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制教育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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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教育时下可谓方兴未艾,法制教育现今也是如火如荼,可是家庭法制教育尚是一片未被开垦的处女地,冷冷清清,很少有人注意、问津、研究,这方面亟待加强。
  进行家庭法制教育,问题不少,主要是在认识和做法上出现了偏颇和误区。
  首先是认识上的问题:
  其一,有些家长觉得孩子出门有学校,入门有家长,一直受的是正统教育,孩子不会出问题、入歧途。况且“儿孙自有儿孙福”,父母无须杞人忧天。殊不知“大意失荆州”,正是这种漫不经心最毁孩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法乎其上,取乎其半”,思想上不高度重视,就不会有认真教育孩子的行动。其二,有些家长重智轻德,忽视思想品德教育,一心只是企盼着孩子长大成为这个“家”、那个“家”,一心只是忙着让孩子学习这个、学习那个,结果五花八门十八般武艺真学了不少,唯独思想意识不行,不但没有成龙成凤,也没有成人,甚而成了次品、废品、乃至危险品。这的确是那些一厢情愿的家长所始料不及的。其三,有些家长想教育、也想管孩子,但是苦于不得法,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如今即将进入21世纪,他们却还想像旧社会的那样,完全是封建家长作风,不以平等友爱的态度对待孩子,只会适得其反,只会更加引起孩子的不满和逆反心理,与家长对着干,甚而干出离家出走以身试法的蠢事来。
  第二方面是行动、做法上的问题:其一,有的家长本身即非正人君子,本身即有违法犯罪行为。家长作为孩子的首任教师,不能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能用自己模范的行为、优雅的气质、极好的修养为孩子做出榜样,孩子从小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之中成长,则难免使孩子上行下效近墨者黑,步入违法犯罪之途。其二,父母以所谓的工作忙为由,采取甩手不管、放任自流的态度。父母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养育教诲之责,养而不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社会、对家庭都百害而无一利。其三;父母真管而不得其法。这些父母恨铁不成钢,动辄对小有过失的孩子采取打骂、禁闭、罚跪,或者对孩子采取盯梢、监视、偷看日记、私拆孩子信件等错误做法,这不仅是方法不对的问题,同时也是家长本身素质和法律意识薄弱、模糊的问题。
  那么进行家庭法制教育,有哪些法律法规应该要求孩子知道呢?大体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的第一大法、母法。虽说让孩子不必条条记清,但是应该对相关条款有所了解。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着作权法》、《环境保护法》、《遗产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是应该逐渐让他们了解的。
  这么多法律、法规条文,如何向孩子灌输呢?
  首先是父母要有高雅的气质、极深的修养、较高的素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父母的影响、熏陶之下,家庭之中有一种遵纪守法、和谐友爱、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那么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走上犯罪之途的可能性则会大大减小。
  而家长找孩子谈话也是常用的方法,既能对孩子进行教育,两代人又能及时交流,唤起家庭亲情,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当然这种谈话不能大声呵斥,也不仅仅是苦口婆心,而应结合不同场合进行教育。例如带孩子到超市,或走在马路上,看到某种不轨行为,即应对孩子进行现场剖析和教育。另外,可以让孩子阅读有关报刊书籍,观看某些影视作品,观摩某些少年法庭、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结合实际,这样做的效果往往事半功倍,还可以结合某些发生在身边的突发事件,进行活生生的教育,相信这样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有极大帮助的。
  
  
  
北京法制报6②G52家庭教育菖蒲/桂芳19981998 作者:北京法制报6②G52家庭教育菖蒲/桂芳19981998

网载 2013-09-10 20: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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