的内容是在于愿望的达成,其动机在于某种愿望”(第5l页)。
第2章
梦的解析方法:一个梦例的分析。[2]本书的开场白即已标出我在梦的观念所受传统看法之影响。我主要想让人们理解“梦是可以解释的”,而已经讨论过的那些对梦的解释所作的贡献,其实不过是我这份工作的附加物。在“梦是可以解释的”这前提之下,我立即发现我完全不同于时下一般对梦的看法——(事实上几乎所有梦的理论,仅除了休奈尔的以外),因为要“解释梦”即是要给予梦有个“意义”,用某些具有确实性的,有价值的内容来作“梦”的解释。但,就我们看得出的、梦的科学理论一点也帮不了梦的解释。因为,第一:根据这些理论,梦根本就不是一种心理活动,只是一种肉体的运作,透过符号以呈现于感官的成品。外行的意见一直是与此相反的。它们强调梦的动作是完全不合逻辑的。可是它们虽认为梦是不可理解的,是荒谬的,但却仍无法鼓足勇气地否认梦是有任何意义的。由本能的推断,我们可以说,梦一定有某种意义的,即使那是一种晦涩的“隐意”用以取代某种思想的过程。因此我们只要能正确地找出此“取代物”,即可正确地找出梦的“隐意”。
第3章
梦是愿望的达成:也有人译作“梦是欲望的满足”。[2]在这一章里,弗洛伊德提出了他关于梦是欲望的满足的学说。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能欲望,缓和了冲动;又不致于唤起检查机制的警觉,从而保护了睡眠。从这个意义上讲,梦是愿望的达成。但在梦的状态下,心理检查机制仍发挥相当作用,使能欲望不能赤裸裸地表现自己。因此能欲望只能采取象征的、曲折隐晦的手法来求得自我表现,以逃避检查。
弗洛伊德从梦是主观心灵的动作这一前提出发,肯定所有的梦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并都与自我有关,即使自我不在梦中出现,那也只是利用“自居作用”隐藏在他人的背后。他强调说,从每一个梦中,都可以找到梦者所爱的自我,并且都表现着自我的愿望。例如,囚犯的梦“没有比脱逃更好的主题了”。
第4章
梦的改装:也有人译作“梦的伪装”。弗洛伊德认为,潜意识中的能冲动(从质上说是性欲冲动)趁人睡眠时以伪装的形式骗过有所松懈的心理检查机制而得以表现,就构成了梦境。如果说愉快的、欢乐的、幸福的梦是愿望的达成,那么怎样理解不愉快的甚至痛苦的、悲惨的梦呢?弗洛伊德的回答是,无论怎么不愉快的梦,都不外乎是愿望满足的一种“变相的改装”。他认为:“一个愿望的未能满足,其实象征着另一愿望的满足。”因为做梦的人对此愿望有所顾忌,从而使这一愿望只得以另一种改装的形式来表达。“梦是一种(被压抑的、被抑制的)愿望的(经过改装的)满足。”这就是弗洛伊德叙述梦的完整的公式有了这么一个公式,不管什么样的梦,便都可以纳入“愿望的满足”这个范畴了。
弗洛伊德进一步分析说:“就像第3章我们所提出的梦,有些是非常显而易见的愿望达成。而一旦愿望之达成,有所‘伪装’(disguis)或‘难以认出’(unrecognizable),必表示梦者身对此愿望有所顾忌,而因此使这愿望只得以另一种改装的形式表达之。”(第74页)为了说明这种“变相的改装”理论,弗洛伊德提出了两种科学假设:“我们须假设每个人在其心灵内,均有两种心理步骤(psychicinstance)或谓倾向(tendency)、系统(system)、心理力量(psychical forces),第一个是在梦中表现出愿望的内容;而第二个却扮演着检查者的角色,而形成了梦的‘改装’。”同时,再作“一个合理的假设:‘凡能为我们所意识到的,必得经过第二个心理步骤所认可;而那些第一个心理步骤的材料,一旦无法通过第二关,则无从为意识所接受,而必须任由第二关加以各种变形到它满意的地步,才得以进入意识的境界。”’(第75页)然而,每一个梦,要想证明出其中之秘密意义确乎在于愿望的达成,或要指出其改装情形等,的确是需要一番努力的分析工作。
第5章
