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兼说部”的“诗话”与明代“诗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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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孙楷第先生在《日本东京所见小说书目》的《风流十传》条下说《娇红传》、《钟情丽集》、《怀春雅集》、《三妙传》等中篇传奇小说“皆演以文言,多羼入诗词。其甚者连篇累牍,触目皆是,几若以诗为骨干,而第以散文为联络者”、“为不文不白之‘诗文小说’”。除《娇红传》属元代作品,孙先生所列篇目都是本文的研究对象。另外,《传奇雅集》、《融春集》、《祁生天缘奇遇》、《李生六一天缘》、《刘熙寰觅莲记》等都符合上述性质,自然也应归入“诗文小说”。
  如果朝上追溯,在一些志怪小说中已经开始含有韵文,如《韩凭妻》、《紫玉》等。在这些作品当中,韵文虽然所占比例甚小,不过就是一两首,它们所起的作用却甚大。可以这样说,读到“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自高飞,罗当奈何!乌鹊双飞,不乐凤凰。妾乐庶人,不乐宋王”、“悲结成疾,汲命黄泉。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长,名曰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迩,何曾暂忘”等句子的时候,不仅主人公的人格与形象因“诗言志”的功能得到了凸现,使得作品中本来很粗浅的人物刻画得到了弥补,而且韵文自身的旋律还形成了袅袅的余音,使得简陋的叙事充入了丰厚的情感内质,从而具有了姜婉伤感的审美效果。
  《清溪庙神》、《丁令威》等志怪小说中的韵文也许并不具有上述作品那么多的作用与功能,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韵文都是“歌”,是由作品中的人物唱出来的。固然,“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依旧人民非,何不学仙冢累累”之类的“歌”从词章上来说算不得高明,但“唱”的情景本身便具有一定的审美效果,可以让我们想见作品中人物浅歌低唱时的深沉感慨与你唱我答时的缠绵悱恻。这一点令人联想到在史传文学中也会含有一定的韵文,那些韵文也多是“歌”。以《史记》为例,荆轲的形象“虽千载之下犹虎虎有生气”,不用说,易水送别那一段文字起了很大作用。而在那一段文字当中,读者们不正是通过荆轲慷慨悲歌的场面领略到他的奇情壮采吗?
  唐传奇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之称,但在很多时候,唐传奇的“诗笔”并不表现为在文中含有大量诗歌。“唐人小说,小小情事,凄婉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真可与唐律并称一代之奇”(莲塘居士《唐人说荟》例言),这是从“抒情性”方面为唐人小说与唐诗“并称一代之奇”找到了共通处。任氏的温柔与坚贞,倩娘的多情与专一,霍小玉的深挚哀怨,李娃的奇情异采……这些“情”本身便具有优美动人的诗意,如果加以外部的增饰反倒不利于表现“情”之真。钱钟书先生曾说中国的史传“大多偏详本事,忽略衬境,匹似剧台之上,只见角色,尽缺背景”(《管锥编》303页,中华书局,1996 ),尽管在体裁上受到史传很大影响,唐传奇却已有不少对于“背景”的生动描绘,这些描绘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出一定的诗情画意。另外,唐传奇的一些细节描写余韵悠长,具有“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的诗意效果。如《任氏传》中“回视其马,啮草于路隅,衣服悉委于鞍上,履袜犹悬于镫间,若蝉蜕然”,没有铺张与渲染,但郑六此时的惆怅、悲哀与怀念之状如在目前,任氏的音容笑貌与事迹也在这近于白描的细节中得到了读者的回顾与怀念。短短几句话,沟通了眼前的景象与过去的经历,促进了作品中人物与读者之间的情感交流。《李章武传》中“复哽咽伫立,视天欲明,急趋至角,即不复见。但空室yǎo@①然,寒灯半灭而已”、《柳氏传》中“乃回车,以手挥之,轻袖摇摇,香车辚辚,目断意迷,失于惊尘”的描写与此相比有异曲同工之妙。
