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教材规范问题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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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基础教育的教学目标在于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形成基本能力。基础知识的传授是以教材为载体的,而教材的规范性程度直接影响到基础教育目标的实现与否。笔者有机会接触到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着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语文(试验修订本·必修)》①(以下简称“语文教材”)第一册和第三册,并对其中《写作、口语交际》部分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感到其中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本文即以此为例谈谈教材的规范性问题。
  一 定义要明确且准确
  定义是概念的逻辑表述,是判断和推理的基础。缺失明确的定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明或者含糊,一切表述就失去了依据。在语文教材(一、三册)中,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 “口语”的定义缺失
  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口语”是指: “口头使用的语言(跟‘书面语’相区别)。”②《辞海》中“口语”义项1:指言论或议论;义项2:也叫口头语,口头上交际使用的语言。③在语文教材(一、三册)中,“口语交际”部分不仅有“讨论”“辩论”“即席发言”,还有“演讲”;不仅包含日常双方及多方口头交际,还包含单方陈述:不仅包含无书面文字的口头表达,也包含事先有书面稿件的演讲。为此,应对“口语”做明确的定义。
  2 “讨论”的定义缺失
  在表述“讨论”问题时,把“讨论”与“研究工作问题”相混淆。比如:语文教材中说“有时还要督促执行讨论中已形成的决议”。其实,就教材所述[口语训练]、[借鉴实例]、[课外练习]的内容来看,明显是就一些生活和学习中的具体问题开展探讨性讨论,而不是就某一工作问题交换意见并形成决议。由此可见,语文教材中的[表达指导]与其内容存在着一定的不相符合的情况。实际上,“讨论”部分没有侧重“讨论”的定义、形式、表达特点,以表达方式的陈述和训练为核心,只是把它述解为“讨论会”,内容上侧重于形式,仅仅讲如何组织和参加讨论会。
  3 “辩论”的含义不明
  既然题为“辩论”,就应全面阐述有关“辩论”的内涵和外延,特别是表达方式,这绝非单凭举例能够涵盖和明了的。日常的自由辩论是口语表达最为常见、常用的一种形式,而语文教材却把它忽略了。
  4 “叙述”的定义不准确
  在[再现客观事物]之[写作指导]中,“叙述”的定义是:“把人物的经历和事情发生的过程清楚顺畅地表述出来。”这里,“清楚顺畅”应当属于运用“叙述”这种表达方式时的具体要求,而不应把它作为定义的内容。在定义“描写”“说明”时,也是把诸如“具体形象”“简单扼要”“恰如其分”之类本为运用时的要求当作定义的内容,致使定义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大打折扣。
  二 表述要准确、全面、完整
  语文教材表述的内容是教师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学生所要学习、掌握的基本知识,这要求教材的表述内容必须规范、准确、全面、完整。否则,就会影响教材知识的信度,使教材失去指导意义。
  在[口语表达要求]之[表达指导]中,其总说为:“要注意内容、声音、姿态三个方面的要求。”而分说则为:“1.内容;2.声音:3.姿态表情。”显然,总说与分说两者不统一,且概念间的关系不够明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姿态”有两个义项: “姿势”和“态度”。②教材中所述为两个义项的总称。“表情”有两个义项:“表露内心的思想感情”和“面部流露出的思想感情”。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当是义项2。
  [口语表达的要求]之[学习重点]为两条:一是“明确口语表达的要求”;二是“掌握口语表达的一般技巧”。语文教材中仅做如下叙述:“要注意内容、声音、姿态三个方面的要求。”然后,就是[口语练习],未涉“技巧”,莫非避难就易?
