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登临送目”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衰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桂枝香·金陵怀古》
神宗赵顼是北宋第6个皇帝,年号“熙宁”——兴隆而安定。熙宁初(估计在公元1067~1068年间),时任江宁(今南京)知府写下了这绝唱千古的《金陵怀古》。
在这位南京市长眼前,正是一幅盛世景象:“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然而“繁华竞逐”勾起的却是另一种心绪:“门外楼头,悲恨相续”,源自杜甫的“门外韩擒虎,楼头张丽华”——隋文帝的大将韩擒虎率兵伐陈,从朱雀门攻入金陵,其时陈后主尚与宠妃张丽华在结绮楼上寻欢作乐,乐队还奏着被后世称为亡国之音的《玉树后庭花》。
这位南京市长于仁宗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二十多年来政绩斐然,朝野交誉,仕途正一帆风顺。只做了两年南京市长,就调入中央,担任参知政事(相当于副总理)。次年(公元1070年)做了总理(宰相)。
生逢盛世,仕途光明,却为何有如此压抑忧郁的内心世界?他是谁?
他就是集千年毁誉于一身的王安石。
忧从何来?兼并
王安石忧从何来?来自兼并。
主流史学家将秦汉以来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称为“封建社会”,其实大谬。“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诸侯分封”。诸侯只需奉中央政府的“正朔”,并提供财力、物力、军力支持,至于封地之内,俨然独立王国。
春秋战国时期,中华社会走到一个分叉口:是选择“封建制”还是“郡县制”?斗争的结果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楚武王熊通首创的“郡县制”,从秦始皇开始成了社会治理的主体模式,而“封建制”只表现为越来越弱的回潮。
从此,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成了我们两千多年历史的基本特征。在绝大多数承平年代里,从中央到郡、县、乡、亭、里,是自上而下的树状权力体系治理并维系着这个社会,而支撑这个体系的是士大夫阶级——这个社会的精英阶级。
两千多年历史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农耕文明。这是一种仅能保障生产者基本生存的文明。后来马克思关注的“剩余价值”,在这样的文明中微乎其微。多数年代,施行的是“什一之税”,用今天的术语,财政收入约占GDP的10%。为人称道的“文景之治”,是“什五税一”、“三十税一”,财政收入仅占GDP的约6.7%~3.3%!倒不是那时的统治者特别仁慈,董仲舒总结秦代的经验教训说:
“古者税民不过什一,……至秦则不然,……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田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
统治者曾经将税率提高到50%(见税什伍),搞得基层生产者衣不如牛马,食不如猪狗,结果“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
对一个统治着农耕文明的中央集权官僚体系而言,保障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基层生产者不至于“亡逃山林,转为盗贼”,无疑是生死攸关、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哪个王朝忽略了它,哪个王朝就等于在找死。那个年代土地是最主要的生产资料,落实这一任务的关键在于“耕者有其田”。这类口号反复出现在历次农民起义的旗帜上,也曾出现在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中,出现在西柏坡中共中央大院的墙上。这类口号的反复出现,提醒人们正视生产者与生产资料间的关系。
然而,自商鞅“废井田、开阡陌”以来,土地已经可以自由买卖。结果,依托于强大的官僚机器的士大夫们,大肆兼并土地,导致极少数豪强“富者连阡陌”,而越来越多的百姓“贫者无立锥之地”,恰如今天在“资本运营”的旗号下,社会资产迅速向极少数特权精英人士集中。这一不可遏制的趋势威胁着王朝的生存。
