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杂说》潘旭澜 “天堂”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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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妇女

  五十年代前期,在一片美化、歌颂太平军的时尚中,有的论文竟说:“太平天国妇女的解放是人类史上最先进的妇女解放运动”。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不惜采取非学术的办法,给古人扣政治帽子。将清代记述太平军对待妇女之暴虐者,称为“站在满清反动统治立场的地主阶级分子”,或干脆称为“反革命分子”。看来,不但是要以此抹煞他们记述的史料,也要使当代学人望而却步。

  几十年过去了,当年印象还恍如昨日。而且,后来的“太平天国”论着,似乎很少有专文专章谈论妇女问题。因作此文,简约说说太平军造反时妇女的境况。我想,这是一个不应当被遗忘更不应当被浪漫化的世界。

  太平军造反之初,为断绝参加者的后路,财产充公,房屋烧掉,全家参加,自然连同母妻姐妹女儿。于是,男人就都无后顾之忧,个个成了过河卒子;女人也参加,既可增加兵员,扩大声势,又可作为人质;家人之间形成连环保。男人出问题找你家女人算账,女人出问题找你家男人算账;人们的前途,就只能是胜利或者战死。当时就有人看出这一点,认为“计谋甚深”。

  男女都参加造反军,如无得力措施,不但有许多婆婆妈妈的事,两性关系也是个难题。然而,洪秀全等首领早就想好了一套办法。在宣传的基础上严格实行男女隔离。他所作的《原道救世歌》说:“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娇天最瞋。”《天条诗》说得更详细具体:“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所谓“淫”、“淫乱”、“奸淫”,是指一般的男女肉体关系,主要是针对夫妻间通常的做爱。所以。在《禁律》中就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如果夫妻之外,男女爱悦而性交,斩首更是不在话下。当然,主要还是靠男女隔离的办法,也就是“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将男女完全分开。釜底抽薪,最大限度减少“犯天条”的可能。不但夫妻之间不能有“奸淫”——性生活,即使是丈夫探看妻子,儿子探望母亲,也“只宜在门首问答,相隔数武(步)之地,声音务要响亮”。如果说,在战争中,在军队里,男女分开、夫妻隔离是不得已的办法,有其合理和必要的成分,那么占领南京以后,应该结束了罢。实际上,洪秀全等人也曾许诺老部下,到定都以后就准许夫妻、家人团聚。可是,1853年3月定都南京了,不但军中仍然男女分开,而且将整个南京变成大军营,原来南京的男女居民,也统统实行军事化,分别编入男营、女营。未几,女营改称女馆,仍按军事化编制,集中居住,由洪秀全的亲信蒙得恩统管。下面的官员每日三次,向蒙得恩汇报并听取命令。少数有技艺的、美貌的女性,分配到锦绣营,去做袍服、被帐、王府的装饰,自然属于美差。没有技艺的,不但要从事运粮、背煤、割麦、割稻、伐木、砍竹,还要被抽调去筑营垒、挖沟濠、参与建造天王府和东王府,又要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冲击清军。简单说来,由于城里女人比男人多,通常只由青壮男人干的沉重艰辛的劳作,大多由女人承担了。有时,不但要做后勤和警备,还要直接参与冲击城外的清兵。当然,这些全都是在男人指挥下进行的。广西山区、农村妇女,本来多数是天足,并不是太平军“革命”的结果,到南京后,当地原来裹小足的,一律限令放开。这当然是一种生理上的解放。但强迫命令则是心理上的伤害。尤其值得注意的,这种强迫命令的目的,是为了加重对女人的奴役,让她们去从事男人才能承受的苦力。如果谁在超负荷的服役中胆敢发牢骚,那就被说是“变妖”了,监督的小头目听见或有人举报,就会立即被斩首,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平常。在天王府里当差的妇女,也不见得比外边好多少。平时,就经常要在洪秀全直接监督下从事沉重的劳役。即使下雨或冬日霜雪共寒,也仍然要赤脚凿地挖塘,不准休息。稍不如意,就毒打一顿。被认为犯罪,就拉出去杀掉。弄得连杨秀清都很不以为然。