  《古镜记》以陈列古镜的奇异事迹为主,文中狐精鹦鹉所唱的歌不过区区三十二字,这三十二字却颇能抒发一定的人生感慨,使得作品不仅仅是“侈陈灵异”,而且有了一定的深沉意味;《柳毅传》的传主是柳毅,可是文中明言“洞庭含纳大直,钱塘迅疾磊落,宜有承焉”,作者表现洞庭君“含纳大直”、钱塘君“迅疾磊落”的时候固然主要是通过这两个人物的言与行,不过,他们两人在酒席上所唱之歌也起到了一定的渲染作用。这些“歌”在作品中当然也属韵文部分,它们所占比例不算太多,难以归入“以诗为骨干,而第以散文为联络者”之类,兹不多论。实际上,细按唐传奇,韵文所占比重较大的不过是区区数篇,主要有《游仙窟》、《湘中怨解》、《莺莺传》、《秦梦记》、《东阳夜怪录》、《李章武传》、《飞烟传》等。
      (二)
  《游仙窟》的情况较特殊,唐以来史志均不载,清杨守敬《日本访书志》始着录。鉴于此,追溯明代“诗文小说”的源头似不必论及《游仙窟》。但我们也要看到,《游仙窟》至少能够表明,唐时一些传奇小说就已经开始受到通俗文艺的影响。不少论着都指出了这一点,如程毅中先生的《唐代小说史话》、石昌渝先生的《中国小说源流论》。
  追溯明代“诗文小说”的源流,最重要的唐传奇作品当是《莺莺传》,明代有不少“诗文小说”都不讳言自己所比附的乃是《莺莺传》与《娇红记》,《莺莺传》对它们的影响自然不可忽视。
  根据鲁迅先生的定义,《莺莺传》当然是传奇。不过,这是用现代的眼光看待古人作品。如果把《莺莺传》放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我们只能说,《莺莺传》实际上是一篇序文。正如陈鸿《长恨歌传》是为白居易《长恨歌》所写的一篇序文,《莺莺传》乃是元稹为李绅《莺莺歌》所写的一篇序文。作者在文中便明确指出:“贞元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传之。”
  《莺莺传》是一篇序文,一篇特殊类型的序文。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一方面它可以理解为李绅《莺莺歌》的序文,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崔莺莺之诗的本事。明人便是这样看待的,《郎瑛诗话》云:“蔡琰、崔莺,不过一文妇耳,世传慕之,非以其行也”,视崔莺莺为一“文妇”,并不重视可作为叙事部分的人物之“行”。《绣谷春容》更有意思,其《玑囊摭粹》(名姬诗)中收有《莺莺明月三五夜》一条,把崔张故事处理为一则诗话。另外,明代的“诗文小说”《吴生寻芳雅集》中借吴生之口有一大段议论,评莺莺“自从别后减容光,万转千回懒下床。不为傍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一诗“可以伯仲义山、牧之”。可以这样说,从接受心理上来讲,这些明人的着眼点乃是“才妇”崔莺莺所作之诗,与之相应,有关崔张的叙事部分不过便是他们所着眼之诗的“本事”罢了,表明诗的来源、背景等。
  诗话中专门有揭示本事、杂述见闻之一类,郭绍虞先生在《宋诗话辑秩序》中便曾说诗话“论事则泛述闻见”,清代学者章学诚亦曾云有的诗话“或泛述闻见”(章学诚《文史通义·诗话》)。单方面看来,这也没什么值得注意的,但是,如果把这一类诗话与古代的“小说”观念联系起来就能寻觅到一个富有启发性的思路。
  在古人看来,所谓“小说”实际上就是记述传闻的一种方式。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作也”,这是把“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作为“小说”的来源。这个来源虽说不是经典性的,但也不排除“或一言可采”的可能,还是有记录一下之必要的。就其来源而讲,也许不那么“真”,那么“信”,例如班固在《伊尹说》下注云“其语浅薄”,在《黄帝说》下注云“迂诞依托”,但是就其写作的方式来讲,要求的是不加主观虚构的客观记录。