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农民近几年收入增长缓慢,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社会稳定,而且关系扩大内需方针的落实,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为此,要千方百计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做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基本目标,并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农民收入增幅减缓的现状及特点
(一)农民收入增速减缓。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民的收入增幅一直比较高。从1978年到1995年的18年间,农民人均收入从162元增加到3012元,年均递增18.8%。期间,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年到1984年,这是建国以来农民收入增幅最快的时期。在这6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4元增加到441元,平均实际增长16.67%。第二阶段,从1985年到1988年,农业生产连续4年徘徊不前,但由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仍以16.58%的速度持续增长。第三阶段,从1989年到1991年,农业生产走出低谷,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出现恢复性增长,但在同时出现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的局面。这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67%。第四阶段,从1992年到1996年,农民收入增长形势逐渐好转,这5年间农民收入增长26.99%,但期间波幅较大。第五阶段,农民增收面临新的形势,农民收入增速减缓,增幅回落。1997年比上年增长8.7%,1998年比上年增长5.8%,1999年比上年增长5.79%,2000年比上年增长7.59%。2001年比上年同期增长8.9%。“九五”以来农民人均收入连续增速减缓,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出现的现象。
(二)农民从乡镇、村集体所得收入出现负增长。1995年,农民从乡镇、村集体所得收入分别为297元、304元,经过1996年、1997年两年增长后,后三年持续下滑,到2000年分别为228元、218元,绝对值各下降了23.23%和28.29%,拖了农民收入增长的后腿。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年来,乡镇企业改制力度加大,这样,一方面乡镇、村集体在企业中的股份减少,收入降低,以致农民从集体那里得到的收益减少。另一方面就业形势严峻,工资报酬增幅回落。
(三)农民收入水平不平衡。杭州市在浙江省内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农民收入相对较高。但从全市情况看,区县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不平衡性比较突出。一是区、县之间不平衡。2000年,全市12个区、县(市)中,人均收入在6000元以上有5个,最高的下城区达到8516元,而淳安县、建德市分别为2575元和3161元。二是乡镇之间不平衡。2000年,全市234个乡镇,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乡镇77个,有144个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的平均数4736元,比例为62.54%,3000元以下的有44个乡镇。乡镇人均纯收入最高的达到10741元,最低的仅有1490元。三是村与村之间的不平衡。773个经济比较发达的村,人均年收入达6000元以上;而31个地处山区、半山区的村人均纯收入仅在1500元以下,离小康水平还有较大距离。
(四)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消灭城乡差别,是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改革开放后也曾取得过明显的成效:1978年,我市农民人均收入与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之比为1∶2.09,1992年1∶1.73,而1998年又扩大为1∶2.11,1999年为1∶2.07,2000年为1∶2.05。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例不但没有缩小,而且绝对值差额还在逐步扩大。
二、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市场约束加大,农业结构调整滞后,制约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进入新阶段后,我市绝大多数农产品已由卖方市场过渡到买方市场,由长期短缺转变为供求基本平衡;全市主要农产品的供求矛盾,已由总量矛盾为主转向以结构矛盾为主。在农业增长面临日益强化的市场约束形势下,农产品总量扩张已经不能为农民在农业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食品消费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人们对粮食的直接消费需求在逐年减少,从1990年到1999年,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对粮食的直接消费量分别减少了45.8千克和14.6千克;城乡居民对动物类食品消费需求在明显增加,城市居民肉禽蛋水产品的消费量由40.1千克增加到46.2千克,增加了15.2%,农村居民肉禽蛋水产品的消费量由17.1千克增加到24.5千克,增加了42.7%;对营养类和方便类食品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长。面对这种消费结构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相对落后,种植业比重仍明显偏高,养殖业比重偏低,而种植业中粮食比重偏高,经济作物比重偏低。由此可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现阶段农产品供求结构矛盾突出,市场需求约束力增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二)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农产品加工储运能力不强,影响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近几年,杭州市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力度很大,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离产业化发展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表现为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不多不大,农业精深加工企业发展缓慢,农副产品以低级原料和初级产品出售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农民与市场的连接不够紧密,还未形成以契约为基础的紧密的产业体系和利益机制,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影响了农业效益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三)农户分散经营,劳动生产率不高,阻碍了农民收入稳定增加。农户的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积累机制和吸收新技术机制的形成,当前农业生产除了国家少量投资外,主要依靠农业的自身积累和农民的劳务投入,但在小规模经营和务农比较利益下降的情况下,农民就没有增加农业投资的积极性,在兼业的情况下不可能形成新的农业积累机制。同时,小规模自给性生产不可能接受新技术和先进生产手段的正确运用。因此,只有当农业领域中的劳动力拥有足以提高生产率、增加商品产出率的土地等自然资源时,农民才有机会提高收入水平。
