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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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法的本质
  历代思想家都十分重视方法,并把方法的探索和研究摆在突出的地位。以近代史为例,培根把他的主要着作叫做《新工具》;笛卡尔有自己的《方法谈》,斯宾诺莎提出,方法引导我们走向智慧;黑格尔说,方法是一切哲学体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也一再强调,他们的学说不是教条而是方法。
  “方法”一词起源于古希腊语μεα(沿着或顺着)和oSOS(途或道路),字面意思是沿着正确的道路行进。《苏联大百科全书》中说,方法是“为解决某一具体问题,从实践上或理论上掌握现实所采取的手段或方式的总和”。美国麦克米伦公司的《哲学百科全书》中说,“方法这个术语涉及按给程序达到既定结果必然采取的步骤的详述”。苏联学者柯普宁认为“方法是在认识和实践中获得一定成果的方式,是根据客观规律所制定的那些用来进一步认识和改造现实获得成果的手段”。我国《辞海》中没有方法辞条,《辞源》中把方法解释为办法、方术或法术。日常用语中使用的方法大多反映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门路、或方式。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方法是主体在活动中按照对象的规律和主体的目的而建立起来的认识和改造对象的规则、手段、途径的总和。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方法(科学的)实质。
  1.客体性。方法是属人的,只有人才有方法,运用方法达到目的,是人的活动的基本特征。但方法(科学的)不是人主观随意的规定和任意的选择,而有其客观原型或根据,这些客观原型或根据,就是事物自身的逻辑或规律性。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曾摘引黑格尔的话说明这点:“方法就是关于自己内容的内部自己运行形式的意识”[1],用我们的话说,方法就其实质来说,就是拿事物自身所具有的辩证法还治于事物自身。因为把一个事物推向前进的是事物自身的矛盾运动,所以解决这个事物矛盾的方法,必须反映这个事物自身的矛盾运动规律。尽管表面看来,解决某种矛盾的方法有多种,似乎采取哪一种都可以,但真正有效的最便捷的途径都只能是那种符合客体规律的方法。方法的客观性,马克思主义产生前的一些思想就已经认识到了,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始祖”的培根,认为人需要“手的工具”和“心的工具”的帮助,这种工具就是从对象中引伸出来的方法。他说,物体的结构和组织乃是事物中一切隐蔽和专有性质与品质所依据的;而一切潜力变革和转变的规则也是它们引出来的”[2]。机械唯物主义的代表人物霍布斯认为,方法是以客观因果联系为根据,是由已知因求未知果,或由已知果求未知困的“最便捷的道路”[3]。这些观点,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方法的客体性。
  2.主体性。方法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方法属于主体行为,是客体规律主体化的结果。方法是以客体规律为原型,但不是客体规律本身,它是主体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需要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建立起来的活动规则和手段,这些规则和手段是人所发现、发明、创造的,并且主体在建构方法时,又将主观方面的知、情、意及主体性的其它特点贯注于其中,从而使方法具有主体性特性。正由于方法具有主体性特征,所以它才存在着是否正确、可行的问题。其次,方法体现着主体的目的性,服务于主体目的。方法作为主体活动的规律和手段,总是同主体的目的性联系在一起的。无目的方法,是潜在的;无方法的目的,是虚幻的;有目的,方法才能形成,有方法,目的才能实现。方法为实现主体的目的性而创造出来,又接受主体的选择。例如,人们为了把握事物的整体,创造了分析和综合的思维方法;为了寻求事物的异同点,创造了比较方法。所以,主体总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是创造选择、应用某种方法,并以何种方法对于实现主体目的更为便捷有效作为选择和应用的重要尺度。
  方法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是客体的是“什么”和主体的“应是什么”的统一。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是方法的本质特性。
  3.规范性。方法同一般的知识、理论不同,它提供给人们的不是对象“是什么”或“怎么样”,而是主体“应该怎么做”,即遵循什么原则,按着什么程序,采取什么方式,选择什么途径,使用什么手段才能达到主体的目的。人在活动中只有遵循正确的方法行事,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否则将一事无成。这一事实说明,方法具有引导人正确行动的规范。方法的规范性是与方法的有效性联系在一起的。方法是可以重复使用的,前次活动采用的方法行之有效,就可以作为模式,在下一次活动中重复使用加以模仿、移植,从而取得大致相同的效果。方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相互促进,同步增强。方法越有效,规范性越强,方法无效,也就没有规范性。
