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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龙(1579年-1629年),字镇南,中国明朝武将。浙江仁和人(今浙江省杭州)。文龙年轻时穷困潦倒,学麻衣相术,替人测字看相谋生,后浪迹江湖,来到山海关外边塞,度过二十多年行伍生涯。1605年武科及第。后以朝鲜为根据地与清军对抗,保障了与明朝的水路交通,同时在清朝后方出击,牵制其西进犯明,最终导致了清朝对朝鲜出兵。文龙率部撤往鸭绿江口近海的皮岛,随后升为总兵。皮岛也称东江,东西十五里,南北十里,与鸭绿江口的獐子岛、鹿岛构成三足鼎立之势,地理位置居于辽东、朝鲜、山东登莱二州之间。朝廷认为:“毛文龙灭奴虽不足,牵奴则有余”。然毛文龙部有贪功,冒饷、不肯受节制,难以调遣等问题;崇焕患之,与内阁辅臣钱龙锡谈到平辽事宜,认为文龙“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杀之”,主张“先从东江做起”,集中精力对付毛文龙。
崇祯二年(西元一六二九)袁崇焕以阅兵为名,乘舟至双岛,祭出尚方宝剑,宣布毛文龙十二条当斩之罪:一,九年以来兵马钱粮不受经略巡抚管核;二,全无战功,却报首功;三,刚愎撒泼,无人臣礼;四,侵盗边海钱粮;五,自开马市,私通外夷;六,亵朝廷名器,树自己爪牙;七,劫赃无算,躬为盗贼;八,好色诲淫;九,拘锢难民,草菅民命;十,交结近侍;十一,掩败为功;十二,开镇八年,不能复辽东寸土。袁崇焕说完十二条罪状后,面向京城方向请命:“缚文龙,去冠裳”,斩毛文龙于帐前。史载“帝骤闻,意殊骇”。崇祯皇帝对于袁崇焕擅杀毛文龙,是非常不满的,但“念既死,且方倚崇焕,乃优旨褒答。俄传谕暴文龙罪,以安崇焕心”。虽然如此,这也种下日后袁崇焕惨死的远因。
公元1628年,天启帝驾崩,17岁的朱由检继承皇位。继位之初,这个少年“英主”便用雷霆手段消灭了魏忠贤集团。随后,崇祯重新启用赋闲在家的袁崇焕,拜兵部尚书,督师蓟辽,赐尚方剑。兵部尚书是最高军事行政官,督师是最高军事指挥官,袁崇焕身而兼之,达到了其军旅生涯的顶点。
是年8月,袁崇焕到达辽东,他用独特的构思开始谋划他的平辽计划。7个月里,他集中了辽东四镇的指挥权,报请皇帝撤销了山东登莱巡抚一职,以便直接控制登莱天津舟师。同时日夜操练军马,制造火炮,积存粮秣,征集战马,修缮锦州、大凌河、右屯、宁远诸城,完成了辽东四百里的防御。袁崇焕的平辽方略是“先主守而后动”,但在袁崇焕的防区,毛文龙居功自傲,不服节制。
毛文龙是明朝任命的东江总兵,天启三年加封左都督,赐尚方宝剑。作为封疆大吏,手握重兵又孤悬海外,所以毛文龙肆无忌惮,飞扬跋扈,索要军饷以百万计,得不到满足则动辄威胁朝廷,甚至公开向朝廷叫嚣 “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熹宗、思宗两朝都对毛文龙无法辖制,只得不断给他升官进爵,加以笼络。
到袁崇焕再度被启用的时候,这位毛总兵在皮岛已经俨然是独立为王,种种劣迹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一、攀附朝中权贵、结党营私、贿赂阉宦、拜魏忠贤为义父。
二、屡屡不听调遣,宁锦大战打得惊天动地,东江镇却不出一兵一卒救援,也不进袭后金后方以为策应。
三、拒不接受朝廷派文官监察核数。
四、公然在军营中蓄养娼妓歌优,强抢良家妇女,部队军纪涣散,战斗力极差。
