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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人的会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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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人的会议
卢兄:
谢谢来信。你说,看完美国制宪会议的故事,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是电影里的历史剧,
即便把镜头拉得很近,你能看到衣裳的褶皱和脸上的表情,却感觉他们依然离得很遥远。这四个
月的争论,与其说像在“建立政府”,倒不如说更像一个学术讨论。可是,对他们来说,在争执
的又是一个如此实际而紧迫的现实。虚实的关系处理得恰到好处。你说印象最深的,是他们的“整
齐”,虽然风格、观点各不相同,可是,在更深入内在的层面上,又相互默契。
在那个时代的美国,制宪会议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历史事件,绝不亚于独立本身。所以,美国
的历史学家们对费城会议作过很多研究。研究的主要资料是与会者的个人背景,以及他们在会议
前后的日记、书信、回忆录,特别是华盛顿将军、詹姆斯·麦迪逊、富兰克林、詹姆斯·威尔逊、
罗杰·谢尔曼等等在会议上十分活跃的人士的文字记录。对会议本身的研究,主要的依据是麦迪
逊所做的详细笔记,还有其他几位代表的简要笔记。
大多数人所持的主流观点,其实就是依据事实和常识,做出最简单直观的描述和结论。反而
是一些非主流的看法,看上去更“高深”一点。
例如,上世纪初,正当美国历史上的“进步时代”,各种诉诸“理性”的思潮流行。1913年,
美国着名历史学家查尔斯·A·比尔德出版了《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用类似于马克思主义的经济
决定论,来解释美国宪法,特别是解释费城会议上代表们的行为。他考察了1787年的美国经济
结构,然后列举了制宪会议代表们个人的财产和经济状况。得出的结论是,大部分制宪会议代表
通过美国宪法的制定,可以获得个人经济上的利益,成为不同程度的经济上的受益人;因此,费
城制宪会议的妥协,是经济利益集团之间的妥协。
这样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有相似的地方。尽管比尔德否认他的
研究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坚称他依据的是麦迪逊的政治学思想。他的结论受到后来左翼思潮的推
崇。我后来看到过一些类似说法:主要是与会者大多拥有土地,一个稳定的政府导致一个有利的
投资环境,对他们以后从事的土地投机事业有好处。这些隐藏的“意图”,在整个辩论过程中看
不出来,只是一种猜测的可能。可是,你无法打消这一类猜测:代表们心里没说出来的念头,是
在惦着他的土地买卖呢。
我觉得这样的猜测完全可以。可是,我们依据经验也发现,政治人物寻求个人经济利益,常
常是用另一种更聪明的办法:他们可以安排席位,垄断国家权力,运用权力会衍生出无穷无尽的
个人利益来。而费城会议的代表们,事实上又在建立一个对私人占有权力最不利的制度。在他们
制宪的时候,他们确实在竭力提供一个稳定、良好的投资环境,但却没有给个人利用权力留下制
度的漏洞。从政,是他们未来生涯的一个可能的选择,可是,他们还是把决定权交给了民众。当
宪法被通过,政府开始运作后,他们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了。
最典型的就是罗伯特·莫利斯了。他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三份最重要文件的签署者。
费城会议的时候,他是美国数得上的富豪,而且家就在费城。在1789年,华盛顿当选第一任美
国总统的时候,看重他理财的能力,提名他为财政部长,年薪不到两万。他辞谢了官职,表示喜
