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写作历史的手法-谈史景迁《前朝梦忆》和卜正民《维梅尔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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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4月4日杨照在诚品敦南店「浮华与苍凉」系列讲座演讲内容,由林姿君、李静慧整理)   

   二十几年前,我在台大念历史系,当时三年级有一门必修课程,其他的学校向来称作「史学方法」,独独只有台大命名为「史学方法论」。   

  为什么台大开设的不是「史学方法」而是「史学方法论」?「方法」与「方法论」是不是同一回事呢?至少,当时的台大学生都很清楚老师们花极大的工夫阐述的差异性何在,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的老师黄进兴编了《中国史学论文选集》,开头第一篇文章正是黄老师自己写的〈论「方法」与「方法论」:以近代史国史学意识为系络〉,谈论中国的方法意识,探讨方法和方法论的差异。「史学方法」意味着对一个未来历史学家的方法训练:教导你如何作史学研究、如何写历史书,历史的定位对你来讲是什么……换句话说,当我们讲「史学方法」时,我们把史学当作一种技术,老师可以传授这门技术,训练完成之后,徒弟便可以自立了。

 可是多加了一个「论」字之后,态度就不一样了。这时候史学方法不是一门技术。「史学方法」是把最好的方法告诉你,你一定要学会史料是什么,要怎么去接触史料、如何整理史料。但「史学方法论」教的不是这个,而是抛出一连串问题:在研究历史、陈述历史、书写历史的各种方法之中,哪个比较好?为什么比较好?在各种不同的状况下,面对历史材料,应该采取哪一种方法?这才是我当年在台大所受的训练。换句话说,并不存在一套现成的方法,可以让我们登堂入室,成为一个历史学家。反而是我们自己要去思考、要去追问:历史是什么?     


 当我们提及「方法」的时候,会牵涉到两个重要的前提。第一个是历史的范围:所有曾经发生过的事情都是历史。我们现在在这里做的事,到了明天、到了十年后,到了诚品五十年,一旦变成过去,就成了历史。但是历史不等于「历史学」,不等于「历史着作」,历史实在太大、太多了。所有人类经历过、拥有过的事物都是历史。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历史学家或历史着作可以囊括统整所有的历史,因此「方法」至为关键。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正是:在这么多的历史材料和事件里头,在巨大的历史本体当中,我们用什么样的方法去选择,让那被择取的一部份变成历史学,变成历史着作。


第二个前提是:史学家是叙述历史的人,他是一个出发点,而他所叙述的历史将有一个终点,那个终点是读者。不同的读者怀抱着不同的关心,专注于不同的面向,拥有各自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历史会引起不同的感应。   


  小大之辨   
从我在台大历史系念书到现在的这三十年间,史学界发生巨大的变化,人类看待历史的方式,尤其历史学家看待历史的方式有了重大的改变。我们可以挑出两个和今天这两本书有关的面向,第一个我称之为「小大之辨」。     


  让我们先回到最基础的问题:历史是一件过于庞大的事物。因此,历史书写的起点是「选择」。传统史学面对同一个问题,有一个被广为接受的答案──历史要写「重要的事情」。不重要的事不要写,我想没有人会反对这个标准。换句话说,历史要写「大事」。正如小时候老师教我们写日记,老师都会说:刷牙洗脸不要写,走路到学校不要写,因为这是「小事」,是每天都会重复的事情。

长期以来,历史学家有个根深柢固的传统──「看大不看小」。一个历史学家专注于细节,在过去是不可思议的,并且是不对的。凭着有限的经历,面对历史事件和历史经验的茫茫大海,我们只能去舀取最重要、最大的事件。历史学家如果不能辨别什么是大的、重要的,在过去的概念里,他不可以做历史学家。顶多只能做些掌故、笔记。

     掌故、笔记有它自己的一套传统,它们由一些琐碎事物组成,它有一些独特的趣味,因此也发展出自己的一套传统。掌故、笔记虽有趣,但很抱歉,它不是历史。以过去传统史学的眼光检视,正因为有所谓大小之辨,所以会认为:人生当然也有无聊的时候,偶尔去搞一些掌故没关系,但是一旦面对人生的重要事件,如果你有兴趣要做一个史学家,如果你要当黄宗羲、要当王夫之、要当顾炎武,你就不能把自己的眼光局限在掌故上面。那些是文人用零碎时间去做的事。   


