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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8月2 5日,中一共开展严一打斗争,这被西一方解读为“83年中国大一陆大一的屠的一杀”,在严一打中,错一判、冤一死无数。(网络截图) 我的天也塌了 我的天也塌了。一九八三年三月八日,我丈夫被抓进了监狱。他原是部队研究院试制工厂的厂长,转业来地方,在化工厂担任厂长,他是市里选出的一九八二年的五好干部,也是全省的先进工作者,才过了二个月又说他是罪一犯。 关于房子,局长儿子要求我丈夫批给玻璃时,是说过他的关系单位——农村供销社在市内有积粪人员落脚的房子,可以出让。当时,市场上什么东西都买不到,所以流行以一种买不到的物资交换另一种买不到的物资的买卖方式。我丈夫工厂有玻璃也想换到他们工厂急需的东西。他们工厂的供销科黄科长得了肺癌,黄太太哭诉说,他全家六口人挤在八平米的房间里,困难太多。工厂能够得到这个房子,就可以给黄科长解决他的困难,所以我丈夫同意用玻璃交换他们的房子。到房子兑现的时候,黄科长的房子已经从其他渠道解决了,这个房子就给了厂里另一个职工王X绅,抓我丈夫的时候,王已经住进去一段时间了。区检察院和法院为了帮助局长儿子抓替罪羊,却硬说它是我丈夫谋取的私利。 区政法委书记也是局长的关系网,是局长原在海军部队时的老部下,政法委书记到检察院、法院,关心局长儿子的案子,问一句:“小刘的案子怎么样了?”,下面的司法干部就找到了办案方向,就可以不顾事实胡编乱造了。 我做这一切是盼望他们把人放回来,但是他们不讲道理,不但不放我丈夫还要把我也抓进去。有一天,一位亲戚紧张的跑来找我说,有人让他转告我:“赶快停止一切打官司的活动。”他说:“他们正在找机会要抓我。”还说:“现在有特殊情况,可以不报批就抓人。”这时,我身体已经很差,不能吃不能睡,只剩了一口打官司的气儿 。听到这消息后,神经更紧张,在家不敢开灯,出门不敢等车,有一次上错车找不到家了,孩子只好请假回家全天陪我。 十二月二十九日,过年了,我心里却没有年,大清早起来,就出去奔走。因为有一位朋友告诉我说,“中央检查团来了,赶快去联系,千万别错过。”, 没想到,就是那个早上,我听到了我丈夫已经被送回来了的消息,在我原来的住处,现在我女儿的家。我急急忙忙跑了过去,真的呀,我丈夫真的回来了。大胖子变成了小瘦子,坐在那儿吃面条呢!他告诉我说,清早,他正在洗冷水浴的时候,看守急不可待的进洗澡间去叫他赶快穿衣服回家。说把东西全带走,手续来不及办了,过完年你爱人来补办吧。而且是用吉普车给送回家来的。 九个月零十天,二百八十天的监狱坐完了,为党工作的历程也走完了。因为共一产一党永远伟一大、光荣、正确,无一产阶一级专政永远都不会错。问题都是我丈夫的,只是官一老爷们开恩才免于刑一事处分。我丈夫无法继续工作,只好提前退休了。一个忠诚于共一产党的优秀(刚刚受过省和市的奖励的)干部,就这样不清不楚地,被迫提前退休了。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国共一产一党第十一届第三次中央委员全体会议提出党的工作从“以阶一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出改革和开放,提出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允许一部份人先富起来,五年之后的一九八三年,在打击经一济犯罪运动中,却说他为工厂批条子卖产品是犯了投机倒把罪,被抓进了监狱。我到省监委去告了状,投机倒把犯罪必须谋取一千元以上暴利才能立案。我丈夫只是履行厂长职责批条子卖产品,未谋私利,一分钱都没沾,投机倒把罪名怎么能成立呢?但是,他们没有放人却编造罪行改了说法,说他利用厂长职权批条子卖玻璃,自己谋得了一个价值一千二百元的录音机还有房子,并为此判了他三年有期徒刑。判决后,判决书保密,迟迟不下达,阻挠我在上诉期内上诉,使终审判决顺利通过。
他们给我丈夫强加罪名,是要给局长的儿子抓个替罪羊,因为局长的儿子倒卖了一些物资挣了些钱,被认为犯了投机倒把罪,判了四年刑。在市委召开的打击经济犯罪的会上局长对市委书记说:“我儿子还是孩子、是学生呢。”市委书记回答说:“抓个当权派吧,当权派应当负责。”于是,我丈夫就成了局长儿子犯罪团伙的头头。局长儿子三十四岁,已经是做爸爸的成年人,是工作十二年之后,又到外语学院去进修外语的学生。市委书记说抓个当权派,当权派应当负责,只是因为他和局长之间有 “互助合作”的关系,市委书记的女儿和儿子的工作都是局长安排的。
局长儿子倒卖的玻璃是从我丈夫工厂买进的,是我丈夫签字批准卖给的,但是说我丈夫谋取了一个价值一千二百元的录音机和房子,就是无中生有了。一九八一年九月末,局长儿子倒卖录音机的时候,曾向我女儿推荐过一个价值一千二百元的录音机,那时我女儿在大学英语系学习,他说这个录音机多么多么好,对于学英语多么多么合适,并给她留下了,说让她听一听、试一试。女儿问我:“可以买吗?”,我说:“太贵了,有个便宜的用着就行了”。仅仅过了三、四天,放假后上班第一天,十月三日,我丈夫让他的司机老刘开车帮他给送回去了。七个月之后,我在“打击经济犯罪展览会”上看到这个录音机的信息,说被局长儿子倒卖给了钢锹厂一位李姓工人。区检察院竟能又把这个录音机说成是我丈夫的赃物,这还讲理吗?
他们还说我丈夫未谋私利也是犯罪,因为他批条子,没经党委讨论就是犯法。可是,工厂的生产、销售不就是厂长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吗?为什么要党委讨论?再说,我丈夫厂里的玻璃不是国家计划生产物资,而是他们自己到玻璃厂带料加工生产的,原料是发大水造成积压的纯碱,是化工局摊派给厂,厂里生产又用不上的东西。这种国家计划外生产的、不是国家统一销售的物资,厂长负责销售有什么错呢?
我为丈夫申诉的材料,送给了律师,律师为我们做了无罪辩护,也送到了市里一切能够送到的部门:政一法一委、司一法一局、市一法一院、检一察院等等。我还请大学的同事——民一主党派的朋友在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上也帮助我,我还去区法院面对面的交谈,谈到计划内和计划外等政策问题时,他们却说:“我们不管那些。”我问:“政策和策略不是党的生命吗?不要党的生命啦?”他们竟发了火。
几天后我离开家走了,我去了T城。老天帮我,在T城经过一系列磨难后,我终于找到了机会,把申一诉材料送到了中一央书记处书记胡一启一立手里,得到了胡一耀邦总一书记的关注。
未完待续
2015-08-23 08: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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