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正当性及其形态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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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政治的正当性?
    政治的正当性作为政治的一个价值判断,是政治伦理学、政治哲学的一个核心命题。正当性,在非严格的意义上,可称为应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早期资产阶级学者运用这一个概念的初始意义,是针对封建专制国家的正当性、合法性提出质疑,具有反封建的历史进步意义。马克斯·韦伯考察西欧资本主义文明的兴起,认为政治正当性可分为“价值正当性”和“工具正当性”。所谓政治的“价值正当性”,是关于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最一般的价值理念和价值系统,是分析社会的政治系统和政治伦理的参照基点。所谓政治的“工具正当性”,是人类在“价值正当性”的基础上对政治发展做出的制度创制和组织创制。政治的“价值正当性”是政治正当性的实质,可称为“实质正当性”;政治的“工具正当性”是政治正当性的形式,可称为“形式正当性”。政治的“工具正当性”所具有的形式合理性,也是现代社会结构的客观属性”[1-1]。
    政治正当性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人类社会为什么要有政治?什么样的政治才是理想的政治?对于政治内涵的不同回答,决定着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的不同生命力。长期以来,人们经常把政治的本质同社会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国家、阶级、政党、社会集团、权力关系、政治关系、专政、统治、民主、法律、战争、战略、政策、策略等联系起来。如果用政治的根本问题去衡量,可以发现,这些观点大都从现象学的意义上解释政治问题。政治是人类的文明生活方式之一。在现代文明社会中,政治更是人类生存无法回避的事实。“无论一个人是否喜欢,实际上都不能完全置身于某种政治体系之外。……处处都会碰到政治。”[2]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在论述城邦演进的基础上提出着名论断:“人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他说:“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这一命题深刻揭示了人类的社会本性。人组成一定形式的社会具有某种客观必然性。人天生需要公共生活,因为“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这就需要社会与国家,需要社会组织,需要形成比蜂类或其他群居动物所结合的团体“更高的政治组织。”[3-1]这种“政治组织”——政治体系及其政治规则的构造,正是人之为人的特点之一,因而人成为天生的政治动物。马克思在评价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论断时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4],从而肯定了这一论断。
    从人是社会的“政治动物”这一基本事实出发,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政治的目的在于追求“至善”,道德就是政治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我们个人及社会全体来说,“主要的目的就在于谋取优良的生活。但人类仅仅为了求得生存,就已有合群而组成并维持政治团体的必要了”[3-2]。政治正当性的实质就在于谋取“优良的生活”。
      政治正当性具有优先性
    政治的正当性,是政治秩序获得承认的价值根本和价值理由,即哈贝马斯所说的“一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政治的正当性给予政治以正当的理由,是政治制度、政治组织、政治秩序得以存在和被维护的前提。政治的正当性,在人类的政治生活中具有优先性。“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种统治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勿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1-2]卢梭认为:“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因为,“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5]。罗尔斯在深入研究制度的伦理意义时认为,制度伦理与个人伦理相比,具有特别优先的地位,具有优先性。罗尔斯所说的制度优先性,是指制度所具有或所包含的伦理价值的优先性,即政治的正当性具有优先性。“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6]。他认为,政治制度的核心是社会正义。当人们谈及个人伦理的时候,必然涉及制度伦理,即通过人们的社会存在去理解人,在社会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去研究人、观察人。因为,对个人伦理的改造有赖于对社会制度的改造。相应地,对制度的伦理评价应当优先于对个人的伦理评价,有关制度正义的选择应当优先于个人义务的道德选择。我们首先要研究的是选择、优先性、价值问题,而制度、程序和权力则处于第二位[7-1]。
    如上所述,政治的正当性在人类政治生活中的优先性,具有决定意义。