  中国传统里面的这种想法,在西洋传统史学里面也有,而且一样难以打破。我念书时,在「史学方法论」这堂课里见识到各种不同的历史,眼界大开,发现到原来我们从小到大所学习的历史只是其中一种,就是政治史,原来在政治史之外,还有很多不同的历史,例如经济史,人怎么吃、怎么活着,都可以用经济力量的变化和阶级互动来做最根本的解释,这就可以谈到马克思跟唯物史学的影响。还有社会史,人不是只有帝王将相,人类的社会可以分类成各种不同的群体,这些群体决定世界的样态。然而,二、三十年前,就算是我在史学方法论里见识了这么多样的历史方法,这些都还是「大历史」。为什么要讲社会史?因为社会上面有大事。社会上的巨大变革是政治史没有办法涵盖的,所以要讲社会史。但是在最近的二、三十年中,兴起一股潮流,小大之辨不断被质疑、攻击。曾经我们认为,历史学家必然要关注「大事」,有这么理所当然吗?有没有别的方法能够有效地呈现历史?再来,用过去的方法呈现出来的历史,会产生什么样的问题?     


  史景迁(Jonathan Spence)的《前朝梦忆》写张岱,跟卜正民(Timothy Brook)写维梅尔,这两本书都是近三十年来新的史学意识下的产物。在这一件事情上,两人属于同一股潮流,置身于同一个思想观念。到底这新潮流是什么样的想法,什么样的历史态度呢?它当然没有否定「大」的重要性,影响很多人的事情当然重要,可是要去呈现那些影响力巨大的事,不见得只能靠描述大事。(方法!)      在这三十年当中,这场小大之辨相当复杂,如果你去看《历史与理论》(History and the Theory)的话就会发现,讲到历史理论时──更早以前可能说历史哲学──到了我们这个时代会被谈到的历史理论只剩下一种,就是历史方法论。我们到底该怎样看待历史、怎样整理历史、怎样呈现历史?这三十年来的新潮流,正是对过去小大之辨的反动。落实到史学研究与书写上面,倒不是说大家来写小的题材,而是我们应该「重视细节」。


从知识到体验  
 什么叫做「细节」?在过去的小大之辨里,如果要发现大的、核心的事物,必须先忽视、抛弃的一些其他不重要的东西,这就是细节。然而在这三十年当中,为什么「细节」一再被拿出来重新检讨?重新强调?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历史渐渐从一个「形式上的知识」,移向「非形式上的体验」。以前我们感觉历史是一套知识。知识是外于我的生命,是一些我可以整理、打包、带走的事物。

愈来愈多的历史学家不满足于历史学作为一门知识,它还要变成一种体验。意思是说,它不光是要让你知道以前发生什么事,它还要让你去体验、感受、经历过去发生的一切。这是历史学根本性的调整,它的功能与它的社会角色都起了巨大的变化。很可惜我们的感受并不深切,也许大家做的事情并不够多。关于这种让大家不只是理解知识,而是体验历史时光的的精神,我们学院做的事很少,跟外界的沟通交流也很少。但是我们的确不能否认这是整个世界──尤其西方欧美史学──的重要主流。   

  知识跟体验最大的差别,就是在细节。当我们说「秦始皇在公元前二二一年统一中国」,这是一个知识的陈述,它可以很简单。但是,如果我想要把这句话变成一种体验,我就必须设法让你感受,这句话对活在公元前二二一年的人,到底产生了怎样的冲击。我们必须换一种表达方式。   


  首先,当然要有很多的细节,它可以一层一层、不断往下降。第一个我们要先想想看什么叫做「统一中国」。背后是另一个问题:什么东西被统一了?我们可以用知识性的方式来简单回答:原来的战国七雄被消灭,剩下一个国家。但我们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分析──透过细节。活在公元前二二一年之前与之后的人,有什么不一样的生命经验?一个简单而直接的细节:公元二二一年之后,所有出土的考古遗迹,道路遗迹上开始有了车辙。汉朝之后的道路遗迹,即使是石板路,都会看到一条直直的车痕,这是秦朝统一中国之后「车同轨」所留下来的,这是在之前不会发生的事。   


