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文人之吴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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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
  
  吴宓是钱钟书的老师,据说钱钟书曾骂他笨,他一笑了之;他一生苦恋毛彦文,不惜与发妻仳离,却最终孤苦一人;他自号怡红公子,认为一牛肉馆名起名“潇湘馆”亵渎林妹妹,而前去砸馆;他认为愧对朋友吴吉芳,在吴去世后,他照顾朋友遗属,几十年如一日;他是中国比较文学的鼻祖,被人评价为“博、雅、惠、通”;他与陈寅恪的一世情谊为世人所称颂;他晚景凄凉,躺在床上喊:“我是吴宓教授,我要喝水!”。
风采
  
  温源宁这样描写老师吴宓:“吴先生的面孔堪称得天独厚:奇绝得有如一幅漫画。他的脑袋形似一枚炸弹,且使人觉得行将爆发一般。瘦削的面庞,有些苍白、憔悴;胡须时有迸出毛孔欲蔓延全脸之势,但每天清晨总是被规规矩矩地剃得干干净净。粗犷的面部,颧骨高耸,两颊深陷,一双眼睛好似烧亮的炭火,灼灼逼人。--所有这一切又都安放在一个加倍地过长的脖颈上。他的身躯干瘦,像根钢条那样健壮,坚硬得难以伸缩。”
  
  课堂上的吴宓教授,常穿一袭灰布长袍,一手拎布包袱,一手拄手杖,戴一顶土棉纱睡帽就走上讲台。打扮虽然古板,讲的却是纯英文诗歌。而且开讲时,笔记或纸片看都不看一眼,所有内容均脱口而出,讲到得意时,还要拿起手杖,随着诗的节律,一轻一重地敲着地面。
  
  吴宓是一个诗人气质很浓的人,在清华上课时,主讲英国浪漫诗人和希腊罗马古典文学,他的学生回忆:“雨僧先生讲课时也洋溢着热情,有时眉飞色舞。”
  
  在西南联大时,虽然生活贫困,但吴宓却始终保持着绅士风度,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个人衣着,一个是对女士的态度。当时朱自清身着云南当地赶马人穿的毡披风,可吴宓始终西装革履,很注意仪表。刘兆吉在《我所知道的吴宓先生》中写道:“记得在西南联大,无论在长沙、南岳还是蒙自、昆明,吴先生都是西服革履,脸上的络腮胡刮得光光的。”
传道
  
   1926年吴宓回国,即受聘在国立东南大学文学院任教授,讲授世界文学史等课程,并且常以希腊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印度佛学整理及中国儒家学说这四大传统作比较印证。
  
  一九二五年,清华学堂改为国立清华大学。同年二月,吴宓被聘为清华外文系教授,吴宓当时住在清华工字厅的“藤影荷声之馆”。曹云祥校长请吴负责清华研究院国学门的筹备工作,按照哈佛模式制订学生培养计划。吴宓在清华期间被后人称道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替清华国学院聘请了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和赵元任四个国内一流的学者,也就是世人公认的清华四大导师。在“四大”之中,只有赵元任一人怀揣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证书,而王、梁、陈等三位,均无博士、硕士头衔,甚至连学士学位也未拿到。梁启超的“文学博士”称号,则是他到了清华国学院任教之后由美国耶鲁大学赠予的。
  
  吴宓是一位热心的老师,对学生的请求几乎有求必应。他在联大开设的“欧洲文学史”是一门很重要的基础课,他还教英国文学史、希腊罗马文学选读、欧洲名着选读、中西诗之比较、文学与人生等课。
  
  吴宓生活上风流韵事频出,学术上严谨,授课一丝不苟。在南岳时,教授宿舍紧张,于是合并,吴宓、沈有鼎、闻一多、钱穆四人同住一室。在钱穆看来,三人平日孤僻,不爱交游。每天晚上,闻一多自燃一灯放在座位上,默默读《诗经》《楚辞》,每有新见解和新发现,就撰写成篇。吴宓则为明日上课抄写笔记写纲要,逐条写,又合并,有增加,写好后,用红笔加以勾勒。吴宓严谨备课给钱穆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次日,吴宓一早最先起床,一人独自出门,在室外晨曦微露中,拿出昨晚备课所写条目,反复诵读。等他人都起床后,回到宿舍。
  
  钱穆记录了吴宓的认真:当时四人一室,室中只有一长桌。入夜雨僧则为预备明日上课抄笔记,写提要,逐条书之,有合并,有增加,写成则于逐条下,加以红笔勾勒。雨僧在清华教书,至少已逾十年,在此流寓上课,其严谨不苛有如此……翌晨,雨僧先起,一人独自出门,在室外晨曦微露中,出其昨夜撰写各条,反覆循诵,俟诸人尽起,始重返室中。余与雨僧相交有年,亦时闻他人道其平日之言行,然至是乃深识其人,诚有卓绝处。
  
  讲课的工夫来自备课的工夫。其实,吴宓教授从走上讲台那一天开始,备课认真就很有名。去清华之前,吴宓教授曾在南京东南大学任教三年,讲授《欧洲文学史》等课程,一时声誉鹊起。
  
  吴宓先生记忆惊人,许多文学史大事,甚至作家生卒年代他都脱口而出,毫无差错。吴先生还为翟孟生的《欧洲文学简史》作了许多补充,并修订了某些谬误的地方。他每次上课总带着这本厚书,里面夹了很多写得密密麻麻的端端正正的纸条,或者把纸条贴在空白的地方。每次上课铃声一响,他就走进来了,非常准时。有时,同学未到齐,他早已捧着一包书站在教室门口。他开始讲课时,总是笑眯眯的,先看看同学,有时也点点名。上课主要用英语,有时也说中文,清清楚楚,自然得很,容易理解。
  
