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独是传统儒家提倡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也可以指经道德修养后达到的一种道德境界。自儒家慎独之说形成以来,便为历代学者极力倡导,尤其为宋明理学家所看重,不少学者对其探赜索隐,阐幽发微,由慎独之说凸显心性之学的精微与圆熟。现代学者也对“慎独”予以关注。台湾学者韦政通先生说:“现代人恐惧独处,是一种很普遍的病,传统的慎独工夫,极有助于克治此病。慎独不只是一种修养工夫,也是自我培养智慧的一种必要的生活方式。”(参见韦政通编着的《中国哲学辞典》慎独条,台湾水牛出版社1993年版)本文旨在对传统儒家慎独学说进行历史考辨和义理疏导,并力图揭示出慎独的现代意义及其局限性。
一
慎与独作为单一概念,曾广泛见于先秦典籍之中。在儒家经典之一——《尚书》中,“慎”字34见,“独”字3见, 如“克慎明德”(《尚书·文候之命》),“无虐茕独”(《尚书·洪范》)。《周易》“慎”字9见,“独”字7见,如“慎之至也”(《系辞上》),“不独富也”(《象传·小畜卦》)。许慎《说文解字》曰:“慎,谨也”;“独,犬相得而斗也”。段玉裁注慎为:“言部曰,谨者,慎也,二篆为转注”;注独为:“犬好斗,好斗则独而不群,引申假借之为专壹之称”。可见,慎即谨慎之义,上古文献一般作这种解释。“独”字本义废弃,专用假借义,可以解释为单独、独处或老而无子。
《诗经》无“慎独”范畴出现,但已暗含了后来慎独学说的义蕴。《诗经·大雅·思齐》云:“邕邕在宫,肃肃在庙,不显亦临,无射亦保。”此段文字,佶屈聱牙,其大意为,一个人虽于幽隐之中而心存戒惧,有所持守,不可恣肆妄为。再如《诗经·大雅·抑》云:“视尔君子,辑柔尔颜,不遐有愆,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无日不显,莫予云观,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这也表达了类似思想,即于暗室屋漏之中,不睹不闻之际,也应做到问心无愧,不要以为屋里漆黑一团,无人监督,便失去兢兢业业之心,这显然为潜在的慎独思想。
《大学》、《中庸》开宗明义提出慎独思想。《大学》第六章云:“所谓诚其意,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中庸》第一章云:“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字面意思并不难理解,即人们在闲居独处之时,最容易任情恣意,产生不合道的行为,因此,为君子之人,特别要警惕独处之时。后世学者大都以此为依本,阐发自己的学说,先是作为道德修养论,后来将其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达到无所不包的境地。
实际上,战国至秦汉之际,慎独作为独立范畴出现,不仅仅限于《大学》、《中庸》。如《礼记·礼器》篇曰:“礼之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者也,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如此则得不以少为贵乎?是故君子慎其独也。”帛书《德行》篇(又称《五行》)曾提出了“必贵慎其独”的理论。1993年10月在湖北荆门发掘出土的战国中期的竹简中,也有“淑人君子,其义(宜)一也,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等与帛书《德行》篇相同的文字记载。
二
东汉郑玄遍注《三礼》,唐代孔颖达编纂《五经正义》,根据疏不破注的原则,孔氏无法突破郑氏藩篱。汉唐之际,郑、孔学术地位异常显赫,因此,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这一时期慎独学说的基本框架。这期间还有徐干、刘勰、李翱等亦对慎独思想作了阐发。总起来讲,他们的慎独说大多尚停留在道德修养论层面之上,对“慎独”所作的字面疏解,基本上是忠于《大学》、《中庸》的原意的。
且看郑玄注解:“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十三经注疏·礼记》)。他只注解了《中庸》里的慎独,省略了对《大学》里慎独的注解。显然,他认为《大学》、《中庸》里慎独为同义,不必再作区分,这一点与明末刘蕺山不同,笔者将于后文对此再作进一步论述。郑氏联系了《大学》里的“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着其善。”来讲慎独,以小人闲居可能为不善来反证慎独之必要,这是基于慎独的表层意义来讲的。
