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威廉·詹姆斯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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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71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00(2002)02-0098-09
  将詹姆斯与胡塞尔进行比较是非常有趣的,首先我们发现他们的学术发展轨迹具有惊人的相似,都是从心理学入手,然后又都批判并逐渐摆脱心理主义的影响,最后达到最原始的、非预设的绝对的自明性。在整个学术生涯中,都表现了他们哲学上的彻底精神,他们哲学的突出特征就是它的彻底性。这个词所表示的是诉之于一切知识的“根源”或“起源”,也就是诉之于一切知识的最后基础。在此意义上,詹姆斯走向了彻底经验主义,而胡塞尔走向了现象学。
  西方学术界最早注意到詹姆斯对胡塞尔现象学有影响与启发意义的应该是胡塞尔的同时代人A.舒茨。他在《对詹姆斯的思想流概念的现象学解释》这部着作中曾详细地指出胡塞尔与詹姆斯在诸如意识流学说上的相似之处,舒茨同时还提到詹姆斯的边缘说与胡塞尔的主体间性学说也有相似之处。胡塞尔的立陶宛学生,后移居美国的现象学家古尔维兹(Aron Gurwitsch),在他的《意识的场域》(The Field of Consciousness)中分析了詹姆斯对意识现象学理论的贡献在于他对心理主义的超越。赫伯特·施皮格伯格在《现象学运动》中对此有详细的考察。威尔德(Wild)的《威廉·詹姆斯的彻底经验主义》(1968)详尽分析了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阐述了现象学方法对詹姆斯心理学分析的重要作用。威尔什(Bruce Wilshire)的着作William James and Phenomenology:A Study of Psychology(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68)的出版,进一步促进了学术界对詹姆斯哲学与现象学的比较研究。艾蒂(James M.Edie)的着作William James and Phenomenology(Indian University Press,1987)则总结性地回顾了学术界对詹姆斯与现象学关系研究的成果。而国内哲学界对此课题的研究还比较少,本文的尝试性研究但愿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詹姆斯对胡塞尔影响的历史线索(注:本节参考了施皮格伯格着,王炳文、张金言译:《现象学运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中的研究成果。)
  据施皮格伯格考证,1882年10月30日,詹姆斯主动拜访了布拉格的一位比他还年轻的哲学教授,早期的现象学家卡尔·施图姆福。经过三天的交谈,他们彼此非常倾慕。并且从此以后,他们之间的通信联系断断续续持续到詹姆斯去世时才结束。之所以要提到这次会见,乃是因为这次简短的布拉格之会是现象学前史中比较重要的事件之一。施图姆福作为早期的现象学家非常欣赏詹姆斯,对他的《心理学原理》更是推崇,说这本书是“最好的心理学着作”。
  在英语国家中,从洛克以来没有任何对于心理生活独特本性的透彻研究在其洞察力和范围上能与詹姆斯的这部透彻的研究着作相比。英国联想心理学的整个大厦(它本身是令人赞美的)因此从根本上动摇了,一个正确描绘的心理生活纲要制订出来了。(注:施皮格伯格着,王炳文、张金言译:《现象学运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13页。)
  施皮格伯格认为,施图姆福把这种心理学看作是描述心理学纲领到目前为止最好的体现。很可能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当他在哈勒与胡塞尔相遇时曾将它介绍给胡塞尔,其结果就是我们本节所关注的主题,即詹姆斯对胡塞尔的影响。胡塞尔本人也曾很坦率地承认他得益于詹姆斯。特别是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期间在与美国的来访者谈话中曾这样讲过。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二卷的一个注脚中特别提到詹姆斯:
  科内利乌斯从詹姆斯那里接受了对“马赛克心理学”(Mosaikpsychologie)的批判,接受了“边缘”学说,但未接受认识论的立场。詹姆斯没有将休谟哲学现代化,而我认为,科内利乌斯却这样做了。人们在本书中可以看出,詹姆斯在表象体验的描述心理学领域中的天才考察并不会迫使人们接受心理主义。因为,我从这位出色的研究者那里所获得的在描述分析上的促进恰恰有利于我摆脱心理主义的立场。(注:胡塞尔着,倪梁康译:《逻辑研究》(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卷第一部分,第227页。)
  施皮格伯格认为,是施图姆福第一个把胡塞尔的注意力引到詹姆斯身上的。胡塞尔曾在1931年亲自对D.凯恩斯说过,是施图姆福最早向他推荐詹姆斯的《心理学》。胡塞尔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他1891-1892年举办心理学讲座的时候。我们可以在胡塞尔1894年写的一篇文章中看到他研究詹姆斯的最初成果(注:胡塞尔的这篇文章是《对基础逻辑的心理学研究》载德文杂志《哲学月刊》xxx(1894)第159-191页。)。在那里,在他讨论到认识活动的内容时,曾两次提到詹姆斯论述“思想流”的那一章,特别是曾提到他的“边缘”说。在后来提起这些早期的研究时,胡塞尔似乎多次谈到他曾想评论詹姆斯的《原理》一书(对A.舒茨说),他搁下为《哲学月刊》写的文章以便透彻地研究詹姆斯(对D.凯恩斯说),甚至还谈到他放弃了写心理学的计划,因为他“感到”詹姆斯已经说出了他想要说的东西。(对R.B.佩里说)。除了这些口头陈述之外,胡塞尔在1906年的所谓转折时期的私人日记中写到:
  然后在1891-1892年我担任了心理学课程,这使我去研究有关描述心理学的文献,实际上这也是我所渴望的。詹姆斯的《心理学》(我只能阅读它的很少的一部分)产生了思想的闪光(Blitze)。我看到,一个大胆而具有独创性的人是怎样不使自己被传统压倒,并力图真实地记载和描述他所看到的东西。这对我的影响可能是很大的,虽然我只能阅读和读懂很少几页。确实,描述,并且是忠实地描述,这是绝不可少的。当然,直到我写1894年那篇文章的时候,我才广泛阅读该书的各个章节并做些摘要。(注: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第162页。)
  另外的线索是,在胡塞尔的卢汶档案馆,保存着詹姆斯的大部分着作,其中有詹姆斯 专门送给胡塞尔的两本再版的书,但只有《心理学原理》和其中一本再版的书(The Kno wing of Things Together)内有做的标记和书边笔记,这表明这两本书读得仔细。
  正如施皮格伯格所说,以上这些证据“并不能代替关于詹姆斯对胡塞尔本人思想产生影响的具体证明。在像胡塞尔这样的思想家那里,这样的影响从来也不会仅仅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这是显而易见的。仅仅由于这个原因,就不能期望在每个具体的情况下都能看到詹姆斯的这种影响。另外,有许多这样的影响很可能是在差不多未被察觉的情况下起作用的,而且很可能是在促进已在进行中的某些发展方面起作用的”(注: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第162-163页。)。所以我们将在接下来的行文中具体探讨詹姆斯与胡塞尔在思想上的一致和相似,以期表明詹姆斯的思想在诸多方面对胡塞尔的启发。
  二、詹姆斯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意义
  我们说詹姆斯对胡塞尔现象学有影响,主要基于两种推测性分析:一是詹姆斯的现象学方法;一是詹姆斯思想的内容(诸如意识流、边缘、意向性、知觉理论、对心理主义的批评等)对胡塞尔现象学有启发或影响。
  1.詹姆斯的现象学方法
  虽然胡塞尔以及他的后学海德格尔、萨特以及梅罗·庞蒂都没有重视宗教经验甚至完全忽略了宗教经验,但是考虑到在詹姆斯与胡塞尔之间现象学方法论上的惊人的相似性,我认为分析詹姆斯在研究宗教经验时所采用的现象学方法是有意义的。