五、虚报部队员额、侵吞军粮、冒领巨额军饷,多次以军饷不足,部队即将哗变,蒙骗、要挟朝廷。
六、令人发指地屠杀难民,用难民的人头冒功。
七、驱策难民到辽东去偷挖人参,不去的就不发粮食,让难民大批在岛上饿死。
八、未向朝廷申报和经朝廷批准,擅自在皮岛开马市与外国贸易,疯狂敛财。
我们再看看“民族英雄”毛文龙的“辉煌”战绩吧:
一、辽东失陷后,毛文龙带领了九十八人,渡鸭绿江袭击镇江城得手,但不久清兵反攻,镇江城又失了;
二、天启四年五月,毛文龙遣将沿鸭绿江、越长白山,进攻满清东部,被击败,全军覆没;
三、天启五年六月及六年五月,曾两次派兵袭击满清城寨,两次都大败而归;
四、天启七年正月,清兵进攻他所驻守的铁山。毛文龙大败,逃上了皮岛。
正是这支“忠义”、“神武”的毛家军,几年之后在登州发动叛乱,成为可耻的汉奸部队,毛文龙的部将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日后都叛逃后金,成为臭名昭着的叛国贼。
看看明朝官员和朝鲜史书对毛文龙的评价:
1、天启六年,兵科薛国观就指出过:“今岁正月,敌倾巢入犯,虽稍挫凶锋,而攻围屠掠逍遥内地者直二十余日,迨班师而东,操演沈阳,复图再至,文龙一似不知有牵制者。”
2、崇祯元年,兵部尚书阎鸣泰也认为文龙之牵制,“终属虚着”,从而提出了移镇的动议。
3、工科给事中潘士闻更指劾毛文龙说:“故智将动有成算,勇将所向无敌,未有翱翔海上八年,未复一城一池而可以言智;敌来深慝穷岛,敌去仍言牵制而可以言勇。”
4、山东总兵杨国栋曾列举文龙十大罪,其中第二条是:“设文龙于海外,原为牵制不敢西向也,数次过河,屡犯宁锦,全不知觉,牵制安在?!”
5、早在文龙入据东江不久,朝鲜备边司即上启说:“毛将所为,不思甚矣。贼冲宣川,不过数百骑,曾不发一只箭,骈首就戮,有同群羊之见猛虎,其无胆勇,据此可想。为今计莫若藏踪秘迹,使虏不得窥觇去留。”
6、天启三年六月,柳公亮自毛营还,向朝鲜国王汇报说:“以其兵力观之,似无剿胡之势。张晚去时结阵以见之,而军皆疲劣。虽或见小利而动,恐难举大事耳。”
7、崇祯二年,朝鲜特进官李景稷说:“毛之军势疲甚,其意只欲安座岛中,享其富贵而已。”
8、《李朝实录》对毛文龙开镇八年总的评价是:“蛰居孤岛,徒事张皇,”“今则徒享富贵,无意进取。识者皆忧其终不利于中原,而为我国之深患。”
9、谈迁撰《国榷》,对于“斩帅”是持非议的;然对文龙的所谓牵制,却不敢恭维,他说:“将东江偏隅果足慑建虏之魄乎?曰:非也!皮岛去建虏较远,牵制本影响,而建虏善疑,得略为瞻顾,或未即决计而南响也”。他还特地引用姜曰广的话说:“其言牵制,非也,鞭长不及马腹也。……东江之师,非荒忽苑在,胡马久蹴之,同铁山尽矣。”
10、即使是后来以“擅杀大帅”的罪名,参与迫害袁崇焕的王永光,也曾不得不承认:“海外之师为牵制也,有须弥岛之退,又有攻掠海州之报,以牵奴者而牵于奴,文龙伎俩已穷。”
概括的太精妙了,“以牵奴者而牵于奴”,这正是对毛文龙的所谓“牵制”最真实的写照。
毛文龙的必死之罪
大量事实证明,文龙自据有东江后,独霸一方,骄横跋扈,其后更背着朝廷,一再进行通敌叛降活动。袁崇焕在斩毛文龙时所宣布的十二大罪,并非什么凭空捏造或随意上纲,而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罪之一:“专制一方,军马钱粮不受核。”