  在这之前,不同的车有不同的轨距,所以路很难走。统一中国之后,后来的汉朝开石道时,便预先刻出同样的轨距以方便行走,这时候你就有了一种历史的感受,这就是统一中国。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汉朝人在官道上搭乘马车或牛车,它的概念比较象是「搭火车」,因为车子事实上是走在凹陷的轨道上的。这叫做历史体验。如何从历史知识中提炼出体验的感觉,是需要细节。如果没有生活上的细节,我们不可能从知识的理解变成体验的想象。   


  在这一方面,史景迁和卜正民都是可以带给人精采体验的作者。例如史景迁写张岱、以及过去他所有写过的人物,他的写法如一,必然会累积众多细节。《前朝梦忆》一开始就写张岱的回忆──当然,张岱是很好的题材,因为他留下了太多的材料。史景迁会一路告诉你他怎么跟叔叔讨论泡茶的学问,要用怎么样的水可以泡出最好的茶?接着他回忆起他的祖父……史景迁将许多材料聚拢,他强调眼睛所能见到的细节。例如张岱回忆他的几代先人时谈到了科举。如果写一般的传记,用大事纪式的写法,这类主题必然放在最前面,劈头讲他的第四世高祖哪一年中举,他的祖父哪一年中举,一口气写完了,整个对他的家世做一个交代。但史景迁的选择当然不一样,他会告诉你考场里面的经验,一个考生怎么样进入考棚,在考棚里面会发生什么事……他要你去体验、去了解什么是「晚明文人的生活」。  

    那么卜正民呢?他对于细节的察觉更直接、更清楚。这一点从《维梅尔的帽子》的封面就可看出,卜正民用阅读画作而写成一本书。不仅如此,他还花了很大的力气在阅读画中的帽子。就是这么一顶帽子。这幅画画的是军官跟一名女子在对话,卜正民捕捉这顶帽子每一个可能的细节,从这个帽子到这幅画,延伸到与维梅尔相关的任何一个细节,他通通不放过。   

  所以,在写作方法、或历史的研究方法上面,他们两个人是一致的。我们都可以叫他们「细节史学家」,他们不放过任何的细节,他们追求的历史着作正是由细节构成,这是他们最习惯、也是最喜欢的写作方式。从最一开始我们说的,今天为止历史学上的巨大变化,我们可以在这两本书里看到。


向文学取径:历史叙述的策略   

另外一个近三十年来的巨大变化──史学界愈来愈重视narrative,叙述。「叙述」以前被视为理所当然,始终都是方法的一部份。是的,作为一个史学家,依照以前的标准,你当然要「能写」,你要有基本的文字功力,史书基本上是用文字写的。史学方法基本上可以直接用一个章节告诉你怎么写历史论文,它有什么规范、规矩、规则。这不是我要讲的narrative。以前历史学界认为历史有一种标准答案式的写法,那是刻板印象,在这二、三十年当中,史学界开始向文学取径,从文学中获得巨大的刺激、灵感、借镜、参考,开始意识到各式各样的叙述策略。同样的内容与材料,可以说不一样的话。所以「叙述」(narrative)与「叙述学」(narratology)是近三十年来史学第二个重大改变。     

 史学界从文学那里发现,没有必然的叙述。以前我们会说,最好的历史着作就是《史记》,如果学会了史记那套叙述模式,你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史家。在西方,你去看普鲁塔克(Plutarch)写的《希腊罗马名人传》,历史应该要如此生动。但是,现在我们不把史学当成技术了,史学方法也不是问题的答案,反而是一道「问题」。新的问题就发生在新兴史学家心里面,不断逼迫他们去思索──我所面对的读者是谁?这就是叙述策略!     

 以前的史学家从不想这些。但现在,史学家怎么可以不去想想读者是谁呢?不一样的读者对不一样的事情有不同的感应。所以史学家要有一些本事,这套本书叫「叙述策略」。掌握了历史的资料,在组织、整合、呈现的同时,要不断地反问:「要给谁看?」进一步再问:「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最有效地呈现我想要呈现的内容?」如何打动想象中的读者,让他们读到我希望他们读到的东西?   