  据说,吴宓不仅能用多种语言背诵许多西方文学名作,甚至整篇的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能全部背诵下来,反映出其学术根底深厚和学习上的刻苦。
  
  吴宓的陕西同乡、弟子李赋宁也有类似的回忆:“先生写汉字,从不写简笔字,字体总是正楷,端庄方正,一丝不苟。这种严谨的学风熏陶了我,使我终生受益匪浅。先生讲课内容充实,条理清楚,从无一句废话。先生对教学极端认真负责,每堂课必早到教室十分钟,擦好黑板,做好上课的准备。先生上课从不缺课,也从不早退。先生每问必答,热情、严肃对待学生的问题,耐心解答,循循善诱,启发学生自己解答问题。先生批改学生的作业更是细心、认真,圈点学生写的好句子和精彩的地方,并写出具体的评语,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不断进步。”
  
  每天早上七点半,《欧洲文学史》教授吴宓准时来到教室,开始在黑板上书写。很快,讲义抄了满满一黑板,详细写着参考书、着者、出版社、出版年代等。学生上前偷看,发现他所写的,竟全凭记忆。吴宓给学生们留下的印象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上课像划船的奴隶那样卖劲”。这些学生中,许多人后来大名鼎鼎:钱钟书、曹禺、吕叔湘、李赋宁……
  
  学生茅于美回忆老师吴宓:“……先生不善料理家务琐事。但他给我们修改文章时,总常用毛笔蘸红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涂改一字,必涂很四方满格,免被误认。他那种治学的严谨与生活的散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九二三年,《清华周刊》有文章专述“东南大学学风之美,师饱学而尽职,生好读而勤业”。其中述及吴宓授课:预先写大纲于黑板,待到开讲,则不看书本、笔记,滔滔不绝,井井有条。文章最后大发感慨曰:“吴先生亦是清华毕业游美同学,而母校未能罗致其来此,宁非憾事者!”一位教授上课能够做到“预先写大纲于黑板,待到开讲,则不看书本、笔记,滔滔不绝,井井有条”,可以想见其备课时曾经下过多少工夫。
  
  吴宓被形容为“像一座钟,讲课勤勤恳恳”。他给学生批改作业,字迹工整,写下的外文字母及数字,笔画粗细,好像印刷的一样整齐。一次,有个青年教师不小心把上课用的教科书丢了,吴宓要求他上课前必须找到。当晚,宿舍熄灯睡觉,吴先生前来敲门,高声问:“教科书找到没有?”这名不耐烦的教师只好骗他:“找到了,吴先生,请放心吧。”这才过关。
  
  温源宁《吴宓先生》则说:“作为老师,除了缺乏感染力之处,吴先生可说是十全十美。他严守时刻,像一座钟,讲课勤勤恳恳,像个苦力。别人有所引证,总是打开书本念原文,他呢,不管引文多么长,老是背诵。无论讲解什么问题,他跟练兵中士一样,讲得有条有理,第一点这样,第二点那样。枯燥,容或有之,但绝非不得要领。有些老师无所不谈,却不发任何议论,吴先生则直抒己见,言之有物:也可能说错了,然而,至少并非虚夸。他概不模棱两可,总是斩钉截铁。换句话说,他不怕直言对自己有什么牵累。在事实根据方面,尤其是见于各种百科全书和参考书的事实,他是无可指摘的,只在解释和鉴赏的问题上你还可以跟他争论。”
  
  在1943年的日记中,吴宓曾痛批西南联大的老师们“不务正业”,服役于各种社会机关,“惟多得金钱之为务”,讲课却潦草敷衍,不接见学生,不审阅作业,甚至连评阅新生考卷都不到场。而极讲究“师道自尊”的吴宓本人,就连学生考试的时候,也要亲自陪在一旁,亲手准备糕点、茶水送给学生。
  
  刘兆吉《我所知道的吴宓先生》提及一件发生在昆明的“小事”。有一次,“一位青年教师丢了上课用的教科书,问吴宓先生是否有此书想借用一下,没想到引起了吴先生的严厉批评:‘教师怎能丢失textbook(教科书)呢!一定要找到,上课前必须找到!’晚上宿舍已熄灯睡觉了,听到后楼敲门声,听到吴先生高声问:‘textbook找到没有?’也听到不耐烦的回答声:‘找到了!吴先生,请放心吧,我已经睡了,就不开门了。’听到吴先生说:‘那就好,教师不能丢textbook,下次再不能丢!’后来听那位青年教师说,‘其实当时并未找到,怕得罪吴先生再发神经,撒了个谎’。现在想来,这件小事反映了吴先生对教育事业的认真负责,而且终生不渝。”
  
  吴宓精通多种外国语,学贯中西,又没有一般教授的学究味,所以在西南联大时很受学生欢迎。一时兴起,他还会在课堂上朗诵自己的诗作,甚至他写给毛彦文的情诗,课堂气氛是相当活泼轻松的。他的上课风格也很特别,很有些欧美之风,“先生讲课从不照本宣科,而常是漫谈性质的,只指定些参考书,要我们自己阅读,提出看法,并多写读书报告。课上先生有时讲些文人轶事,风趣横生,使我们忍俊不禁。”
  
   1977年,因饱受折磨而身体虚弱的吴宓回到陕西老家,听说一些中学因为没有外语老师而不开英语课,便急切地问:“他们为什么不请我啊?我还可以讲课。”
  
   1956年,吴宓将多年珍藏的1000余册西文图书(其中有不少是早已绝版的珍本)全部捐赠给西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真诚
  