1、毛文龙自称拥兵二十余万。朝中对此极表怀疑,天启六年,姜曰广、王梦尹奉诏出使朝鲜,准备到毛营阅视,毛文龙却口出悖言说:“阅不阅在我。不惟阅不阅在我,并他去不去亦不由他也。”姜、王回朝后疏言:“文龙兵册十五万,能用者只二三万;”登莱道王廷试则额定为二万八千人。
2、《国榷》也承认:文龙“渐骄恣,所上事多浮夸,索饷又过多,岁百二十万,兵二十万,朝论多疑而厌之,以身握重兵,又居海岛,莫能难也。”
3、朝鲜方面也曾指责说:“毛都督欲使我国称颂其功,虚张军兵之数云,无理甚矣。”
罪之二:“说诳欺君,”杀降冒功。
1、文龙入据镇江之初,即遭后金还击,“斩游击刘某及兵千五百级,文龙仅以身免。”但毛文龙匿败不报,为登莱通叛王一宁告发,由于毛文龙“媚魏忠贤为奥援”,王一宁反被诬,逮治论死。
2、天启四年,“时秀水谭昌言为登莱参政。毛文龙药辽人舌献俘,昌言廉得之,密与解药汤,旬日舌清乞命,皆辽人也,言其实,编为农。”
3、同年七月文龙又报三捷,“献俘十二人,而稚儿童女居其八,(袁)化中力请释之,因言文龙叙功之滥,忠贤素庇文龙,益不悦。”后来,袁化中被拷死狱中。
4、天启五年八月,户科杨文岳曾就毛文龙献俘七名,途至广鹿岛又换回六名一事,上疏参驳说:“臣闻之不胜惊疑。夫献俘一事,奏之皇上,告之祖宗,用以远播威德,昭示宠灵,此何等大事,乃忽然解来,忽然解去,前解者,不知何以遽发?后换者,不知何处解来?支吾不一,真假莫知。以报功则涉混,以对皇上则似欺。乞严敕该部查审真伪,仍谕毛文龙,以后开报军情务从真实。”
5、对于毛文龙的冒捷献俘,不仅“中朝颇知其妄”,朝鲜方面的记载也是明确的:“(李)廷龟曰:(毛)都督不修兵器,不炼军士,少无讨虏之意,一不交战,而谓之十八大捷;仅获六胡,而谓之六万级,其所奏闻天朝,无非皆欺罔之言也。”
罪之三:“刚愎撒泼,无人臣礼。”
毛文龙公然叫嚣:“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语。联系到毛文龙曾于崇祯元年春突然拥兵至登州,声言索饷;以及他致皇太极的私通信件中有“尔取山海关,我取山东”之语,可见事情并非偶然的巧合。
罪之四:“交结近侍。”这也不是指魏忠贤专权时期的一般应酬,而是指派遣心腹,“辇金京师,拜魏忠贤为父,”实质是结为团伙,即所谓“文龙与魏忠贤相因而相藉者也。
有人说袁大人为魏阉修生祠可杀否?可惜啊,袁大人只是说说而已,逗魏阉玩儿,事实上并没有修。
魏忠贤曾“使其党论崇焕不救锦州为暮气,”迫使崇焕不得不乞休致仕,只是在忠贤伏诛后才得以复用。而毛文龙的情况却完全不同,他“务结中贵,以为自固之计,”故“东江岁饷百万,大半不出都门,皆入权宦囊中”。
事实上,在王化贞被处死之后,魏忠贤便成了毛文龙的后台,不仅冒捷冒饷得以通行无阻,而且谁参劾毛文龙,谁就得遭殃,象王一宁、刘之凤、夏之令、袁化中、姜曰广、王梦尹等,或被论死,或被斥逐,这都是魏忠贤庇护毛文龙的结果。甚至在魏阉伏诛之后,仍出现了“内官王国兴擅到海上,称密旨召毛文龙,踪迹诡秘”的情况。可见毛文龙与宦官的关系,实在并不寻常。
罪之五:敌攻铁山,“逃窜皮岛,且掩败为功。”
1、毛文龙常常临阵逃窜,不敢接战,即《李录》所说的“有同群羊之见猛虎”。
2、掩败为功。就在铁山惨败之后,毛文龙即上报宣州、义州等处“五捷”,但考之《东华全录》,后金在破铁山后,并无与毛文龙交战之事,所谓五战五捷,实皆虚冒。
3、袁崇焕指出:“铁山一攻即破,毛不能以一矢加遗,而朝夕报功。”
罪之六:“开镇八年,不能复辽东寸土。”
崇祯元年,山东总兵杨国栋就曾指出:毛文龙“专阃海外八年,糜费钱粮无算,今日言恢复,明日言捣巢,试问所恢复者何地?所捣者谁巢?”
