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毒一家 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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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和西医很不一样,但两者都很看重药(西语的医、药是同一词,都是medicine)。在西语中,来自希腊—拉丁文的“药”这个词(pharmakon)是个含义复杂的词,同时兼有“医药”(medicine)和“毒药”(poison)两重含义。例如德里达就曾借用这个词讲书面语对口语的毒化作用。同样,英语中的drug也是双关语(药或毒品),一方面药店在卖,一方面警察在抓。


“药”和“毒”密不可分,这点在中国也一样。比如中国的药学经典《神农本草经》就是本之“神农尝百草,一日七十毒”的传说(见《淮南子·修务》),它把药分为上、中、下药,也是按毒性大小来划分(后世本草皆遵其体例)。还有古书讲“毒药”,如《素问·移精变气论》说“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周礼·天官·医师》说“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也多半是药物的泛称。




当然,古人所说的“毒”在含义上和今天还有所不同。我们今天讲的“毒药”,一般是指对人体有害,足以致残致死的药物;所谓“毒品”,也是指有“成瘾性”或“依赖性”的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古书中的“毒”字与“笃”字有关(见《说文》),往往含有厚重、浓烈、苦辛之义。例如马王堆帛书《十问》有所谓“毒韭”,其“毒”字就是指作为辛物的韭菜气味很浓,而不是说它有毒。孙诒让解释上引《周礼》,也以为“毒药”一词应分读,即使连读,也不过是“气性酷烈之谓,与《本草经》所云有毒无毒者异”。


不过,古书所谓“毒”虽较今义宽泛,但却未必排斥其如同今义的狭窄用法。因为古书除以浓烈苦辛解释“毒”字,还有毒害之训。例如“神农尝百草,一日七十毒”,这样的“毒”恐怕就不是葱韭之类可比,参考《说文)可知,应指“害人之草”。虽然中国的本草向以无毒为上,有毒为下,但良医活人,多藉猛药,所谓“药不瞑眩,厥疾不瘳”(《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很多正是以毒药入方,通过配伍、剂量和炮制方法控制其毒性,猛、毒的界限并不好分。孙诒让力分毒、药,专主宽义,实于研究有很大不便。


《鹖冠子·环流》说“积毒为药,工以为医”,人类的药物知识很多都是来源于中毒。原始民族日遇毒物(毒草、毒菌、毒蛇之类),往往都有很丰富的毒药学知识,尤其是在动植物丰富的地区(例如古代的楚越之地,就以毒蛊之术而出名)。他们以箭毒射杀猎物,用麻醉药物(如鸦片)止痛,用精神药物(如古柯)解乏,并利用其致幻作用施展巫术和作催欲剂等等,这是药学的一种普遍背景。中国的药,西方的药,原来往往都与毒药有关,并兼神药、春药等多重含义,这是一点也不值得奇怪的。


“药”和“毒”有关,不仅古代如此,现代也如此。例如各国药典都对医用毒药和毒品有管制规定,承认毒药、毒品也是“药”。现在联合国的各种禁毒公约,也是一上来先承认毒品在医学上“不可或缺”,然后才大讲其“危害之烈”,限定其“防杜”只是“滥用”而已。现代毒品,据这些禁毒公约讲,不但危害个人健康,还和卖淫、洗钱,以及官员贿赂和恐怖活动有关,简直是“万恶之源”。它的药品清单,种类很多,有不少是医学上的再创造,但着名的“三大毒品”,大麻、鸦片、可卡因,都很有来头,可以说是世界各大文明的“贡献”。它们当中,提取可卡因的古柯是西半球的产物(秘鲁和玻利维亚一带),和中南美的古文明有关;鸦片、大麻则流行于东半球,埃及、两河流域、希腊、罗马、印度和我们,全都有份。所谓“古已有之,于今为烈”这句话,讲毒品那是最合适。


研究中国的毒药和毒品,好像还没有人写出过专史。近年来,为了同国际接轨,我国对中药里的毒药和毒品也做了管制规定,有人还编了相应的工具书,如郭晓庄主编《有毒中草药大词典》(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一九九二年)和杨仓良主编《毒药本草》(中国中医药出版社一九九三年),但它们都是以医用为主,很少涉及历史问题。我对医学是外行,这里不揣浅陋,讲点读书后的感想。


中国的毒品,有些同国外交叉,或者干脆就是外来之物,如:



大麻


(一)大麻。在世界上栽种甚广,我国也是自古有之,不但食用,还用于纺织、造纸和医药,为主要农作物之一。最近我在香港读过一篇《大麻考》(江润祥、关培生《杏林史话》,中大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它说“中国对大麻,不仅栽种最早,认识最深,且能充分加以利用”,很让我们骄傲。但它说“至于今日世间有以大麻作瘾品者,则未见之中国典籍”,却把我们摘得过于干净。事实上,《神农本草经》早就讲过,麻蕡,即大麻的种子,“多食令见鬼,狂走。久服通神明,轻身”(《大麻考》引之,正好把这段删掉)。我国宋以来的“蒙汗药”,方中也有这种东西。这些功用就都和它作为瘾品的特性有关。



罂粟花


(二)鸦片。原产地中海沿岸的西亚、小亚和南欧一带,是典型的西方毒品。这种毒品因鸦片战争在我们这儿大出其名,但其传入不始于清,也不始于明。据《旧唐书·西戎列传》,唐乾封二年(六六七年)“拂菻王波多力”曾“遣使献底也伽”,这种公元七世纪由拜占庭传入的药物(《唐本草》等书也作“底野迦”),乃西语theriaca的译音,本来是一种和蜜制成混杂多种成分的“万能解毒药”,即内含鸦片。鸦片自明传入,是由欧洲水手再次传入。这次传入,改食为吸,是加进了美洲的传统(抽烟是美洲的传统),把我们害得不轻。所以一说毒品,我们马上想到的就是它。



洋金花


(三)洋金花。学名Datura stramoniurn,也叫曼陀罗花(译自希腊—拉丁语和梵语)或押不芦(译自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也是欧洲、印度和阿拉伯国家认为的“万能神药”,除作外科手术的麻醉剂和止痛剂,还作春药和治癫痫、蛇伤、狂犬病。古罗马人常以此物作阴谋手段,如弗龙蒂乌斯(Sextus Jukius Frontinus)的兵书《谋略》(Strategemation),就有以曼陀罗酒胜敌的战例。印度也有强盗、妓女用它于黑道。中国的外科手术源远流长,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的俞跗术,《鹖冠子·世贤》的扁鹊术,还有华佗的麻沸散,在医学史上都很有名。中国早期的外科手术是用什么作麻醉药?麻沸散是不是像宋人推测就是这种药(见周密《癸辛杂识》)?还值得研究(案:“麻沸”见《汉书·王莽传》,据注是“如乱麻而沸涌”之义,后世“麻醉”之“麻”与之有关)。但这种药从宋代就已传入(从阿拉伯国家传入),是没有问题的(见《岭外代答》《本草纲目》和《植物名实图考长编》等书)。它不仅是小说《水浒传》中所谓“蒙汗药”的主药,文革期间为备战需要而开发“中麻”(“中药麻醉”的简称),“中麻”的主药也是洋金花。


不过,中国的毒药和毒品,最有特色,恐怕还得属乌喙和丹药、五石。


我们先说乌喙。乌喙有附子、乌头、天雄等异名,本来是以生长年头而定,现在多统称为乌头,学名叫Aconitum carmichaeli。这本来是一种箭毒类药物,小说《三国演义》讲“关云长刮骨疗毒”,关羽所中毒箭就是使用“乌头之药”(当然《三国志》可没这么说)。乌喙含乌头碱,有剧毒,但在早期医方中使用很广泛,号称“百药之长”(《太平御览》卷九九○引《神农本草经》逸文)。据马王堆帛书和阜阳汉简,古人不仅用乌喙治各种疾病,还拿它当兴奋剂和春药,也是一种“万能神药”。不但人吃,马也可以吃,据说吃了以后可以“疾行善走”,作用类似现在体育丑闻揭露的那种药。张仲景的《寒食散方》,其中第二方叫《紫石寒食散方》,其中就配有附子。关于乌喙,我在《中国方术考》中有讨论,可参看。


丹药、五石和乌喙不同。乌喙是“草木之药”,同上面讲的世界性毒品相似,主要是利用植物中的生物碱。而丹药、五石则属“金石之药”,即矿物或用矿物炼成的化学制剂。它们是我国更有特色的东西。