  太平军攻占南京之前,有少数女性还出头露面,在军中较为活跃。但在洪秀全心目中,女性不过是从属于男人的低级人种或两脚工具。连被他认作干妹的洪宣娇,都只是作为造反需要的工具和诱饵。洪宣娇原是“绳伎”——走绳子卖艺的女人,长得好看,走江湖见过世面。洪秀全觉得对他造反很有用,就让她改为同姓,认为干妹。一则让她嫁给萧朝贵,搞“政治婚姻”,给萧朝贵这个勇悍不驯的烈马套上络头。二则用来号召、蒙骗妇女参加造反。三则用来出面指挥、管束被蒙骗、裹胁而参加造反的女兵、女将。果然都很起作用。到了南京,在给她当过唯一的一次女科考试主持之后,便按照“男理外事,女理内事”的方针,让她作为西王娘关在府里,女营和女馆也用男人去统辖。连她到天王府也有很多严厉限制,并且绝对不准任何妻妾同她谈话,否则便是“藏奸瞒天罪难侥”。像洪宣娇这样多少有点人身自由的妇女,在南京城里是极个别的例外。天地会参加太平军的女将苏三娘,在攻占南京时带一批亲随女兵在街上风光了一番,被当时及后来的人写了又写,但此时妇女在太平军中已经落令,她只能带着老部下去打镇江(一说扬州),给时人留下“八百女兵都赤脚”的谈资,从此销声匿迹——或者战死,或者退出军政舞台。太平军初起,曾有“男学冯云山,女学胡九妹”的口号。这个被树为榜样的胡九妹,年过五十,随儿子造反,曾任女军帅。到南京,后任东殿女丞相。要知道,这女丞相同男人当丞相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不过是领头羊罢了。所以。再也没有什么作为和音息。历来被各种人大作文章的傅善祥,因女子考试获第一名,被杨秀清任命为东王府内薄书,专司代杨批答文书,同时又成为杨的情妇。凭着她的特殊身份,对杨掌权处事自然有影响,也卷入高层的权力斗争。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历代都有得宠的嫔妃,勾结大臣,干预朝政。杨秀清是实际上掌权者,傅善祥可视为并肩王宠妃,她的干政不过是历史故事的重演,不能说是太平军特有的“妇女解放”。比起北京皇宫里那位不久之后成为慈禧太后的叶赫那拉氏,傅善祥的在权力中心超过的一些作用,实在算不了什么。除了傅善祥,就不再知道有其他女性担任过什么重要职务,也不再有女子考试之事。这场被反复渲染的女子考试,实际上只不过是为杨秀清找女秘书而已。至于在嘉定、上海活动的女将周秀英,只因她所属的小刀会名义上依附太平军而巳,实际上完全没有关系。所谓“最先进的妇女解放运动”,可以做文章的大约就这么些。

  定都南京之后,洪秀全一直不让夫妻团聚。甚至高干也不行。冬官又正丞相陈宗扬,夫妻同宿,两人一同被斩首。镇国侯、秋官正丞相卢贤拔,与其妻团聚两天,被人揭发,因杨秀清力保他,才从宽发落,革爵治罪。没有官邸、没有私房的官员和军民,连“犯天条”的可能也没有。被剥夺了做妻子、做母亲、做女儿、做姐妹权利的妇女,人性被彻底囚禁,还有什么人权可盲?

  不得“奸淫”,并不是对所有的人。诸王就可以例外。尤其是洪秀全本人,尽可纵欲。还没有公开造反,就有妻妾十余人。打进南京之前,巳经有妻妾三十六人(他自己一律称之为妻)。到南京以后,蒙得恩注意为他选美,每逢他生日,就送上美女六人。不止从南京选,还从江苏其他占领区先选拔年轻美女到南京备作候选者。所以,外国人到过南京的,都觉得南京美女多。到1864年,他儿子洪天贵福被俘后在供词中说,洪秀全共有八十八个妻妾(一说有一百零八个)有些学者,极力说洪秀全生活如何严肃,如何“力戒奸淫”。每读书至此,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其实,在洪秀全看来,众多妻妾以供尽情纵欲,是他做天王应有的一项重要享受。那么多的妻妾,只做他尽情发泄性欲的驯服工具。所以。她们没有级称,不用名字,而是数字化地依次编个号码,比如第三十妻、第八十一妻。这可能是中外后宫史无前例的“革命”创举。如同有的极权国家监狱里的犯人,只是这些妻妾有吃有穿罢了。他对这些女人,比历代帝王之于嫔妃,要严酷得不可比拟。他一生气,可以不管小老婆怀孕,将她踢打得流产。不但妻妾越来越多,宫女也很多,一种比较可信的说法是,总共一千余人。这些宫女,在他心目中,更是等而下之。除了服侍他和他的妻妾之外,在他心目中也是发泄性欲的备用工具。有一些人待了十年,竟没有福气看到他老人家一眼。