梦的材料与来源:他的梦的理论一开始便围绕着潜意识问题,将梦分为“显意"(manifest content)和“隐意”(1atentcontent),借着梦者的联想以及释梦者对“象征”的解释,以白天发生的事件为契机,进而追溯到童年的能欲望。第5章介绍了梦中的印象以及无甚关系的印象,如关于植物学专论的梦与分析;孩提时期经验形成梦的来源,如梦的肉体方面的来源;一些典型的梦,诸如尴尬的赤身裸体的梦、亲友之死的梦、考试的梦等。
弗洛伊德把梦中所叙述的事物称作“梦的外显内容”;而把那他认为体现着愿望,而只能通过意念的分析才能达到的隐藏着的东西,称为“梦的内隐思想”。他说,梦不能公然代表身就是禁忌的愿望、特别是那些同性欲有关的愿望。因此,便通过“梦的工作”,变梦的内隐思想为外显内容;而“释梦”,则是要将“梦的工作”毁坏。他说:梦的思想和梦的内容乃是有如两种语言对于同一内容的两种描述;或者说得更清楚一点,梦的内容对我们来说,像是把梦的思想译成了另一种表现形式,我们必须通过原文和译文的比较来弄清这种表现形式的符号和构成规律。这样可以使梦的内隐思想不再是一个如此难以了解的秘密,使外显内容返回到其内隐思想。
弗洛伊德认为,释梦就意味着寻求一种隐匿的意义。对于梦的来源,他认为有三种可能:一是它也许在白天即受到激动,不过却因为外在的理由无法满足,因此把一个被承认但却未满足的意愿留给晚上入梦。二是它也许源于白天,但却遭受排斥,因此留给夜间的是一个不满足而且被潜抑的愿望。三是也许和白天全然无关,它是一些受到潜抑,并且只有在夜间才活动的愿望……第一种愿望起于前意识;第二种愿望从意识中被赶到潜意识去;第三种愿望冲动无法突破潜意识的系统。在这三种来源之外,他强调“要加上第四个愿望的起源,就是晚间随时产生的愿望冲动(比如口渴或性的需求等)”。
第6章
梦的运作:也有人译作“梦的工作”。我们已经知道,梦境分为显梦和隐梦两个层次。显梦是梦的表面情节,其内容可以回忆起来;隐梦则是要通过显梦表现的能欲望。隐梦转换成显梦有赖于梦的运作机制。这一章篇幅最长,着重介绍了梦的凝缩作用,梦的转移(移置)作用,梦的表现方法,梦材料的表现力,梦的象征,梦中的感情和梦中的理智活动,以及一些荒谬的梦、算术及演说的梦等等。
弗洛伊德说,梦的外显内容,就像是经过“删略”的梦的内隐思想可以说,它是后者的一种节译。如有一个混合的人,模样像A,穿着像B,做的事又类似于C,但是不管怎样,人们总觉得,他实际上是D。这种混合的组成,就使这几个人所共同的东西特别地得到强调。像这样在梦中找出那些一再复现的元素,而构成新的联合以及产生一些共同代号的工作,叫做梦的凝缩作用。梦的转移作用,则是将梦的内隐思想中的因素,以某种比较疏远、不重要的东西,如引喻、暗示来代替,而将梦的精神重点或中心转移开去,使得在表面上不能以梦的外显内容看出其内隐思想。而实际上,这梦正是以这改装的面目,在复现其潜意识中的愿望。如一位客人已经离开后又转回来,说是自己忘了带手杖,实际上这不过是借口,他的潜意识中的愿望是要再见主妇一面。
梦的表现形式与运作机制主要就反映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凝缩,即几种隐义以一种象征出现。它的作用是在梦中进行的,目的是为逃避“梦的检查”。弗洛伊德认为,个人梦中情境为其潜意识内资料的象征性显现,通过对梦的分析,即获得其潜意识内所抑制的问题或线索。二是移置,或称换位,即指把被压抑的欲望调换成不重要的观念。它也是在梦中进行的,目的也是为逃避“梦的检查”。但是醒后回想梦中的经历时,仍会受到“检查”,那就是梦者将梦中颠倒错乱的材料再加一番整理。这种“整理”过程包括戏剧化和润饰。戏剧化就是将欲望表现为具体形象。润饰就是指醒后把颠倒错乱的梦境加以条理化,使之更能掩饰 真相。一般认为,这种整理使梦成为一种统一的、某种近乎首尾连贯的东西,这是“梦的工作”的最后一个过程,即“二重加工作用”。