  方法规范性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方法规定主体活动的线路、出发点。如实事求是的方法,要求主体从客体事实出发,从“实事”为出发点;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要求从群众中来,到联系人中去。第二,方法规定主体的活动程序。如,数学方法有严格的演算程序,实验方法有一定的实验程序;把对立面结合起来的方法,它要求主体遵循如下程序:(1)分别考察,吃透两头,把握对立面的各自特点;(2)综合考察,联系“两头”,把握对立面的异同点;(3)选择结合点,把握结合度,建立结合模式;(4)调整对立面斗争,将对立面的斗争限制在主体需要的限度内。第三,方法规定主体活动的对象和空间。如:“蹲点”的工作方法,规定主体要活动在“点上”;系统方法,规定主体的思维活动只有“系统”圈子内,至于非系统领域,则不是它的思维空间。
  4.具体性。方法的具体性首先取决于客体的具体性,作为主体认识和适对象的客体总是处于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的事物,有其自身特有的规律性,因此从对象本身中引申出的“以其物之道还治其物之身”的方法,也必然是具体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对症下药才能除病,就是这个道理。其次,方法的具体性还取决于主体目的的具体性,对于同一客体,为实现不同的目的,采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最后,方法的具体性还取决于客观条件的具体性。同一主体,变革同一对象,由于所处环境或外部条件的不同,必须采用不同的方法才能奏效。
  方法的具体性告诉我们,世间没有开万把锁的钥匙,没有包治百病的固定药方。只要对症,牛叟马勃与人参、当归同效。方法之妙在于“宜”,所谓宜,就是主体的具体性、客观性的具体性和条件的具体性的有机统一。
  此外,方法还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二、方法的功能和作用
  方法是世界观的运用,是理论的功能形式,是知识的精华,它除了具有世界观、理论知识的功能外,还具有自己独有的作用和功能。
  1.沟通主客体的桥梁
  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主体(人)和客体(对象)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的中介,就是活动的手段,即方法。在人的活动中,主体与方法、客体之间形成一种场联结,其基本的场结构是主体—方法—客体,方法处于主体与客体之间,是主体客体的结合部,是沟通主客体的桥梁。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曾摘引黑格尔的一段话,来说明方法的作用:“在探索的认识中,方法也就是工具,是主观方面的某个手段,主观方面通过这个手段和客体发生联系。”这里,黑格尔从两个方面说明了方法的沟通作用。一方面主体通过方法这个中介与客体发生关系,积累关于客体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方法又使主体利用已有知识、方法对获取到的经验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获得新的认识,揭示客体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方法的桥梁作用源于方法自身的两重性。方法作为规则和手段,它既包含着它作为根据的有关客体的科学知识,又包含着改变客体的实践观念、行为意向,它是一种知识,但又不是一种关于客体的纯粹知识,而是把科学知识同主体认识与实践的需要结合起来,把被认识了的客体规律同主体的主观意向结合起来,一句话是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真理和价值双重因素的统一。没有方法,主体和客体就处于分裂状态,从而也就没有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认识和改造客体的基本方法。
  2.探求客体奥秘的钥匙
  科学史上的大量史实证明,任何规律的揭示、理论的创造都得益于方法的帮助,没有方法的科学运用和创造,就没有科学进步。没有比较法和分类法,就没有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没有理论实验方法和演绎法,就没有爱因思坦的相对论;没有模型化方法,就没有世界微观结构的发现;没有类比和模拟法就没有维纳的控制论。新的方法的产生和运用导致了新的发现,揭开了客体新奥秘。现代科学发展也越来越证明方法在发现新规律,创立新学科中的决定作用。现代科学是呈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趋势,也直接得力于方法,是新方法的产物。