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研究的规范化问题——兼谈论着中注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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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承认中国的世界史研究相对落后这一事实,并不等于我们永远甘于落后。对外开放为世界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环境和条件,世界史研究早日与国际学术界接轨已成为中国世界史研究者的愿望。学术水平是通过研究成果来体现的,规范化可谓与国际学术界接轨的关键点之一。在世界史研究的规范化问题上,我想谈一点自己的想法,以就教于史学界前辈。
  一是对现有研究状况的把握方面,即国际或国内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到了何种程度。我们读国外严肃学者的论文或着作时,有一个学者普遍遵循的规则:在论着开始时,作者总要提到在其论及的课题方面已有哪些研究,有哪些缺陷,自己的论着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或贡献。这种介绍有的是通过文字来叙述,有的是通过注释来表达。在这一点上,我国的世界史学界还有待努力。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是一种研究水平的体现。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样做有一定难度,一方面要求作者必须对所作专题的研究现状有一定了解,另一方面还要指出已有研究中存在的缺陷。这样做既可以向学术界提供必要的信息,指出自己研究课题的学术价值,也可以避免重复研究。
  二是关于学术论着的注释问题。注释是反映学术水平的另一个方面。1994年,剑桥大学出版社的《现代非洲研究杂志》(The 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约我写一个书评,评一部关于加纳史的着作。这本书的书名为《非洲黄金地:从黄金海岸到加纳》(注:John Carmichael,African Eldorado:Ghana——from Gold Coast to Independence,London:Duckworth,1993.)。国外的书评并不是由作者请人写,而是出版社或作者将着作送给专业杂志,再由专业杂志请人来写。杂志所选择写书评的对象一般是搞这个专题的专家学者。我的博士论文是关于加纳的,又到加纳去收集过资料,与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研究加纳的学者都有接触。这大概是《现代非洲研究杂志》约我写书评的原因。该书的作者是英国人,先后在牛津的两所学院和加纳首都阿克拉的学院学习过。由于他在加纳有一定影响,被当地居民推选为阿萨夫(即地方首领)。收到剑桥大学出版社寄来的书后,我认真读了一遍,发现该书问题较多。不仅欧洲中心论贯彻始终,而且还有数处史实错误。我如实写了一个书评寄去。没多久,杂志主编将打印稿寄来,附信要求我将所有的注释补上。我觉得奇怪,因为学术杂志中除了长篇述评外,三千来字的书评一般都无注释。我按要求加上注释后寄去。后来,这篇书评发表在1994年秋季号上(注:Anshan Li,"Book Review:African Eldorado:Gold Coast to Ghana,by John Carmichael,"The 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Vol.32,No.3,1994,pp.539-541.)。收到杂志后,我发现所有注释又全部删除。原来,杂志社为确保稿件质量,也为了对原书作者负责(你批评他的作品必须有根据),要求书评者必须将资料来源写清楚。经过主编核实后,为节省篇幅,可酌情处理。这是一种对刊物和作者负责的态度。
  上面提到的两点实际上是注释的两个作用。一是介绍本课题的研究现状;二是注明资料来源。其实,注释的作用远不止此。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知识产权问题。这在国际学术界是十分讲究的。我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香港的学术杂志上发表过文章,如果是正规论文,对方都要求作者与出版商或杂志社签定版权合同,对方负责保护你论文的版权,你向对方保证不重复发表。1988年11月在多伦多的约克大学举行的加拿大非洲研究学会年会上,我提交了一篇关于加纳殖民时期宗教运动的论文。这篇论文后来发表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的《宗教历史杂志》(The Journal of Religious History)上(注:Anshan Li,"Abirewa:a religious movement in the Gold Coast,1906-8,"The Journal of Religious History,Vol.20,No.1,1996,pp.32-52.)