东汉建安时期文学家、思想家徐干从显微关系来探讨慎独思想,他认为:“夫幽微者,显之原也;孤独者,见之端也。”(《中论·法象》)幽微比显见处于更为根本的地位,但恰为人情之易疏忽的地方,故对此应当心存敬慎。显微之间是辩证统一的,有谨独察微之功,方有孤忠劲节之显。南北朝时期刘勰极力描绘了慎独境界:“内无忧患,外无畏惧,独立不惭影,独寝不愧衾,上可以接神明,下可以固人伦,德被幽明,庆祥臻矣。”(《刘子新论·慎独》)何以有此境界?只缘有“戒慎目所不睹,恐惧耳所不闻”的慎独工夫。在自然界中,“荃荪孤埴不以严隐而歇其芳,石泉潜流不以涧幽而不清”(同上),石泉潜流尚可如此,何况人乎?慎独之后方可达到“无忧无惧,独立不惭”的境界。这与中国民众常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相近。慎独能使人挺立起道德人格,进入极高的道德境界。
孔颖达对慎独的疏解与郑玄的注不相违悖。“虽曰独居,能谨慎守道也”(《十三经注疏·礼记》)。作为君子之人,于不睹不闻的隐微之处,能循性而行,合于常道,睹闻之处便自然不会有所违越。所谓“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即是使罪过愆失不见迹于幽隐之处,不显露于细微之所,这与后来的理学家解释略有不同。中唐时期的李翱将慎独解释为“守其中”(《李文公集》卷三),他深受当时佛教的影响,把“清净”看作是人的本性,主张通过扼制人欲来恢复清净的本性。“心不可有须臾之动”(同上),因此,宜慎其独。否则,“其心一动,是不睹之睹,不闻之闻,其复之也远矣”(同上)。这种思想实际上是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之说的思想先导。
三
汉唐以降,理学兴起,诸多理学家开始对“慎独”作出新的解释,使其带上浓厚的理学色彩。
程颢是北宋时期着名的理学家,他将慎独与“理”(天理)紧密联系起来。他曾说:“洒扫应对,便是形而上者,理无大小故也。故君子只在慎独。”(《二程遗书》卷十三)又说:“纯亦不已,此乃天德也。有天德便可语王道,要只在慎独。”(同上,卷十四)程颢学说的最高范畴是“天理”,天理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则,也是社会的最高原则,它具有精神性的本体的意义。人要体认天理,必须要有慎独的功夫,慎独之功即在于克制私欲,省察涵养,丝毫不懈怠于微小者,最终达到“仁者与万物同体”的境界,这样慎独便被纳入了博大精深的理学体系之内。朱熹释“独”为“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他说:“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着见明显而过于此者。”(《四书集注·中庸章句》)何为几?几为善恶之几,即指意念已萌动而他人还不知道,处于隐而未见,微而未显时,然而这时的是非善恶对自己心之灵明来说是昭灼显着的,于此谨独,于此审几,可防患于未然。朱子这种由独知之地,谨察善恶之几,穷究理之微小者以求其所当然的方式,与郑玄、孔颖达慎独学说大相迥异。唯其如此,方使慎独观念成为一理学之哲学术语。
明中叶,王阳明心学兴起。王阳明以“致良知”说独树一帜,良知是心之本体,不假外求。阳明有时将良知解释为“独知”,如他曾说:“工夫到诚意,始有着落处。然诚意之本,又在致知也。所谓人虽不知而己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传习录》下)独知之知即是人心之灵明,即是良知。至于慎独,他说:“格物即慎独,即戒惧。”(同上)显然,慎独与格物同谓。格物是阳明教法的基本工夫,是就正心、正意、为善去恶的实践层面上来讲的。联系独知,则慎独可释为戒慎乎不睹不闻而己所独知这一知之明觉,它是内向自觉与外向推致在实践活动中的统一。
刘蕺山是明末大儒,与以前的理学家不同的是,他的学说径直以慎独标宗。其弟子黄宗羲曾评价道:“先生之学,以慎独为宗,儒者人人言慎独,唯先生始得其真。”(《明儒学案·蕺山学案》)刘蕺山的慎独学说,是在改造和重新解释历史上的慎独观之后提出来的。他将“独”置于本体论地位,认为孔门相传心法惟在慎独,由慎独方可“修齐治平”,由慎独而“天地位,万物育”。
刘蕺山对《大学》、《中庸》的慎独说作了区分,认为《大学》是就心体言慎独,《中庸》是就性体言慎独。“独”是虚位,独之实体是指性体、心体两者的统一体。性体侧重于强调道德本体所具有的客观性与普通性,心体则主要揭示道德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性体与心体是紧密相联的。性体的具体而真实的内容即在心体中彰显,而心体的主观活动也可由性体的客观性、超越性得以保证。刘蕺山旨在说明,人需要通过自身的克制之功及自律的道德实践才能超越外在的形骸之障,与天沟通,实现内在的超越。