欢自己经商。他也做所谓土地投机,我们讲起过,当时美国的土地很便宜,又处在一个移民、流
动、开拓、发展的时期,预估一个地区的发展趋势,买些土地作为投资,等着看涨,在美国是很
正常的一个合法投资行为,“投机”二字没有任何贬义。可是,他运气不好,1798年,也就是制
宪会议的11年后,也是在费城,他因大量负债,被关入监狱。直到几年后,美国通过破产法,
他才依法得以出狱。但是,莫利斯在经济上再也没有翻身,晚景凄惨。费城会议的另一个代表戈
汉姆,经历的故事和莫利斯也差不多。
他们和其他民众一样,假如运气好,他们也可能发财。可是,那和他们曾经参与设计的政府
权力没有关系。假如说,他们盼望有一个稳定的国家,能够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民众都有利,我觉
得这很自然,也很公平。他们自己的人生成也罢败也罢,都是他们的个人故事,没有证据显示他
们利用制宪会议,给自己留了一个可能的特权,他们实际上做的是尽可能防止特权。
这个会议的成功,首先和这些人有关。你的感觉是对的,他们离我们非常遥远,不仅是时代
的遥远,还有文化的遥远。那个绅士时代,那个时代的绅士精神,已经远去了。
北美的绅士阶层并不是贵族,“贵族”和欧洲封建制度有太多的联系。贵族是一种社会制度,
一种身份、一种地位、一种血统。北美殖民时代也有贵族,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就是英国贵族的
领地。但是欧洲贵族人来了,贵族制度却没有能够跟来。美国革命以“人人生而平等”为口号,
和贵族制度更是从本质上不相容。所以,美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废除任何基于身份的贵族制度,
政府也不得向任何人颁发贵族称号。所以,美利坚合众国没有贵族,不以贵族为荣。
可是,美国有绅士。这些美国绅士们传承了欧洲贵族品质中的优秀部分,如对知识的渴望,
注重教养,追求荣誉感。对他们来说,荣誉和人品、道德是一回事。荣誉涉及到自己怎样看待自
己,怎样寻求自身的人格完整,而不仅仅是“名誉”,不仅仅是别人怎样看待你。他们耻于看到
自己是品格低下的人。他们当然也有人的弱点,也一样犯错误。可是,人有还是没有行为准则、
荣誉感和羞耻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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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人的会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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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美殖民地,传统的绅士荣誉告诉他们,当选为议员或者担任公职,是一种服务公众的事
情。殖民时代在革命爆发以前,除了康涅狄格等地方,大部分民选官员不拿薪水,所以是一种荣
誉。利用这种公共服务职位来牟取私利,被视作道德败坏,和绅士的荣誉格格不入。正是这种观
念和制度,使得当时的从政者,当时的社会政治精英,都是有一定产业的人。因为只有不愁衣食
者,不必亲操井臼者,才有闲暇,才可能从政。反过来说,从政也不是经营产业的一部分。发财
和当官相差甚远,泾渭分明。这是美国建国时期地方政治的常态。
这种绅士观的典型是华盛顿将军。华盛顿在独立战争初起时,就宣布要自己出钱,召集一支
弗吉尼亚人的军队,北上参加独立战争。在整个独立战争期间,华盛顿将军冒着生命危险却不领
薪水。战后华盛顿立即交出军权,在弗吉尼亚认真经营自己的农庄,却效益不好。那个时候的南
方精英,大多指望在土地上发财。华盛顿是土地丈量员出身,对附近的土地、森林和河流状况非
常熟悉,他也拥有大片土地,但是土地出产很有限。华盛顿认为,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在波
托马克河与俄亥俄河之间开凿运河,可以促进运输和贸易,提高出口能力,从而有利于开发附近
的土地资源。有人可以因此猜度,这样,华盛顿将军本人拥有的土地是否也会有很好的升值前景?