(四)乡镇企业和城市吸纳能力下降,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转移,限制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之一,目前我市农村尚有116.05万劳动力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其中从事农业的有96.94万人,分别占劳动力总数的46.96%和39.23%。剩余劳动力转移缓慢的原因主要有:农村人口基数大,劳动力增长速度快,人增地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非农产业发展受阻,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能力减弱,农民从非农产业获得的收入也减少;农村城镇化滞后,使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受阻,全市农村的城市化水平只有35.6%,这不仅大大低于目前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80%-90%),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40%);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难以转入其他产业。
三、新阶段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的途径
新阶段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思想是:“多予、少取、放活”;采取综合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一)加快调整农业结构,从农业增效中增加农民收入
1、调整区域布局,加快形成近郊、中郊、远郊都市型效益农业的新格局。近郊,通过实施三大转移,即:农田保护区部分转移,畜牧基地逐步转移,蔬菜基地适当转移,重点发展名品茶园、优质果园、无公害菜园、时鲜花园、名特水产园,建成绿色农业园艺区。中郊,重点发展优质粮食、蔬菜、林果、畜牧、水产、花卉、种子种苗业等主导产业,建成高科技、高价值和出口创汇农业区。远郊,充分发挥山水资源,加快退耕还林步伐,重点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色农业、特种养殖、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建成生态、休闲渡假农业区。
2、优化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提高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的比重。要充分发挥“粮改”的先发优势和区域的比较优势,种植业要进一步压缩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引导农民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绿色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基地,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畜牧业要调整布局,重点向远郊、中西部转移,发展优质安全的畜禽产品,加快发展奶类生产。水产业要调减常规鱼,扩大名特优新水产品,发展生态绿色型养殖,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工厂化养殖和休闲渔业。
3、调整农业的功能定位,努力开发杭州农业资源的生态功能、文化功能、教育功能、旅游功能。大力发展森林公园、休闲农庄、设施农业示范场、花卉博览园等观光农业、休闲体验农业,适应大都市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4、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拓展杭州农业发展新空间。把发展外向型农业作为杭州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分工,大力发展蔬菜、茶叶、花卉、苗木、畜禽、水产品等出口农产品基地。加大农业“引进来”、“走出去”的力度,吸引更多的内商、外商来我市投资效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和鼓励资金、技术和劳务到市外、国外建立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和农业开发,发挥外向农业对整个农业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中增加农民收入
1、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着力提高带动农户的能力。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把加强龙头企业建设作为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载体来抓。一是鼓励兴办龙头企业。不论是生产、加工、销售部门,只要具有开发产品、组织加工、开展服务的能力,都应鼓励其兴办龙头企业。要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城镇工商企业、务工经商的能人和专业大户,牵头兴办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业。要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重点扶持的产业,集中人力、财力,重点培植一批以主导产业和骨干农产品为基础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同购销关系,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与农户实行股份合作并进行二次返利,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
2、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拓展顺畅流通渠道。要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在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花卉等农产品主产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向超市经营延伸,组建配送中心和拍卖中心,形成产销连接的营销模式。要采取产销见面、农商洽谈,继续开通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创办农产品拍卖市场、网上交易市场和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措施,形成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高效率地农产品流通网络。各级政府可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销,以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拓宽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产品流通渠道。
3、培植和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有、民营、民享”的原则,引导种养大户组建生产者联合组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基层农技部门、供销社、贩销大户联合种养户兴办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引导合作组织拓展服务领域,逐步实行生产技术、质量标准、产品品牌、市场信息等方面的统一服务。积极鼓励专业合作组织通过生产服务和“产销订单”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稳定供货渠道。
(三)坚持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并举,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中增加农民收入