他的这种观念对后世具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干宝认为“传闻”的过程中有“互其所闻”、“存其两说”的弊病,但这些“固亦前史之所病”,所以《搜神记》“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言下之意便是说自己对“传闻”是客观记录的,错讹的话只是“传闻”的错讹,而这又是连“前史”都避免不了的;《旧唐书·经籍志》中说“小说家以纪刍词舆诵”;司马光因“小说”具有记录传闻之性质而在《资治通鉴》的表文中提出过“遍阅旧史,旁采小说”的修史主张;洪迈在《夷坚乙志序》中亦曾表明自己“记录传闻”时的审慎态度——“若予是书,远不过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据依者”……直到纪昀的时代此种观点还是主流,认为“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他还因此而批评《聊斋志异》“燕昵之词、@②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又所未解也(盛时彦《姑妄听之跋》所引)”。
  既然如此,诗话与“小说”在某些时候就难分泾渭了。不少“诗话”都被古人看作是“小说”,例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六一诗话》、《中山诗话》等“体兼说部”,章学诚在《文史通义·诗话》中甚至说“沿流忘源,为诗话者,不复知着作之初意矣。犹之训诂与子史专家,为之不易,故降而为说部。沿流忘源,为说部者,不复知专家之初意也。诗话说部之末流,纠纷而不可犁别,学术不明,而人心风俗或因之而受其敝矣”。
  《本事诗》是唐代一部“论诗及事”的诗话。可是,唐传奇《柳氏传》所讲述的事迹《本事诗》在《情感第一》也收录了。柳氏之事迹在《本事诗》中自然是一则“诗话”,但是这则诗话所叙的“本事”富有传奇色彩,未尝就不能被看作是一篇“小说”。不仅这一篇,《本事诗》的许多篇章都可被看作是“体兼说部”的一则则诗话。
  再看一看南宋的文言小说集《绿窗新话》。在这个集子里,不含有诗词的文言小说只有57篇,仅占总额的37.01%。另外, 这本集子的具体作品下常常注明出处,未注明者周楞伽先生也已基本上都考证出来。如果作一番统计的话就可以发现,在出处中,被节录最多的竟然是《古今词话》,共有19条之多,占总额的13.4%。除此之外,节录自《古今诗话》、《诗话总龟》、《本事诗》的篇目也不少。还有,在唐人小说中,被引用最多的是《云溪友议》,共8篇,占总额的5.2%(而《云溪友议》,后人是把它看作“诗话”的)。这样的统计数字不能不让人想到《绿窗新话》的“话”与诗话词话的“话”有着怎样的关系。考察一下就可以发现,《绿窗新话》中有不少作品实际上都是“体兼说部”的诗话与词话。程毅中先生曾在《宋元小说研究》中把《春梦录》、《丽情集》称为“诗话体小说”,综上所述,《绿窗新话》中那些与“小说”合流的诗话词话也未尝不可以被称为“诗话体小说”、“词话体小说”。
      (三)
  文学史上第一部以诗话命名的是欧阳修《六一诗话》。不过,这并不表明,在宋代以前就没有诗话了。宋人许剀曾这样定义“诗话”——“诗话者,辨句法,备古今,纪盛德,录异事,正讹误也”;清人钟廷瑛在《全宋诗话序》中又曾说:“诗话者,记本事,寓品评,赏名篇,标隽句;耆宿说法,时度金针,名流排调,亦征善谑,或有参考故实,辨正谬误,皆攻读者所不废也”。“录异事”、“记本事”类型的“诗话”在宋以前可以有别的表现形式,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形式便是“序”。《全唐诗》中孟简曾为自己的《咏欧阳行周事》一诗写过序:
  闽越之英,惟欧阳生。……初抵太原,居大将军宴,席上有妓,北方之尤者,屡目于生,生感悦之,留赏累月,以为燕婉之乐,尽在是矣。既而南辕,妓请同行。生曰:“十目所视,不可不畏,辞焉,请待至都而来迎。”许之,乃去。生竟以蹇连不克如约。过期,命甲遣乘,密往迎妓。妓因积望成疾,不可为也。生死之夕,剪其云髻,谓侍儿曰:“所欢应访我,当以髻为贶”。甲至,得之,以乘空归,授髻于生,生为之恸怨,涉旬而生亦殁……暇日作诗以继之云。
  用宋以来的眼光来看,这不是“记本事”的“诗话”又是什么?唐传奇中的《湘中怨解》出自《沈下贤集》卷二,鲁迅先生在《唐宋传奇集》中便标目为《湘中怨辞并序》,比照上述眼光,这实际上也相当于一则诗话。只不过,这则“诗话”的本事比较神异,与一般诗话相比显得有些荒诞无稽。但不管怎样,如前所述,在古人看来,诗话中毕竟有“录异事”之一类。
  程毅中、石昌渝等先生都认为唐传奇的写作源于当时文人们的“征异”心态,这当然是正确的,不少唐传奇的本文都表明了这一点:
  浮颖涉淮,方舟湍流,昼宴夜话,各征其异说。众君子闻任氏之事,共深叹骇,因请既济传达之,以志异云。(沈既济《任氏传》)。