  反人性的夫妻隔离,弄得人心涣散。陈宗扬、卢贤拔“犯天条”受惩办之后,有的大官借到外地出差之便而潜逃,引起洪秀全的注意。洪秀全的亲信、主管女馆的蒙得恩也“犯天条”,使他不得不考虑停止夫妻隔离。粮食统一供应的困难,促使他下这个决心。先是在1854年12月开始松动,让蒙得恩等几个高官在女营选美女多人为妻妾。继而在1855年春全面放开,准许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但有两条原则。一是“大员妻不止,无职之人只娶一妻”,就是官员可以有很多妻妾,不做官的只许一个妻子,在婚姻问题上全面实行官民差别和多妻制。二是,婚姻由男女“媒官”主持分配,十五至五十岁均在分配范围内。这种“媒官”的乱点鸳鸯谱,造成许多畸形配偶,比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倒退了不知多少,但比起绝对禁止婚配却已经是一个进步——洪、杨为了稳住军事统治而做的让步,导致濒临灭绝的人权走向复苏的进步。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全面废止男女隔离的方针;在新占领区仍然实行。而且,即使准许婚娶的南京,仍然妥“妈别崽、姊别弟、哥别妹、嫂别叔、哥别婶、爹别媳、孙别婆、男别女”。就连幼天王洪天贵福,九岁之后,就不准与母亲姐妹见面。其他军民,可想而知。从女性来说,也还是剥夺了她们作女儿、作姐妹、作嫂嫂、作儿媳的基本人权。在亲属关系中,女人也只能处于最卑微、最被动、动辄得咎的地位。早在1851年他登极之年起,连续三年“旨准镌刻颁行”的《幼学诗》,在“子道”中写着“子道刑于妻……妇言终莫听”,也就是说,妻子的话一概听不得,如果妻子与父母有矛盾那就要给妻子以刑罚。“妻道”里又写遒:“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强调女人必须顺从男人,妻子必须顺从丈夫,否则就要给家庭闯祸。“女道”还写道:“女道总宜贞,男人近不应。幽闲端位内,从此兆祥祯。”叫姑娘不能同男人接近,像棵草一样悄悄地活着,让男人来安排你的一生。这么一些教条,在夫妻隔离解禁之后,成为对待妇女的指导思想。

  1857年,他觉得还应该有比《幼学诗》更具体、更周密的规定。于是,在《天父诗》中,除了重申君权、夫权、男权,比如“生杀由天子”,“只有媳错无爷错,只有婶错无哥错”外,对宫中所有妇女,包括妻妾与宫女,还订了一个“十该打”的条规:“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唤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喜欢八该打。眼左望右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不知古今有哪个酋长、奴隶主、邪教主如此对待妇女?在这种条规管束下的妇女,过得哪是人的生活?所以,每逢诸王选美的时候,都搞得全城骚然。先是下令所有妇女集中听“讲道理”,“一个不至,全家斩首”。被选中的人,“碰死者有之,卧地不行甘为宰割者有之,鞭仆胁行痛哭者有之”。这种场面,使人想起被拉进屠坊的猪羊。

  1861年,有个英国军官,由洋牧师、太平军洋务丞相罗孝全(I.J.Roberts)安排,在南京作短期考察,就听说:不久前,“有两妇人私相诽谤政府,而自叹现在生活之痛苦远不及从前之自由安乐。讵料偶语被人听闻,一经报告,两妇立即被斩首”。这两个妇女,如果是清政府官员家属。是不会等到太平军占领南京多年之后,才因偶语而被杀的。作为两个普通妇女,在清政府统治下,不可能有什么人间天堂。只是一经与太平军的统治比较,就觉得那是相当“自由安乐”了。一般妇女能在心里比较,可见洪秀全的愚民政策并非万应灵药。明知说出来危险。还是禁不住说了,可见镇压也还不能实现舆论一律。这两个妇女和其他许多无头尸体,倒是用生命来证明“地上天堂”中的妇女“解放”是怎么回事。

  野史笔记中还有不少关于妇女的记录。最多是记述被奴役、被蹂躏妇女的命运,她们各式各样的抗争。由于独特的时代背景,空前惨酷的迫害,不少人物、事件,比以前的小说、戏曲,更为曲折、丰富、扣人心弦。她们的勇烈,反映了人性与兽性、传统道德与洪氏教条的对立。关于洪宣娇、傅善祥二人与杨秀清的三角关系的记述也相当多。洪宣娇与杨秀清有不正常关系,傅善祥是杨秀清的秘书兼情妇,这在当时是公开的秘密。这样就会有许多小道消息、民间传说。争风吃醋、勾心斗角、性格冲突常常扭结一起。尽管有尖锐的矛盾乃至水火不相容,但他们都是被利用、被玩弄、被损害者。最后,傅善祥在内讧中被杀;洪宣娇在内讧后由于强烈的幻灭感而离开西王府,彻底消声匿迹,不知所终。这样一些记载,自然会有一些细节、情结来自写作者的想象、推理,还难免有某些欠确切乃至失实的传闻,但从总体上看来,是和这个时代的基本面目、本质真实和人物各自的性格逻辑一致或者吻合的。比起将历史“颠倒”为能事的历史论着和“历史正剧”,野史笔记应当受到充分重视。它们不仅提供了不少可信、可参考的史料,而且让人看到所谓正说中的惊人的异化。

  “天堂”中妇女的遭遇,比以前的封建压迫不知要惨多少倍,比监狱里的囚徒也要受更多的强制与磨难。这是洪秀全反人性、反人类本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在妇女普遍地觉得活着比死还苦还难的年代,历史展示了暴君加邪教主在罪恶的路上走得多么远。
 


潘旭澜 2013-08-20 16: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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