  吴宓教授在清华讲《中西诗比较》,写过一个教学说明:“本学程选取中西文古今诗及论诗之文若干篇,诵读讲论,比较参证。教师将以其平昔读诗作诗所得之经验及方法,贡献于学生。且教师采取及融贯之功夫,区区一得,亦愿述说,共资讨论,以期造成真确之理想及精美之赏鉴,而解决文学人生切要之问题。本学程不究诗学历史,不事文学考据,惟望每一学生皆好读诗,又喜作诗,终成为完美深厚之人而已。”
  
  在武汉大学,吴宓担任为外文系系主任之职,吴宓为系里工作付出了太多心血:他给学生设计比较完备的课程,聘请和介绍许多知名教授(如周煦良、田德望等)来系任教和讲课,并且拿出自己珍藏多年的许多外国文学书籍建立起外文系图书馆。但当时学生们大都参加到“反内战、反饥饿、争民主”的学生运动中去,无心于学业。一九四七年三月四日,吴宓写了一则日记:“下午二─四时,外文系图书馆开馆,宓往指导。乃学生来者只二三人,殊乃懊丧。使宓痛感今日学生不好学,与宓之每事徒自热心,空费精力也。”
  
  吴宓曾在文学院布告栏里贴过一个纸条,他用毛笔工工整整地写道:“今日宓来授课,教室内空无一人。珞珈山风景优美,正是诸君大好求知时期,为何不予珍惜,宓深以为憾……”。这里,吴宓对学生不好学痛心之极。
  
  吴宓的日记也记载了学生不愿意上他的课的原因:“晨八─九点上《文学批评》课。徐本炫、刘万寅二生来见,嫌宓所讲太浅近,又嫌宓不读中国新文学作品……宓滋不怿。盖宓在武大?觉未能尽我之所长,发挥正常作育英才。而诸生懒惰不好读书,愚暗凡庸,反讥宓为不合时宜,益令宓无所恋於武大矣。”

 励志
  
   1914年4月6日春,在清华水木间,学子吴宓和汤用彤在这个春夜,讨论着国亡时自己的选择这样一个严肃而又沉重的话题。“国亡时,我辈将如何?”汤用彤发问。吴宓回答:“上则杀身成仁,轰轰烈烈为节义而死。下则削发为僧,遁于空门或山林,以诗味禅理了此一生。”汤用彤则表示,国亡之后,作为学人不必一死了却,因为有两件事可以作为选择。从小处说,是效匹夫之勇,以武力反抗,以图恢复。从大处讲,发挥学人的内在精神力量,潜心于学问,并以绝大的魄力,用我国五千年的精神文明,创造出一种极有势力的新宗教或新学说,使中国在形式上虽亡,而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和灵魂不灭,且长存于宇宙。这将是中华民族不幸后的大幸。这番话使吴宓感到自己的修养还不够,因为作为学人,浩然之勇气不是一日可养成的,更不是临危一死可以表达的。
  
   21岁的吴宓感到忽忽年华,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学问与德行尚无所成,因此他更觉义务与责任心的重要,对自己的要求也更严。面对大的社会心理和重私忘公、轻视道义观念,他在读了《佛说无量寿经》后,表示自己“诚能牺牲一己,以利群众,则恝然直前,无复顾虑”。他甚至认为自己在佛经中找到了“以养成深厚高远之人格”的道理。
  
  吴宓的英文教师告诉吴宓:“没有什么像犹豫如此有力地摧毁人的道德力量。”这使他更加明确地认识到了人生道德、名誉、志业的败坏,不是毁于一时,而是坏于逐渐消磨,弃德而不修,舍道而不行,萎靡从俗,久则无以自拔。因此,吴宓更加勤勉,在读书时注意内省,尤其注重自己的道德理想主义信念的确立和完善。此后,自勉、自励、内省、反思,使得他一生都不脱日记这诉说和发泄对象相伴。

治学
  
   留美十年间,吴宓对19世纪英国文学尤其是浪漫诗人作品的研究下过相当的功夫,有过不少论着。
  
   1921年,吴宓获得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是白壁德(IrvingBabbitt)“新人文主义”的坚定拥护者。1922年,作为《学衡》杂志的创办人和主编,他用文言文写作,批判白话文。
  
  吴宓在东南大学与梅光迪、柳诒徵一起主编于1922年创办《学衡》杂志。1922年《学衡》创刊,吴宓任总编辑。其宗旨是:“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1928年改为双月刊,到1933年停刊,共出七十九期。虽是同人发起的刊物,但后来却基本上成了吴宓一个人的事,所以吴宓自称:“谓‘《学衡》杂志竟成为宓个人之事业’者,亦非诬也。”《学衡》于新旧文化取径独异,持论固有深获西欧北美之说,未尝尽去先儒旧义,故分庭抗议,别成一派。这一时期吴宓撰写了“中国的新与旧”“论新文化运动”等论文,采古典主义,抨击新体自由诗,主张维持中国文化遗产的应有价值,尝以中国的白璧德自任。
  
  吴宓到东南大学后,任东南大学外文系教授,讲授西方文学和世界文学。他也是第一个把“比较文学”概念介绍到国内的人,首开比较文学研究之先河,因此吴宓被视为研究中西比较文学的先驱者。
  
   刘文典上课,吴宓坐在后排听,讲到得意处便问吴:“雨僧兄以为何如?”吴宓恭敬起立而答:“高见甚是,高见甚是。”
  
   1926年吴宓回国,即受聘在国立东南大学文学院任教授,讲授世界文学史等课程,并且常以希腊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印度佛学整理及中国儒家学说这四大传统作比较印证。
  
  鉴于吴宓的突出成就,1942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聘他为英国文学部聘教授,与陈寅恪(历史)、汤用彤(哲学)同时获得“部聘教授”殊荣,后又被聘为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审议委员。这是对吴宓学术成就的一种肯定。
  