有人甚至因此断定华盛顿将军去参加费城制宪会议有私心。
然而,我们看到,费城制宪会议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政府,这不仅和华盛顿将军
的个人经济前途确实是吻合的,而且也是整个区域百姓们的利益所在。大家看到,华盛顿担任了
费城制宪会议的主席,全程出席大会,但发言仅仅三次。一次是被推选为主席后的仪式性发言,
另一次是批评对保密规定的疏忽,第三次是最后一天,有关提高到国会每三万选民一个代表。只
有这最后一次,是华盛顿将军对宪法本身发表的意见,内容只是希望在未来,民意更容易表达。
制宪会议确实非常有幸是开在那样一个年代。在北美,不论在殖民时期,还是在独立之后的
“小国”共和时期,占主流的政治运作,就是这样一批人。环境恰恰适合这样一种相对理想的状
态存在:一方面,他们远离欧洲具有漫长历史的、常常是充满阴谋诡计的政治纠葛;另一方面,
他们和民智未开的世俗世界相对拉开隔离。新大陆有宗教信仰的根底,又与理性启蒙相逢,处于
恰到好处的氛围之中。政治环境远比欧洲简单,更适合一些朴素的政治家,实验他们的政治理想。
因此,在那个时候,美国还没有产生政党的需要。原来从英国政治中带到美洲的辉格党和托
利党的对抗,在独立战争中消失了。在北美这块质朴的土地上,还处于这样的时代,绅士们把个
人的拉帮结派,包括政党,看成是一种类似偷鸡摸狗的事情。乔治·华盛顿将军特别反感任何私
下结派的行为,一向以身作则,个人就是个人,不是一个小派别的一员。麦迪逊认为:结派会导
致人的道德水平下降。个人作为个人行动的时候,都会对自己有一定的道德要求,有人之常情,
有恻隐之心,会自觉地压抑人性中自私和恶的一面。可是一群人结成一派行动的时候,就会互相
提供行为的正当性,提供派别内部的互相暗示,自我道德要求就会下降,甚至做出在一个人的时
候不会做的坏事。
他们相投者成为朋友,却耻于结为帮派。他们从启蒙时代读到,人是一种理性的动物、政治
的动物,古希腊时代这一说法,在他们眼里是完全正面的,是对人群有能力管理好公共事务的信
心。政治就是这种公共事务,所以从政被叫做公共服务。在他们看来,政治是一种很符合绅士理
想的光明正大的事业,也是需要智慧和技巧的事业。这一事业和绅士的荣誉观相容。
费城制宪会议上,代表们有些是独立战争以来的老朋友,有些人则互相不认识,也素不来往。
外地来的代表,大多集中住在附近的旅馆里。那时费城最好的旅馆,从现代眼光来看,条件也很
简陋,不过相当于现在最一般的家庭旅馆,多数代表还只住得起两人一间的房间。惟一的例外是
华盛顿将军,他后来接受老朋友罗伯特·莫利斯的邀请,整个夏天就一直住在莫利斯的家。当时
的罗伯特·莫利斯是个富人,他还买下以前的领主小威廉·宾的豪宅,他想请华盛顿去那里住的,
可是被华盛顿婉拒了。
代表们都恪守会议的规定,不向外界泄漏会议情况,其证据是,后世竟没有发现他们中有任
何一个人在家信中谈及会议的具体内容。从会议上的表现可以看到,他们在会后的私下交流,没
有形成小团体,更没有结死党、搞突然袭击。他们当时的党派观,对费城会议的成功,无疑是有
利的。
所以,费城会议和后世其他地方的一些制宪会议和议会会议不同,它是没有政党的。严格地
说,费城制宪会议不是一次代议制的议会会议,而是绅士们的商讨会。他们在扬弃贵族等级制度
的同时,“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在上升。因此,他们会非常自然地说,所谓民众利益,那
其中就包括着他们自己的子孙的利益。
在他们那里,启蒙时代对理性和自由的开拓,不是无限的。神约束划定的界限始终存在。而
恰是因为他们把握了这种极难把握的分寸,他们才创造了“费城奇迹”。
在巴黎的托马斯·杰佛逊,从麦迪逊的信中得知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名单,说了一句有名的
话。他说,这是一个“半神半人”的会议。这句话流传很广。在别的地方不可化解的世俗利益之