中国的丹药是以朱砂(主要成分是硫化汞)炼制的汞制剂,当然有毒;而炼丹的石材,最重要的是五石,也是有毒之物。两者同属炼丹术的大范畴,和中国的冶金史和化学史有密切关系。中国早期的人为什么会对这样的毒药感兴趣,乍看好像至愚极昧,迷信得很,但在当时条件下,这些都是“高科技”,不但得有专门人材(李少君一类方士),还得有科研经费、科研设备(丹房鼎炉、本金本银和各种石药),非大富大贵之人不能置办,也非大富大贵之人“不配吃”。治天文学史的伊世同先生说“迷信是古人对真理的狂热追求”。古人不仅迷信天文,也迷信药,那劲头就和五四以来我们崇拜“赛先生”一样。比如葛洪,读书最多,在当时那是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他就崇拜“金丹大药”。


关于中国炼丹术的起源,我在《中国方术考》中也有讨论,指出它是一种“人体冶金术”。中国的“金石之药”,原来多是冶金的材料,古人把它们从工厂搬到实验室再搬到人体,有它自己的一套逻辑。第一,这些东西结实耐用,什么长寿的家伙都比不过;第二,它们都是治外伤的药(小时候我们涂的红汞也是这类药),活着可以“防腐”,死了也可以“防腐”。所以朱砂、水银一直是我们的防腐剂。古人服丹求寿就是来自这种观念。另外,古代的“神药”多与服毒之后飘飘然的感觉有关(古人叫做“通于神明”),致幻作用它也少不了。中国的炼丹术在秦汉魏晋时期大红大紫,只是到唐代,吃死一大批皇帝,然后才有所收敛(参看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九《唐诸帝多饵丹药》条)。要讲毒品,这是头号毒品。


和炼丹有关,我们还应讲一下“五石”和与“五石”有关的“五石散”。炼丹的“五石”,古书有些不同说法,恐怕应以葛洪所述最可靠。因为他是这方面的专家。葛洪所说“五石”是丹砂、雄黄、白礜、曾青、慈石(《抱朴子·金丹》),对照《周礼·天官·疡医》可知,实与治外伤的“五毒”大同小异(“五毒”除慈石皆有大毒),不同之处只是把曾青换成了石胆(二者都是绿色铜矿)。这五种矿石,朱砂是赤色,雄黄是黄色,白礜是白色,曾青(或石胆)是青色,慈石是黑色,应当就是古书提到的“五色石”(如《淮南子·览冥》有“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之说,并且古代还常常用这类矿石作颜料)。


“五石散”也叫“寒石散”,从魏晋到隋唐,服者相寻,杀人如麻,也是很有名的毒品。清郝懿行《晋宋书故》、俞正燮《癸巳存稿》,近人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余嘉锡《寒食散考》等均有考证,而以余文为最详。俞正燮曾以此药比鸦片,而余嘉锡“以为其杀人之烈,较鸦片尤为过之”,历考史传服散故事,自魏正始至唐天宝,推测这五百年间,死者达“数十百万”(以上两段的引文均见余文)。


古人服散是由正始名士何晏带头。晏“好色,性自喜,动静粉白不去手,行步顾影”,因为耽情声色、身体虚劳而服散,结果“魂不守宅,血不色华,精爽烟浮,容若枯槁”,活像大烟鬼。但何晏以后却有很多人起而仿效,成为一大时髦。不但士大夫阶层热衷于此,写诗要谈,写信要谈(比如“二王”的很多书帖就是讨论服散),就连没钱买药的穷措大,也有卧于市门,宛转称热,引人围观,“诈作富贵体”者。


前人考“五石散”,皆以为出自张仲景的《侯氏黑散方》(亦称“草方”)和《紫石寒食散方》(亦称“石方”),并未考虑它同上述“五石”有什么关系。但后方所录石药只有紫石英、白石英、赤石脂、钟乳四种,孙思邈的《五石更生散方》才加入石硫黄,是个疑点。何晏服散,自称“非惟治病,亦觉神明天朗”。所谓“治病”在于借药热去寒补虚,“神明开朗”则是精神效果。有人形容这种效果,说是“晓然若秋月而入碧潭,豁然若春韶而泮冰积”,当然是美化之辞。实际情况是,很多人服药之后大热,不但满世界乱转,称为“行散”,而且可以闹到隆冬裸袒食冰,必须大泼凉水的地步,比如裴秀就是这样叫凉水给泼死的。孙思邈说“宁食野葛,不服五石,明其大大猛毒,不可不慎也”,劝人见了这个方子就把它烧掉,但他为什么还要在书中留下类似的药方呢?王奎克先生疑之,认为孙氏“五石”无毒,不可能有这种奇效,考其毒性在于《侯氏黑散方》中的“矾石”是“礜石”之误(二者形近易混,古书多混用之例);礜石含砷,所谓服散乃慢性砷中毒;何晏之方是合仲景二方成五石,孙氏痛其杀人,把礜石换成石硫黄,始以无毒之方传世(见所着《“五石散”新考),收入赵匡华主编《中国古代化学史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可见何晏“五石”和炼丹“五石”确有交叉。