  从叙述策略的角度来看,卜正民与史景迁恰恰相反。他们同样爱好细节,但两人手法各异。

让陌生变熟悉  

 容我这样说:史景迁的叙述策略比较接近「让陌生的东西变熟悉」。这牵涉到他的写作背景与环境,史景迁刚从耶鲁退休,之前长年在美国大学教授中国史。如果你去翻查史景迁的资料,你会发现他很少在期刊上发表史学论文,他写的几乎都是给美国一般社会大众的书。他在耶鲁开的课也一样,他的对象多半不是针对研究生,都是大学部的课。所以你可以想象,他面对的是一群美国第一流、最聪明、也最讨人厌,最自以为是的年轻学生。他们进入长春藤名校,以为自己无所不知。史景迁教学时,面对的是这群年轻学生,而他写书时,面对的是美国一般大众。这两群人有个共通点:他们不那么了解中国史是什么,而且并不清楚自已认知上的模糊。     


 我在哈佛当助教时,一旦学生发现我这个东方人,会立刻抓住我,和我谈老子,他当然觉得他懂,然后他要比较老子和尼采,看你懂不懂尼采。他们吸收了许多对中国的刻板印象,然后渐渐形成一股傲慢。美国社会大众也一样,大部分的人对中国有一种「大概是什么」的想象。因此,当史景迁透过一层又一层的细节,编织其着作时,面对的是这股傲慢。他要让这些美国人了解到,他们其实对中国历史陌生无比。   


  我们如果看史景迁的《天安门:中国的知识分子与革命》(The Gate of Heavenly Peace: The Chinese and Their Revolution, 1895-1980,时报出版)。对我们这些学中国史的人来说,老实讲,这本书并不值得读,它描述了我们「早就知道」的那些人,把跟五四运动有关的人物传记拼凑在一起,替他们做了一部群传。像鲁迅这样的名人,史景迁在《天安门》写到任何一件事,大概没有什么我以前不知道的。但这本书毕竟不是为我们这种人写的,它的叙述策略不在我们,他的重要性也不在我们。史景迁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清楚认知他的读者,他知道他的读者不懂May Fourth,他们只知道一个笼统的「中国革命」。美国另一位着名中国历史学家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曾经写过一本书叫做《中国大革命》(The Great Chinese Revolution 1800-1985),对美国人来说正是这样,中国有个大革命,就像法国有个大革命,俄国有个大革命一样。但革命的细节,例如五四运动,他们全然陌生。   


  你如何让一个人对他完全陌生的事情感到有兴趣?如何让他觉得,一件遥远、陌生的事情,是他值得知道的,并且进一步让他一点一滴地体验?史景迁必须累积、堆栈这么多的细节,让你感觉到历史里的每一道纹路与肌理,都在你可以抚摸的范围之内。透过这种策略,他让读者亲近了中国历史,亲近他笔下所写的人。他用同样的写法写张岱,聚拢所有搜集得来的材料,巨细靡遗,几乎没有任何遗漏。他并不打算提供新鲜的观点,或者让你知道其他研究张岱的人不知道的事情,作出一些其他研究者会吓一跳的结论,而是将所有材料组合成一个丰富且易读,引人入胜的人物完整写照。所以他擅长组织,习于编织。   


  史景迁往往从一些特殊之处着笔,让读者感到吃惊。他会告诉读者说:欸!以前有人在很遥远的地方用这种方式过活哦。你以为接下来会有一个传奇故事,就像魔戒或飞在天上的龙,不是。接下来,他铺陈所有的细节,告诉你,事物有其道理,并且你可以体会、可以理解。   

  我认为这是史景迁最重要的写作方法,他成功地把所有陌生的东西化为熟悉。所以我们读史景迁的书有一个很简单的标准了:如果他要写的对象是你本来就熟悉的,你不必读,因为你不会在里面读到特别的观点、特别的解释。但如果他写的题材是你本来就觉得陌生的,没有比史景迁更体恤你的作者。像对很多人来讲,张岱是陌生的。那么,读他就是一件愉悦的事。


你真的知道吗?  
卜正民也很重视细节,但他的叙述策略刚刚好和史景迁相反──让熟悉变陌生。史景迁会告诉你,你觉得这顶帽子很奇怪吗?不,这帽子一点也不奇怪。而卜正民会问你:你觉得这帽子再平常不过吗?对不起哦,我告诉你,不是这么一回事。这是他们不同的策略。   

  《维梅尔的帽子》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在卜正民面对的西方读者眼中,〈军官与面带笑容的女子〉这张画是他们的文化教育的一部分,没有人会觉得这张画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他会连接不断,丢出一个又一个问题:你知道他的帽子吗?她为什么要包头巾?窗子为什么要这样开?画面的后面有什么?地图为什么要挂在这里?  


