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3)02-0005-14
论到新儒学,在当代最为活跃、最有影响力的人物,无疑是杜维明先生。去年武汉出版社出版了5卷本的《杜维明文集》。这给我们提供了更深入、更全面把握杜维明思想观点的一个很好的文本。通观文集,我们可以看到,杜维明对新儒学的贡献,归结起来,就是以比他的前辈更宽广的学术眼界,更系统地阐发了“儒学第三期发展”的前景问题。文集的编者之一郭齐勇对此作了很形象、很贴切的概括:“让儒学的活水流向世界。”
把儒学比喻为“活水”,自然是强调儒学在现代社会具有兴旺的生命力。这就杜维明研究儒学的学术背景而言,是对“列文森的挑战”的应答。列文森的名着《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以“传统-现代”两分的模式,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中国社会在欧风美雨的冲击吹打下,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儒学随着它所依赖的社会根基的解体而走向死亡,成了“博物馆”的展览品,只是作为“幽灵”存在于人们的心里;与此相应,西方文化从依附于传统儒学的新“词汇”,变成了中国现代取代传统儒学的新“语言”。简单地说,在列文森眼里,儒学已是历史古董般的死物。杜维明在1988年自述道:“我到美国后不久,受到比较大的震荡就是列文森的观点。那时我基本不同意,觉得要批评”,“但我当时觉得问题很大,说10年不一定能做出反应”;“最近十几年来,不仅列文森的观点在美国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力,在中国,东亚也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这个问题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我那时认为10年可以解决是比较乐观了一点,结果是过了20年,这个问题依然存在。”[1](P502-503)他致力于“儒学第三期发展”的研究,就是要批评列文森把儒学看作“博物馆”里死物的观点,论证儒学是现代社会中源远流长的“活水”。
儒学到底是死物还是“活水”,这首先涉及到怎样评价儒学的价值。杜维明认为,不能像列文森那样,仅仅因为儒学有不适应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负面作用而否定其价值。他指出:“作为过去1000年中国思想主流的儒家思想在传统中国有其深厚的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根基”,当这些根基剧烈动摇后,“儒家中国的衰落和崩溃现在已不再是争论的问题了,因为这是一个历史的真实”;但是,“即使那些根基彻底地被摧毁了,我们也不能因此得出儒家思想失去了它所有的人类相关性的结论”;相反,“儒学在艺术、文学、历史和哲学中的精神价值将会再度表现出它对塑造整个中国创造性心灵的影响”。[2](P194-195.10)概括地说,杜维明认为就儒学作为过时的思想体系而言,它是死物;然而就儒学仍然具有人文价值而言,它是“活水”。
这是富有启发性的深刻的观点。因为它在实际上是指出了认识儒学的价值应当把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这两种评价尺度统一起来。揭示儒学落后于时代,是以其对中国现代化能否带来直接功效为标准,用的是工具价值的评价尺度;强调儒学具有不因其落后时代而随之丧失的人文价值,是以儒学本身的内在价值为评价尺度。儒学之所以形成历史悠久的传统,不只是具有外在的时代根据,还因为其具有内在的理论价值。所谓内在的理论价值,就是说它不只是提供了某种关于宇宙人生的知识,而且是提供了某种关于宇宙人生的智慧。作为知识,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被淘汰,作为智慧,它蕴涵着许多有待现代社会汲取的资源。然而,中国近代尤其是“五四”以来评价儒学的主流,运用的尺度和列文森是同样的,即儒学无助于中国走向现代化,因而它只有负面价值。这尽管在当时起到了从儒学传统中解放出来的作用,但其对儒学的认识是片面的。应当说,这样的片面认识在中国大陆直至1980年代仍然是占主导地位的。所以,杜维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在大陆讲学时,应者寥寥,以至于他在1988年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很多港、台及大陆学者,对儒家的理解还没有超出列文森的水平。”[1](P503)因此,杜维明反对列文森只以工具价值来评价儒学的价值,对于扭转大陆对儒学的片面认识是有意义的。事实上1990年代以来,随着新儒家研究成为“显学”,杜维明对儒学价值的评价日益在大陆得到广泛的认同。如今,在大陆恐怕已很少有人会怀疑:就儒学的内在价值即它提供的智慧而言,是对现代世界具有巨大价值的思想传统之一。