不仅如此,我们还想指出的是,古人以“五石”治伤寒虚劳之症,其实早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就已提到。其说不仅可以上溯到西汉文帝时,而且从引文看(“扁鹊曰:‘阴石以治阴病,阳石以治阳病’”),还是本之扁鹊的医经(《汉志》有《扁鹊内经》和《扁鹊外经》),并不始于张仲景。传文说齐王侍医名遂,自以为病寒,而“炼五石服之”,淳于意访之,诊为内热外寒,以为不可服此“悍药”、“刚药”,否则发痈而死。遂既服五石,果发痈而死,情况正与魏晋隋唐服散每每“痈疽陷背”、“脊肉烂溃”者同。扁鹊“五石”今无考,但我们怀疑,古之“五石”不唯五色分(与五行说有关),且以阴阳辨,往往据虚实寒热、表里之症,酌情加减其味。其方各异,往往取一“毒”与他石配,并不是“五毒俱全”。后世“五石”用礜石者,大概只是“五石”方的一种,略分紫白赤黄,仍有仿效之意。


古代的砷制剂,除礜石之外,还有雄黄。礜石是古代的“耗子药”和“杀虫剂”,雄黄也有类似作用。古人认为雄黄可以治蛇伤,杀百毒,厌鬼魅。我国旧有于端午饮雄黄酒的习俗,《白蛇传》中法海叫许仙喝雄黄酒,使白娘子显形,即与此有关。雄黄、礜石都是“五毒”中物。


中国的丹药、五石与国际上的“三大毒品”不同,还不仅是金石与草木的不同。余嘉锡已经指出,寒食散“服者多不过数剂,至一月或二十日而后解,未尝每日必服,是无所谓瘾也”。同样,丹药也没有“成瘾性”和“依赖性”。它们在中国历史上嗜之者众,使用广而延续长,其实是根据我们对毒药的另一种追求。我们中国的药,后世本草是以草木之药为主,无毒之药为上,但原来不一定是这样,或至少在炼丹术中不一定是这样。中国的炼丹术是来源于中国的冶金术,中国的冶金术又是以它在石器时代的经验作背景。它以“五毒”为材,铅、汞、砷为核心,是想模仿冶金,“炼人身体”。上述毒品,丹药为汞制剂,流行于宫廷,最奢侈;五石散为砷制剂,流行于士林,是次一等;雄黄酒也是砷制剂,流行于民间,又次一等。另外,还有女人擦脸的铅粉,也有一定毒性。这些都是中国冶金术和炼丹术的伟大产物。它们和通常所说的“毒品”还不太一样。


人类为什么会嗜毒?而且是古今中外都嗜。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现代医学家讲,毒品能使人上瘾,产生药物依赖性,原因首先在于人脑本身就分泌一种叫内啡肽的类似之物。人一旦缺了它,马上就没精气神。我们大部分人都不吸毒,但嗜烟、茶、酒者大有人在。烟、茶、酒(也是世界各大文明的贡献),现在虽然还没有被联合国列入禁用药品的清单(酒在历史上和现在,一直都有人禁,但屡禁不止),但它们和狭义的毒品还是有相似性。特别是,如果我们能注意到“文明人”和“上古天真之人”有一大区别,就在于我们都是在“药罐子”里泡大的。现在已到了离开“药”就没法活的地步,那么“毒品”给我们的启示就更大。


人类的四大烦恼,不但“生”、“老”、“死”没人躲得过,就是“病”也无法根除。人类自有“药”的发明,“药”与“病”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虽然在“药”不太灵的时候,行气、导引、房中、祝由(古代的精神疗法)会重新产生吸引力(如对外丹术衰落后的内丹术和处于绝望的癌症病人),但它们始终不能摆脱附庸地位。我们对“药”的追求还是始终不渝。


在“药”的背后,“毒”的阴影仍笼罩着我们,“过把瘾就死”的事还很多很多。

  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写于北京蓟门里,七月二十九日改定于美国西雅图。


节选自 李零《中国方术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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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启正;编辑:刘宏)


中华书局1912 2015-08-23 08: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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