   1936年外语系纪云秀的毕业论文为外国小说《痴情的爱》的译文,吴先生的批语如下:“此剧中Christine以一贫女而恋爱一登徒子,自无幸果。剧中主角Christine痴于情,Mizi富虚荣心,Theodore与Fritz虽同为纨绔子弟,但Theodore较Fritz富于理智,态度冷静。此剧场面紧张,趣味生动。译笔甚能表达剧中之情态,对话流利。”批语用毛笔小楷书写,隽秀工整,钤有朱文“吴宓”方印。同年同系石淑宜的论文,同样是外国小说《但尼斯哈加蒂之妻》的译文,吴宓用朱笔批阅,有眉批,也有夹批,字迹细密清秀,多就所感而批,完全从性情中来,倒是与陈寅恪的引经据典大相径庭。
  
  在西南联大外文系,吴宓主要讲授世界文学史、欧洲文学史、古代希腊、罗马文学史、新人文主义、文学与人生、翻译课、中西诗之比较等。吴宓同时还给研究生上课,主要课程有:雪莱研究、西方文学批评、比较文学等。

名字
  
  他本名吴玉衡,乳名秃子。“玉衡”取自《书经》“陈璇玑之玉衡”之义,是北斗七星之一。1901年,祖母决定为孙子改名,以破除不祥,增强体质。于是,请玉衡的姑丈,诗人陈伯澜另取新名。这是吴家的大事,好酒好肉使主客如在节日之中,醉眼蒙眬的姑丈在一张破纸片上写出“陀曼”二字,吴玉衡也就变成了吴陀曼。
  
  吴宓之名是吴宓在1910年报考清华学校时自己所取。当时他随手拿出石印本《康熙字典》,在某册某页,闭目确指,得一“宓”字,意为安静。1912年春,清华学校因清廷倒台,民国改制而暂时休学,时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的北方“乡下人”吴陀曼,被一些小洋奴的子弟同学所讥笑,他们趁吴陀曼课间外出,便在黑板上写下颇具讽刺意味的“糊涂men”。待吴陀曼进门,教室里扬起一阵笑声。他莫名其妙地环视四周,方发现在同学们的笑声里,是把“吴陀曼”与黑板上“糊涂men”连在一起。于是,他决定以后在发表言论的场合,用“吴宓”,而不用“吴陀曼”。
  
  在遭到同学们的嘲弄之后,4月15日下午的国文考试课上,教员庞先生忽然要为“吴陀曼”改名。庞先生问,“陀曼”二字是否出自“曼陀罗”?他回答,是。庞先生说“曼陀罗”语出佛典,是名词译音,指的是“红莲花”。“曼陀”二字万不可前后倒置。说罢,庞先生在试卷上把“吴陀曼”改成了“吴曼陀”。课堂上,吴陀曼点头称是。但他心里嘀咕,这是祖母之命,姑丈所言,且得到全家人的同意,弟妹都以“曼”字排行,自己怎敢轻易改动?所以,那个名为“吴宓”的诗人、教授,在以后的岁月里,不论走到哪里,总是对人说起,他原名“吴陀曼”。
  
  到哈佛大学读书期间,吴宓结识了陈寅恪,陈研习梵文,当面向吴宓指出,“曼陀罗华”(Mandara)本是梵文名词译音,“曼陀”二字正如“威廉”、“亨利”,决不可颠倒为“廉威”、“利亨”。所以“陀曼”一名实在不通。
  
  吴宓的字“雨僧”多认为出自蒋捷的词《虞美人•听雨》:“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一句。

 性情
  
  冯友兰说:“雨僧(吴宓)一生,一大贡献是负责筹备建立清华国学研究院,并难得地把王、梁、陈、赵四个人都请到清华任导师,他本可以自任院长的,但只承认是‘执行秘书’。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很难得的!”
  
  吴宓字雨僧,早年就读北京清华留学预备学校,有一个擅写诗的好朋友吴芳吉,在一次学潮中两人双双被开除。事后,校长宣布凡写悔过书的人,均可以恢复学籍,毕业后留学美国。结果吴宓写了悔过书,念完了中学,如期出国深造,前途辉煌;而吴芳吉则因为拒绝悔过,回乡当教师,清苦了一辈子。此事让吴宓愧对友人,悔憾一生。吴芳吉早年去世,吴宓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吴芳吉遗属的责任,几十年如一日。
  
  吴宓对五四运动的不以为然,他的日记多次提及新文化运动,但每次说及,没有别的,就是一个骂字,说新文学是“乱国文学”,“土匪文学”(1919年12月30日),说白话文学是“倒行逆施,贻毒召乱”(1920年2月12日),说“白话文学”、“易卜生”、“解放”是“牛鬼蛇神”,“粪秽疮痂”。
  
  组建清华国学院时,吴宓去请王国维。在登门之前,吴对王氏这位清朝遗老的生活、思想、习性专门做了调查研究,计定了周密的对付办法。到了王国维住所后,吴宓进得厅堂,二话没说,“扑通”一声趴在地下,先行三叩首大礼,然后起身落座,再慢慢提及聘请之事。如此一招,令王国维大感意外又深受感动,当场答应下来。据《吴宓日记》载:“王先生事后语人,彼以为来者必系西服革履,握手对坐之少年。至是乃知不同,乃决就聘。”
  
   1925年10月22日,吴宓初任研究院主任不久,正在志得意满之际,受邀为清华普通科学生作“文学研究法”的讲演。令他万没想到的是,演讲完毕,却被张彭春借机当场讽刺戏弄了一顿。为此,吴觉得自己“空疏虚浮,毫无预备,殊自愧惭。张仲述结束之词,颇含讥讪之意。宓深自悲苦。缘宓近兼理事务,大妨读书作文,学问日荒,实为大忧。即无外界之刺激,亦决当努力用功为学。勉之勉之。勿忘此日之苦痛也”
  
