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以后 宋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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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和张幼仪两君的离婚消息,早几个月前已传到我们的耳鼓了,但在家乡里可没一个人敢替他们俩说一声“恭喜”。有时候朋友中谈到志摩和幼仪离婚的一件事,好像他们俩犯了说不出来的罪恶,连谈论这问题的人,也像犯了罪似的,旧社会的情形,说也可笑!


志摩和幼仪两君的结婚,不用说是旧式的、不自然的婚姻了。但我以为旧式婚姻的结果,有时也有例外——旧时旧式婚姻底下,也有发生真正的、浓厚的情感,不过极少数罢了。他们俩这篇通告,避开了事实,重在理论一方面。我没有明白他们俩结婚后是否有真纯的情感?倘单为了“含糊婚姻的关系,是彼此辱没人格”,而不顾及真纯的情感而离婚,这未免因噎废食吧?但我相信他们俩的离婚是彼此有了彻底的了解,而离婚的事实,决不那样简单。



我很赞成两性间同意的离婚,我以为这种离婚在朋友方面应该和结婚时一样的恭贺他们,但我又在他们俩的通告里,发现一件事实,就是他们俩离婚的动机,是志摩先行发动,而且志摩有离婚思想的时候,幼仪君很觉得为难,以致有寻死的念头。后来幼仪君有了“伟大的发现”,方才觉得“非离婚不能做人的真理”。这样看来:倘不幸而幼仪君始终没有“伟大的发现”,那么,要“笑解烦恼结”,岂是易事?


你们有没有未得你们双方的同意,只本着你们父母的意思,就替你们强配合?如曰是的,那就应该行使你们的人权,宣告这不自然的婚姻无效,立刻把婚姻撤消,恢复“你们的自由”。这是《少年中国》杂志对于妇女解放实行上意见之一。我表示十分赞成的,所以我对于徐张二君的离婚通告,认为是很正当的一篇宣言,至少可以唤醒旧社会里一部分顽固的家长,懦怯愚闇的青年男女。但我以为离婚有一个大原则,须得像徐张二君的双方同意。因为现在旧式婚姻底下的女子,学问、经济,样样都不能独立,如果男子方面觉得要离婚的时候,女子方面还没有所谓“伟大的发现”,那么,男子方面,就应得先设法使女子觉悟,并且要替女子打算经济的独立,候双方都觉到“非离婚不可”的时候,才实行离婚。如没有方法使女子觉悟,一味为着个人单方面的自由而离婚,使女子离婚后再不能得到人生的乐趣;那真是新时代的罪人了。我们应得想一想,几千年来,女子受男子的压迫、凌辱,到现在过渡的时代男子不得已为女子稍稍牺牲,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以上是我读了徐张二君离婚通告后的感想,有许多不对的地方,请阅者评判、指正。


一九二二,一一,七

(载1922年11月7日《新浙江•新朋友》)




宋云彬(1897—1979),着名文史学者、杂文家、民主人士,浙江海宁人。1924年加入过中共,曾任黄埔军校政治部编纂股长,“四一二”事变后任武汉《民国日报》编辑,兼国民政府劳动部秘书。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任开明书店编辑,主持编辑校订大型辞书《辞通》,主编《中学生》杂志。抗战期间在桂林参与创办文化供应社,编辑《野草》杂志。抗战胜利后到重庆主编民盟刊物《民主生活》。1949年到北京,参加教科书编审工作。1952年回浙江任文联主席,省文史馆馆长。1957年被错打成右派,次年调北京任中华书局编辑,参与点校“二十四史”。1979年2月错划右派得到改正,同年4月逝世。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第一、第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





《宋云彬文集》收录着名文史学者宋云彬的论着、杂文、书信、日记等,煌煌五大卷,是宋云彬作品的第一次结集出版。文集第一卷为史论、时论,第二卷为杂文,第三卷为教育论文、序跋、书信和专题着述,第四、第五卷为日记,真切地呈现了作为一个学者、杂文家、民主人士、出版家多重身份的人物,对20世纪中国的所见所闻所想,全方位勾勒出一幅中国近代史的肖形图卷 。


宋云彬1958年调入中华书局任编辑,参与点校了“二十四史”,他的日记几无间断地记录了这一过程,是了解中华书局局史和“二十四史”点校过程的第一手史料。




名家评论

谢方:陈乃乾、徐调孚、宋云彬等先生不仅是上世纪50年代中华书局的“开国功臣”,而且也是上世纪我国文化界、出版界很有名望的人物。宋云彬先生在晚年到中华书局从事“廿四史”点校工作期间,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对工作一丝不苟、极端负责的精神和他那很有“名士风度”的不羁性格,都使我记忆犹新,如在眼前。


徐俊:《史记》点校本成稿过程非常复杂,由贺次君初点,顾颉刚复点,宋云彬过录重点,聂崇岐外审,凝聚了四位先生的辛勤劳作和智慧学识。宋云彬是当之无愧的点校本“二十四史”责任编辑第一人。



(统筹:启正 编辑:松露)



中华书局1912 2015-08-23 08: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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