1、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对此,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偏见,真正把个私经济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思想上放胆、经营上放开、机制上放活、政治上放心。要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放宽对个私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给予个私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的待遇,在税收、资金、水电、土地等方面提供更有利的条件,促进个私经济快速发展壮大,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
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深化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转换,加快企业制度创新。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适应市场国际化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乡镇企业产业、产品及企业组织结构,大力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逐步改变乡镇企业产业趋同、产品档次低、质量差的状况,不断提高乡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除部分实力较强的乡镇企业应提高其资本和技术含量,大部分中小企业在现阶段仍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这样既能降低生产成本,又能较多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民致富。
(四)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增加农民收入
1、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推进农村城市化的重点,着力抓好18个中心镇的建设,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以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加强重要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大区域统筹规划,尽快解决村镇规划滞后的问题,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城镇的功能分区,注重城镇环境和市政设施的配套建设,使城镇成为投资者的乐土和农民生活现代化的天堂。
2、进一步深化城乡配套改革。全方位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走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的产业化路子。进一步改革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等政策,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鼓励更多的农民进城落户。
3、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根据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需要,大力发展为小城镇和区域块状经济的配套服务产业,重点兴办生产资料市场、产品批发市场、劳动力市场、科技人才市场,着力形成科技开发中心、信息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就业门路,促进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和农村人口的城镇化。
(五)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从增强致富本领中增加农民收入
要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农民增收的基础工作来抓,为农村人口转移和农民致富创造条件。要增强各级政府科技兴农的意识,转变办学观念,扩大农村教育投资规模。如允许开设民办学校,鼓励民间融资办学,增强农村办学的活力。要继续深入持久地抓好农村九年义务制教育。强化农村义务教育的重点是抓好农村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有能够维护正常教学活动的经费和设备,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幅度,财政拨款必须到位。要改革现行农村教育体制,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现行农村教育体制,把单纯的升学教育转移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农村小学、中学应增开技能课,加强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使农村中学毕业生掌握一两门致富技术。与农业生产和乡村工业相适应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养技术型人才。要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促进农民科技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要不断拓宽绿证培训的专业范围,从单项技术扩展到多项综合技术,从种植业扩展到养殖业,从产前、产中扩展到产后,培养更多的农村急需的综合型人才,使绿证培训更好地为农民增收服务。
(六)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从政策保障中增加农民收入
1、建立和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农户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根据“三权分离”的基本政策和“条件、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多种形式,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的农业园区合理流转,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是农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基本资料,在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和基本保障,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民利益保障机制。
2、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减轻农民负担就是相应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减轻农民负担,要标本兼治。要根据“减停免稳、合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的改革总体方案,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将农民负担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要禁止任何形式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从严查处各种损农、害农、坑农的违法违纪行为,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
3、适当调节农民收入差距。除增加农民收入总体水平外,还要注意适当调节农民收入差距。农业是具有一定公共性质的产业。按照公共选择理论,政府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同时,要通过实施"49100"工程,加快西部山区帮扶开发,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民脱贫增收。
杭州研究17~20MF1体制改革邵雅萍/李文钢/杨焕/章国甫20022002邵雅萍 李文钢 杨焕 章国甫 杭州市农办 杭州市委办公厅N 作者:杭州研究17~20MF1体制改革邵雅萍/李文钢/杨焕/章国甫20022002
网载 2013-09-10 21: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