  有一次,吴宓在一家旅馆约见毛彦文,两人谈得投机,不觉窗外暴雨大作,天至深夜,外面交通工具已断,吴宓便提议毛彦文上床休息。吴先生对毛彦文说:“我反对《西厢记》的张生,我赞成《红楼梦》的宝玉,贾宝玉从不对林妹妹动手动脚。”当夜,吴宓与毛彦文果然同睡在一张床上。吴宓以“非礼勿动”的君子风度,把毛彦文照料得体贴入微,并把这件事郑重地写入“吴宓日记”。
  
  吴宓是一位颇有儒家风范的学者,尽管他有一颗为情所困的内心。小偷偷了他的西服,他就穿旧式的长袍和夹克。他走路时总是自豪地挺起胸脯,持手杖,坚持走直而窄的路,绝不抄近路横穿草坪。下午三点的约会,他会在两点五十出现,但礼节意识不允许他在三点整之前敲门。
  
  七七事变后,吴宓在日记中写道:“当今国家大变,我亦软弱无力,不克振奋,不能为文天祥、顾亭林,且亦无力为吴梅村。盖才性志气已全漓灭矣!此为我最伤心而不可救药之事。”七七事变再次诱发了他久违了的“杀身情结”——战争破坏,玉石俱焚……但有自杀,别无他途。吴宓和陈寅恪探讨局势,写诗抒发心中的愤懑。“北都又失好山河,隔岁吟酬涕泪多”,“志事亭林难学步,梅村才薄奈余何?”
  
   1944年,吴宓即将离开昆明的时候,几名研究生去看他,好客而又寒酸的吴宓带着弟子们上街下馆子。先生要来菜单子,对照墙上悬挂的菜谱,亲手在点菜单子上写上菜名和单价,一笔一划,工工整整,认真地计算总数,把钱数算好,和自己口袋里的钱数相符、不超,这才交给堂倌下厨。
  
  在南岳时,教授宿舍紧张,吴宓、沈有鼎、闻一多、钱穆四人同住一室。在钱穆看来,三人平日孤僻,不爱交游。每天晚上,闻一多自燃一灯放在座位上,默默读《诗经》《楚辞》,每有新见解和新发现,就撰写成篇。吴宓则为明日上课抄写笔记写纲要,逐条写,又合并,有增加,写好后,用红笔加以勾勒。吴宓严谨备课给钱穆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沈有鼎看到他们勤奋用功,则喃喃自语,“如此良夜,尽可闲谈,各自埋头,所为何来”。吴宓听此言,加以申斥,“汝喜闲谈,不妨去别室去自找谈友。否则早自上床,可勿在此妨碍人。沈有鼎只得默然。(吴宓日记中有几处记录,看得出,吴宓不喜欢沈有鼎,有时反感,因其不讲卫生,且自私)。吴宓又规定宿舍作息纪律,限十时息灯,勿得逾时,妨他人之睡眠。次日,吴宓一早最先起床,一人独自出门,在室外晨曦微露中,拿出昨晚备课所写条目,反复诵读。等他人都起床后,回到宿舍。钱穆和吴宓同住一宿舍,了解其为人之后,慨叹:“余与雨僧相交有年,亦时闻他人道其平日之言行,然至是乃始深识其人,诚有卓绝处。非日常相处,则亦不易知也。”

吴宓多情,处处对女士设身处地着想,照顾非常细致。遇有车马疾驰而来,他就非常敏捷地用手杖横着一拦,让女士走在街道里边,自己却绅士派地挺身而立,站在路边不动。等车马走过才继续行走。他这种行动不禁令人想起中世纪的骑士行径。
  
   吴宓点名,点到“金丽珠”这个名字,情不自禁地说:“这个名字多美。”全班大笑。
  
  吴宓与发妻陈心一的感情危机出现后,很快招致周围朋友的反对。陈寅恪认为吴宓因坠入与毛彦文的情网之中,盲目而无理性,应当严持道德,悬崖勒马。汤用彤也劝吴宓三思而后行。周光午认为如果吴宓离婚另娶,“将为新女性派人所尽情讥侮;知友如汤、柳、吕、吴诸公皆将失望而绝交”。诸师友皆从维护传统道德的角度去规劝吴宓,浦江清见吴宓倍受情感的折磨,甚至想出一个“万全之策”,让吴宓与毛彦文先后赴美,在美为友或同居均可,每月寄生活费给陈心一,久居美国不归。吴宓对这一建议断然否定,认为:“宓之事业及志愿,如以恋爱而牺牲,则此爱将无价值,宓在中国,有其职志,未可擅离,以此与离婚较,则离婚所损为较小矣。”吴宓所说的“事业”包括《学衡》,自然也包括《大公报•文学副刊》,吴宓是想爱情与事业二者兼得的。权衡再三,吴宓最终选择了离婚。《离婚声明》登在了《大公报》和《新闻报》上。
  