争,凭借着他们对人性弱点的自我意识和克制、努力,他们寻到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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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人的会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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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制宪会议最为难得的,当然是既有利益冲突又有观念分歧的代表们,竟然在几十天里达
成了妥协,更为难得的是,在妥协以后,他们仍然保持了分歧。妥协的结果不是形成了一种大的
势力和观点,吃掉了大大小小的派系,而是原有的分歧能够并存。国家主义和民主主义、废奴派
和蓄奴派、联邦主义和州权主义,没有哪一派被彻底打败消灭,没有哪一种主义征服了所有人,
甚至没有什么人是对结果十分满意的。制宪会议的结果,是观点仍然分歧但是建立起共同联系的
一种平衡状态。
这种容忍观点分歧,并且长久地保持这种“我的真理和你的真理”都容许生存,成为此后美
国政治的一大特色。使他们能够接受大家都不太满意的结果,回到各州以后,忘却对立,抛开分
歧,全力促进宪法在各州通过,促进约定的政府能够建成。
新的宪法构建了一个共和国,打下了美国的民主基础。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政治运作,不以人
们意志为转移地开始了。实际上,费城会议的代表对美国政治中不久就会产生政党,议会将以政
党抗衡为基础展开,是估计不足的。他们起草的宪法中,为贯彻分权制衡的原则,立法分支和行
政分支的产生方式完全分开,为后世留下了这样的难题:行政分支的总统和国会的多数代表,可
能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党派,而宪法规定,国会通过的法令要经过总统签署才有效,总统向国会
提出的法案,必须经参众两院通过。如果总统和国会多数分属不同的党,而且严重对抗的话,这
个政府还运作得起来吗?
正是这个问题,使得后来别的国家搞共和宪政的时候,几乎没有人会照搬美国政府的结构。
因为这样的国会总统关系,一旦两党作对,政府太容易瘫痪。在出现两党之后,美国政府还是没
有“执政党”和“在野党”的说法,而只有“国会多数党”和“国会少数党”的说法。多数党的
多数势力,只到国会为止,多数并不等于执政。总统也不等于执政党,因为总统不是国会多数党
任命的,而是全民选举产生的,总统须代表全民,就必须淡化自己的党派色彩,决不会显示自己
是在代表某党主持政府的行政分支。
美国的总统握有联邦政府的所有行政权力,因此有人把它归为“总统制”国家。但是美国人
自己很少这么说,因为相比其他国家的总统制,美国总统的权力要小得多。国会多数如果和总统
不是一个党,总统毫无办法。如果国会对总统不满,对总统提交的法案不予通过,对总统的行政
措施大加质疑,可能使得总统什么也做不成,总统也毫无办法。他无权惩处议员,他更无权解散
国会。相反,如果总统或者他任命的内阁官员行为不轨给抓住把柄,国会还可以使出弹劾的撒手
锏。
可是,美国的制度运行两百多年了,政府不仅没有因此而瘫痪,而且制约、平衡的机制似乎
更显得条理清楚,国会对总统的监督显然有效。这使得后世美国人反而因此很自豪。
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前几年,我们的澳大利亚老朋友和她的丈夫来美国旅游。他们是土生
土长的澳洲人。记得到我们家的第一天,他们就把在飞机上遇到的一个故事,当做笑话一样,来
讲给我们听。
他们在飞机上和邻座聊天,邻座是一个美国人。当他知道他们是澳大利亚人之后,就随口对
他们说,“哦,你们澳大利亚是英联邦的国家,政治制度和英国差不多。可是相比之下,我们美
国的政治制度,在权力的分割和制衡上,是最清楚漂亮的。”
说到这里,我的朋友笑起来,觉得他们的美国邻座简直是一个“自恋狂”。因为对他们来说,
他们的制度和美国的制度,完全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因为,要制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让它起作
用吗?谁又能说他们澳洲和英国的民主制度,在20世纪末,还不是成熟和完善的呢?谁能说他
们的民主制度就不起作用呢?只不过是形式略有不同罢了。我们也笑了,说你们遇上的大概是个