    我们再看〈在敞开的窗边读信的少妇〉这幅画。对于看过这幅画的人来说,没什么神秘之处。但卜正民会问:她在读什么样的信?他会透过他累积的材料来说明,她应该是在读一封来自远方的信。而这个「远方」是荷属东印度公司。再来,她的身边有一张床,床上有一些水果──我顶多读到这里──但卜正民会进一步问说:水果放在青花瓷盘上,这个盘子为什么会在荷兰?接下来,还有我们真的不会看到的东西,卜正民看到了。这个读信的女子后面,有一堵空白的墙。研究艺术史的人透过X光,发现维梅尔本来在墙上画了一幅画,后来却涂掉了。卜正民会告诉你,维梅尔他为什么要画那幅画,后来又为什么要涂掉?   


  这就是卜正民。他会逼问你:你真的看到了吗?你真的知道吗?本来理所当然的事被他愈搞愈复杂,本来我们自认为熟悉的东西,但他弄得愈来愈陌生。他选择这个策略自然也有原因。因为他要面对的读者,与他所想要产生的效果,和史景迁是不同的。他面对的是那些已经有所了解的人,例如,我们可以在书上读到安东尼‧贝利(AnthonyBailey)的推荐:「有些人自认已把十七世纪的尼德兰摸得一清二楚,但他们若是读了卜正民这部精彩之作,肯定要大为震惊。」是的,自认为一清二楚的人,将接到卜正民的挑战。正如我刚才说的,如果你已经对这题材熟悉,史景迁的书不打算对你多说什么。但你以为你对十七世纪的尼德兰再熟不过?卜正民正是要向你挑衅。     


 所以,读这两本书有很多不同的效果。如果你读完了史景迁的《前朝梦忆──张岱的浮华与苍凉》,我敢肯定会一连有好几天,张岱会时时出没在你的身边。曾经那么陌生、十六、七世纪的一个明朝人成了和你长相左右的人。但读卜正民的书刚好相反,把《维梅尔的帽子》从头到尾读完。我想,你大概还是不知道维梅尔是谁,你不会对他有什么清楚的感受,卜正民要做的事不是这个。他只是想告诉你:第一,从十六、七世纪开始,这个世界所有的事物彼此连结、彼此互动(interconnect);第二,凡事都是有个来历。  


    他另一个叙述策略是the question of the origin,这些事怎么来的?我们享受了这些事事来历的答案。一旦我们反过来追索它们的来源,所有的事,我们曾经以为简单、必然的,顿时成了一则则丰富、生动的故事。他从维梅尔的帽子讲起,一开始先谈论这种帽子和荷兰军事的关系。这种帽子不是在欧洲生产的,而是在加拿大。因此这个帽子的材料,必须从欧洲人到加拿大的殖民谈起,而欧洲人到了加拿大,碰到当地印地安人,之间又擦出什么火花?一个一个问题丢出去,一顶帽子拉出一个世界。   

  最好的时代  
 从写作方法论上面看,史景迁和卜正民都是细节史学家;从叙述策略看,他们恰好相反,一个要把陌生变熟悉,一个要把熟悉变陌生。这大概是我自己的一些体会。最后,另一个最重要的共通点,为什么我们把这两本书放在一起谈?因为这两本书谈的都是明代。     

 一九九九年,纽约《时代杂志》做了很大的专辑。千禧年即将来临之前,他们回顾了过去的一千年。访问了许多的史学家,问他们说:「如果你不是活在今天的世界,那么你最想活在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地方?」我记得很清楚,史景迁回答:如果他生活的时空不是二十世纪,他希望自己能活在十六世纪的中国。   

  十六世纪的中国就是明朝的后半叶,那的确是一个极其辉煌的社会。他们没有问到卜正民,但我想他的答案也差不多。看他写的《纵乐的困惑──明朝的商业与文化》(The Confusions of Pleasure: Commerce and Culture in Ming China;联经出版),他挖掘出的明朝人的纵欲和享乐,直到今天都还令人惊讶。   

