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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才博识铁骨冰心——评《老圃遗文辑》
杨绦先生答应要把她尊人杨荫杭先生(一九七八——一九四五,字补塘,笔名老圃)的遗着送给我,已经有两三年了。原因很简单,近年来,每去拜访钱钟书先生夫妇时,闲谈中老有一个话题,就是捉摸无锡话。我们用家乡话交谈,谈着谈着就发现无锡话里有一些特有的词和音,文字写不出来,发音也不知是怎么转出来的。这时候,钱先生就常说,“她老娘沽(无锡话‘老人家’的音转,即‘父亲’)都有考证,你将来看他的书就明白了。”因此在我的印象里,补塘先生是一位语言学家,杨绦先生当时在用心编辑的大概是一本语言学的专着。
三个月以前,这本《老圃遗文辑》终于到了我手上。出乎我意料的是,它并不是什么语言学,而是七十多年前逐日在上海老《申报》上发表的评论,当时叫《常评》、《时评》、《常说》或者《社语》。篇幅都很短,大多是四五百字一篇,最长不过千把字,甚至有短到二三百字的,因此全书少说也有六七百篇文章,所涉及的范围也不仅是文字训诂,而主要是评论时事政治,由此而旁及法律、历史、经济、社会、文化以至古代地理、民族源流……几乎无所不包。总而言之,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小小百科全书”。
读古人的书,我历来容易产生一种“登高自卑”的感觉,老觉得如果不能说中国人的遗传基因出了问题,至少也是文化基因出了问题,不然为什么我们这一代人的读书能力会退化到这种程度呢?读《老圃遗文辑》,这种感觉分外强烈。补塘先生之博学多闻,往往使我挢舌不能下。无论什么材料,都是信手拈来皆成妙谛。尤其难得的是,它们并不是专门着作,而是排日作文,触事生感,随写随刊的东西,然而文章诗词,中外故实都准确得就像从电脑信息库中调出来的一样,无怪乎杨绦先生要对我说“我爷的书都是嚼烂了吃到肚皮里的”。博雅如钱钟书先生也深信凡老丈人之所引举“决不会记错”。
补塘先生自称“吾爱中国文字”。事实上,他的文章也爱从解字说文入手。举一个例子,他在《说国》中说:
古“国”字本作“或”,从“囗”,从“一”,从“戈”。,“一”者,地也,“口”者一定之疆域,“戈者”,以武力守之,不为外力所侵入也。此与近世国家学原理合。游牧无定之部落不能称之为国家,以其无“口”也。无强制力之主权以对内对外,不能称之为国家,以其无“戈”也。故国字不必外加囗,加囗则与其内之口重复,不啻一疆域之中更包独立之小疆域如今日之割据自主而主权不统一。且其中小疆域有戈自守而其外大疆域则无;以戈对内而不能以戈对外,不啻今日粤、桂、直、陕相攻而置外蒙于不顾也。……
那个时代是军阀割据的时代,所以老先生的时评从解字说文开始,不过百把字就刺到了那些拥兵自雄的军阀身上。接着笔锋一转,讲到武则天时代有人建议改国字为(“玉”换为“武”)字,洪秀全时代索性以国字代国字,但是后来都有人指出“武”或“王”入囗不啻人入囗中,与囚字相同,实为“不祥之甚”。最后笔锋又一转说,当时的学生喜欢以(玉换为民)字代国字,而他则以为(玉换为民)字不如(玉换为武)字,“盖以民为囚不如以武人为囚也”。
据杨绎先生在忆父文中说,老先生在每写完这样一篇文章以后往往会对夫人说“我今天又放了一个大臭屁”。补塘先生放言高论,敢怒、敢笑、敢骂,大抵类此。不过“说国”还算不得是“一个恶毒毒的大臭屁”,因为比这激烈的言论还有的是。他这个学法律的人是相信“多数之国民应为政争之裁判官”的。
补塘先生是上海律师公会的创始人,属于中国最早的法学家之列,因此,他以西方的法理来批评当时中国的政治与经济行为尤其是司法行为的文章是很多的。他的分析常常有我这个比他晚生了四十五年的人所不知道甚至不懂的东西。不过我却注意到他十分重视道德与法治的关系。比如在《共和国以道德为立国之本》这篇评论中说:“孟德斯鸠谓专制之国以威权为立国之本;君主之国以荣誉为立国之本;共和国以道德为立国之本。又尝推希腊、罗马之盛衰,凡古代共和国之盛时,其国民道德皆极高尚,其后道德堕落,国亦与之俱亡,此历史上之成例也。”又如他在《共和自修身齐家始》中说:“孟德斯鸠有言,共和政治之元气在道德,此《万法精理》中之警句也。世界不论何事固皆赖道德以维持,而共和政治则专赖道德以维持,此共和之所以可危也……”
