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雄《法言》中的儒学观及哲学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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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哲学思想之发展,经先秦时期的百家争鸣,至西汉而定于一尊。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当时不仅顺应了大一统封建王朝的政治需要,也规范了中国哲学思想在其后发展的基本统序,成为影响历朝历代哲学思想的强大惯性力。
  杨雄晚出董氏一百余年,其哲学思考离不开这一基本统序。他在对哲学史各流派的评述中,仍推孔子学说为最,在一定意义上强化了儒术独尊的地位。不过,同董仲舒相比,他对儒学的强化不是神化,而是“圣化”,或者说较之董氏更加理性一些。同时,对待各哲学流派的态度,也不像董仲舒那样一概罢黜,而是有分析、有批判、有继承。
   一、奉孔子和儒学为“悬诸天之日月”
  《法言》一书开宗明义,把孔子奉为万古超人,把孔子学说立为“学行”、“修身”之根本。“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仰圣人而知众说之小也。”(《学行》)杨雄把人分为三种:众人、贤人和圣人,“观乎贤人则见众人,观乎圣人则见贤人,观乎天地则见圣人”,(《修身》)可见唯圣人能通天地,高出于众人和贤人之上。“天下有三门:由于情欲入自禽门,由于礼义入自人门,由于独智入自圣门”,(同上)唯圣人具无上智慧,超拔常人,“圣人之言远如天,贤人之言近如地,……圣人矢口而成言,肆笔而成书,言可闻而不可殚,书可观而不可尽。”(《五百》)
  与董仲舒神化孔子不同,杨雄则赋予孔子以人的地位,但又不是通常的众人或贤人,而是超乎二者之上的“圣人”。他不同意所谓“五百岁而圣人出”的说法,认为“尧舜禹,君臣也,而并。文武周公,父子也,而处汤。孔子数百岁而生。因往以推来,虽千一不可知也”;(《五百》)更不同意用谶纬迷信神化孔子,认为“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君子》)“神怪茫茫,若存若亡,圣人曼云。”(《重黎》)对古来经典,杨雄也认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代发展“或因或作”,不断充实的。如文王演八卦为六十四,孔子治诗、书、礼、春秋,都是有“因”有“作”,“故夫道非天然,应时而造者,损益可知也”。(《问神》)
  对于学习儒学,杨雄认为应注重内容,不能单讲求形式,即“文”必副“质”。“或曰:有人焉,曰云姓孔,而字仲尼,入其门,升其堂,伏其几,袭其裳,则可谓仲尼乎?曰:其文是也,其质非也”,“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好说而不要诸仲尼说,铃也。”(《吾子》)尽管杨雄不像董仲舒那样神化孔子,但在圣化孔子当中,也不免山爱而至于护其短。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极誉道家“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讥儒家“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理,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这一评价虽不无他个人甘苦辛酸之情于其内,但亦属精辟至深之论。而站在正统立场上的杨雄,则极力辩解之。“或问:司马子长有言曰:五经不如老子之约也,当年不能极其变,终身不能究其业。曰:若是,则周公惑,孔子贼。古者之学耕且养,三年通一;今之学也,非独为之华藻也,又从而绣其磐幢,恶在老不老也。”(《寡见》)杨氏之辩,颇有些“爱屋及乌”了。
   二、对诸子之道——“小道”、“它道”的取舍
  杨雄在《法言》一书中,论及的先秦诸子有十二家之多,包括孔、墨、晏、庄、杨、申、韩、邹、孟、荀、子思、公孙龙等。在对诸子的评述中,他把孔子奉为最高,但也不像董仲舒那样,“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董仲舒传》)而是分主次,有取舍。关于孔子之说与诸子之说的关系,《法言》中主要有以下几个观点:
  1.孔子之道与诸子之道是“大道”与“小道”,“正道”与“它道”的关系。
  杨雄认为,孔子之道为大道、正道,而诸子之道则为小道、它道甚至奸道,“由其大者作正道,由其小者作奸道”,“适尧舜文王者为正道,非尧舜文王者为它道,君子正而不它”。(《问道》)杨雄对孔子之道与诸子之说作了一个比喻,他说:“仲尼之道犹四渎也,经营中国,终入大海;它人之道者,西北之流也,纲纪夷貉,或入于沱,或沦于汉。”(《君子》)所以,杨雄认为,“观书者譬诸观山及水,升东岳而知众山之@①@②也,况介丘乎!浮沧海而知江河之恶沱也,况枯泽乎!舍舟航而济乎渎者,末矣;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恶睹其识味也;委大圣而好乎诸子者,恶睹其识道也”,那么,如何入大道?他说:“恶由入?曰:孔氏。孔氏者,户也。”(《吾子》)即把孔子之学作为入大道的唯一门径。
  2.对诸子之学“德取愆否”。
  虽然杨雄以孔子之学为正道而贬低诸子之学,但对诸子之学也不是完全排斥的,而是有取有舍,取舍的原则即“德取愆否”。“或问:邹、庄有取乎?曰:德则取,愆则否。何谓德愆?曰:言天地人经,德也;否,愆也。愆语君子不出诸口。”(《问神》)。有人以庄子之学设问:“或曰:人有齐死生、同贫富、等贵贱何如?”杨雄回答:“信死生、齐贫富、同贵贱等,则吾以圣人为嚣嚣。通天、地、人曰儒,通天地而不通人曰伎。”(《君子》)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杨雄把“言天地人经”看作至善至美。以此为标准和取舍的尺度,他对庄、邹进行了评价,“或曰:庄周有取乎?曰:少欲。邹衍有取乎?曰:自持。”(《问道》)显然,杨雄认为“少欲”和“自持”符合“言天地人经”之德,值得取;相反,“至周罔君臣之义,衍无知于天地之间”,杨雄认为不符合“言天地人经”之德,则是该否的。
  3.礼、法并重。
  杨雄在《法言》中列举诸子达十几家之多,从思想内容来看,比较集中的是讨论礼、法问题。杨雄认为,礼与法不能偏执一个方面,颇发扬了汉初贾谊的传统。“庄、杨荡而不法,墨、晏俭而废礼”,如果把法与礼推到极端,就是非法非礼:“申、韩险而无化,邹衍迂而不信”,(《五百》)申、韩由法而趋于极端——险,邹衍拘泥于旧礼,不合时宜而竟趋极端——迂,皆非礼、法之士。唯有圣人具全面的人格:“圣人之材天地也,次山陵川泉也,次鸟兽草木也。”(《五百》)
  尽管杨雄对申、韩作了批评,但同时又作了肯定,“或曰:申、韩之法非法与?曰:法者谓唐虞、成周之法也”,“申、韩不乖寡圣人而渐诸篇,则颜氏之子、闵氏之孙其如台?”(《问道》)认为申、韩受益于圣人,所以具圣人之法。
  杨雄还认为,法有大、小之分,“或问:公孙龙诡辩辞数万以为法,法与?曰:断木为綦,棕革为鞠,亦皆有法焉,不合乎先王之法者,君子不法也。”(《吾子》)他强调的还是圣人的根本大法。
  杨雄礼、法并重的思想还表现在,他不像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及其思想家那样,把荀子的学说视为异端,而是奉荀子为圣,认为他与儒家正宗的子思、孟子仅是“同门而异户”,支派不同而已。“或曰:孙卿非数家之书倍也,至于子思、孟轲,诡哉!曰:吾于孙卿,与见同门而异户也,惟圣人为不异。”(《君子》)对孟子,他认为更是儒家正宗。“或曰:子小诸子,孟子非诸子乎?曰:诸子者,以其知异于孔子者也,孟子异乎不异。”不仅如此,还认为孟子对孔子学说“非苟知之,亦允蹈之”,(《君子》)即既能熟知又能躬行。杨雄自己就极力要效法孟子,为孔子之道的传播开路:“古者,杨、墨塞路,孟子辞而辟之,廓如也。后之塞路者有矣,窃自比于孟子。”(《吾子》)“或曰:人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将谁使正之?”杨雄回答说:“万物纷错则悬诸天,众言淆乱则折诸圣。”“或曰:恶睹乎圣而折诸?曰:在,则人;亡,则书;其统,一也。”(《吾子》)*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山下加列
   @②原字山下加施
  
  
  
东方文化广州45-47B5中国哲学张景芬19971997 作者:东方文化广州45-47B5中国哲学张景芬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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