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哲学与生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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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人学的提出和研究在我国已有十余年,在关于人的存在论、本质论、价值论、发展论等问题的研究上已取得不少成果。然而,我以为,这些成果对于我们作为个体的人而言,既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又不无外在性和疏离感。因为在这些研究成果中,人基本上是作为客体和对象而存在的,学者们像论述外部世界的存在、本质、价值、发展一样来论述人的相关问题,虽能给人一些有用的知识,但却难以开启人的人生智慧,让人动情动心、有澄明之感。其实,研究人是研究我们自身,我们对自己的自我把握不但不能单靠外在实证,也不是一个单纯的认识论问题,这里更需要的是一种生存论的视界和态度,即着眼于人的自我感受、自我体验和自我确证。由此观之,我认为,人学研究应当从人的生命出发,并且实质上是关于人的生命的研究;换言之,哲学人学应当是关于人的生命哲学。
      一
  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是,人始终是一个有生命的存在,生命结束了,人也就不复为人了。所以生死问题对人来说是最大的问题。然而,当人反躬自问、自我认识,追问“人是什么”这一自身之谜时,除少数思想家强调了人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体之外,大多数学者却并未特别看重人的生命,而是以人的活动的某种特有功能或属性作为人的问题的答案。显然,不是学者们不知道人有生命,而是认为“生命”是人的不言而喻的内在条件或生理基础,因而不必特别看重;何况凡动物皆有生命,甚至如荀子所言草木亦有“生”。而人之高于草木禽兽者,在于他有特殊的功能或属性。因而便有了“人是政治动物”、“人是语言动物”、“人是工具动物”、“人是符号动物”以及人是有“义”有“辨”的动物等等说法。然而,孰不知人的功能和属性可以无限地开发和变化,因而任何关于人的功能或属性方面的定义都不可能抓住人的一以贯之的根本规定性,而只能是片面的暂时的界定。更为要害的是,既使上述说法可以概括为人是“社会动物”、“文化动物”这类最具一般性的定义,这类定义不仅仍未把人与动物从根本上区别开来,而且陷入自相循环,因为“社会”、“文化”作为人创造出来的人的生存方式,正是要靠人来说明的,所以它们不能从根本上来界定人。一个颇为流行的说法是,人是不可界定的,因为他总是经由其活动而变化自己。“人怎样活动,他就是怎样的人”一语于是成为不少论者的托辞。然而,人的“活动”可以不体现人所以为人的规定性吗?也没有任何秩序和逻辑可寻吗?如果说人的活动总要受制于人的本性、体现人的常道,那么人就并非无从界定。而我国人学研究中存在的最大缺憾,正是对人的正确界定的缺位。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人的界说不能只是着眼于人及其活动的功能或属性,因为这是从外部对人的实证,尽管我们说人是经由其活动而自我生成、自我发展的,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说人是其活动的产物,但人的活动毕竟是由人自身所引发并外化着人的本质力量的活动。“人自身”、“人的本质力量”不仅内在于人,而且应当为人所意识、所体验,我认为,这个内在于人并能够为人所意识、所体验的“人自身”、“人的本质力量”就是人的自觉自为的生命。单说生命,固然不能把人和其他生物区别开来,但人的生命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生命,意识作为人的生命的有机构成和内在标志而存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页。)。而意识作为自我意识,我认为首先是人的此在的生命意识:意识到自己现实的生亦意识到自己可能的死,人因而自觉地执着于生而力求推迟或超越死。这样,人不仅意识到自己生命的肉体需要,要过物质生活,而且意识到自己的生命还有精神需要,要过精神生活,因而,肉体和精神遂成为人的生命和生活的两个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层面。人的生命和生活的这两个层面不仅使人超越了纯粹生物学的生命存在,而且将人与神学中永生不死的神灵区别开来,使人有了专属于自己的生命和生活。
  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人的生命是有意识的生命,所以,人还能够有意识地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识和意志的对象。凭借对自己生命活动的自主支配,人不仅使自己的意识和意志获得了主体性和自由,也使这一主体性和自由体现于生命活动并进而实现于生命活动的对象之中。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指出:“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则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则甚至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他摆脱了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动物只生产自己本身,而人则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与自己的产品相对立。