在这方面,补塘先生不是一个说空话的人,一辈子都是一个敢作敢为的硬骨头。他青年时代就是我们江苏最早从事反清革命的人。到了民国初年出任浙江省高等审判厅长的时候,依法判决了一个有省长、督军为后台的恶霸死刑,结果弄到省长告状告到袁世凯面前,说他“顽固不灵,难与共事”。袁世凯只好把他调任京师高等审判厅长。两年以后,他又在京师高等检察厅长任上以受贿罪传讯扣押了当时炙手可热的交通总长许世英。结果弄到国务会议出来为许世英开脱,反而追究起检察厅长的责任来。这种“直头硬”(苏州方言,犹言“实在硬”)的行为,使他那翻译《堂·吉诃德》的女儿把他说成是一个自以为在“卫护民主法治的疯骑士”。
经过现实的教训,老先生的觉悟后来大概提高了一些。几年以后,他在《申报》上写的文章中说,“自来言法治者不尚人治;然苟无人治,亦徒法不行。……有至平之法,有执法之人,而无强制执行力,虽有法如无法也。强制执行力为法之要素,苟无此力,则法律无异于伦理,无异于学说。故‘法’字从‘去’,谓不公不平之事,在所必去,所谓强制执行力也。”补塘先生确乎是“执法之人”了,然而无强制执行力为之后盾,甚至还有社会恶势力与之对立,也就只有“徒法不行”了。
鲁迅曾经赞美过光绪末年的所谓“新党”,亦即民国初年的“老新党”:三四十岁的人了,为了维新,为了排满,为了革命,还要学外文,学西学。这种人我小时候也依稀在父辈中见到过,心里有一种说不明白的崇敬。而且我一向猜测鲁迅自己就是一个“老新党”,因为他正是那个年龄段的人,现在我觉得补塘先生更加典型些,他比鲁迅长三岁,光绪朝终于一九○八年,他刚好三十岁。
鲁迅说:“老新党的见识虽然浅陋,但是有一个目的:图富强。所以他们坚决、切实。”鲁迅的赞誉完全适用于补塘先生,但是“见识浅陋”的评论却不能施之于补塘先生。老先生之博学多识,并世罕见。在他面前,倒是我们这些后生不能不自惭浅陋的。
补塘先生早年留学日本、美国,都得到过学位,深通日文、英文与西方语言自不必说。但是他特别好小学,为了考证名物,溯流探源,不但精研中国南北各种方言,以及少数民族语言,而且兼通朝鲜、越南、缅甸、泰国、马来、印度、锡兰语言,甚至中亚西亚许多已经死掉的语言。其种类之多,使我这样的人读了他的书以后也无法遍举。他晚年心力瘁于《诗骚体韵》一书,从现在留下的许多小文章,还有一九三六年《东方杂志》第二十四期上的万言长文《五十六声势(vowel)辨》看,大概他的想法是要把汉语音韵从源到流的演变整理出一个系统来。其体大思精,实非浅学之辈梦想所能到。按杨绦先生的回忆,初稿大概是已经写出来了的,但是到了末末了儿,老先生还是认为不够完美而自己把稿子毁了。
我总以为,追求完美固然是一种极高的品德,但是也给人间留下了许多遗憾。在补塘先生自己看来,也许认为有一字一义一音立论不安,即足以贻误后学,但是在我看来,音韵在中国自古称为绝学,要彻底弄清楚本不是补塘先生一人可以竟其功的。他的书稿如果能留下来,至少可以给后来者许多的提示,省却后来者许多的精力。现在《诗骚体韵》既已成为广陵散,真不知道又要过多少年才能有天赋和学力如他者出,才能理清这笔帐。我担心也许永远也不会再有这样的人了。
不管怎么说,我却仿佛在今天满坑满谷、五光十色的所谓出版物背后看到了一幅“补塘毁稿图”。补塘先生的学问虽然不传,他的人格却是传下来了。
补塘先生谈政治,谈道德,还一再提到节俭。他说:“昔孟德斯鸠论共和国民之道德,三致意于俭,非故作老生常谈也,诚以共和国之精神在平等,有不可以示奢者。奢则力求超越于众,乃君主政体、贵族政体之精神,非共和之精神也。”他两次作《生活程度说》,主张“欲求生活程度之增高,当先求人格之增高。与其生活程度高而人格卑,不如生活程度卑而人格高”。又说:“中华人与西方人接触以来,凡西方人坚苦忍耐之美德,皆熟视而无睹。独羡其生活程度之高,不恤沐猴而冠以效之。”据杨绦先生在忆父文中说,“生活程度不能高”是老先生常挂在口头的话,他对鼎鼎大名的章宗祥就是这样评论的。