有的人又要列出所谓毛文龙“收复”的一大串失地的名单,试问:毛文龙授首时还有那些在他手中?都丢光了!作为统筹全辽战局的督师,对毛文龙的所作所为,经过查证、并在开导无效之后,毅然斩之,这难道不正是一种负责的表现吗?!
罪之七:“私通外夷。”
这不仅仅是“擅开马市”,即“文龙在岛中广招商贾,贩易禁物,名济朝鲜,实阑出塞,”“私通粟帛,易敌参貂,藉是苞苴,为安身之窟”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通敌叛降。《崇祯纪事》载:袁崇焕奏报中有“文龙逆迹昭然”之语,崇祯帝在覆旨中也明确指出:毛文龙“通夷有迹”。
毛文龙在致皇太极信中提出的:“尔取山海,我取山东,若从两旁夹击,则大事成矣,我不分疆土,亦不属尔管辖;” “结局之期,你如何待我,如佟、李之隆我不肯,如西夷之头领隆我,我亦不肯;”以及他准备拿已归正明朝的刘兴祚兄弟与后金作交易等等,就足证毛文龙确是罪在当诛。
崇祯二年5月29日,袁崇焕亲赴岛山,在那里会见了从皮岛赶来的毛文龙。袁崇焕向毛文龙提出:皮岛设文官监军,粮饷由宁远转发,改编部队,连谈三日三夜,毛文龙始终不同意,在毛文龙举办的晚宴上,袁崇焕暗示毛文龙希望他急流勇退,也遭到毛文龙的拒绝。
作为毛文龙的顶头上司,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当面下达的工作指示都遭到毛文龙的无理拒绝,袁崇焕又怎么能够指望自己远居宁远或者山海关时毛文龙能够服从调遣呢?!
至此,袁崇焕已经是仁至义尽。6月5日,在袁崇焕的营帐中,当着毛文龙的诸多亲信,袁崇焕历数十二大罪名,用尚方宝剑取了毛文龙的首级,收回毛文龙的将军印和尚方宝剑,同时收编了毛文龙的部队。经清查,东江镇将士为28000人。
袁崇焕杀毛文龙是迫不得以,但必须得杀!此举冒了极大的政治风险和军事危险性。
毛文龙的桀骜不驯、拥兵自重、不服节制,都与袁崇焕的平辽方略格格不入,袁崇焕一上任,宁远、锦州、蓟州各处军事要地都曾发生兵变,要整饬军纪,首先就要解决毛文龙这样的“独立王国”,否则辽东地区的政令军令无法统一,平辽复土就是一句空话。
从体制上讲,毛文龙是手持尚方宝剑的封疆大吏,即使有罪也只能由皇帝下旨诛杀,袁崇焕擅杀大将,是严重的侵犯了君权。将毛文龙押解北京,交由皇帝去处置,才是最合理的方式。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袁崇焕亲赴双岛解决毛文龙问题,无疑是虎口拔牙,和平手段解决不了,就必须通过暴力手段解决,既要保证拿下毛文龙,又能平稳的接收部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将毛文龙就地处决,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任何犹豫、拖延,都可能酿成无法控制的局面。
程本直在《漩声纪》中对斩帅问题有一段总结性的评论:“客亦闻夫年来国中所议文龙乎?否也。曰虚兵也;曰冒饷也;曰假俘假捷以骗功骗赏也;且曰尾大也;曰鞭长也;曰一跋扈将军也。自武登抚相与争而去,其欲得而甘心于文龙者,非一日也,非一人也。辱白简、挂弹章可数百计也。是左右诸大夫皆曰可杀,国人皆曰可杀也。其不杀也,非不杀也,不能杀也,不敢杀也。是故崇焕一杀之而通国快然。……是文龙之杀,文龙之罪也,而非崇焕罪也。”
程氏的这番评论,是在袁崇焕蒙受种种不白之冤,而“擅杀大帅”之说又甚嚣尘上的时候提出来的,在当时,如果没有一种为公理而抗争的舍身精神,是不敢讲这样的话的。它不仅代表着当时真正的舆论,而且也是经受了历史的检验的。
