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独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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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写了点关于印第安人的文字,今天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应该把美国的《独立宣言》找出来再看看,很久以前读过这篇着名的文章,只记得文章前面部分写道:“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其它已经记不太清了。

再次读完这篇不算长的文章,觉得有点话要说。
《独立宣言》发表于1776年7月4日,这一天成为美国的国庆日,也叫独立日。
《独立宣言》开篇不长的部分讲到了人权,讲到了政权和人民的关系,然后直奔主题:为什么要脱离英国而独立,笼统原因如下——《独立宣言》写道——“当今大不列颠王国的历史,是接连不断的伤天害理和强取豪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标,就是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不同的翻译版本,文字有所不同,但含义完全一样。)

为了证明这个结论,文章后面的主要篇幅被用来一一罗列英国的种种不是和罪行,其中一段写道:“他此时正在运送大批外国佣兵来完成屠杀、破坏和肆虐的勾当,这种勾当早就开始,其残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蛮的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他完全不配作为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读完文章,仿佛真切感受到33岁的文章起草者托马斯"杰弗逊的热血沸腾,感情全部站到了美国人一边。但是,理性思考后,不禁产生很多联想。
按照《独立宣言》的观点,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现代资本主义发祥地之一的英国至少在1776年之前,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卑劣”的政府?这应该是美国人的观点。那么,是不是还可以说:至少1776年以前的资本主义历史是一段毫无人权、毫无道义的历史?

自从新大陆被“发现”后,欧洲各国经历了一个此起彼伏的霸权时代,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的扩张还要晚一点)。18世纪末,也就是美国独立前后,英国已经成为一个幅员辽阔的世界帝国的中心,但是,这么一个领导世界潮流的君主立宪政府,在美国人眼里,居然是一个“在最野蛮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的暴政!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美国人的《独立宣言》说了真话,所以,这篇文章才会在世界各地受压迫的民族那里产生共鸣。如果是其它民族来批判大英帝国,还容易背上文明冲突论的嫌疑,现在,这话是美国人说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借机发挥一下?

顺着美国人的这番话,我们很容易知道,当时世界各个英国殖民地的人民其实遭受的苦难与美国人至少是完全一样的。但是,为什么只有美国人受不了?为什么只有北美殖民地这么早就独立了?比美国人更早遭受奴役的印度人,却在美国独立170年后才被英国允许独立,是印度人不想独立吗?既然美国人也是“苦出生”,被奴役之后比较早地翻了身,那么,翻身后的美国人看到英国人还在奴役其他民族(例如中国)的时候,为什么不帮着其它民族独立,反而帮着英国人一起奴役呢?菲律宾可以算作最早的殖民地之一,被西班牙统治了300多年。1898年,美国打败了西班牙,获得了菲律宾的统治权,美国这个昔日的被奴役者,现在变成奴役他人者,成为菲律宾的宗主国,成了殖民者。为什么反抗英国的暴政成功后,却做出和英国一样的事情呢?《独立宣言》给了我们答案。

托马斯"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写道:“我们不是没有顾念我们英国的兄弟。……”原来人家是亲兄弟!《独立宣言》的大气磅礴、理直气壮的根源原来在这里!奴役别人没关系,怎么可以奴役自己的兄弟!所以,为了富饶的美洲,兄弟反目,同室操戈,最终英王不得不同意美国独立,让人感觉是英国在偷偷放水,开了一个后门。

《独立宣言》后面有一段话让我产生更多的疑惑,文章写道:“我们(即将独立的美国人,本人注)曾经向他们(英国人,本人注)天生的正义感和雅量呼吁,我们恳求他们念在同种同宗的份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以免影响彼此的关系和往来。但是他们对于这种正义和血缘的呼声,也同样充耳不闻。”我的疑惑是:英国人到底有没有“正义感”和“雅量”?如果他们“天生”就有正义感,为什么会对同样是正义的呼声“充耳不闻”呢?我只能理解美国人在说假话,目的是给“同种同宗”的兄弟一点面子。

(2006年4月6日,英国媒体报道美国国务卿赖斯和英国外交大臣斯特劳的亲密接触,甚至有人说他们已经互相暗恋。其实不过是为了表现两国之间的友好而作的秀。想想杰弗逊当年毫不留情的猛烈抨击,真是无话可说。4月6日注。)