  詹姆斯在分析宗教经验时,采用了现象学的或描述的方法——努力获得确定现象的基本意义,特别是对祈祷、神圣感、神秘的愉悦感等进行了现象学的描述,而没有利用心理分析的方法或把它们还原为生理学意义上的基本结构。不像其他绝大多数的宗教哲学家,他避免给予“是什么”这样意义明确的定义,他的方法是提出大量的范例,然后把它们排成一个系列,这样就可以在考察它们时描述宗教经验的基本结构。
  在《宗教经验的种种》中,詹姆斯研究宗教经验本身,即不是研究宗教意义或象征的历史的和哲学的起源,而是研究宗教意识本身的意义基础。詹姆斯是第一个尝试用现象学方法描述宗教经验的哲学家,通过分析詹姆斯所使用的这种方法,我们将会发现胡塞尔现象学与詹姆斯哲学之间显着的结合点。
  尽管詹姆斯在研究宗教经验时必须利用历史文本和其他人的经验报告,但他只是为了理解“在单个私人那里发生了什么”,为了尽可能地获得具体的个体经验本身。他认为存在着详细而又独特的宗教数据和事实,并且他想获得这些事实的意义。他非常清楚,从一开始,他就不是介绍宗教哲学,而是利用我们所说的现象学方法描述整个一连串的需要、动机、理想、渴望、感情、情绪等复杂的结构,这些复杂的结构集合在一起构成各种形态的宗教经验。他写道:
  宗教是人类生活最深处的营地,并要求把它充分地解释成含义广泛的一种经验概念术语,在这种经验中,智力、情感、意志、所有我们的意识,以及所有我们的潜意识一起在一种化学溶剂中融化,并将特别的格格不入。在开始时,让我坦率地说,我认为,没有所谓的宗教哲学能够可能开始充分地翻译在单个私人那里发生了什么,就像他在宗教信仰和行动中生动的展现的那样。(注:Edie:William James and Phenomenology(Bloomington,I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7),pp.52-53.)
  我的工作不是重述詹姆斯的结论要点,而是研究他的方法,不是提供詹姆斯的结论清单,而是尝试说清楚他方法论上的贡献的性质和重要性。事实是他自己清楚地把他的宗教经验的现象学方法与任何形而上学的结论或宗教哲学区别开来,这也证实了我们只研究他的描述的方法的看法。作为第一个基本原则,他说,他将不去历史的或哲学的考察宗教意义的起源问题,这将是非常有趣的方法,与本质意义的研究和宗教价值的研究从方法论上区别开。他告诉我们,他的方法将不是“独断的”,而是“经验主义的”。他将不去为真理寻求观念上的验证,而是精心地解释假说,他将考察“宗教意识的直接内容”。他将采纳“纯粹存在主义的观点”以及“通过直接陈述具体的事实”“达到现象的描述”。詹姆斯在方法论上和胡塞尔一样,试图把经验是“什么”(本质或意义)与和它有关的存在论上的和心理学上的条件和起源区别开来。
  詹姆斯的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我们知道,在追问“什么使生活有意义”的问题时,他的主要兴趣是关注像勇气、奋斗、大胆、奋发向上的行为、危险、英雄主义等的现象。他喜欢考察有限的案例,他认为异常的环境产生异常的内在力量,特别是当人们处于极端高度压力下时。这就是为什么宗教经验的现象如此吸引着他,因为这些现象提供了说明奋发生活的最好范例。
  像存在主义者萨特,而不像英国的传统伦理学家,詹姆斯转而依靠这些极端的例子来说明它们的价值,这一转向对他的方法来说是重要的。为了说明宗教经验所掩饰的各种心灵,我们必须把这些经验放在属于它们的系列中:“当把它们放在属于它们的系列中,研究它们的萌芽、过度成熟后的腐败,并与它们同类经验的扩张和退化进行比较,现象将获得最好的理解。”(注: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9),.p.294.)因此,我们可以说,詹姆斯的方法实际上是一种以经验为基础的描述诸如转宗、神圣感、神秘主义等宗教现象的尝试。当这些宗教现象被排列在一个从最低强度的最模糊的例子到最高强度的最具体和极端的例子的连续系列中,通过考察这样一个经验的所有根本的组成部分,来实现宗教现象的描述。通过这种现象学的描述,詹姆斯认为宗教经验涉及到所有人类有机体的意向性,不是通过心理机制而是通过他们的意向对象被详细说明。可见,詹姆斯已经很好的表明,宗教深深地根植于人类的深层意识结构中。
  2.詹姆斯的哲学思想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影响