   1967年5月9日,吴宓在“劳改队”劳动中,看到了自己被抄去的书物, 74岁的吴宓“不胜伤心愤恨”,决定冒险“偷书”。1967年6月,西师两派发生大规模武斗冲突,重新统治了学校的春雷造反兵团无暇再紧盯着吴宓这类“牛鬼蛇神”了。就在这样的形势下,9月27日,机会来了。吴宓在当天日记中记载:“下午阴、风、寒。3—5:30学习;仍在中文系资料室。……教师阅览室门偶开。入内察视,红卫兵所抄去宓之书物,均在,然多破损。宓乘间私取回1914甲寅上半年之日记一小册。” 初次得手,显然增强了吴宓的勇气。10月7日,他再次“偷书”: “上午7:30—11:30中文系上班……取回宓1951日记及毕业文凭(英文)三张。”“下午3—5中文系上班……宓取回《游美同学录》一册。” 吴宓一发而不可收。两天后的10月9日,他再一次“偷书”,没想到,这次却差点被人发现,但幸好有惊无险。他在当晚日记中记载:“上午宓又自中文系阅览室取回《吴宓诗集》一部,以赠与凌道新。宓仍插悬于衣内之胸前,但当众写大字报时,宓俯身左偏,《诗集》忽堕于地上。——幸无人注意。” 此后的11月2日,12月7日、25日、27日,吴宓又“偷”了一些书回来。从吴宓的日记中可以看到,吴宓不但冒险“偷”书,还公然把其中一些拿给其他同事去阅读,甚至“赠予”或托人“带交”尚在“劳改队”中的“右派分子”凌道新、曹慕樊阅读。这在当时若被发现,肯定是要遭到严厉批判的。然而,吴宓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些。这可以看作是文弱而年迈的吴宓对“文化大革命”作出的特殊反抗。
  
  在文革“批林批孔”运动中,吴宓坚决扞卫孔子的历史地位。他说,“没有孔子,中国还在混沌之中”,“宁愿杀头,也不批孔”。结果他被戴上“现行反革命”的帽子,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
  
  一九四七年六月一日,“六一”惨案发生后,从来不过问政治的吴宓,此时也按捺不住了。他从人道主义出发,严词谴责国民党对学生的暴行;当听到被抓的师生中有外文系的教授和学生时,更有着切肤之痛;便毫不犹豫、自告奋勇地去找他的陕西同乡、武汉行辕负责人孙蔚如等人说理,要求无条件地释放被捕师生。由於国内外强大舆论的压力,也由於吴宓等人的努力,武汉当局终於释放了所有的被捕师生。外文系教授缪朗山被捕出狱后决定去香港,吴宓帮他买好机票,冒着白色恐怖的危险,亲自送他去机场,并在机场等候,直到知道缪氏已安全到达目的地后,才返回珞珈山。
  
  吴宓1967年12月7日的日记中记载了一件事情:“由系办公室收到驺挂号寄来书一包,层层封固,贺君代宓用刀(甚费力)开启之。包内并非《语录》英译本而是北京精印之塑料薄膜烫金字红封面《毛泽东选集》一部,四册(小本,横排)——宓本不需此而擅代订购;幸刘又辛君愿购去,即付宓书价二元,清。书内附驺与宏勋十二月三日禀,又附其'家中最好的毛主席纪念章’一枚,供宓佩带者——宓向不佩带,留存印章盒中。”“回舍后,宓以驺夫妇完全不了解宓之性情、思想,所以求媚悦宓之办法,徒增宓之怫郁,于是甚怒……”“驺”即吴宓老友、已故着名诗人吴芳吉之女吴汉驺,“宏勋”即其夫杨宏勋。吴宓托他们买英译本《毛主席语录》,只是为了在这样的时局里继续研读英文用,而他们“完全不了解宓之性情、思想”,却“擅代订购”了《毛泽东选集》四卷袖珍合订本,还给他寄来“宓向不佩带”的“家中最好的毛主席纪念章”。
  
  吴宓有写日记的习惯和毅力,其日记行文优美,议论独到,与好论政治时势的胡适日记大为不同,内中充满了真性情和对世事的深邃见解。其珍贵的史料价值与引人入胜的“好看”程度,在学术界备受推崇。吴宓在日记中极为坦诚,从不隐瞒自己所做所想。

癖怪
  
   有人爱马,有人爱狗,有人爱猫,吴宓独爱骡。
  
   1942年夏,吴宓开始为骡作诗。1950年1月至2月中旬,他作《悯骡诗》,称之为《骡史》,其中四首,是专为他所爱的骡而作,名为《某骡(黑而牝,最美)之自传》。
  
   1899年6岁时已经开始。这一年,他感到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奇特的习惯和癖性:喜欢他家的骡子。他家养有两匹驾车、拉碾磨的骡子,一牝一牡。红色的骡小姐,性情温顺,青栗色的骡小伙儿,性情刚劲。同时还有一匹供乘骑的马。这时,吴宓开始与家中的骡马戏狎,注意其性动作。他幼年时的男女性知识,多得之于骡马。这时,他曾忽发奇想,欲变身为骡。他和家中的仆童到碾磨房中,扮作骡子。他俯伏在地,让仆童拿来骡子驾车时用的鞍勒羁衔,给他披挂在身。当骡项圈(夹脖子)挂到肩上时,太大的项圈,可使他全身从中通过。
  
   1905年10月中旬的一天,吴宓乘姨母家纯黑色骡小姐驾的车赴西安,中途停歇一夜。这次西安之行,黑色的骡小姐给吴宓留下了难忘的思念和怜悯。他说:“此骡亦美女子身,今日为载送我来此,行如是之速,路如是之远,乃不赏其功劳,不速给饮食、休息,而痛施鞭打,骡诚冤且苦矣!我未能救护、抚慰,对骡实惭感交并。我中夜醒,不知骡在彼店亦能安息否?不受一群客骡之欺凌、亵扰否?……过后,宓恒念及此骡。直到1950年阳历二月初,始为此骡赋成一律,如下:‘冬昼已完百里程,河坡上下更牵擎。街衢历历行无尽,灯火家家痛此生。行缓立遭鞭背急,身疲未觉压肩轻。娇娥强忍千行泪,旅店中宵自洒倾。’”
  
  骡一般不能生殖。1908年的某一天,已经懂事的吴宓问仲旗公:“骡何以不能传种?”回答:“因生殖器不完全。”多年以后,吴宓在亚里士多德的着作中得到了另一种解说:由于牡骡的精液过冷。
  