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51页。)在这段话中,马克思首先指出人的生产是全面的,他要再生产整个自然界。人为什么要“全面”地生产即“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呢?因为这是人的生命及其活动的“自由自觉”性质的体现和需要,是人的生命最大限度的自我实现、自我享受和自我确证。“人较之动物越是万能,那么,人赖以生活的那个无机自然界的范围也就越广阔。”“人的万能正是表现在他的整个自然界——首先就它是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而言,其次就它是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而言——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9页。)自然界在人的生命活动中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也就是变成人的生命的非人格形式,变成人自身的对象化或者说“对象成了他本身”。正因为如此,在人创造的对象世界中,人不仅可以直观自身,亦即认识、理解和欣赏自己的生命机能,而且能够重塑自身,亦即充实、发展和创造自己新的生命。于是,人的生命活力不断得到增强、生命内涵不断得到丰富、生命境界不断得到提升,人的生命由此而赢得了向世界、向未来无限敞开的可能性。马克思在上文的最后指出“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何谓“美的规律”?其实,美的规律也就是人的生命自由地活动自由地舒展的规律,就是人的生命的自由旋律、自由舞蹈。在人的基本的生命活动形式劳动、实践中就蕴涵并生发着美的规律,而人们的劳动、实践一旦达到自由创造状态从而使生命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劳动、实践就升华为最能体现生命的自由祈向的艺术活动亦即美的创造、鉴赏和体验活动。从现实的角度看,最接近这种美的创造、鉴赏和体验活动的是有别于职业的人们以生命相许的各种事业,如文学、艺术、体育、科学、政治、外交、经济等等。在从事这些事业的生命活动中,人们不仅有了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生活,而且有了依托于个人肉体和精神生命的社会文化“生命”即各种事业“生命”,如艺术“生命”、学术“生命”、政治“生命”等等。人的事业“生命”并不外在于人的肉体和精神生命,而就是它的社会文化形式或社会文化表征。人们之所以特别看重自己的事业“生命”并不惜耗尽自己的肉体和精神生命,正是因为后者只有通过前者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展示和实现,才能使自己的生命与所属群体和族类的生命融贯在一起,并因而使生命的意义得到无穷生发和高度澄明。由此,人才能生成为“具有人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的人”,“具有深刻的感受力的丰富的、全面的人”(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80页。)。
  强调人的存在的生命本体,是否意味着贬低劳动、实践在人的生成中的作用?并非如此。因为劳动、实践本来就是人的“生命活动”,因而也就是人的“自我活动”、“自由活动”。劳动、实践对于人的肯定、创造作用,其实是人的生命通过其发挥和展现的活动而进行的自我肯定、自我创造。除了人的生命的维系、充盈和生命价值的最大限度的实现,劳动、实践并没有其他目的,因为劳动、实践本来就是从属于人的自觉自为的生命的。可见,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劳动、实践和人的生命具有内在同一性。诚然,由于人的生命活动本来就有为环境和自身肉体需要所制约的受动性,以及与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疏离的可能性,劳动、实践也能够变成“外在的东西”,变成“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这就是“异化劳动”。异化劳动是人的“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因为“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并不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力量和精神力量,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到损伤、精神遭到摧残。”(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页。)异化劳动使人的生命也成为“异化的生命”,使人也成为“异化的人”。因为“在这里,活动就是受动;力量就是虚弱;生死就是去势;劳动者自己的肉体和精神的能力,他个人的生活,就是掉转头来反对他自身的、不依赖于他的、不属于他的活动。这就是自我异化”(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页。)。正是站在人的自觉自为的生命的立场上,马克思深刻地批判和分析了异化劳动及其“实践”原因(“异化借以实现的那个手段本身就是实践的”),揭示了扬弃异化劳动的人的生命活动的辩证法。在今天,劳动对于我们来说仍然具有谋生的性质,职业和事业也难以区分开来,这正说明我们需要立足生命本位,努力开发人的生命潜能、发展人的生命智慧、提升人的生命境界,使人的生命活动愈来愈彰显出人的生命的自由真谛。