  (1)詹姆斯对心理主义的拒斥
  我们在上一节曾提到胡塞尔承认在描述心理学方面他得益于詹姆斯的“天才考察”,正是因为詹姆斯的“天才”,帮助胡塞尔避免了心理主义的缺陷。
  詹姆斯拒斥心理主义的第一个层次是他对英国经验主义者特别是洛克和休谟的“心灵材料理论”(mind-stuff theory)的批评以及他对“心理学家的谬误”(psychologist's fallacy)的揭示。詹姆斯对心理主义的拒斥被认为是一种含蓄的现象学推演。詹姆斯在他拒斥原子主义或元素主义时清晰地预示了格式塔心理学和知觉现象学。原子主义或元素主义认为经验是由有限的、不连续的、实体的(substantial)一小块颜色、硬、软、热质等组成。詹姆斯则认为我们对事物的思想并不是原子式的、分离的、单一的,而是一个连续整体。他说:
  如果事物是由部分组成的,那么我们假定这个事物的思想也必定是由部分的思想组成。如果这个事物的一部分在同一事物中已经出现或在先前一个场合的其他事物中出现,那么我们现在为什么必定有关于那个在其他场合出现的那个部分的完全相同的观念?如果事物是单一的,那么关于它的思想也是单一的。如果它是群集的,它必定要求众多的思想来思考它。如果是连续的,只有连续的思想能知道它。如果是持久的,关于它的思想也是持久的。如此等等。(注:Principles of Psychology,vol.Ⅰ(New York:Doverpublications Inc.,1950),p.236.)
  詹姆斯在这里实际上已经在采用彻底经验主义的态度,他认为传统经验主义是一种心灵材料理论,并把这种心灵材料当作孤立的单元,比如物体的颜色与硬度在心灵中是分开的,这种理论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公孙龙所主张的“离坚白”。而詹姆斯则认为我们必须按照事物所呈现给我们的样子去思想它,而不是把事物用理智之刀先分解成各个部分,然后再去思想它。
  詹姆斯拒斥心理主义的第二个层次是他在《心理学原理》最后一章“必然真理和经验的效果”中对约翰·密尔下列主张的批判:即使思想范畴的正式结构也能归约为心理过程。詹姆斯完全反对这种极端的心理主义,他说:“在我们的思维对象中,存在一种观念的和内在的关系,这种关系无论如何不可能从理智的意义上解释为外部经验秩序的复制”。(注:Principles of Psychology,vol.Ⅱ,p.639.)也就是说这种内在关系或结构是不可能像分析我们的心理过程那样获得清晰的理解,并且詹姆斯认为这种“内在关系”也潜在地隐含于判断形式的领域中,并统治着逻辑的必然性。所以,詹姆斯认为思想规律最清晰的范例也决不能归约为传统经验主义的心理过程或联想的关联。实际上在这里詹姆斯已承认有一个思想结构统摄着人们的认识,虽然这一思想结构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他说:“各种可能的对象的现成的理想框架,就是我们思想结构的必然产物。我们对这些抽象的关系,正像我们对感觉经验一样,不能任意改变。它们强迫我们,不管我们喜不喜欢这些结果,必然始终一致地对待它们。”(注:詹姆着:陈羽纶等译:《实用主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第108页。)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主张,詹姆斯还提供了一个纯粹精神的试验,他在“自由的各种 想象”中发现,我们的直接经验中隐含着一种关系结构,这种关系结构被詹姆斯称为“ 观念的法则”。(注:詹姆斯在这里所做的工作使我们想起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施 特劳斯对神话所隐含的结构的分析,二者之间可能有一点相似。)詹姆斯认为这种隐含 在直接经验中的“观念的法则”统摄着理智的比较和判断,并认为它的功能在知觉层面 上独立于经验的联想。这样,詹姆斯既维护了思想范畴与知觉意识的划分,又承认隐含 在直接经验中的关系结构,也就是他称作“观念的法则”或“判断的形式”,有一个实 在模式独立于心理过程。因此,他避免了心理主义,同时人们也不能批评他是逻辑主义 或柏拉图主义,这是因为他虽然承认有一个先于认识的思想结构,但它并不是先验的。 艾耶尔对此有一个中肯的评论,他说:詹姆斯虽然承认有一个思想的结构,但是“思想 的结构不是一经确定就永远如此了,……先验命题的确是当下一系列‘精神事物’的‘ 永恒的’真理,但是,在任何特定的时刻填充我们的‘思想框架’的‘精神事物’是会 依后来获得的经验而改变的”(注:艾耶尔着,李步楼等译:《二十世纪哲学》,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92页。)。