以上对慎独学说作了粗略的历史考辨,足见历代学者对它的重视。儒家提倡的慎独学说对陶铸我们的民族性格起了很大的作用,中国历代均有不少清正廉洁、气节凛然的人,即便在政治极度黑暗时期,也不乏品行卓绝之士,这与个人注重慎独不无关系。力倡慎独学说的刘蕺山及其弟子大多能以气节自守,或操戈抗清,或削发隐遁,或不食清粟,或殉节报国,极好地体现了“慎独”之功。那么,慎独学说对现代社会具有什么意义呢?
四
简言之,慎独的现代意义在于:挺立个体的道德人格,强化个体的道德践履,以道德实践中的个体的自律来维系和强化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儒家的慎独究其实是一种“反求诸己”式的自我修养方式,它把内在道德意识的自我觉悟作为主要目的,以实现自己的人性为首要任务,主张返回到自身,确证自身的存在和价值,并从自身出发来寻求普遍意义。这种向内反求的修养方法可以说是能否成就理想人格的关键,而理想人格的塑造是建构现代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现代化究其实是人的现代化,它不但要求人有较强的能力素质,还要有较高的精神境界,要有一定的道德理想来支撑。
传统儒家慎独学说可资借鉴之处正是在于它强调了道德自律,也就是说,人们履行道德原则是经过自我反思后自愿自觉的结果,而非外在的强制。这种行为本身不能作为达到其它目的的手段,如不是为了得到周围人的好评,不是为了获得良心的安慰,而纯粹是对道德原则、道德规律的尊重。自律精神一旦缺乏,道德则易出现问题,甚至导致“道德滑坡”现象的产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开始以独立身分进入市场,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人们独立工作、自行决断的机会比以前大大增加。应该承认,我们大多数人是能够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自觉谨守道德规范的,但仍有少数人以为无人监督,便沾沾自喜,任性而作,干出损公肥私、伤天害理之事。更有甚者,一些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也肆意妄为,“慎众”尚且不能,更谈不上古人所讲的慎独了。
不能否认的是,传统儒家提倡的慎独学说还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它是一种主观的修养方法,易流于空谈心性而荡以玄虚。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就指出:“古代许多人的所谓修养,大都是唯心的、形式的、抽象的、脱离社会实践的东西。”(《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09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但他没有否认慎独的价值,他认为,一个共产党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这样,“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同上,第133页)他只是强调共产党员的修养不能脱离革命的实践,不能脱离广大劳动群众的实际革命运动。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人格典范,如雷锋、焦裕禄等,在任何时候都能“慎独”,他们这种高尚的精神境界是在他们长期的社会实践分不开的。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借鉴传统儒家慎独的修养方法,另一方面,我们又要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实践之中,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
求索长沙83~85B5中国哲学姚才刚19991999作者: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430072) 作者:求索长沙83~85B5中国哲学姚才刚19991999
网载 2013-09-10 20: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