科学的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趋势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产生的:一是“移植法”,也就是用某一种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去解决另一学科中的问题,从而揭示新的规律,产生新的学科,例如用电子显微镜等物理化学的手段去研究生物学,就产生了分子生物,用物理和电子技术和光谱技术去研究天文学,就产生了射电天文学和光谱;另一条途径是“杂交法”,也就是两门或多门本来不同的独立的学科相互交叉产生的新学科,比如社会心理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化学等等。现代科学中的综合科学、横断学、边缘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尤其离不开方法的综合运用。着名生物学家巴甫洛夫从自己亲身实践中认识到科学的研究方法对揭示客体规律,发展科学的重要意义,他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方法所获得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方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更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着种种新事物的更辽阔的前景。因此,我们头等重要的任务乃是制定研究方法。”
  3.提高主体创造能力的杠杆
  创造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现象,其运行机制究竟怎样,至今仍是一个探索中的问题,很难作一个精确的描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创造无论作为主体的动态活动,还是作为主体的静态能力,都与方法不可分,尤其是哲学方法对主体的活动具有定向作用,它能启示主体能够做什么和不能够做什么,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怎么做。一句话,方法为主体提供认识路线和行为路线。
  首先,方法为主体活动定向,帮助主体能解决创造的出发点问题。从实际出发还是从原则出发,这是两条不同认识路线,若选择后者,以原则做出发点,活动无成效,创造是空谈;若选择前者,道路虽曲折,但成功有希望。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告诉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是唯一正确的出发点,从而为主体的创造性活动指明了方向。
  其次,方法为主体活动确立创造目标。选择主攻方向、确立创造目标,这只是创造的起点,也是决定创造成败的关键环节。而且目标的正确选择也要靠方法的帮助。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如实事求是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方法等能够为主体选择正确的主攻方向、确立正确的目标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它启示人们,在选择创造目标时既要考虑客观实际又是考虑自身的实际,要把理想和现实、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一个文字知识丰富,数字知识贫乏的老人,如果近期目标确定为写一本小说,这是现实可能,反之如果他把近期目标确定为摘取数学皇冠——证明哥德巴赫猜想,这大概无现实可能。一位数学根底深厚的数学家,把目标定为发现一条定理,证明一条公理,这是可能的,但它如果主攻永动机的设计和制造,则一定徒劳无益。所以,没有方法的帮助,就不会有符合自己实际的正确选题,没有正确的选题,创造也无从谈起。
  再次,方法的巧妙选用能引用创造。科学史上常有这种情况,同样的客观条件,大体相当的知识结构,基本一致的主攻方向。然而有的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的则碌碌无为,究其原因就是方法素养上的差距。因为发明、创造的任务,就是揭示未知,化未知为已知。知识是死的,它是已知东西的描述,方法是知识的运用和转化形态,是内化于人脑并付诸行动的活知识,它才具有探求未知的功能,因此,方法巧妙运用可以引起发明、创造。例如伽利略第一个把数学方法运用到力学中来,并把数学方法同逻辑方法、实验方法结合起来,推翻了亚里士多德的力学结论,发现了钟摆定律、惯性定律、落体定律等。开普勒第一个把数学方法引入天文学的研究,并把它与第谷的观察方法相结合,成功地发现了行量运行的三定律,最终完成了太阳系中心说。马克思发现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也得力于“两个归结”的方法,即将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方法的发明。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是以实事求是、解放生产力的思想方法为先导,以“结合”为基本方法而构建起来的。可见,创造离不开方法。方法是创造的先导、契机。要提高创造才能就必须学习掌握运用科学的方法。
  三、方法的分类