      二
  生命是大自然的神奇现象,科学至今未能解开生命之谜。人的自觉自为的生命更是单凭科学理性所不能洞悉的。即使科学有朝一日能够解开生命的密码、说明人的自觉自为的生命的机制,那也仍然不能代替我们自己作为生命体对生命的体验和感受,不能解决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问题。这也正是“人学”之所以不是科学(虽然人及其生命也是科学研究的对象)而是哲学(虽然哲学也要借鉴生命科学的研究成果)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哲学的人学研究既是人的生命之自我理解、自我体验、自我把握的形式,亦是以人理解、体验和把握自己的生命为鹄的的。而我们对人的生命活动的外在认识和内在体验都表明,人的生命并不是一个现成的透明的结晶体,而是作为矛盾的关系和流变的过程而存在的。我们只有使生命的矛盾的诸方面形成和保持必要的张力,才能在促进生命的和谐的同时,使生命不断地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其价值和意义。我认为,关于人的生命哲学至少应当深入地探讨下列生命问题。
  其一,生与死。生死问题是生命的最大问题,人的生命最初的自我意识也是对生与死的意识。一旦意识到自身的生与死,人的生存本能就会力求使自己想方设法避免和超越死亡,宗教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此。人对生死问题认识上的进步则在于意识到生命短暂而珍惜生命,意识到死亡不可避免而敢于直面死亡;生命科学关于生命是新陈代谢过程的结论使人懂得生死的相互转化而能够长葆青春推迟衰老;人文和哲学关于人的生命是存在之敞开与显现的洞见则更使人觉悟到自己的生命与天地万物的息息相通、休戚相关而仁民爱物、生死以之。
  其二,苦与乐。痛苦与快乐是人的生命的两大情态。痛苦一般来说通向死亡,而快乐则是生命顺遂充盈的表现。所以人们总是本能地趋乐避苦。然而,苦与乐又是相反相成的,且人们越是能够经受得住痛苦的磨练并战胜痛苦,越会强化自己的生命意志和机能,赢得生命的大欢乐。而耽于快乐则可能使人意志松弛、身心懈怠。所以中国的孟子有“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之言。当然,痛苦和快乐都是人的生命的发展所需要的。而苦乐并不只是人的生理感受,它还关乎人的精神境界、生存意义,只有像马克思那样把“为人类幸福而工作”作为人生最大的乐事,才能超越利己与利他的对立以及由此引发的个人狭隘的苦乐感受,在生命机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中体验到生命的高贵与伟大。
  其三,灵与肉。心灵或精神与肉体是人的生命的两个层面。人的生命首先寓于肉体之中并表现为肉体的活力和健康,因而,体魄的强健和肉体的享受是人的生命自我确证、自我实现的重要内容。但人的肉体所具有的生物学意义上的自利性、受动性、有待性和有限性又的确限制了人的生命自由并成为人类内部“生存斗争”的一大起源。与此形成鲜明比照的是,人的心灵或精神却有着明显的超越性、能动性、自主性和无限性。只有在心灵或精神中,人的生命才能达到自足自适、自由自在、圆润无碍。这便有了灵肉的矛盾。但灵肉有矛盾更有统一,因为它们总是互相制约互相贯通的。由于心灵或精神是人的文化创造社会存在的内化与反映,在人的整个生命活动中起着激励和导向的作用,所以我们更应当重视心灵或精神的健康和提升,并从而使灵肉和谐、身心修美。
  其四,感性和理性。感性和理性是人的生命的两大属性和机能,其差异也非常鲜明。感性体现了人的生命的个体性、具象性、生动性、自发性和随意性,是人文价值的发祥地;理性则体现了人的生命的社会性、抽象性、规范性、自觉性和逻辑性,是科学知识的主体根据。人的生命如果缺少感性,就会成为干瘪的木乃伊;而如果缺少理性,就会成为盲目的行尸走肉。但因为两者具有反身的性质和功能,因而往往陷入对立乃至冲突之中。西方思想史上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之争以及中国古代的理欲之辨都说明了这个问题。但是,从实践的观点看,感性和理性又是互相渗透并能够统一起来的。人的感性和感觉器官是在社会实践这一人的生命活动中历史地生成的,“所以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于非社会的人的感觉。只是由于属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属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即感受音乐的耳朵、感受形式美的眼睛,简言之,那些能感受人的快乐和确证自己是属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或者发展起来,或者产生出来。”“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9页。)人的理性同样是在人的社会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并且同样体现了人的生命本质。认为人的生命本质上是非理性的,理性是对生命的外在限制的看法是相当片面的。即使动物的生命,其合目的性的活动也反映了它所赋有的规则性或理性的萌芽。人的生命的感性和理性之互补互济,是人成为感情丰富、头脑清醒、意志坚定、个性鲜明的人之内在要求。而这样的人才能既有真性情,又有平常心。