  吴宓从此对骡小姐的生活关怀备至,观察入微。他每次出行时驾车的骡小姐的颜色和性情,到晚年他都能记起,途中骡小姐的遭遇,他更是记忆犹新。连骡小姐遗尿的姿势、角度、时间、频数(冬夏之别)、地点,以及身在闹市、稠人之中,畏人窥看的含羞程度,吴宓都观察得十分清楚,并用文字记录下来。
  
   吴宓在文中记录了他是如何“抚摩骡之臀股,心殊爱之” ,以及左手擎起骡小姐的尾巴,详细窥看其阴部的情节。同时,在吴宓的记忆中,他对家乡的骡小姐的赞词是“美”、“甚美”、“极美”。以至他到北京清华学校读书时,还感到北京驾车的骡子,皆身行丑怪,尾骨不耸,臀部肌肉不丰满,毛色不美,远不及他家乡的骡小姐可爱。
  
   1950年2月吴宓为自己17岁(1910年初)那年相遇的黑色骡小姐写的“美骡传记”。他对这位“美骡之动作及情态”印象很深,感觉“甚美”。他的五首七律的其中两首,内容分别是写这位正值妙龄的骡小姐的大小便。只是他把这原本脏丑的动作和粪便,诗化为自然的篇章:“已过长衢土辙安,汗流身热胃肠干。渐抟玉液成浓块,更炼金丹作巨丸。节节竹环蛇出洞,高高金座珠堆盘。频看尾举连排泄,妙龄食量可惊叹。出城骈列暂盘桓,肃立风从尿始湍。蹲股不胜羞欲掩,开关乍见射成澜。微闻芗泽无声响,累皱红巾畏客看。躯体松舒诸事办,长途奋进敢辞殚。”

师生
  
  吴宓与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私交很深,当年吴宓曾让钱钟书在清华旁听一年,还亲自辅导他外语。吴对钱钟书十分欣赏,专门写诗称赞钱的才华:“才情学识谁兼具?新旧中西子竟通。大器能成由早慧,人谋有补赖天工。源深顾(亭林)赵(瓯北)传家业,气胜苏(东坡)黄(山谷)振国风。悲剧终场吾事了,交期两世许心同。”
  
   1929年,钱钟书以英文满分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成为吴宓教授的得意门生。他上课从不记笔记,总是边听课边看闲书或作图画、练书法,但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甚至在某个学年还得到清华超等的破纪录成绩。吴宓对这个天才弟子“青眼有加”。常常在上完课后,“谦恭”地问:“Mr.Qian的意见怎么样?”钱钟书总是先扬后抑,不屑一顾。吴宓也不气恼,只是颔首唯唯。
  
   1933年,钱钟书即将从清华外文系毕业,校长冯友兰亲自告诉他,将破格录取他留校继续攻读西洋文学研究硕士学位。钱钟书却一口拒绝,并狂妄地说:“整个清华,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也有说这段话是在西南联大时所说,但据钱钟书夫人杨绦说,钱钟书不曾说过此话,吴宓日记中亦无记载,成为文坛一疑案。)不久,“长舌”的周榆瑞将这话告诉吴宓。吴宓一笑,平静地说:Mr.Qian的狂,并非孔雀亮屏般的个体炫耀,只是文人骨子里的一种高尚的傲慢。这没啥。
  
  温源宁写过一篇《吴宓先生:一个学者、君子》的文章,林语堂将此文译成中文,刊在他主办的杂志《人间世》半月刊上。随后,温源宁将此文收入他的《不够知己》一书。林语堂、温源宁先后约请钱钟书为此书写作中文、英文书评。
  
   1937年,当时留学欧洲的钱钟书为温源宁写了一篇《吴宓先生及其诗》的书评,发表在国内某知名大报上,书评中刻薄地调侃恩师和毛彦文,使吴宓的“罗曼蒂克爱情”,成为一时笑柄。
  
  钱钟书还将这篇书评寄给吴宓,并附了封信。信中说寄上书评,以免老师责怒。吴宓看了书评后大为恼火,在日记中写道:“该文内容,对宓备致讥诋,极尖酸刻薄之至。”“谓宓生性浪漫,而中白璧德师人文道德学说之毒,致束缚拘牵,左右不知所可。”更让吴宓怒不可遏的是书评中还“讥诋宓爱彦之往事,指彦为super-annuated Coquette”(年华已逝的卖弄风情的女子)。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子被这样形容,真让吴宓伤心到了极点。他感叹道:“除上帝外,世人孰能知我?”吴宓在日记中径直写道:“钱钟书君,功成名就,得意欢乐,而如此对宓,犹复谬托恭敬,自称赞扬宓之优点,实使宓尤深痛愤。”明确表示这个得意门生伤透了他的心。
  
  其实,钱钟书写的这篇书评内容远不止吴宓日记中所引的这些内容,他这样描述老师:“吴宓从来就是一位喜欢不惜笔墨、吐尽肝肠的自传体作家。他不断地鞭挞自己,当众洗脏衣服,对读者推心置腹,展示那颗血淋淋的心。然而,观众未必领他的情,大都报之以讥笑。所以,他实际上又是一位“玩火”的人。……最终,他只是一个矛盾的自我,一位‘精神错位’的悲剧英雄。在他的内心世界中,两个自我仿佛黑夜中的敌手,冲撞着,撕扯着。……
  文章继续写道:没有哪个正常人能像他那样拥有两颗心灵,尽管一位正常人也会出于实用目的而良心不安,但精神上不会有冲突。他的心灵似乎处在原始浑沌的状态,以致不能形成任何道德差异--又湿又粘的泥饼是不会被缺乏智慧的灯火烤干的,与其说他的心灵没有开化,倒不如说没有个性。但吴宓先生的心灵似乎又处在一种缺乏秩序的混乱状态--每一种差异在他脑海里都成为对立。他不能享受道德与植物般平静的乐趣,而这些是自然赐予傻瓜、笨伯与孩子的礼物。他总是孤注一掷地制造爱,因为他失去了天堂,没有一个夏娃来分担他的痛苦、减轻他的负担。隐藏于他心理冲突之后的是一种新、旧之间的文化冲突。他不是一个伟大的诗人,但他无疑是当代最复杂的一个人物,他通过写诗来寻求解脱……”
  