  (2)詹姆斯关于意识的意向理论
  一般说来,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直接来源于布伦塔诺,但詹姆斯对意识的意向性法则的发现可以说是现象学上的一个重大理论突破。尽管詹姆斯对意识的意向性法则的研究服务于他的心理学计划,他也没有充分理解他所建立的这一理论所暗含的现象学意义。我们之所以提出詹姆斯意向性理论的现象学意义,是因为他已经超越了布伦塔诺对意向性的心理描述:①詹姆斯意向性理论涉及到意识对象的同一化和客观化,也就是不同意识行为的多样性能够被认为是相同的;②意向性是指主动的、有选择的意识活动,而不仅仅是被动的或静止的指向对象,以及认为那些对象与把它们理解为对象的意识活动相脱离,早已经在他们的意识清单中存在。这看起来非常像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
  詹姆斯首次提出,意识是一个瞬时流动的经验之流,它不断地变化,生长,相互融合。他认为,首先人们能够通过反省抓住这些精神的活动,然后利用因果范畴把它们关联起来;但是,每当人们试图抓住这样一个精神活动时,结果在心中他能够清楚确定的只是它的对象。詹姆斯发现,除了通过它的对象,没有任何精神活动可以被具体化。因此,詹姆斯转换了分析角度,从思想流的反思分析转向思想对象的分析。他发现,我们不能够把思想从思想对象中隔离出来进行独立地研究;我们通过心灵和精神活动所意味到的东西,是我们的能力通过瞬时相互区别的不同精神活动确定和认识的同一个思想的对象。这样,詹姆斯发现了意识的意向性。他说,思想主要是一个直接指向终端的选择性的对象化过程。直接呈现的不是意识状态本身,而是它的对象。詹姆斯认为,在意识的第一层面上或者说在当下具体的描述经验中,虽然我们以为两次能得到同一个感觉,但那只是误解,误以为对同一个对象所产生的两次感觉也是相同的,其实没有哪个意识状态能够重复出现,(注:在不同的时间、处境、心情下,人们对同一个对象的感觉和意识是不同的。在这个意义上,笔者同意詹姆斯的观点,但如果在当下的处境中,在我眨眼的一瞬间我对苹果的感觉不是相同的吗?)“我们获得两次的东西是同一个对象”。(注:Principles of Psychology,vol.Ⅰ,p.231.)
  例如,我们不是从同一个对象总是获得那些相同的感觉吗?不是同一个钢琴键,用同样的力量敲击,以同样的方式让我们听到吗?不是同样的小草给予我们关于绿色的同样情感吗?……这仿佛是一段形而上学的诡辩,它建议我们说,不是;但是,密切地注视一个事情表明,没有证据证明同样的一种感觉被我们感知两次。被感知两次的是同一个对象。(注:Principles of Psychology,vol.Ⅰ,p.231.)
  詹姆斯认为,如果在机体中的一个神经流是一个特殊的可数据化的事件。如果每一个感觉或思想都是与单个神经流严格相关,那么,每一个感觉或思想就将是可区别的、可个体化的以及可分离的,就像那些生理事件一样,我们就不可能知道在两个连续的意识活动中,我们是否思想同一件事情。但这不是我们的经验。
  每一个观念……永远是它所是,从来不能变成另外一个观念。心灵也许在不同的时间改变它的状态,它的意义;也许丢弃一个观念而拾起另一个,但是那个丢弃的观念不能被以可理解的感觉说转变成它的后继者。那张纸,刚才是白色的,现在我也许看到它已被烧成黑色。但是我的观念“白色”没有转变成我的观念“黑色”。相反,在我的心中,它作为不同的意义呆在对象黑色的一边,并通过此让我判断出纸已变成黑色。除非它呆在那,否则,我不能说“黑色”和知道些什么。这样,在意见和物质事物的流动中,观念的世界,或易于被思想的事物牢固的不可改变的站立在那,就像柏拉图的理念世界。
  至此,世界也许是这样一个地方,在那里,相同的事物过去不会,将来也不会出现两次。我们的意思是我们所指着的事物可以由顶端转变到底部,以及对事实我们是无知的。但从我们的意义本身这个角度,我们并没有被欺骗;我们的意向将被认为是相同的。(注:Principles of Psychology,vol.Ⅰ,pp.460-462.)