  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乐天自校书郎尉于周至,鸿与琅琊王质夫家于是邑,暇日相携游仙游寺,话及此事,相与感受叹。……歌既成,使鸿传焉。(陈鸿《长恨歌传》)
  元和六年夏五月,江淮从事李公佐使至京,回次汉南,与渤海高钺、天水赵赞、河南宇文鼎会于传舍。宵话征异,名尽见闻。钺具道其事,公佐为之传。(《庐江冯媪传》)
  太和庚戌岁,陇西李复言游巴南,与进士沈田会于蓬州,田因话奇事,持以相示,一览而复之。录怪之日,遂纂于此焉。(李复言《续幽怪录》)
  …………
  不过,应该看到的是,除了少数作品如《东阳夜怪录》因“侈陈灵异,意在俳谐”而被明人视为“小说”之外,正如《莺莺传》曾被明人看作是“诗话”一样,韵文比重较大的《湘中怨解》、《秦梦记》、《李章武传》、《飞烟传》从体裁上来看都有可能被明人作为“诗话”来接受。有据可查的是《飞烟传》,在明代的通俗类书《绣谷春容》中它便也被作为一则“诗话”收录在《玑囊摭萃》(名媛诗)中。可以这样说,把《秦梦记》、《李章武传》、《飞烟传》等作品称作“诗话”或“小说”都不错,关键是看出于怎样的接受心理。说《秦梦记》、《李章武传》、《飞烟传》等唐传奇源于“体兼说部”的“诗话”大概也算不得牵强,因为从这些作品的本文来看,也可以把作者们的写作意图看作是为一些诗词“记本事”、“录异事”。
  有这样一种现象值得注意:《钟情丽集》、《怀春雅集》、《寻芳雅集》等都是单篇的“诗文小说”,它们为什么会以“集”命名?《钟情丽集》中有一段大概已经点明了:
  瑜曰:“与其景慕他人,孰若亲历于己?妾之遇兄,较之往昔,殆亦彼此之间而已。他日幸得相逢,当集平昔所作之诗词为一集,俾与二记传之不朽,不亦宜乎?”
  …………
  “集”原来是指文中的诗词之“集”。笔者过去曾以为《龙会兰池录》之“录”是指对“龙会兰池”之事件的记录,考虑到“集”具有上述意义,再联想起被程毅中先生称为“诗话体小说”的《春梦录》,此处的“录”恐怕不能望文生义,很可能是指与“龙会兰池”相关的诗词之“录”。
  其它“诗文小说”虽无“集”、“录”等字眼,但是这些“诗文小说”和《钟情丽集》、《怀春雅集》、《寻芳雅集》、《龙会兰池录》一样都“集”与“录”了作品中男女人物所写的大量诗词。
  在韵文所占比重较大的文言小说中,无论是唐代的《游仙窟》、《湘中怨解》、《莺莺传》、《秦梦记》、《东阳夜怪录》、《李章武传》、《飞烟传》,还是宋元时的《流红记》、《谭意歌传》、《王幼玉记》、《春梦录》、《娇红记》以及明代的诗文小说,集录作品中人物之诗词基本上是它们的共同性质。当然,这些诗词穿插在作品中也有描摹景物、替作品中人物抒情言志的作用,这些作用不过是“集”与“录”过程当中自然产生的,从整体上来看并不改变“集”与“录”的性质。
      (四)
  明代并不是没有集录作品中人物之诗词的白话小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白话小说仍是以叙事为主体,不像诗文小说那样“以诗为骨干”。可以这样说,白话小说所集录的人物之诗词是为叙事服务的,“诗文小说”中则是叙事为诗词而服务,为作品中所集录的诗词“记本事”、“录异事”。
  论述到这里,笔者并不是要证明明代的“诗文小说”便是“体兼说部”的“诗话”,相反,笔者认为并不能将它们称为“诗话”,因为很明显它们毕竟是虚构的。笔者只是想指出这样一种情形:某些“体兼说部”的诗话与词话一方面是有关文人雅士或才子佳人们的传闻,转录了他们的诗词,引述了诗词的本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迎合“雅”的心理需求;一方面又因写了“风月”之事,具有相当的传奇性而在一定程度上又可迎合“俗”的心理需求。这样的特点使得它们极容易被流传,成为不少文言小说以及白话小说的原型与出处,潜移默化着这些小说的审美取向。宋元《绿窗新话》、《丽情集》、《翰府名谈》、《青琐高议》、《春梦录》等集子中的文言小说都具有受到“诗话”影响的痕迹。在它们之后,《娇红记》已经是中篇篇幅的文言小说,开了“诗文小说”的先河。虽说不能把《娇红记》称为“诗话”,我们仍应该说它还是反映出这样的审美取向:以“集录”作品中的人物的诗词为主体,叙事从体裁上来说是为作品中人物的诗词“记本事”、“录异事”。它与“诗话”、“词话”的区别主要在于它的叙事是虚构的,其目的是在虚构当中“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