    第一,谋取“优良的生活”,是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政治发展到今天,面临五大基本问题:一是国家成员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即公民资格问题;二是政府职能的范围问题;三是权威的来源及合法性问题;四是权力的制度化问题;五是国家规模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任何政治都要回答这些基本问题并且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哪里出现这些问题,哪里就有政治;反过来说,哪里有政治,哪里就有这些问题。政治就是处理这些问题的适当方法[7-2]。这些问题都是围绕着政治的正当性——政治与“优良生活”或“善良生活”的关系而展开的。上述问题中的任何一个发生变革,都会引起一系列变化,但它们本身并不是政治变迁的根本动力。从它们与权力结构及其使用程序的相关度来看,宪法、制度和权力分配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只有政客和官员们,即那些政治体系的操纵者们,才会最直接地感受到它们的重要性。普通百姓关心的是,政治能够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和人生梦想带来什么。惟有发现现有的方法无法实现自己的需要时,他们才能理解为什么要改革现存制度和重新分配权力。
    第二,谋取“优良的生活”,是国家与社会、政治家与公民有效结合的基础。政府就是沟通臣民与主权者,以便使两者互相适合的中间体。它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持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对于人类生活而言,“政府不仅是有组织的权力系统,同时也是协调的手段。”[8]作为“公共的政治机构”,国家和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9]。在一定意义上,政治就是人类在竞争与合作这两种相反的冲动下维持平衡的适当方法。在解决人类社会的重大问题的过程中,政治得到了建设性地运用,从而将善的个人和善的社会结合起来。当政治权力服务于这个理想时,政治的艺术就会走上伦理探索的航程[7-3]。
    第三,谋取“优良的生活”,是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的最终归宿。政治在寻求社会一体化的时候,必须有伦理理想。否则,当权力窃取了福利优先性、没有了正义的时候,国家与大的抢劫集团有何不同[7-4]?国家起源于人类对安全的需求,统治集团对统治的需要,即需要有组织的暴力。政府最初积聚暴力、最终使用暴力,是为了抵制来自内部、外部的威胁和伤害。从历史上看,国家处于从安全和秩序到公正和良好生活的发展过程中,并不意味着国家放弃、甚至交出保护其成员的责任和维护统治的职能。但是,国家必须向良好生活的目标前进。这个转变构成了对现代政治的巨大挑战。现代政治“要在政治上组织亿万民众并让他们保持对这个制度的忠诚,绩效比承诺更重要。”[7-5]暴力或权力怎样与社会公利、社会福利相协调,这是现代政治必须面对的课题。“这种考虑将政治问题从身体安全的起点转变成伦理的理想。……国家建立在我们需要安全的基本原则之上,发展着给予生活以爱、高贵和有品味的关系,载着人类的政治生活,使社会更加文明”[7-6]。对社会的发展方向负有责任的国家,如何使平等和自由结合起来,如何确保每个人起点平等,如何提供社会发展条件,这些已经成为现代政治的基本尺度。不仅如此,它们指出了通向社会公正的道路。如果社会公利屈从于权力和漠视社会公正,则被视为不人道政治。
    第四,谋取“优良的生活”的不同方法和各种途径,决定了人类政治生活的变更和形式、解决政治与“善的生活”的关系,构成了政治的本质。这是人类政治永远无法规避的问题。不同的解决方案使人类得以在不同的取向之间进行选择和替换。由于变化发生在处理问题的背景中,因此变化本身同样是持续存在的要素。在条件、技术、方法和制度都发生高度变化的情况下,不同的政治体系对于政治的基本问题和重要问题的解答存在着相似或相异,如古代、中世纪、现代的民族国家。它们的政治体制带有独裁、民主、民族主义等不同特性。
      政治正当性的形态演化
    政治的正当性与“优良的生活”,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在古代,政治的正当性被长期赋予自然和超自然的力量而得到神化。随着古代文明的发展,对于政治正当性的需要逐渐增长。一方面,早期阶级社会的政治制度、政治秩序与政治统治动摇和摧毁了传统神话式的正当性基础;另一方面,试图取代旧政治统治的新政治集团否定已往的政治正当性而建立新的正当性基础。更为重要的是,人类文明的积累和深化开始拓展人类自身。它挑战政治与人类生活的关系、政治的本质与目的,因而需要重新证明整个政治秩序的正当性。在不同的文明中,这个目标分别是以宇宙论为基础的伦理学、高级宗教和哲学来完成的。它们具有可教义化知识的形式,为确立政治的正当性基础发挥作用,代表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
    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把政治的正当性看作是适合与满足“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这一人的天性,而“优良的生活”就是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具备适量的财物、强健的体魄、高尚的道德和对公共事务的义务。在中世纪,政治的正当性被神学政治家们看作是皈依上帝,认为上帝是绝对正义的化身,“优良的生活”不过是人们侍奉上帝而守其节度,遵守秩序,各司其职。近代以来,在科学发现、文艺复兴、哲学启蒙等造就的世界脱魅格局中,传统政治正当性的终极地位受到挑战,政治正当性的基础转向黑格尔说的,“不再是通过权力,也很少是通过习惯和风尚,而却是通过判断和理由,才成为有效的。……现代世界的原则要求每个人所应承认的东西,对他显示为某种有权得到承认的东西。”[10]卢梭认为,只是在个人同意而制定契约、个人向社会让渡其权利时,政府与社会的权利才成为正当。通过政治强制建立的政治和社会的契约论是政治正当性的基础。霍布斯则认为,如果社会契约本身只是通过外部的物质强制迫使个人联合起来,这种联系就是不稳定的,且毫无伦理价值。因为,只有当个人自觉地服从于权力而不是权力强制个人服从时,权利才具有道德价值[11]。信仰契约制度的正当性成为现代政治文明的正当性基础,理性的形式原则在政治实践中逐渐取代了诸如自然和上帝一类的物质原则。哈贝马斯指出:“既然终极基础不再被认为是合理的,证明的形式条件自身就获得了合法化力量,理性协议本身的程序和假设前提变成了原则”。证明的程序和假设前提本身就成了正当性的有效基础。由某种秩序化世界的观念所决定的合法性让位于产生某种协议的观念所决定的现代合法性[12]。