  此事引起了吴宓心中的嫉恨。这事的反响到了清华欲请钱钟书回校任教时,试图大度包容徒儿的吴宓一时没想开,才出了一口闷气--投了反对票。在1937年6月下旬清华大学外文系主任变动时,文学院院长冯友兰于6月28日以“将来聘钱钟书为外国语文系主任”一事征询吴宓的意见,吴宓立即避而不谈。但他在日记中却表明了自己的意见:“宓窃思王退陈升,对宓个人尚无大害。惟钱之来,则不啻为胡适派、即新月新文学派,在清华,占取外国语文系。结果,宓必遭排斥。此则可痛可忧之甚者。”事后,吴宓发现自己在此事中的作法不妥,于是又想方设法试图挽回,让联大聘钱钟书,但为时已晚。
  
  但吴宓最终他还是宽宥了学生的冒犯。据杨绦说,1938年钱钟书到昆明,特意去西南联大拜访恩师吴宓。吴宓喜上眉梢,毫无芥蒂,拉着得意门生谈解学问、下棋聊天、游山玩水。钱钟书深感自己的年少轻狂,红着脸,就那篇文章向老师赔罪。吴先生茫然,随即大笑着说:“我早已忘了。”
  
  但钱钟书此后依然拿老师的事情作为谈资。《吴宓日记》1939年7月2日,吴宓曾向钱钟书述及自己同前妻陈心一的“冤苦”关系,“不意明晚滕君宴席中,钟书竟以此对众述说,以为谈柄!”
  
  从吴宓日记来看,吴宓后来宽宥了自己的学生,依旧将钱钟书看作自己的得意门生,与钱钟书一起散步,访友,宴会。在钱钟书到西南联大任教一事中,吴宓起了极大的作用。
  
   1940年春,钱钟书学成回国,清华大学想聘请他,却遭到时任外文系主任陈福田、叶公超的竭力反对。吴宓知道此事后愤愤不平,斥之为“皆妄妇之道也”。他奔走呼吁,不得其果,更为慨然“终憾人之度量不广,各存学校之町畦,不重人才”。另据《吴宓日记》记载,吴宓曾和陈寅恪说到此事,陈的意见是“不可强合,合反不如离”。
  
  后来,陈福田请吴宓吃饭,吴宓特意叫上好友陈寅恪做说客,力主聘请钱钟书,为清华的西洋文学研究所增加光彩。经过几番努力,“忌之者明示反对,但卒通过。”吴宓很是欣慰。只是,任教两年后,钱钟书和诸公不睦,辞职他就。吴宓又是极力挽留,但钱钟书去意坚决。
  
  原因大概是钱钟书学成归国时,吴宓与清华说好,拟聘请他为清华外文系教授,清华当时也基本同意了。可钱钟书到联大时,学校却只肯聘为副教授,年轻气盛的钱钟书自然很是不快,对陈福田和清华更是不满,甚至怪罪吴宓,并发泄到小说《围城》中。吴宓对清华的变卦自然很是不悦,只好劝钱去了湖南兰田师范学校做教授。这件事加深了吴宓与陈福田的矛盾,吴宓最终离开清华去了燕京大学,他在清华的生活从此也画上了句号。
  
  其实吴宓对钱钟书很是赏识。他和冯友兰将钱请到联大。到联大后,钱钟书为高年级的学生开设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和现代小说作为选修课。据王佐良的回忆,钱钟书第一天上课时,叶公超亲自至教室介绍钱钟书,说钱是他的学生,得意之状,喜形于色。吴宓借阅了李赋宁记录的这两门课程的笔记,对钱钟书授课非常佩服。
  
  不少论者认为,钱钟书在西南联大只教了短短一学年,因和同事关系紧张,不辞而别。钱钟书为什么离开西南联大,现在有许多说法。其中有代表性说法是钱钟书在联大骂遍了人,呆不下去了。据说他曾有此言:“西南联大的外文系根本不行;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据学者李洪岩考证,《围城》中诗人曹元朗的原型是叶公超。所以,当若干年后有人向叶公超问起钱钟书在联大的情况时,叶公超竟回答说他不记得钱钟书曾在那里教过书。
  
  钱钟书离去后,吴宓借学生李赋宁的笔记来读。这是钱钟书讲课的笔记。内容有两门课:一是《当代小说》,一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吴宓在《吴宓日记》里写道:“9月28日读了一天,29日又读一午。先完《当代小说》,甚佩!9月30日读另一种,亦佳!10月14日读完,甚佩服……深惋钟书改就师范学院之教职。”
  
   1944年秋,吴宓离开求学执教三十年的清华大学,与系主任陈福田之间的矛盾是他离开的原因之一,据说这多少与钱钟书有关。
  
  《吴宓日记》出版前,编者想请已八十多岁的钱钟书为之作序。钱氏为此写了一封信给编者,请其将此信附入日记中。此时钱氏才在日记里见到,几十年前自己的一篇文章曾使吴宓先生很不愉快。他在序里说,“弄笔取快,不意使先师伤心如此,罪不可逭,真当焚笔砚矣”。他还说,将此文附入书里,“俾见老物尚非不知人间有羞耻事者,头白门生倘得免乎削籍而标于头墙之外乎!”

 

 

 


杂谈 2013-11-28 2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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