于是自汉至唐,不断出现“名田制”、“授田制”、“占田课田制”、“均田制”等,其核心目标均是抑制兼并,限制乃至禁止土地买卖,以保障大多数人口拥有最起码的生产资料。这本质上是中央政府与豪强之间的斗争。前者着眼于社会的安定,着眼于韩德强所谓的“可持续剥削”;后者着眼于眼前的一己之私。前者虽然位高权重,却敌不过后者的人多势众。到中唐开元、天宝间,均田制弛坏,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行两税法,均田制正式消亡。“兼并者不复追正,贫弱者不复田业,姑定额取税而已”(《文献通考》卷3《田赋三》)。政府不再限制兼并者,也不再管贫弱者有无生产资料,只管收税。与之相应,文献中带有贬义的“豪民”、“兼并之徒”等称谓被中性的“田主”替代,恰如后世“资本家”被改称为“企业家”乃至“改革家”。
此后,历史进入“不立田制”的时代。中央政府放弃了建立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理念上的“国有”观念,承认豪强们的私有产权不可侵犯,允许土地买卖。当“王土”变为“田主”们的私产后,“率土之滨”的“王臣”们也就只能成为“田主”们的“徙附”、“部曲”或雇佣劳动者。这一变化意义之巨大,史学家们认为它“如不亚于、也是仅次于春秋战国之际”(葛金芳《20世纪以来唐宋之际经济政策研究综述》)。
王安石就是在这一转变的末期登上了历史舞台。
“悲凉之雾”
“不抑兼并”是有宋一代最醒目的特征,而从事兼并的主角是官僚地主。姜锡东在《宋代地主制经济的特权性》中指出:
“宋代的地主阶级,……若按政治身份可分为官僚地主、庶民地主两个阶层。两宋时期(960~1279),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官僚地主。这是因为,在宋代的各种土地所有制中,占优势地位的是官僚地主土地所有制。
“宋代地主制经济的核心问题,便是官僚地主及其经营活动。”
官僚地主,以今度之,就是其家族有人当官的私人生产资料占有者。人们常将那个社会的精英阶级称为“士大夫”,这个称谓侧重展现了精英阶级的政治—文化特征,而“官僚地主”则展现了精英阶级的政治—经济地位。
这个精英阶级集政治、经济、文化优势于一身,既热衷于各级领导岗位,又不厌其高地寻觅各种学历,还擅长聚敛生产资料,红道(权)、黄道(钱)、黑道(文)通吃。当他们置王朝整体安危于不顾,放手兼并土地,大搞“原始积累”时,有哪种力量能够遏制他们?姜锡东在《宋代地主制经济的特权性》一文中列举了大量案例,如:
在四川嘉州,明肃太后的姻亲王蒙正,侵占近百家民田,被害者上告“更数狱,无敢直其事”。这硬茬子根子直到中央,哪个地方官敢碰?
副总理(参知政事)吕惠卿的舅舅,在当地纪委干部(监司)王庭老等人的庇护下“招弄权势,不复可数,至夺盐亭户百姓之地以为田”。吕惠卿的弟弟吕升卿、吕温卿、吕和卿都当了官,他们在润州居丧期间,命令知县为其买地,知县只好从下属那里贷款,再强买民田。
副总理(参知政事)章敦用他儿子的名义,以威逼手段,贱买别人不愿出卖的田产。
……
这类兼并土地的案例,在宋代典籍中俯拾皆是。参与其事的从中央到省地市县、从民政到军政、从行政到纪检,概莫能外。连号称清高的隐士们都卷了进来。种放以隐逸成名,靠走“终南捷径”当上了工部侍郎。皇帝对他“禄赐既优”,在京城赐予宅第。他却倚势强买,“于长安广置良田”,连其门人族属也“依倚恣横”——谁说文化人就一定理让谦退?由此不难理解,为何当今的文豪们声称“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宋朝”。
这倚仗权势的大规模兼并浪潮势不可挡,早在宋太宗时期,“地各有主,户或无田产,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雍熙三年七月甲午)。兼并已经造成许多人空有一身力气,却无田可耕的局面。
神宗熙宁年间,四川地方官吕陶,曾在奏折里描述他了解的土地占有情况:“天下之自耕而食,为天子之农者十无二三;耕而食于富人,而为之农者盖七八矣”(《历代名臣奏议》卷106吕陶奏)。“溥天之下”作为“王臣”的自耕农只剩20%~30%,其余的劳力都成了官僚地主的打工仔。
山阴知县陈舜俞的观察更悲观:“十室之夫,耕人之田,食人之食者九”(《都官集》)。只有10%的劳力还是“王臣”,90%的劳力都被官僚地主敛去。
任何有政治头脑的人都能看出,这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局面。
更为险恶的是,倚官仗势的兼并者们,有充分的能力获取“政策优惠”,逃避税赋与劳役。对此感受最深的是中央政府,是皇帝。
宋太祖赵匡胤登基才四年,就发现了“见任文武职官及州县势要人户隐漏不供”,现任文武官员及州县权势人物,控制大量生产资料,却逃避国家税赋。
第二任皇帝太宗感叹:“今州县城郭之内,则兼并之家侵削贫民;田亩之间,则豪猾之吏隐漏租赋,虚上逃账,此甚弊事。”兼并之家、豪猾之吏结成一体,一面侵吞社会生产资料,一面逃税漏税。
第三任皇帝真宗说:“然人言:天下税赋不均。豪富形势者田多而税少,贫弱地薄而税重。”生产资料集中在“豪富形势者”手中,而国家税赋却压在贫弱者身上。
问题严重到什么地步?当时的财政说明书《治平会计录》载:“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已经有70%的生产资料,政府无法收税!