袁崇焕的官职是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那么作为蓟辽一镇的东江镇总兵毛文龙当然应该归袁崇焕统辖。但实际上历任辽东经略或是蓟辽督师所能管辖到的地方都只有山海关--宁锦方向而已,东江镇一直都是直接对朝廷负责,俨然一个独立的战略方向。
事实上不独东江镇,登莱、天津甚至蓟镇袁崇焕都很难管到,像指挥蓟镇方向的就其实是蓟辽总理刘策,正是这样,身为蓟辽督师的袁崇焕才会对蓟镇方向的防御无可奈何,以至于瞪眼瞧着后金军突破蓟镇喜峰口入塞,而他回师之举则被称为擅离汛地,所以毛文龙面对袁崇焕才敢于那么肆无忌惮。袁崇焕想要将过于分散的指挥权集中起来,而毛文龙则代表着反对这一举动的地方将领。这次尝试到底还是以失败而告终了,而直到明朝灭亡也没有成功过,应该说这也是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再来看看所谓袁崇焕的“议和”崇祯元年七月,袁崇焕被崇祯帝召见平台,作出“五年全辽可复”的承诺的同时,就当面向崇祯帝讲过这一战略:“恢复之计,不外臣昔年以辽人守辽土,以辽土养辽人,守为正着,战为奇着,和为旁着。”
关于议和我们首先要注意到这几点:
第一,袁崇焕之议款,是光明正大的,他敢于对皇帝讲,敢于对枢臣讲,敢于拿到廷上和群臣力争,甚至为此而遭压制、遭罢官也在所不惜。
第二,袁崇焕之议款,绝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阴谋、勾当。历次议款情况,均随时禀之朝上;崇焕亦先后接到崇祯“骄则速遣之,驯则徐间之,无厌之求毋轻许,有备之迹须使明知。”以及“侵地当谕令还,叛人令献”等明旨,袁崇焕在款议中均一一加以贯彻。
第三,袁崇焕之仪款是有原则的,即以有利于明朝的战守大局为出发点,坚持有利于我的原则,并无任何出格之举。它和那种丧权辱国的屈膝投降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绝不应混为一谈。
第四,袁崇焕之议款,只是他实现战守大计的辅助手段。在他的复辽战略中,战、守、和三者的地位不是平列的,它们之间的主从关系是十分清楚的。因此,所谓崇焕“专主款”之说,显然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袁崇焕的复辽战略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此之前,明之东北战事连遭败绩,萨尔浒之败十万明军全军覆没,辽沈俱陷,锦州、大小凌河四十余城尽降,就关外局势而言,可说是“敌强我弱”,当时挽救危局的关键在于“守而后战”、“以守促战”。袁崇焕的杰出之处,就在于他能认清严峻的形势,面对现实,从战略上正确处理战、守、和的关系。宁远、宁锦先后大捷的事实证明,袁崇焕的“守而后战”是正确的、成功的。对此,后金也不得不承认:“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至于战守之外再加上议款,用崇焕的话来说,就是“敌以款愚我,我亦以款愚之也”,“款之为言缓也,所以缓彼而急我也”。锦州、中左、大凌三城之修筑,就是一例,“敌知,则三城已完,战守又在关门四百里外,金汤益固矣。”皇太极复书诘责说:“尔口言修好,乃发哨卒入我境,收纳逃亡,修葺城堡,是尔言之不由中也。”修筑堡垒是遏止满清铁骑、步步为营收复失地的有效手段。这种议款既有利于我,何乐不为,又何罪之有?!到目前为止,既没有发现任何袁崇焕与后金之间另外还有什么密书、密约,更无所谓以杀文龙作为讲款、还辽的条件。
可见所谓袁崇焕为讲款而擅杀大帅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编造和污蔑!!!