  其五,表现和体验。人的生命是对象性存在物,外部对象是他所需要的对象,因而人必须通过生命力量的对象化来塑造外部对象并使之从属于自己。而生命的对象化同时就是生命的自我表现、自我证实。在人之外存在的人所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证实他的本质力量所必要的、重要的对象”;“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1页。)而一个闪耀着真善美光辉的对象世界, 则是人的生命之自由自觉的表现。生命的表现是生命外向的表达,而这种外向的表达反转来内化为生命自身的“属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包括“五官感觉”、“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正是凭借这些感觉,人才能够感受和体验凝结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的意义,“因为对我来说任何一个对象的意义(它只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能感知的程度为限。”(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9页。)感受和体验“对象的意义”同时也就是感受和体验生命及其活动的意义。人的生命感受和体验是内在的、个人性的、它是人生意义、人生幸福的最终落实。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们的感受和体验是互不通的、相互封闭的,因为人的生命感受和体验与人的生命表现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只有在生命表现和体验被人为割裂的情况下,“体验”才会自我封闭并逐渐贫乏,而“表现”也将流为丧失和异化,——这正是生命及其活动自我分裂、自相反对的结果。在异化劳动中所发生的就是这种悲剧。而只要劳动真正成为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人类内部的对抗变成每个人都是施爱者和被爱者,人的生命感受和体验就会彻底消除“利己主义”性质,成为具有人类性即人人都可以共享的生命感受和体验,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别人的感觉和享受也成了我自己的所有物”那样一种境界(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8页。)。
  其六,系统和过程。人的生命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巨大的有机系统,这个系统又由许多互相贯通互为因果的子系统构成,在整体上呈现为高度统一的自觉自为的主体。诚如黑格尔所言:生命的一切器官肢体,“均彼此在不同时间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所以生命既是开始的特殊化作用,又是达到否定的自为存在着的统一的结果,因而生命在它的肉体里只是作为辩证的过程和它自身相结合。所以生命本质上是活生生的东西,而且就它的直接性看来,即是这一活生生的个体。”(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04页。 )生命作为“活生生的东西”必定是也只能是开放系统,因而它既是构成的,又是不断地生成着的;既是现实的,又是向新的可能进化着的,所以生命又是以未来为取向的过程。生命固然存在于当下,但“当下”不仅意味着未来的现在化而且意味着当下的非现在化,即成为过去。所以生命的最大价值和充分实现只能发生于奔向未来的时间之流中。时间由此而在生命中获得了充分的意义,因为“时间就是建设”(注:转引自伊·普里戈津等着:《从混沌到有序》,上海译文出版社,第359页。)。诚然, 时间是建设性的,又是破坏性的;人的生命在自我发展的同时,也在消亡着。但是,生命个体的死亡不仅是其族类生生不息的环节,而且人的生命个体通过“立德、立功、立言”的活动使自己的生命力量和智慧融入到后人的生命活动中,从而在社会文化的意义上获得了长存和不朽。以此观之,古今中外整个人类又是一个绝大的生命系统和生命过程,这个人类生命总体与一切非人类的生命连同其无机自然界又构成无限进化着的生态系统和过程,它便是我们每个人的终极关怀所在。
  我们还可以列举出更多的人的生命问题,但上述六大问题在所有的人的生命问题中,当更具根本性和普遍性。只有从哲学的高度深入地反思和澄明了这六大问题,人在当代的自我寻找与发现才算真正取得了进展。
江海学刊南京87~91B1哲学原理张曙光19991999张曙光,1956年生,现为华中理工大学哲学系教授。 作者:江海学刊南京87~91B1哲学原理张曙光19991999

网载 2013-09-10 21: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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