  方法是一个群体结构。它是由认识和实践的各领域、各方面、各行业等种种方法构成的系统。依据不同的分类原则,可以对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按其抽象程度的高低、适用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如下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哲学方法。它是最高层次的方法,是统摄其它较底层次的原则和前提。它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征:其一,普遍性和整体性。哲学方法探讨整个世界的一切现象过程和规律,为人类活动提供指导规律和行动规律,它对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及人类的实践活动都有方法论功能和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概括出来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的方法,是人类进一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锐利的思想武器,但是,它没有宣布自己是方法的顶峰,它以自身具有的开放性在不断吸纳新的科学成果从而更新自己。其二,前提性和基础性。哲学方法的指导功能性和作用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由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决定的。尽管其它层次的方法各有其独有的方法功能作用,但运用这些较低层次方法的指导原则正确与否,都取决于哲学方法对它指导和运用的正误。所以说,哲学方法是一切方法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个层次是一般科学方法。它是人们在探讨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类思维的某一侧面所使用的一般原则和方法。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征:其一,科学性突出。科学方法在哲学方法的指导下,不仅将自己的触角伸向自然科学领域,同时也伸向社会科学领域。它同哲学方法的区别在于它不象哲学方法那样,直接探讨客观世界的本质及人的活动和规律,而是从某一侧面、某一角度去探讨世界的联系、发展和规律,从而将自己的功能和作用局限在特定的科学领域中。其二,跨学科。由于一般科学方法有较高的概括性和较大的适用范围,能同时应用于不同的学科,从而也就是有着跨学科的特征。一般的科学方法主要包括数学方法、系统方法、控制论方法、功能—结构方法等。
  第三个层次是具体的方法。它是专门探讨各门科学专门的或特定的方法,它具有适用范围小,针对性强,研究对象具体,可操作性强特点。如针灸疗法,只能用来治病,却不能用来找矿。每一门科学都有自己独特方法,正是这一独特的方法才使它和其它的学科区别开来。
  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具体方法,这三个层次的方既法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它们是一般、特殊和个别的关系。哲学方法是一般,它是其他两个层次方法的概括和总结、提炼和升华,属于最高层次,处于统帅地位,有普遍的指导作用;一般科学方法是特殊,是哲学方法和个别方法的中介,它对哲学方法来说是特殊,对个别方法来说,又是一般,具有普遍性;个别方法是个别,处于最底层次,它是前两个层次方法的基础和具体运用。在三个层次方法的关系上,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唯哲学主义,认为哲学方法可以代替其他方法,这不但取消了后两个层次的方法,而且也会窒息哲学方法的发展。因为其他两个层次的方法是哲学的根和源泉,离开了其他方法的存在和发展,哲学方法的发展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种是唯科学主义,认为后两个层次的方法,特别是一般科学方法可以取代哲学方法,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有害的。诚然,哲学方法需要其他层次的方法来丰富自己,其他层次的方法也可跃升为哲学方法,但这有一个加工、改造、提炼、升华的过程,要经过一系别的中介环节才能实现。所以,任何其他层次的方法都不能代替哲学方法。因为任何其他方法都不能达到哲学方法把握的高度和普遍性,它的发展所需要解决的更深层次的方法论原则,只能来自哲学方法,没有哲学方法作指导的其他层次的方法论,不能保证其科学性和创造性。同时,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是一个整体的发展过程,社会变革也是一个整体的转换过程,这是既需要其他层次的方法从某一侧面探讨社会的发展,更需要从哲学方法的角度探讨和把握社会和人发展的总体性。总之,变革的时代不是在摒弃哲学方法,而是在召唤哲学方法。哲学方法对其他方法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和功能。
  (作者单位:吉林省社科联《长白论丛》编辑部)
  〔责任编辑:张正明〕
  [1]《列宁全集》第38卷第95页。
  [2]《16—18世纪西欧各国哲学》第51页。
  [3]同上第55—56页。
  
  
  
学术交流哈尔滨76-79B1哲学原理宋禾19951995 作者:学术交流哈尔滨76-79B1哲学原理宋禾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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