。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自己没有把握,就请我的朋友、多伦多大学历史系的退休教授杰克·格尔森看一看。他看了之后,在首页写上“引用本文内容25个字以上须征得作者的书面同意。”我感到很纳闷,问他为什么这样写。他对我解释说,对于公开发表的作品,人们引用必须加以注明,否则是违法行为。然而,对于会议提交的论文,有的人就不怎么自觉,引用之后不加注释,好象是自己找来的资料;你必须加以说明,才能防止这种剽窃行为。在国内,有的学者学问做得很好,但使用的资料没有出处,引用的论点没有出处。这在国际学术界是不可想像的。当然,如果是教科书,则又当别论。
  资料必须注明出处,这是一个学者起码的学术道德。在重视知识产权的今天强调这一点,并非多余。必须说明的是,这种关于注释的学术规范,并非只有历史学科才有。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各种人文社会学科,都有严格的规定。一般而言,有两种注释方法,即人文学科方法和社会科学方法。除了教科书,论文和专着都应标明资料或观点的来源。有的同志可能说,那么多的注释,有谁感兴趣?我想说明的是,感不感兴趣是人家的事,占不占篇幅是编辑的事,但作为研究者自己,将资料来源尽可能地注明出处是起码的责任。否则,不管你写的东西多么有水平,提供的资料多么有份量,人家用起来仍然有所顾忌,既不敢相信你的资料,对你的学术诚实也会产生疑问。
  注释的第三个作用是在进行学术批评时使用。如有的话不便在正文中讲,或有的观点不便在正文中表达,则可以在脚注中提出。在进行间接的学术批评时多采取这种写法。自己的观点在正文中表述,对方的观点在注释中详细说明。这样做既达到了正常学术争论的目的,又表示出对受批评者的一种爱护和尊重。
  注释还有其他作用,如为了行文的流畅,将必要的说明放在注释中;或为了节省篇幅,将有关部分放在注释中进一步阐述。
  要与国际学术界接轨,我们还应及时了解国际学术界的动态。在这里,我也想与大家一起分享我在国外读书时的一点经历。我的博士论文是关于加纳殖民时期的农村社会反抗。我的导师马丁·克莱因教授曾任剑桥大学的《非洲历史杂志》的编辑委员会委员,担任过美国非洲研究学会主席。我给导师看论文初稿时,他对我说,我们在用词时要十分谨慎,例如英语中的"tribe","native"和法语中的"race"等词都是带有强烈殖民主义色彩的词,应避免使用。我问他用什么来代替呢?他说,可用"ethnic group"来代替"tribe"和"race",用"indigenous"来代替"native"。当时,他告诉我,国际学术界实际上已基本抛弃了"tribe"这一词,这对我触动很大。因为这一词在我国普遍译成“部族”,而且使用十分广泛。我自己在一些文章中也使用过。
  对这一问题感兴趣的同志可以查一查1985年出版的中文版《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所用为1984年英文版),书中关于“部落”的词条明确指出:“现代许多人类学家都用种族集团(ethnic group)这个术语代替部落。”(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85年,第2卷,第180页。将"ethnic group"译作“种族集团”似有不妥。在我国学术界还有其他译法,如“族体”、“族群”、“族类”等。)1993年出版的《新不列颠百科全书》在"tribe"的释文中也有同样的意思(注:The New Encyclopedia Britannica,Encyclopedia Britannica Inc.,1993,Vol.11,p.918.)。为什么会有这种替代呢?这是因为很多人类学家对"tribe"这一概念越来越不满意。有的人认为"tribe"难以确切定义;有的人则认为这一词在殖民主义时期的使用过程中被赋予了特定的歧视含义,因而已失去了它作为学术用语的中性意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编的《非洲通史》的“总论”也指出:“如有可能,‘部落’这一词,除了北非的某些地区的情况而外,在这本书里将不再使用,因为这个词含有诬蔑和许多错误的思想内容。”(注:J.基-泽博主编:《非洲通史》,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第1卷,1984年,第16页。)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由世界着名学者组成的国际科学委员会撰写的通史着作中摒弃一个专用术语的作法并不多见,这足以反映国际学术界对在非洲研究中使用"tribe"这一词的否定看法。