这似乎给儒学的第三期发展即成为现代社会的“活水”,带来了“一阳来复”的转机。然而,肯定儒学对现代社会的价值,只是儒学成为“活水”的前提:儒学能否真正成为“活水”还是有问题的,或者说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儒学在传统社会如何成为“活水”的,也许就能了解这一点。
儒学作为“活水”流淌在传统社会里,主要有三个环节。首先是思想观念。传统的重要载体是典籍文献,儒学因其独尊的地位使得其典籍被奉为“经典”,于是人们不断地讲授、领会、阐发这些经典,对这些经典的注疏绵延不绝。儒学的思想观念正是在这源远流长的注疏里一脉相承,影响和支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其次是行为方式。传统社会的多数民众是文盲,他们对儒学传统的接受,主要不是来自书本,而是来自行为方式的训练。在传统社会,民众的行为方式通常是以儒家的“礼”制为准则的。当人们要从呱呱坠地的自然人成长为社会所认同的社会人,就必须按照社会通行的行为准则即儒家的礼制来规范自己。如此的规范过程就是把礼制所体现的思想观念尤其是价值观念内化为行为主体自身的过程。于是,儒学的思想观念就外显为行为方式,并延续下去。儒学正是通过礼制对普通民众行为的规范作用而在他们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再次是语言传递。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工具。古代汉语(文言)的特点是词约义丰。这个特点表现为它的字、词有多重的意义。在传统社会,识字认词是与读经(包括根据儒家经典的意思编写的启蒙读物,如《三字经》等)相联系的,就是说对字、词的理解是在儒学的语境中进行的。这就决定了传统社会的人们对字、词的理解,不是停留在它们的原初含义上,而是从儒学的义理上去诠释。于是,在汉语的字、词中就积淀了儒学的情怀。因此,随着语言的传递,儒学的情怀也就灌注在人们的心灵中,并为后人所承继。上述三个环节显然是和传统社会的制度紧密相连的,这就告诉我们儒学要成为传统社会的“活水”是通过制度的安排而实现的。
在现代社会里,由于上述三个环节所依附的制度不再存在,这三个环节也就基本消失了:在思想观念上,人们不再把儒家经典当作必读的教科书,绝大多数中国人已说不清楚“四书”“五经”为何物;在行为方式上,儒家的礼制不再是必须遵循的准则,少年儿童更多的是把大众传媒(尤其是电视)中宣扬的行为方式视为社会认同的方式;在语言传递上,在现代汉语的语境下,字、词蕴积的儒学情怀已很少得以传递了。由此而言,儒学要在现代社会成为流淌不息的“活水”。恐怕是非常困难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列文森以旧制度的灭亡来判定儒学只能走进“博物馆”,是有合理性的。其实,杜维明已经注意到了这一合理性。这表现在他有关儒学精神与东亚工业、儒学传统和自由主义这些课题的讨论中,也开始涉及到如何通过制度设计使儒学变成现代社会里的“活水”。但是,一旦儒学通过现代社会的制度安排而发生影响力,那么,它就不可能像杜维明所期待的那样,“作为中国主要思想力量再度出现”,[2](P10)而是融入了与现代制度相适应的现代思想这一滚滚巨浪之中,成为其中的一个因素。
至此,我们可以对儒学能否成为现代社会的“活水”,给出这样的回答:它没有可能像在传统社会中那样成为主导性的“活水”,但它可以而且也应该成为现代思想文化这一“活水”中的“水滴”。
收稿日期:2002-12-02
文史哲L济南5~18B5中国哲学陈卫平20032003陈卫平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作者:文史哲L济南5~18B5中国哲学陈卫平20032003
网载 2013-09-10 20: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