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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喉舌须尊重,
我辈头颅要看清。
——王鳌溪遗诗
今天是记者节。
让我首先为言论自由而牺牲在屠刀下的前辈同业致哀!
据我个人所知的,有:
北伐前在北平被北洋军阀张宗昌枪毙的邵飘萍。
一二八后在南京雨花台黑夜枪毙的王鳌溪。
就在那前后,在镇江被顾祝同枪毙的王××(姓名一时想不起)。
抗战后在成都被枪毙的朱亚帆。
今年在福建被屈死狱中的羊枣,在南通被特务挖眼割鼻、沉尸江底的孙平天。
但,这只限于在报纸上公开过的,其余暗中被害者,二十年来,不知有多少。
这些人,自各有其基本信仰之不同,但为记者职业而牺牲则一。个人敬致衰心的哀悼和纪念!
记者被称为“自由职业”,甚至有人尊为“无冕之王”,而有些从事新闻工作者,也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认为自己“超然”。其实这完全是与事实不符的。
在现社会中,从事新闻工作,首先你就得确定自己真正为人民服务、抑是为统治者服务。所谓“喉舌”,本质上就有两种:一是人民的喉舌,一是统治者的喉舌。
作人民的喉舌,当然你就没有自由可言,随时可以被打、入集中营、上断头台,或者“失踪”!有的,只是自己精神上的自由。要换取精神的自由,你就得准备付出你的生存自由以作交换。
作统治者的喉舌,看起来象自由了,但那自由也只限于豪奴、恶仆应得的“自由”,超出范围就是不行的。
也就是说你尽可以有吆喝奴隶——人民大众的自由,但对主子则必需奉命唯谨的,毕恭毕敬,半点也不敢自由。不久前有一篇社论说得好:“关于一连串的打、杀,谁的心里也明白,就是辩护者的心里也明白,不过奉命不得不辩护”。……
选择是项“自由”的人,自然有他选择的自由,且“莫管他”。真正有志于人民喉舌的记者们,要自由,还须得付出很多的代价去争取。因为四项诺言,已经被狼吃掉了!
——《新华日报》1946年9月1日
原题《记者节》
小 亚 2012-08-21 16: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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