《独立宣言》用代表全人类的语气,正义凛然地表达了美国人反抗暴政、要求独立的充足理由。那么他们独立以后又怎么样呢?在我看来,他们并没有比英国人好多少,甚至比英国人还要会奴役他人。《独立宣言》在数落英国人时,还有一段写道:“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没有开化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规律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的。”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到,美国人在建国的第一天就已经宣布,印第安人是“没有开化的”、“残酷无情”的野蛮人,就已经表明了他们对印第安人天生的敌意。因此,美国建国后,对于印第安人的暴政,比英国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英国在某种程度上还尊重印第安人在阿巴拉契山以西的土地,但是,美国人最为自豪的西部大开发,基本上全部剥夺了西部印第安人的财富。

美国对于印第安人的态度也表现出两面性。1789年华盛顿总统在就职演说中宣布,11月26日星期四为感恩节。感恩节的来历与印第安人有着密切的关系。1620年,“五月花”号载着100多名英国清教徒来到现在的美国,由于天气严寒,仅50多人存活。是当地的印第安人给他们送来了食物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才使他们度过了冬天,否则,还不知会有什么后果。第二年春天,印第安人又主动教会这些英国人狩猎、捕鱼和种植。因此,美国建国后将感恩节定为国家法定节日也是有道理的。但是,“感恩”的心态更多是针对上帝,在那个时候,对于印第安人的“感恩”大多只停留在口头上。1863年林肯总统宣布每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为感恩节,但是,就在这个时期,南北战争期间着名的北方将领菲利普-谢里登将军留下了一句着名的话:“我唯一见过的印第安好人就是死人”。如今,美国的印第安人只生活在狭小的保留地里,美洲最富饶的土地已经永远不再属于他们。
下面我要完整抄录《独立宣言》中最令人难忘、最激动人心的那段文字: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那么,印第安人有没有这些权利呢?当年《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和签署者们显然不认为印第安人也拥有这样的权利。凯文"柯斯特纳的一部电影《与狼共舞》获得了奥斯卡奖,算是对印第安人的道歉吗?《独立宣言》只强调了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提到每个人同样也必须承担的义务呢?是不是就因为这个原因,才使美国成为很少考虑义务的最自由的国家呢?

最早从英国前往美洲的人分成几类,一类是被判罚流放的罪犯;一类是出于各种原因在英国呆不下去的人;再有一类是一心到美国来发财冒险的人。从1585年起,英国女皇开始颁发开发美洲的《特许状》:只要在北美洲发现土地,这块土地就可以成为发现者的私有财产,并且可以由后裔继承。英国人只要拿到了这份《特许状》基本上就可以在北美洲为所欲为。还有一部分是从欧洲别的国家前往美洲的。上述几类人就是后来美国人的祖先,所以,他们是兄弟,没错。但是,谁赋予了英国女皇这个权利呢?不是你的东西,你怎么可以拿来送人呢?(这个行为背后的法理都是西方人为自己定的)。美国号称是自由的土地(Free Land),我还知道这个英文单词也可以解释为“免费的土地”。在英语中,“自由”和“免费”是同一个词。所以,当初来到北美洲的英国人大多抱着免费获得富饶的土地和财富的梦想,但是,英国女王颁发《特许状》是有条件的:必须给英国缴税。换句话说,英国女王要自己的臣民到别人家去随便拿东西,拿了之后,英国女王要抽头。多么旱涝保收、只赚不赔的生意!这个世界上还有这种生意吗?我也要去!
美国人为什么最后要独立?就是因为英国要求他们交很多税!这个情节仿佛就是有一个人招募了强盗或者小偷,指点强盗小偷去偷去抢,自己坐地分赃。结果,强盗小偷觉得自己很辛苦,很冒风险,不愿再分给他了,所以,强盗小偷独立了。武装起来的先进文明就是这么牛叉!
今夜我终于懂了,《独立宣言》里有真话,也有假话。真话是为美国人自己说的。假话是骗其他人的。《独立宣言》第一行就写道:“……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独立宣言》最后一行写道:“为了支持这篇宣言,我们坚决信赖上帝的庇佑,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神圣的名誉,彼此宣誓。”以上帝开头,以上帝结束,一切都在上帝的名义下毫无愧疚地进行。

上帝可能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了,没有看到诺大的美洲土地上,还有一大群印第安人,上帝把他们忘了。谁让印第安人的皮肤像泥土一样的颜色,让上帝分不清呢?谁让他们没有雪白的皮肤,可以让上帝时刻很容易地看到呢?


刘仰 2011-06-12 00: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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