  在[深入思考生活]之[写作指导]中有这样的表述:“生活是复杂的,对生活的思考,是从偶然到必然、从特殊到普遍、从表象到本质的逐步深入的过程。”这纯属于哲学上具有普遍意义的思维形式。而语文意义上的思考生活,是对生活的具体存在进行的具有特殊意义的思考。因此,语文教学应当从语文的发现角度和文学的表达意义上来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而不是基于单纯哲学意义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其认识水平。
  [演讲]之[表达指导]中提及“要注意两个问题”,而在具体阐述中却只讲其一。“此外”中也只述及“注意事项”而未涉“控场技巧”。
  [写作指导]在举《不能重理轻文》例文时说:“如果能在承认学好数理化的重要性的同时,议论学好语文的重要性,并说明学好语文对学好数理化起促进作用,分析说理的效果会好得多。”这里把与“数理化”等理科课程相对的“文”直接说成“语文”显存偏狭,因为“文”是指文史类课程,包括语文、历史、地理等。这不能不说是编写者的失误,即使是原文如此,也应在分析时予以指出,以防误人。
  [表现主观情意]之[写作指导]中说:“综观古今中外的优秀作品,无不具有真挚的情感,都是感于物而动于情的有感而发之作。”这样的表述未免过于绝对,感于事而成于意的也不乏优秀作品,如史论中的《过秦论》《六国论》等。
  在[讨论要有理有据]之[写作指导]中,把“并列式”释为:“就是把一个问题从不同角度分解成几层意思,逐层加以论证,最后往往还要总括起来,回应论题。”事实上,“并列”应当是把一个问题分为几个方面而并非分为不同层次,更不是“逐层加以论证”,它是逐一对各方面加以论证,否则便与“递进式”相混淆。
  [作点辨证分析]的本意在于侧重如何作辨证分析,而语文教材恰恰未就此展开阐述,只是一笔带过,然后就偏向反面问题一路讲述下去,把本应是证明阐述的内容变成了对反面问题的分析。
  [要善于想象和联想]之[写作指导]中存在表述问题有二:其一,“文章在反映客观事物的同时”一句中的“同时”使用不当。因为文章反映的客观事物与“带有作者的主观色彩”不是伴生的两个事物,以上表述应改为“在……时”。其二,在“想象和联想,是表现作者主观色彩的两种手段”一句中,“表现”与“色彩”搭配不当。
  [要善于想象和联想]之[写作指导]关于“想象”的解释是:“想象是人脑对记忆中的表象进行改造并创造新形象的过程。”其中,“想象是……过程”这样的表达不够准确,也不符合定义的要求,因为想象是一种思维活动。因此,应把它改为:“想象是……思维活动。”此外,“想象对写作起重要作用”应改为“想象在写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或“想象对于写作有重要作用”。
  在[再现客观事物]之[写作指导]中,“要让别人有所感知”的表述存在欠缺,因为“别人有所感知”是一种主观意图而非使令行为,应表述为“要想让别人有所感知”。
  三 示例要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借鉴实例]和[示例]是对语文教材表述内容的一种实证性演示和为学生练习提供规范性引导。这需要充分考虑所选例文的难易度和表达的规范性,以使之具有最大的借鉴与示范意义。
  [口语表达的要求]之[借鉴实例]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口语表达的要求]提出了3个方面的要求,但仅列出一篇例文——《演讲稿》,这仅在内容上具有借鉴意义而已。其二,所列文章是爱因斯坦的一篇着名演讲——《要使科学造福于人类,而不成为祸害》,如此一篇具有深刻见解和科学预见的名篇,与教材内容特别是课内课外练习显得很不协调,对高中一年级学生的学习、借鉴也勉为其难。
  [深入思考生活]之[课外练笔]之二[示例]在表达上存在两个问题:其一,“那晚月光如洗,明亮皎洁”的例句,从语义表达上看,后面的“明亮皎洁”完全是多余的。这也是描写中常犯的一种通病,即在本来具有较好比喻性的描写之后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带有解释意味的语句,使之意味尽失。从语句意义上看,“明亮”是描写月亮本身的,并不适合描写月光。其二,例句“迈了一大步,树影被远远地抛在了后面”,对于一个3岁的孩子来说,迈出一大步能够跨过树影已经勉为其难了,如何又能够把树影远远地抛在后面?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要善于想象和联想]之[借鉴实例]——《攀登者》后的说明“作者眼前并没有这样一件雕刻品……”,颇令人疑惑。一是作者眼前有否或曾有否雕刻品无从证明;二是无中生有不符合想象的真正意义。
  [即席发言]之[借鉴实例]——《在毕业生离别晚会上的即兴讲话》,其中“即兴”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四 练习要体现目的与意义
  设计练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通过实践环节把书本知识转化为行为能力,从而实现教学的目标。如果练习的设计不能体现教材内容与练习目的的统一,就必然失却练习的真正意义。
  [即席发言]之[课外练习]中的“准备讲一次”,既然要求学生“准备”,也就失却了“即席”的意义,如此练习与“即席讲话”能力的提高亦无关联。
  教材是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教学目标实现的基础。其定义的科学性、表述的规范性、示例的典范性、练习的针对性程度如何,都将直接影响到教学活动的水平,也必然影响到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有鉴于此,规范教材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必然要求。
  [收稿日期]2006-03-21
  注释:
  ①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着:《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语文(试验修订本·必修)》第一册、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3月第2版
  ②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756,1726页
  ③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1650页

中国教育学刊京52~54G31中学语文教与学(高中读本)许宏伟20062006
许宏伟,黑龙江黑河市经济开发区黑河广播电视大学,164300
作者:中国教育学刊京52~54G31中学语文教与学(高中读本)许宏伟20062006

网载 2013-09-10 20: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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