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历史回忆:毛泽东为什么要取消军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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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前,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度,这是当代中国军史上一件令人瞩目的大事件。1988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官兵换着新式服装,佩带军衔标志,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1980年3月12日,小平同志指出,军队还是要搞军衔制;搞不搞军衔制,也是组织路线问题1955年,新中国实行了军衔制度,举行了大规模的授衔仪式。但不久,由于时代的局限,当时不少人对军衔制度存在着偏见,认为军衔制是教条主义或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不符合我军的实际。受“左”的思想的影响,还有军衔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取消军衔制度的呼声渐高。

  1964年夏,为了保持我军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增强军队和地方的团结,军委考虑减低军队干部的薪金,中央军委常委开了会,拟出了军队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减薪方案。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贺龙元帅和总参谋长罗瑞卿大将到北戴河向毛主席报告这个事。毛主席听了汇报,把手一挥说:“减!”贺龙同志又请示说:是不是把军衔牌牌一起取消算了?毛主席立即表示同意:取消,这个牌牌我早就想把它搞掉了。在这以前,毛主席不止一次说过:我看到那个牌牌,就不舒服。过去没有牌牌打胜仗,现在有了牌牌我看要打败仗了。

  1964年11月,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出《征求<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称:军委办公会议已讨论同意军衔薪金改革小组提出的《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意见》认为军衔制度存在许多不利因素,建议取消。其理由是:“我军的军衔制度,是照搬苏联和其他国家的。

  过去没有这种制度,也一样打胜仗。实践证明,这种制度不符合我军的优良传统,它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等级表面化,助长了个人名位思想和等级观念。不利于我军的革命化建设,不利于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军民之间的团结。同时增加了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不少繁琐事务。” 1965年5月1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此后,我军进入了长达20余年的“无衔期”。


  取消军衔制度后,由于军队等级制度不健全,没有外在的等级区别标志,在军官的成长、军队的指挥以及与外军交往等方面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左”的思想影响的不断清除,随着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目标和任务的提出,重新实行军衔制度的问题被提上了日程。最早提出恢复军衔制,是1979年9月总政治部在全军干部工作会上提交《恢复军衔制度的初步方案》。经过会议讨论,军队拟改革和完善六项制度,其中第五项就是军衔制度。这次会议结束后,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向中央军委呈报《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正式以文字形式提出“恢复军衔制”的建议。1980年3月12日,邓小平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军队还是要搞军衔制。搞不搞军衔制,也是组织路线问题。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1982年初,中央军委常务会议正式作出“恢复军衔制”的决定。

  中央军委决定:“军衔制只有在精简整编完成后才能实行”,“争取1984年做好,1985年实行”“恢复军衔制”的问题虽然被提上了工作日程,但由于当时军队建设积累的问题很多,要马上实行军衔制还有不少困难,如军队整体规模过大,编制体制不顺,官兵比例不合理,各级领导班子臃肿、年龄老化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实行军衔制有较大难度。因此,中央军委决定:“军衔制只有在精简整编完成后才能实行”,“争取1984年做好,1985年实行”。

  1982年下半年,中央军委根据精兵、合成、平战结合、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军队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1983年春,中央军委对军、师级领导班子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军、师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有所降低,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也有一定提高。这两项工作客观上为恢复军衔制做了必要的准备。1983年5月,中央军委成立了“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军衔制的准备工作,由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直接领导,余秋里(总政治部主任)、杨得志(总参谋长)、肖克(军事学院院长)、王平(总后勤部政委)、朱云谦(总政治部副主任)为召集人。领导小组共有十余位成员,都是军委各总部、军兵种和有关部门(总政干部部、总参军务部)的领导。从此,恢复军衔制就作为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一项重要工作。1984年底,恢复军衔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按计划初步完成。中央军委曾考虑1985年恢复军衔制。但恰在此时,军委召开了扩大会议,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作出了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重大决策,确定精减军队员额100万。为了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各项工作都必须进行调整,因此,恢复军衔制的计划推迟进行。