  因此,无论是生理的研究,还是“反省”都不能充分解释我们意识生活的结构;意向或经验中直接给予的思想对象的意义分析就是必要的。詹姆斯提供了进行这样的分析所需要的所有因素。他首先区别了思想的对象和意识活动的给予,并认为在思想与思想的对象之间有必然的内在关系。他发现,除了作为对象的意识,不可能有意识,因为那就是意识的应有之义。并且除了通过具体的意识对象,必然永远不可能区分和指明意识活动。这就是詹姆斯在《心理学原理》中论述的意向性规则,后来被胡塞尔发展和完善。当然,詹姆斯并没有完全意识到他所做的工作的现象学意义,所以我们说,他一方面影响了胡塞尔的“先验的转向”,另一方面,他仍然只是在走向现象心理学的路上,并没有进入他所发现的现象学的基础领地。
  詹姆斯除了建立了意识活动与意识对象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还进一步详细地勾画出和描述了意识场。他第一个区分了所给予意义的场与它的“边缘”,最重要的是他在严格意义上区别了思想的“对象”(注:“思想的对象”在这里显然比实在世界里的对象范围要广泛得多,因为它还包括幻觉、梦、神秘的体验等,但只有在成功的认知中被证明是有效知识时,它才能成为实在世界里的对象。)与实在世界里的对象。他在《心理学原理》(注:詹姆斯在《心理学原理》时期曾努力摆脱二元论,但并不彻底,只有到了《彻底经验主义》时期,他通过“纯粹经验”这一概念改造了传统的“经验”概念,才真正摆脱二元论。)中论述“亲知”(knowledge by acquaintance)和“关于……的知识”(knowledge about)时指出,每一个思想的“对象”本身内在的含有一个指涉,即在实际经验中它的可能实例;“关于……的知识”的结论(或有意义的认知)在直接感觉的“熟识”(acquaintance)(或真理的认知和证实)处终止。这也许成功,也许不成功,但在成功的认知中,它描述了有效知识的最终认识论上的条件。换句话说,“关于……的知识”和“亲知”作为一个整体直接指向生活世界,并且它就是这个生活世界本身,作为任何特别认识的“地平线”(horizon),它是所有经验最后的先验基础。因此,思想的结构与生活世界的结构的界限并不清晰,但可通过对这个世界按照它所被经验的那个样子的描述认识到,并且“被经历的”(lived)经验优先于对思想过程本身的反思。这就是詹姆斯得出的一个初步的含蓄的现象学的结论。毫无疑问,詹姆斯的“唯心主义的反省”(idealistic reflections)一直成功地阻止了他试图按照生理学和科学来解释知识。依靠生理知识和生理条件来解释知觉,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成功。而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大脑只是一个冷却血液的器官,他也不知道神经元脉冲、视网膜上的神经突等现代科学知识,但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说了许多有关视觉和视觉经验的结构方面的有意义的话。这可能是因为经验的结构逻辑地独立于并先验地优先于它们的生理条件。
  当然,我们必须始终记住,在这个领域中詹姆斯的主要兴趣是在心理学方面。相比之下,胡塞尔所关心的主要是认识论问题。无论如何,在胡塞尔哲学中,这个概念的整个发展和应用都超出了詹姆斯的引人注目的但却是比较偶然的讨论中所能找到的任何东西。
  (3)詹姆斯的“实在的序列”(orders of reality)