关于斩帅后的战局
对于所谓“解除后顾之忧”的问题,程本直在《漩声纪》中专门有一段评论说:“客曰:姑舍是。敌之欲走蓟门者非一日而不敢者,毛文龙牵制之也。文龙杀而牵制废,而敌乃得逞焉于蓟也。何曰非崇焕罪也?曰时之遇也,数合也,而谓毛文龙之故也,非也。敌固曾攻宁远于丙寅也;敌固曾围锦州于丁卯也,藉非崇焕死战死守,敌不逮己巳而始纵横于神京之下也。而文龙当日固居然岛上帅也,未闻其提一旅、渡一骑以牵制之使之不来也,乌在今日必其能牵制之而使不来也?!”
程氏这一连串的质问,是针锋相对的,也是切中要害的。那么,皇太极为何恰在毛文龙被杀不久即入围北京?这主要是当时和议破裂造成的。袁崇焕在议款中坚持以“归叛人,还侵地”为条件,而皇太极则认为“辽东土地天授,不可还。”并谕贝勒大臣说:“我屡欲和而彼不从,岂可坐待”,“我故兴兵由捷径而入,破釜沉舟,断不返旆”。
至于其后东北战局的改观,更不能归咎于袁崇焕的斩帅。事实上,袁崇焕在斩帅时即当众宣布:“臣今诛文龙以肃军,诸将中有若文龙者悉诛。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诛文龙者诛臣。”这表明袁崇焕对于整治东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并且切切实实地作了一系列的部署:“分其卒二万八千为四协,以文龙子承祚(禄)、副将陈继盛、参将徐敷奏、游击刘兴祚主之。收文龙敕印尚方剑,令继盛代掌,犒军士,檄抚诸岛,尽除文龙虐政。”
袁崇焕不久又上言:“东江一镇,牵制所必资,今定两协,马军十营,步军五。”最后又把东江、宁锦、登莱、天津的防务联为一体,总兵力达到十五万三千有奇。
正是在数月后的已己之变中,崇焕被崇祯逮下狱,并被磔死,才使整治东江的一切努力化为泡影。因而造成皮岛无主的真正原因,不在于袁崇焕的斩帅,而在于袁崇焕的被冤杀。其后东江内部的互相攻杀及诸将的先后叛降,是与当时急剧变化的形势有关,而且这一切却是发生在袁崇焕被杀之后。
事实上毛文龙死后东江镇并没有什么异动,孔有德、耿仲明的叛乱是崇祯4年10月的事,此时袁崇焕死去已经一年多了,事由是因为耿仲明的弟弟鼓噪索饷,与毛文龙之死并没有直接联系。尚可喜则是崇祯7年才投降满清,而东江镇的最后覆灭更是崇祯11年的事了。因此,与其说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人的叛逃,东江镇的覆灭是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后果,不如说这是袁崇焕冤死后,辽东明军崩溃狂潮中的一个支流。
明末毛文龙统辖的东江镇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地方割据军阀,熹宗、思宗两朝都对毛文龙无法辖制,只得不断给他升官进爵,加以笼络。 并不是朝廷不想处置他,而是因为东江孤悬海外又手握重兵,明王朝已经在事实上丧失了东江镇的有效控制。
正是由于毛文龙拥兵自重、藐视朝廷、目无上司、抗令不遵,致使辽东明军始终无法形成统一的战斗力,在摩擦和内耗中丧失了收土复辽的最后战机,其野心和事实上的军事威胁已经对明王朝的复辽大业构成了构成了致命威胁,
毛文龙罪孽深重,死有余辜!!!
网载 2013-09-10 20: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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