  不再提“恢复军衔制”,而提“实行新的军衔制”随着实行军衔制准备工作的进展和不断深入,1986年下半年,军委常务会议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即:一是不再提“恢复军衔制”,而是“实行新的军衔制”。之所以叫“实行新的军衔制”,主要是因为我军已走上和平时期建设的轨道,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等,与1955年至1965年实行的军衔制有很大的不同,是借鉴前者,而不是照搬照套。同时实行新的军衔制,可以较好地解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实行军衔制时遗留的历史问题,以减少纠葛和矛盾。二是制定新的军官军衔条例,必须从我军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并适当借鉴外军的有益做法和我军上世纪五十年代实行军衔制的经验。三是实行新的军衔制,军队的工资制度也要随之进行改革,军官的工资由职务、军衔、军龄三部分构成。四是要充分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既要考虑军队建设的整体利益,又要考虑干部的具体情况,并处理好新干部和老干部、在职干部与离退休干部、现役军官与文职干部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等。1987年12月30日,中央军委常务会决定,1988年国庆节前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9月14日,洪学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将军衔,揭开了新军衔制授衔的序幕从1988年4月13日起,新的军衔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和颁行。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当天以国家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军衔条例的颁布,是我军新军衔制正式立法的重要标志。7月2日,中央军委颁发评定授予现役军官军衔工作的指示,规定全军应在当年8月底以前,“完成实行军衔制度的动员教育、军衔鉴定和军衔评定工作”。据此,全军军衔评定工作正式展开。至8月底,评衔工作基本完成。

  1988年9月14日,中央军委在北京举行授予上将军官军衔仪式,洪学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将军衔,揭开了新军衔制授衔的序幕。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施新的军衔制度。

  新军衔制既不属于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型”军衔,也不同于以美英为代表的“西方型”军衔我军1955年军衔制属于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型”军衔,而新军衔制既不属于“东方型”军衔也不同于以美英为代表的“西方型”军衔,是一种独特的军衔类型。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是军衔制度的核心。我军1955年军衔制军官军衔等级为4等15级,这是当时历史条件决定的。而1988年我军实行新的军衔制时,几十年的相对和平环境,军队的体制编制和人员成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在军官军衔等级设置上简单一些,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1994年,根据新军衔制实行以来的实际情况,我军又取消了一级上将衔,最高军衔以上将“封顶”,军官军衔等级设置实为3等10级。与一些主要国家军衔制度相比,我军新军衔制军官衔级设置比较特殊:比“东方型”军衔少了元帅、大将、大尉;比“西方型”军衔少了元帅(五星上将)、准将;而且,比这两类主要军衔多了一级大校。


  我军新的军衔制确定的军官军衔等级,与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军衔制都不相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的国情军情,充分体现了和平时期军队建设的特点。

  新军衔制中为何没有设“元帅”、“大将”等高衔同1955年军衔制相比,新军衔制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将官以上等级设得比较低,取消了大将、元帅、大元帅三个高衔。我军1955年的军衔等级设置规格比较高,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1988年我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已不是对1955年军衔制的简单恢复。这是因为与上一次军衔制相比,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我军绝大多数现役军官没有经受过战争锻炼,军以下军官基本都是在和平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今后高级将领也不会有开国元勋们那样的特殊经历。其次,和平年代军队员额压缩,编制等级减少。新军衔制实行时,已取消了兵团职、副排职和军、师、团的“准级”,军官职务等级已由1955年的21级减为15级,因而军衔等级应当简化,规格不宜太高。参照多数国家的军衔设置,决定不设大元帅、元帅、大将等高衔,最高军衔为上将。同时,考虑在特殊时期军委主要领导需要授衔时,应与军委和总部其他领导的军衔(一般为上将)有所区别,因此,在上将之上又设了一级最高军衔,即一级上将。1994年取消一级上将衔后,最高军衔以上将“封顶”。当年确定新的军衔等级设置时,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军职以上,一职三衔。”这两个原则,是根据当时我军实际情况定的。小平同志曾解释:“军职以上实行一职三衔,道理很简单,年轻干部需要培养,他们的军衔可以低一些,职务可以高一点。


网载 2015-05-25 2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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