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亲嘴》第五辑 信仰与中国复兴 关于中国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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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的复兴


  下面就中国的复兴,谈我的三点看法:
  第一,灵魂复苏与民族复兴。刚过去的这30年,中国做了一件事,就是试图确立真正的个人尊严。在这30年间,个人尊严的确立主要依赖于利益的驱动。所以中国有了市场经济和民间社会,把我们的私有财产团团围住了。而未来的30年,个人尊严的最终确立,不可能继续以财产权为核心。信仰必将取代利益,成为一个新文明的主要驱动力。第一步,是利益开始崛起,第二步是灵魂开始复苏,第三步才可能有文明的复兴。个人灵魂的普遍复苏,是这个民族复兴的前提。
  第二,不道德的“雄起”与有理想的崛起。一谈大国崛起或中国复兴,我就想到四川话说的“雄起”。“雄起”的意思就是无方向的和不道德的崛起。现在中国真是越来越富了,我在澳大利亚访问时,一个国会议员这样介绍他的一位同事:“胡锦涛先生访问澳大利亚时,他是我们国会里唯一没有点头哈腰的人。”也许这一幕,会让一个长期“落后挨打”的民族滋生出某种自豪感。但中国威胁论的确不是空穴来风,如果你看见一个缺乏理想的、并丧失道德感的人,变得越来越富,而且就坐在你家隔壁。你一定会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害怕。
  所以谈中国的复兴,其实也有另外一层的意思:就是中国的历史已到了这样一个关口,卿本佳人,奈何作贼,它必须在道德上开始对这个世界负责任了。刚才鄢老师说,中国复兴的前提,就是先要把自己的事管好,不能对普世的自由秩序构成威胁。我极为赞同,这是一个民族的“复兴”所包含的,对人类社会最起码的责任,就是接受一个个人尊严和个人自由的成年礼。在“复兴”的意义上,没有内政与外交的分野,“不准干涉内政”的意思,就是不准自己复兴。复兴的意思,就是无论在任何意义和任何层面上,你都不能、也不应该对每一个人类的普世价值构成伤害。
  第三,有信仰的社会与有宪政的国家。中国的民间社会经过这30年,已积累了比政府、比共产党更多的财富,和比政府更聪明的头脑。但决定中国未来的,是民间社会还能不能积累出一个比政府更大的理想?你从16大报告读到17大报告,就知道共产党已经没有理想了。掌控这个国家的权力集团,今天连一点理想都没有剩下。所以中国的未来必定如此,也只能如此,那就是这个民间能否比这个政府更有理想?比这个政府更有信仰?比这个政府更有道德?
  一个社会性的复兴,就是“人人有财产、人人有信仰”。儒家说“礼失求诸于野”,现代文明在本质上就是一个“求诸于野”的历程。“民族—国家”是一个抽象概念、它没有信仰,它有信仰是很可怕的。但一个复兴的国家,一定是由无数有信仰的人组成的。没有一个有信仰的社会,也是可怕的。有信仰的人组成的国家,它的外观设计就是较好的落实了普世价值的宪政民主制度。换句话说,什么是制度?制度就是信仰的外观设计。
从信仰复兴到立宪政体
  
  
  《旧约》中记载过一次信仰的复兴,以色列人亡国被掳之后,重新回到耶路撒冷,迎来了一次大复兴。这次复兴有三个要点,第一是“律法”,人们在废墟中重新发现了摩西律法。第二是“立约”,省长尼希米和文士以斯拉宣读和讲读律法,重申上帝与以色列人的约,这个约中有应许,也有咒诅。第三是“悔改”,人们听见律法就哭了,跪在圣殿重立的根基之上,认罪、祷告、哭号。
  这就是复兴的三个要素,我们的法律够多了,合同也签了不少,劳动合同明年开始不想签也要签。我们政府里的贪官和牢房里的罪犯都是全世界最多的。但真正的上帝的律法什么时候被发现,被承认;真正的盟约和宪约什么时候被确立、被遵循;真正的回心转意、谦卑悔改什么时候如火一样,落在这个族群当中,我们什么时候就复兴了。
  你读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宪法》,可以清楚地看到,那绝不只是一个制度设计,那是美国人的信仰和价值理想的一个工业品外观设计,这个制度产品的背后是一个有信仰的社会,无数灵魂复苏的个人,导致了一个自由的和自治的政治国家。英国的清教徒运动,最后是君主立宪。美国建国之前半个世纪,被称为“大觉醒”的福音复兴运动,塑造了未来的美国立宪。纵观人类近400年的历史,凡是没有经历信仰复兴的国家崛起,最后一定出问题。而那些经历了信仰复兴的崛起,就构成了今天这个世界的主流文明。
  这是复杂的题目,我在这里只举4个人物的例子,勾勒出一个脉络。
  第一个是加尔文,他在日内瓦,日内瓦是新教改革的一个中心,他对基督教信仰最大的贡献,第一是以圣灵的内证,来确立圣经信仰的权威性问题,第二是带出了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即一个充满了上帝的至高主权与荣耀的宇宙与历史。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今天称之为“政教分离”的、教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加尔文主义在政治学上的最大贡献,在我看来,就是在近代以来的理性主义国家观和国家主义崇拜、包括各种现代极权主义兴起之前,在人类历史上筑起了一道最坚固和最保守的防线。这条防线从日内瓦到苏格兰,然后从英国到美国。
  这一传统往下走,到了加尔文的传人、我要提到的而第二个人物,苏格兰的约翰·诺克斯。他被称为苏格兰宗教改革之父,苏格兰长老会之父,甚至苏格兰的国父。他把加尔文主义带到苏格兰,经过一两个世纪信仰的复兴与磨难,在那里产生了最伟大的苏格兰道德哲学,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最伟大的教会之一、苏格兰的长老会。后来清教徒受迫害到了美国之后,长老会成为北美殖民地的立宪政府所效法的人类治理模式的对象。如果说法国共和国是对天主教会的一种模仿,那么美国的宪政就是对长老会的一种模仿。
  从苏格兰来到北美的清教徒中,有我要提到的第三个人,约翰·威瑟斯彭。他是普林斯顿大学的第6任校长,也是诺克斯的后代。很有意思,这三个人都是约翰(加尔文、诺克斯和威瑟斯彭)。威瑟斯彭也是独立宣言签署者中的唯一一位牧师。他的学生中出过一位美国总统,一位副总统,十几位部长,二十几位参议员,三十几位众议员。其中最出名的学生,是我要说到的第四个人,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
  从这四个人物的渊源和传承中,你可以看到,从新教改革、清教徒的福音复兴,到美国的建国、立宪和崛起,这样一个从个人与社会的信仰根基,到立宪制度的外观设计的脉络。一直到1964年天主教徒肯尼迪当选总统,有人说这标志着美国清教徒时代的结束。但是从美国人的信仰在60年代跌入历史最低谷之后,新教信仰迎来了再一次的复兴,这一次从卡特当选总统以来,一直持续到今天。尤其是从里根到小布什这近30年,几乎与中国的改革时代是完全同步的。而美国福音派信仰的复兴,与它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复兴,也几乎是同步的。


王怡 2013-08-23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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