当年工程师出身的总理朱镕基发问:“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税”,岂不闻古已有之?
当初,太祖赵匡胤为了政治的稳定,设计了官、职、差遣分离的制度,与科举、恩荫、荐举等选官制度结合起来以后,演变出大量冗官。据李亚平的《帝国政界往事》估计,当时在帝国的所有官员中,有百分之七八十以上的属于冗官。
于是,这个政府只能靠30%土地的收益养活超过实际需要300%的官员群体。而朝廷的薪俸又特别优厚,政府总理级的官员(宰相、枢密使),其薪俸总额大约相当于今日200万元人民币左右,为明代同等职务的5倍以上,相当于当时10000亩土地的产出。
于是我们看到,这个社会的统治阶级靠中央集权的官僚机器统治着社会,而官僚机器的成员却倚权仗势侵夺社会资产。这一方面使陷于绝望之地的社会成员越积越多,一方面令官僚机器的税源日渐干涸,一方面统治阶级中绝大多数成员只消耗资源而不履行职能。于是被统治者的反抗冲动日积月累,而官僚机器安抚或镇压的能力日益消亡。
士大夫阶级中,没有多少人对此感到不安。他们不像王安石那样,心里老是萦回着“六朝旧事”的教训。他们是现实主义者,在那里愉快地享受盛世、高效地聚集财富、放手与中央博弈。却不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其实是在毁灭自己的生存环境。
读了《红楼梦》,鲁迅感叹道“悲凉之雾,遍布华林,呼吸领悟者,唯宝玉一人而已”。清醒之人往往是异类,自知“无才可去补苍天”的贾宝玉,“异”在遁入佛老;同样酷爱佛禅、又写了《老子注》一书的王安石,却“异”在推动“新政”,以求补天。
“竖刁易牙开方”还是“尧舜禹”
王安石显然看到,问题的症结在于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与不可遏制的兼并趋势间的矛盾。他的“新政”几乎都是围绕这一矛盾而展开的。
最受非议的“青苗法”,为的是让自耕农能在青黄不接的关头获得低息贷款,以免落入兼并之徒的陷阱。在不能用行政手段恢复“田制”的环境下,用政府贷款来延缓自耕农的破产,实在是不得已之举。
“方田均税法”则要求每年由县政府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规定税额,以限制官僚地主隐瞒田产和人口。如果兼并之家在聚敛生产资料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税赋,倒也可以缓和问题的爆炸性。
“市易法”、“均输法”则希望从商业角度打破大商人的垄断,降低兼并的动能,因为这些大商人是重要的兼并势力。
另有一些是为了提高冗员充斥的官僚体制的行政效率,如“募役法”将原来政府摊派的劳役改为摊派经费,再由政府出钱雇人应役;“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它意味着努力将财政收入建立在工商企业的盈利基础上,也意味着国家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体系。如果这条道路走通了,国家的基本社会经济结构都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困扰王朝的矛盾将不再存在。
还有一些措施是为了对付兼并带来的社会危机。如“保甲法”将农村住户组织起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将兵法”则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于是才有了大名鼎鼎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