  国际学术界的规范化要求我们在国际问题研究中使用一些专门术语时需十分谨慎,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1994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中美非洲政治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一名中国学者在分析非洲现代政治的论文中多处使用“部族”(tribe)一词而引起与会的肯尼亚学者的强烈反应。1996年6月在北京举行的“南非政治经济发展前景”国际研讨会上,南非学者W.詹姆斯对"tribe"一词也提出了同样的看法,他指出这一词在“政治上是错误的。”在1997年出版的四卷本《撒哈拉以南非洲百科全书》中,在“部落性”(tribalism)的辞条中有这样的解释:“‘部落’一词多已从非洲或其他地区的学者的论着中消失,但在关于非洲的很多非学术性话语(non-scholarly discourse)中仍然存在,……”(注:John Middleton,ed.,Encyclopedia of Africa South of the Sahara,Vol.4,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1997,p.289.)请注意“非学术性”这一修饰语,根据我所接触的资料,这主要是指政界和新闻界。
  我国有的学者在研究非洲历史、政治或民族冲突时喜欢使用“部族”一词,我对此持不同意见。我认为,在含义不清、缺乏研究、又为国际学术界反对的情况下,用“民族”或“XX人”、“XX族”来代替“部族”一词、用“地方民族主义”代替“部族主义”虽然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却是在目前情况下较为可行的。我在《西亚非洲》1998年曾发表过一篇专论,从四个方面论及了不宜使用“部族”一词的理由(注:李安山:《论中国非洲学研究中的‘部族’问题》,《西亚非洲》,1998年第4期。)。在此不多谈。
  最后,我想就世界史研究提几点看法。第一,要加强微观研究和个案研究。我曾在以前的非洲史研究会上多次呼吁过,在其他的地区史研究中存在同样的问题。可以这样说,没有微观研究的基础,宏观研究只能是泛泛之论。搞世界史教学和研究的学者如果就某个国家或专题下功夫,坚持数年,我国的世界史研究总体水平一定能上一个台阶。在老一辈学者创造的十分有利的条件下,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关键在于要能自甘寂寞,要有坐冷板凳的精神。
  第二,有志于地区研究的大学或科研单位应有选择地确定自己的研究重点,要敢于搞冷门。现在的情况是研究发达国家的人满为患,落后地区则无人涉及,以致出现“搞得越热的越有人搞”这样一种局面。当然,国家有关部门对研究落后地区必须给予一定的扶持。例如,美国的地区研究基本上是在1958年“国防教育法”颁布后才开始的(注:1957年10月4日,苏联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这使一向自以为科技领先的美国朝野震动。美国国会通过“国防教育法案”,决定增加教育投资,同时增加外国研究的教育经费。)。经过20年的努力,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已具备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地区研究队伍。世界如此之大,国别差异甚多,各个击破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即各个高校根据自身特点选择自己的研究重点,而国家对缺乏研究的地区采取扶持政策。这样既有利于收集有关资料和积累研究成果,也有利于确立自己在国内甚至国际学术界的地位。
  第三,各学科部门之间要多交流。世界史研究者应多了解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广泛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这包括历史与现状的结合,理论与实际的沟通。提出“现代世界体系论”的沃勒斯坦是社会学家,法国马克思主义学者梅阿苏从事的是人类学研究,以研究拉丁美洲起家的亨廷顿是政治学家,对传统的东方学体系进行批判的萨伊德是文学理论家,但他们的研究成果都已经具有世界性的意义,为历史学界广泛采用。中国的世界史研究要有所成就,与其他学科加强交流是十分必要的。
  第四,世界史在各个专题研究上要尽可能地涵盖中国的内容。这不论在语言文字还是史料利用上都是我国学者的强项,也有利于我国学者走进世界学术界的领地。
  第五,对已往研究生所作的论文题目进行一次调查统计。这一方面是对已往研究成果的检阅,便于研究者查询;同时也可以为今后研究生的选题作参考,以避免重复研究。在国际上,这种统计是很普遍的。
  我相信,中国的世界史研究终将可以昂首走进世界史学的殿堂。
《史学理论研究》京57~60K5世界史李安山20012001李安山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亚非所教授 作者:《史学理论研究》京57~60K5世界史李安山20012001

网载 2013-09-10 20: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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