  吉川幸次郎曾认为:“杨维桢及其一派的文学与生活,同时也构成了中国文明向来所无的新型人物。简言之,即以文学至上,艺术至上而生活的态度”(《元明诗概说》112页,台湾幼狮文化事业公司, 1986)。说“中国文明向来所无”未免太绝对化,不过,诗文之独立价值在明代确实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不少人都视“诗人”身份本身、文学创作本身可以体现出人生的价值,可以安身立命。此种观点在明代极有代表性,可以举出很多例子:
  杨维桢写过一首《大人词》,明确表现出视文学为安身立命之道的人生态度。再看一看他的作派:“酒酣以往,笔墨横飞,铜粉狼藉。或戴华阳巾,披鹤氅,坐船屋上,吹铁笛作梅花弄。或呼侍儿歌白雪之辞,自倚凤琶和之,宾客皆翩翩起舞,以为神仙中人也”(《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铁崖先生杨维桢》),无所顾忌地缠绵于诗酒风流与烟粉香奁之中。有意思的是,尽管艺术主张与政治倾向有很大的不同,明初重要文人如宋濂、高启、刘基等对此都颇为欣赏。比如说,尽管宋濂强调“诗之为学,自古难言。必有忠信近道之质,蕴优柔不迫之思,形主文谲谏之言,将以洗濯其襟灵,发挥其文藻,扬厉其体裁,低昂其音节,使读者鼓舞而有得,闻者感发而知劝,此岂细故也哉”(《宋学士文集·銮坡前集》卷六《清啸后稿》序),但是他在《元故奉训大夫江西等处儒学提举杨君墓志铭序》中却又对杨维桢的生活方式不无艳羡;高启更是有“但好觅诗句,自吟自酬赓……斫父元气,搜元精,造化万物难隐情,冥茫八极游心兵,坐令无象作有声”(《高太史大全集·青丘子歌》)的诗句。又例如顾德辉“举茂才,署会稽教谕,力辞不就”、“以家产付其子元臣,卜筑玉山草堂”、“日与高人俊流,置酒赋诗,觞咏倡和”(《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顾钱塘德辉》),刘永之“家富于赀,赊贷施数郡。仲修独泊然布素,日静处一室,以书籍翰墨自娱。客至不为盛馔,酒数行,论文赋诗,焚香鸣琴而已”(《列朝诗集小传》甲集《刘布衣永之》);张昱曾言“我死埋骨湖上,题曰‘诗人张员外墓’,足矣”(《列朝诗集小传》甲集《张员外昱》);徐方舟亦曾云:“人生贵适意,曷习古歌诗以吟咏性情,庶几少遂其愿耳!”(《宋学士文集·芝园前集》卷九《故诗人徐方舟墓铭》);……
  在这样时代背景下,小说中集录大量诗词就不足为奇了。明代的“诗文小说”常常被搜罗进当时的通俗类书《国色天香》、《绣谷春容》、《燕居笔记》、《万锦情林》、《花阵绮言》等之中,不妨先看一看这些通俗类书收了些什么样作品。它们一般都分上下两层,一层收被后人看作“诗文小说”的作品如《钟情丽集》、《怀春雅集》、《龙会兰池录》、《三妙传》、《祁生天缘奇遇》、《李生六一天缘》、《刘熙寰觅莲记》等;一层集录诗词歌赋、章奏表疏、游戏小文、短篇文言传奇等。在集录文赋时常常只收录文赋本身,在集录诗词歌的时候,这些诗词歌却基本上是转述事迹时引入的,不仅给出了具体的诗词歌,而且还给出了这些诗词歌的本事与出处。于是,诗词歌不仅被“集”与“录”在《彤管摭萃》(名姬歌)、《玑囊摭萃》(名媛诗)、《琼章摭萃》(名家诗)、《诗余摭萃》(名家词)等名目之下,叙事的部分与它们相结合在形式上其实又形成了“体兼说部”的“诗话”与“词话”。“诗文小说”与这些“体兼说部”的“诗话”与“词话”收录在了一起,或多或少能够表明当时之人的一种审美接受心理:欣赏的并不是纯粹的叙事,而是能够为诗词提供本事、背景及来源的叙事。叙事不是主体,所以虽然有着大同小异的情节模式,编者却还是把它们放在了一起而不担心读者会有厌烦之感;诗词乃是“骨干”,所以作者常常会有“百岁人生草生霜,利名何必苦奔忙,尽偿胸次诗千首,满醉韶华酒一觞”、“集平日所作之诗词为一集”以与前人争胜的自我表白。尽管不能把这些“诗文小说”等同于“体兼说部”的“诗话”与“词话”,我们却不可忽略“体兼说部”的“诗话”与“词话”对上述审美接受心理潜移默化的影响。
明清小说研究南京4~13J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王冉冉20002000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文系 作者:明清小说研究南京4~13J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王冉冉20002000

网载 2013-09-10 20: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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