补塘先生说过:“只有咱们中国的文明,才有‘清贫’之称。外国人不懂什么叫‘清贫’,穷人就是下等人……”。我的知识不足以进行比较文化的研究,虽然我知道,贫贱自甘而志向高远的人,外国也是有的,如斯宾挪莎就是一个。但是我相信补塘先生的话,中国文化是有“忧道不忧贫”的传统的。孔子称赞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给中国人立下了一个永恒的价值标准,一个人要在道德上始终站得直,就必须能耐得住寂寞,受得了清贫。
中国现在开放了。近年来,外国人来中国的,中国人去外国的,比过去不知多了多少倍。青年学子到外国留学,拿了博士头衔回来的,也不知有多少。但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现在的中国知识分子对外国的了解似乎还比不上五六十年前。尽管牛仔裤与汉堡包遍于中国,中国人所得自于西方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却似乎还不如戊戌与五四前后的年代。我总以为这是近几十年来中国文化传统、或曰中国文化自性(Culturalidentity)失落的结果。一个对本民族文化的精髓缺乏了解的人是很难了解外族文化的精髓的。现在,在物质的层次上说,中西交融似乎已快成为事实了,但是在精神的层次上,情况却似乎相反。我不知道这种反差会导致什么后果。我怀疑,我忧虑,但愿我的观察并不合乎事实。
上海公园到底有没有过“狗与华人不许入内”的告示,近年来居然发生了一场争论。经过大量的考证,现在大概可以算有了结论了吧!这是一个根本不应该发生的问题,只要看看补塘先生一九二○年六月十八日在《申报》上主张华人自建公园“为华人吐气”的文章,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老先生立论高明之处在于他不但对此表示愤慨,而且主张中国人首先要自己争气。他说:“但华人自设公园须竞胜于外国公园,至少亦当与外国最优美之公园相等。若咳唾生风,溲溺交作,则不如不设之为愈也。又若饭馆林立,妓女云集,亦不如不设之为愈也。外人榜其公园曰‘华人不许入,狗不许入’,愿我华人一雪此耻也。”不论哪个国家,爱国总是从抵御外侮开始的,但是却不能到此止步。真正的目标应当是自胜自强,不但能跻身于文明国家之林,而且应力争能成为他国的表率,这才是真正的爱国。
近几年来,由于加速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我也常常考虑,未来的世界文化如何发展,世界各民族如何相处,这是一个无法索解的难题,然而补塘先生居然也涉及到了这个问题。他在一九二○年的《乡曲主义与大一统主义》中说:
乡岂不当爱?然当推其爱乡之心以爱国。乡人岂不当爱?然当推其爱乡人之心以爱国人,并当推其爱国人之心以爱异族。所谓大国民之气魄固当如是也。有大国民之气魄而后能建设强有力之大国,为世所尊重;并能统一异风教之人民而不致于分裂;且能容纳异种族之人类而不至于冲突。若是者谓之大一统主义。
“大一统”三个字为中国所习用,是对军阀割据与乡曲主义而发。我以为除了这三个字不宜施之于未来全球化的世界而外,其精神实足以救当今中国民族心理在自卑与自大之间左右摇摆之弊。中国人如能有这样的气魄,应当是不难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找到自己恰当的位置的。
(《老圃遗文辑》,杨荫杭着,杨绦整理,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三年十月版,32.50元)
李慎之 2013-08-22 14: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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