  但我想十七世纪吸引这两位史学家的理由,大概不只是这些纵乐。从十六世纪开始,中国从明朝进入到清朝,其中的变化种种,对任何一位史学家来说,都是令人振奋的挑战。一个完熟而散发出阵阵香气,正准备开始腐烂的文明,外来的事物陆陆续续进入这个文明之中,和它起了互动。在这之中,任何一种misunderstanding(误解)都曾经发生。这个世界从未学过要如何彼此沟通。正因为这个世界从未学过,沟通是在他们还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极其热闹、极其灿烂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事都在这个created misunderstanding中发生。对一个拥有高度历史敏感性的人来说,这里有太多太多历史的题材,没有比这更好的时代。   

  即使是今天的我们,着眼十六、十七世纪,大概也会有诸多感慨。例如,对研究台湾历史的人而言,大概也没有比这段更精彩的题材了。但许多漂亮的题材到今天都无法好好的整理。史景迁让美国人体验张岱。我在想,台湾有没有人能写郑芝龙呢?有没有人能写郑成功呢?我们一直以为我们了解郑成功,事实上还有太多我们尚未厘清的事。   
  看看郑芝龙吧。他的出身是荷兰的通译,他的生意遍及整个东亚海域,北达日本平户,于是他娶了个平户女人,生下了郑成功。他的基地是今天的澎湖、金门,这个人不是我们想象中的中国人。这是一个陌生人。我虽然不曾研究这方面,但我想我们总有方法锁定一些问题,例如他为什么会去当通译?他怎么学会荷兰语?他和平户的关系是什么?在过去的东亚海域,郑芝龙如何和他的仇敌厮杀,如何和朋友往来?   

  郑成功的角色又如何悲剧?他的妈妈是平户的朱印船主之女,但郑芝龙为了拉拢明朝,把他送进国子监读书。这些人物对我们来说都是陌生的。明朝过于丰富,有太多太多我们不知道的事。这时候不就需要有一个像史景迁一样的人,把郑芝龙这样一个陌生人变成我们生命中的一个体验吗?   

  同样的,在那样十七世纪的台湾,稀奇古怪的力量互相作用,卜正民曾经在《维梅尔的帽子》里谈及每一件事物:毛皮、茶叶、菸草……都可以和台湾有关。但谁能从这些文明变化的细节中牵扯出台湾的历史呢?     


 藉由阅读这两本书,我希望我们不只得到这些作者想给我们的,同时,我们可以从他们的写作方法、写作风格中得到一些启示。他们如何看待历史,这样的价值如果能在我们的文化里生根,在诸位的脑海中刺激出雄心壮志,那么我们的收获足矣。

 

  •  2012-04-12 20:53:47 寻老侠

    这篇文章我逐句读完了,启发良多。在历史研究方法论上,我一直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由于没受过国内专业的历史学教育,因此着实搞不清楚国内历史研究对方法论(抑或是西方历史研究的方法论)的接受程度,之前问过周兄可上过历史研究方法的课,也是想管窥个究竟。
    从几部靠谱的历史期刊上看,我觉得国内许多大学的历史研究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的宫廷政治史上,但一个明显的问题是无论是经济史,还是社会史都没有越过narrative的局限,这也是我和这篇文章观点的不同。问题不是不重视叙述,而是全盘叙述,没有理论支撑。
    例如仲伟民的《茶叶与鸦片》,无论从李伯重的序言里,还是从我个人的感觉上,这书可以算是中国史学界在全球史研究中的重要成果。不过可惜的是,书中除了大量的学术硬伤(观点无出处;数据前后矛盾;英文脚注拼写错误...),最让人遗憾的就是整本书都在叙述,而这种叙述又没有新史料的贡献。因此,完全是在整合已有的研究成果。意义真的不大。记得周兄在北京时也曾对这本书不屑。
    对我个人来讲,在历史研究方法论上帮助最大的依然是何伟亚的《英国的课业》和刘禾的《the clash of empires》(与译本《帝国的话语政治》不完全一样)。我上的方法论课是把"政治权利(power)"和class, space, gender, everyday life, print...等等,放在对历史具有相同影响的主题来研究,当然,很多内容我完全听不懂是什么窃以为未来几十年中国最具潜力的人文学科就是历史学,可发掘的甚多,需纠正的甚多,能学习的甚多。漫漫不归路,与兄共勉。

  • 2012-04-15 19:40:34 桂汇甲丙戊庚壬 (不垢不净 不增不减)

    当然还是要有书写及管理资料的技术才能讲究细节,发现体验。现在还可以看到即时图片及声音,说不定二十年后还可以闻到味道。

 


杨照 2012-04-18 0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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