    法理正当性逐渐成为最强势的正当性形式。符合法理的生活也就是“优良的生活”。法理正当性的确立,使人类政治真正同“人的生活”统一起来。政治的正当性从历史、法律和价值的角度得到深化和揭示。人民主权、人民认可和实行“法治”,成为现代政治正当性的基本内涵和表现形式。
    在历史方面,政治正当性的基础和标准是从人类的理性出发推导出的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则。政治的正当性被要求合乎人们的理性,为多数人的幸福而存在。合乎人类自然理性的生活就是“优良的生活”。罗尔斯说,一个好的社会应当具备两个条件:第一,社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其成员的福利;第二,该社会根据大家共同接受的正义原则进行有效治理。布丹、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等初步提出的资产阶级国家理论,从人类假定的自然状态出发,推演出人们之间存在着最初的契约。格老秀斯指出,全体人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把统治自己的权力通过社会契约转让给一个人或多个人。对于破坏契约的人,作为惩罚手段,人民有权起来革命。洛克指出,人们在自然状态中有许多不便之处,于是通过相互订立契约,将一部分权利转让给统治者,形成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如果统治者违背人民的意愿,人民有权通过革命,推翻统治者。边沁指出,功利乃是国家和政府的惟一任务、惟一活动原则。如果政府违背了这一原则,那么就丧失了正当性。这种观点被抽象为政治的运作应当符合自然理性,在人民主权的时代则应当符合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
    在价值和法律方面,政治正当性的基础和标准是人们对政权价值的判断尺度和对政府权力的认可程度。对国家权力的正当性作出价值判断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国家权力的来源,二是国家权力的运作,三是国家权力的成本。综合起来就是,国家权力正当性的背后是人民的价值和利益。政治正当性的基础和标准还是政治权力的取得、运用是否符合成文法和习惯法的规定,即是否符合“法治”。美国《独立宣言》首先奠定了民选产生民主国家的理论基础,提出统治者的正当权力,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损害了这些要求,人民就有权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公民通过定期选举选出可信赖的人担当国家领导人,以保证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手中,以体现国家权力的正当性。政治的正当性从国家权力是否符合人的最高理性,发展成为社会主体对于国家权力的一种价值判断。社会公众判断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决定着一个政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京56~59D0政治学戴木才20042004政治的正当性问题是政治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自古以来,人类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探索和实践政治正当性的历程,就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程。政治正当性的实质在于谋取社会“优良的生活”。作为人类政治得以存在的价值根本,政治正当性具有优先性。它是政治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国家与社会、政治家与公民有效结合的基础,是政治生活的最终目的。人类政治真正同“人的生活”相统一,在现代主要表现为人民主权、人民认可和实行“法治”。政治伦理/政治正当性/优先性/政治形态基金项目:国家社科规划课题:全球化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研究(01BKS002)张小简,女,1952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世界哲学》编辑部编辑,1007Interpreting Two Doctrines in the Context of Globalization
   NI Jia-min
   School of Law,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200433,China戴木才(1965-),男,江西吉安人,哲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博士后。(北京 100091)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京56~59D0政治学戴木才20042004政治的正当性问题是政治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自古以来,人类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探索和实践政治正当性的历程,就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程。政治正当性的实质在于谋取社会“优良的生活”。作为人类政治得以存在的价值根本,政治正当性具有优先性。它是政治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国家与社会、政治家与公民有效结合的基础,是政治生活的最终目的。人类政治真正同“人的生活”相统一,在现代主要表现为人民主权、人民认可和实行“法治”。政治伦理/政治正当性/优先性/政治形态基金项目:国家社科规划课题:全球化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研究(01BKS002)

网载 2013-09-10 2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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