精神分析家释梦时则要透过梦的运作机制,由显梦寻出隐梦,发现梦者潜意识中被压抑的欲望。为便于揭示潜意识的欲望,释梦可与分析自由联想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精神分析治疗中,释梦和自由联想分析构成了治疗神经症患者方法的核心部分。
第7章
梦程序的心理:也有译作“梦的过程心理学”。这一章为总结性理论部分,也是书最晦涩、最抽象的一部分。它依次分析了梦的遗忘、退化(后退)现象、愿望达成,由梦中惊醒到梦的功能和焦虑的梦,原的与续发的步骤——潜抑、潜意识与意识的现实等现象与理论。弗洛伊德在此发挥了其早年着作《科学心理学设计》(1895)中的科学思想,将所设想的精神机构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心理过程,再就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之间的交互关系加以分析,以求对梦的心理过程获得科学的理解。它把潜意识、抵抗和压抑及性的重要性视为精神分析的三大基石,把做梦、失误、神经症症状视为潜意识支配的行为的三种主要形式。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是以潜意识的理论和性欲的理论为基础的。他的潜意识理论坚信,活动于某一时间而又不为人所知觉的潜意识心理过程,不但是一确定的事实,还是人的精神生活的一般性基础。这一理论已被人们广泛接受。弗洛伊德对于梦的解释是与他对人类行为动机所持的两种独特见解分不开的(这两种动机观一是人类的一切行为均导源于“性”与“攻击”两大能的冲动;二是以潜意识动机来解释人的行为)。他对梦的解释并不停留于梦的表面现象,而是企图挖掘人的深层动机的思想,也为我们深入研究梦在心理学上的意义开辟了道路。
最后应该提到的是,在《梦的解析》中,弗洛伊德以他的潜意识理论对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和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等作品进行了心理分析。象征也被赋予广阔的内容,弗洛伊德说,象征并非梦所特有,而是潜意识意念的特征,在民歌民谣中、神话和传奇故事中,都可以发现象征的应用,而梦则“利用象征来表现其伪装的隐匿思想”。他的性欲理论认为,性能的冲动,不但在神经症的成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甚至认为正是这种动物性能的冲动转化为社会可以接受的创造行为的升华作用,从而带来了文学、艺术、科学以至整个文明的最高创造。的确,《梦的解析》一书在西方影响十分深远,它不仅大大推动了精神分析学说的发展,并且渗透到社会科学领域中的许多学科中去了,诸如文学和美学、宗教史和史前史、神话学、民俗学、教育学科等。因此,西方有些学者认为,大概没有人比弗洛伊德对20世纪的观念、文学和艺术发挥过更大的影响了。
书经历近一个世纪而不衰,弗洛伊德对梦的解释,已深入到内心深处的潜在动机,能言前人所未言,敢言前人之不敢言,实乃超出前人之上。但他在释梦中的主观性、任意性和神秘性也是显而易见。他把人的一切梦的隐义都与梦者潜意识中的能欲望联系起来,这显得有些牵强了。他根据其性欲理论来解释梦,不是把人看作社会的人,而近乎完全看成是一种生物,故一开始就受到人们的谴责。
全书共七章.
 

梦的解析

作者:弗洛伊德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2013-08-23 16: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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