政治学教授吧,天天对学生们宣扬美国国父们的事迹,讲惯了。
是的,英美的制度形式有的地方很不一样。英联邦国家不但有历史遗留的虚位君主,他们的
行政分支和立法分支的来源也不是完全分割开的,两个分支的日常联系要多得多。这和美国有很
大不同。例如,美国一年一度总统发表国情咨文的场面。按照美国宪法的设计,总统和国会的两
大分支是尽量切开的。两百多年操作下来,两个分支很少碰头。白宫离国会大厦那么近,却从来
没听说总统平时去串门的。所以,这个场合是总统和国会非常难得的一点直接联系。每年都有这
么一天,电视全程报道播出,总统车队浩浩荡荡去国会大厦,意思是向国会汇报一年的工作,也
就是管家见主人的意思。
在美国,那是个象征性仪式。美国人认为,在这个礼仪场面中,立法和行政两大分支碰头,
还是应该表现出君子之风,礼貌为上。因此,在整个国情咨文的报告中,总统虽然也谈国家面临
的问题,可是,也总是会不失时机地利用议员们难得的礼貌,大谈自己的政绩和展望未来。只要
是过得去的,大家都会站起身来,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是一个仪式性非常强的场合,不了解情况
的外来人,会非常反感,认为这种议员起立、热烈鼓掌的样子,近乎阿谀奉承,令人恶心。实际
上,在大会结束后的第一时间,总统坐着的汽车大概还没有从国会大厦开到咫尺之遥的白宫吧,
反对党议员中的所谓“党鞭”,已经立即出来直接面对公众,对总统的国情咨文发表犀利的批判。
把他们在几分钟前没有说出来的不同意见,在这个时候发表出来了。他们在会场上不跳出来当面
质问,只是碍于美国式的传统和礼貌而已。
在美国的制度设计中,总统和国会不仅是独立的,甚至是相对隔绝的。几乎天天都可能有议
员在言辞激烈地批评总统,或是总统在指责国会。只是,他们之间的争执和对话,往往在形式上
是在国会的发言,或是对民众的公开讲话,只是通过媒体在双方之间间接传递。那是十足的远距
离争论。
而英国就不一样。即使在今天,他们的立法,不仅要去女皇面前念一遍,让她做出形式上的
批准,首相还活像是国会的仆人,时不时要被召到国会去接受议员们的质问,并且解释自己的执
政情况。虽然有“不直接争执、发话必须面对议长”等等议会规则。可是,议员们争相举手争取
发言,舌枪唇剑、言辞犀利,所有的问题,首相都必须当场快速回答,场面非常紧张。每每看到
英国首相在议员们的追问下舌战群儒的情景,我们就会不由得说,这个美国总统真是当得太舒服
了,省下多少麻烦和力气啊。
这种英国式的制度设置,其实质是首相和议会的关系更近。他们的选举方式是两党竞选议会
的席位,再由赢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推出执政的首相。就是选民选议会议员,获得议会多数席位
的党选首相,首相和议会的来源并不分开。首相不是人民直选,而是通过政党选举,间接选出的。
这样的制度设置,结果就是首相所属的党,永远是在议会的多数党。
可是,美国的总统常常和国会多数党分属两党,政府却并没有因此而瘫痪;而英国、澳大利
亚等英联邦国家,他们的执政者的党派归属始终和国会多数党一致,也没有因此就出现行政、立
法两大分支勾结。两种有差异的制度,都顺利地运行到今天。
你一定看出来了,英、美的制度设置虽然有矛盾的地方,却一样运作有效。你也许会对这种
情形感到奇怪,其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还是那句话:制度的设置只是一半,而更重要的是由实
践完成的另一半。他们相对在实践中更能自觉维护、完善这个制度,而不是拼命钻它的漏洞。也
许重要的是他们植根于其中的传统和文明,是这个制度之树的原生地,土壤的条件适合制度的诞
生和运行。
在美国,制宪使制度建设跨了极大的一步。民主大国的政治机器突然就开始转动了。在这些
国父们之间,也开始产生政治对立和政党,不由自主地在推出新的时代,也在改变和塑造着这些
绅士政治家们。当他们走出费城制宪会议大厅的时候,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自己将面对怎
样的政治漩涡。
下次再聊。
祝好!
林达
林达 2013-08-20 08: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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