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的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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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跟强迫症患者开个玩笑,今天不是《恐惧的三十岁》,而是十岁。


几天前,一位11岁男孩的母亲,发信求助,说是学校有一群女生,仗着学习好、老师宠、又是班干部,打她儿子,她找过家长和老师,都不起作用。还有,这男孩从小接受的教育是“不能打女生”,所以不会还手。


困局如何破?


我给的答案是:“那就告诉他:谁打你,你打谁,不管男女。是时候打一架了,不然变娘炮,你得罩他一辈子。”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打女生。这教育是错的,所以男孩被女生打,他就陷入无法行动的处境。


这世上有女罪犯,女流氓,女性和男性一样,会伤害人。“不能打女生”,看起来把孩子教得很绅士,其实是害他,从此他无法保护自己,搞不清人己界线。能保护自己也是绅士的标配。


同态复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骂还骂,以打还打。这看起来“暴力”,却是文明的基石。越早教给孩子,越好。


同态复仇,有两点,一是不主动打人,所以是复仇,不是攻击;二是被打了要以同样的手段还击,不管攻击你的是谁,即使是老人和女性。


人类是在争斗中维护自己权利的,暴力是不能放弃的手段,它可以保护你,你号称放弃暴力,或“不打女生”,即意味着宣布“可以安全地攻击我”,这将使自己堕入恐惧深渊,成为受欺凌的首选。


从留言来看,不少父母很尽职,不为伪善的风气所动:


这是一位父亲的留言:我教儿子是:打得过打,打不过跑!每天带他跑步、作俯卧撑,虽然瘦小,但是一般小孩跑不过他。


这是一位老师的留言:记得那是教书的第一年,下课后学生总围到讲台边和我聊天。有一天,那些男生要我猜,他们最怕班里哪个女生。当然没猜中,那个女生向来文文气气的。初中的男生最喜欢推推攘攘,故意撞到女生身上,听女生尖叫。结果有天撞到那个女生。她没叫,抓起凳子就砸。全体惊呆……


这是一个女儿的留言:幼儿园我爸教我,谁欺负你你就打回去。打不过就咬他,咬也没用就跑回家。(我家近)后来有个大班的人欺负我,我咬了他,老师说谁教你的,怎么可以咬人,我抬头就骄傲的说我爸!后来我爸被叫过来道歉……我绝对是坑爹货啊!


校园是小江湖,角色定位了,走出校园,也很难改变,因为游戏规则差不多,在学校被欺负,出来也得当软蛋。被欺负的,往往不是最瘦弱的孩子,只要他强硬,不怕“打一架”,即使输了,欺负他的成本高,别人以后也不敢惹他。有些性格软弱的大个子,反而沦为校园“流氓”的牺牲品,女“流氓”可能更来劲,反差大,有成就感。


孩子打打架,是正常的,他还击欺负他的人,你还应该自豪,虽然家长可能要被老师抓去道歉。


学生守则应该有这条:不许欺负人,不许被人欺负。



连岳 2015-08-23 08: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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