  上文我们已经论述到“思想对象”,在詹姆斯看来,“思想对象”既不属于物理世界,也不属于经验之流,而是工具,通过这种工具我们一方面能对象化意识,一方面能够对象化世界里的事物。“思想对象”是一种功能,通过它思想意指“一个永久的演说主题”。“它既不指思想状态,也不指思想状态所指涉的事物,而是指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思想状态在指涉中的功能就是特殊事物。”(注:Principles of Psychology,vol.Ⅰ,p.461.)詹姆斯在讨论“实在的序列”时,又详细地论述了这一看法。对现象学来说,“对象”的观念(或现象:按照它所呈现的样子出现)是比“存在”、“事物”、“实在”的观念更根本,这是因为存在的模式与经验的模式是相关的。经验的世界包括许多不同的对象范畴,詹姆斯列举如下:知觉对象,过去的对象,回忆的对象,想象和不真实的对象,幻觉的对象,虚构的对象,正式或范畴的对象,数字系统,科学规律,理论对象,科学的和宗教的实体,部落的图腾,独特的神话,等等。所有这些对象都属于不同但内在相关的系统,这些系统组成了“实在的序列”或经验的许多世界。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对象之间没有什么矛盾,是能够和谐共处的。
  只有当一个人经验了与我们的世界里其他东西不一致的经验时,他才有不真实的感觉或不相信某物的真实存在。当我们做梦时,梦境作为整体对我们来说是真实的;只有当我们醒来,把梦里的经验与其他经验序列相比较时,我们才能把梦中的世界与知觉实在的世界区别开来。“任何对象”,詹姆斯说,“仍就是不矛盾的,根据事实本身(ipsofacto)被认为是绝对真实的”(注:Principles of Psychology,vol.Ⅱ,p.289.)。为此,詹姆斯提供了一个着名的例子:“飞马”。
  那匹马,它的翅膀,它的位置,都是同样真实的。那匹马的存在不是以它有翅膀的方式存在,而且是真实地在那,位置的存在也不是以那匹马的位置的方式而存在,并声称也没有与世界的其他位置相联系。但是如果我骑着这匹马侵入以其他方式所熟知的世界,比方说,“那是我的老母马Maggie,长了一对翅膀,站在它的马厩里”,整个事件就被改变了;因为现在,马和位置与其他所熟知的马和位置相同,所熟知的后者对象与所觉察到的前者不相容。“Maggie长了一对翅膀,站在马厩里!绝对不可能!”那么,翅膀是不真实的,是幻觉。(注:Principles of Psychology,vol.Ⅱ,p.289.)
  这里重要的是,知觉的世界不是科学的世界,科学的世界也不是宗教或艺术的世界。我们不费力气地同时生活在几个世界里,并从一个世界进入另一个而不把它们相混淆。我们生活在数学和逻辑的范畴体系里与我们生活在知觉或想象的世界里一样客观、真实。我们说,所有意识活动的对象,作为对象,在它们固有的意义上,都是“实在的”(real)。但是在这些不同的世界里,它们各有一个序列,这个序列保证了经验的前后一致,它统一了生活世界里的所有方面和可能性,并是所有经验的最终的地平线。詹姆斯并不仅仅提供了一个各种实在序列的初步轮廓,而且进一步提出有一个关于真实世界的感觉,它是极为重要的,提供给我们一个重要的类比,根据这种关于真实世界的感觉,各种实在序列能够被统一整合。这一点预示了胡塞尔和梅罗·庞蒂在知觉意识领域所确定的关于实在的源初感觉。詹姆斯通过分析发现,不仅仅存在各种实在序列,而且所有这些实在序列被统合为一,一个相同的意识;一个能够采取不同的富有诗意的态度去看、记忆、想象和思考同一个世界的意识。对这个意识来说,有这种可能性,即存在不止一种方式来接受相同的对象。但这个意识总是停留于一个知觉的空间。这个知觉空间是不能摆脱的身体,位于意识世界的中心,我的理解就是詹姆斯的“自我”。这个知觉的化身给予我们关于实在的初步感觉,所有其他的意识都以此为基础。
  (4)詹姆斯的“自我”
  在《心理学原理》第九章:“论意识流”,詹姆斯说,每一个思想都是“自己的”(owned)、个人的(personal)以及“我的”(mine)。没有心灵能够为其他人思想或经验,它绝对的绝缘,不可约分的多元主义。如果两个心灵思考一个星系——猎户座,那就是有关一个星系的两种思想。一个思想的存在区别于它的认知功能。詹姆斯区别了自我和意识,这与萨特所做的一样,只是他们都是独立完成的。意识是思想自己的流,詹姆斯说,他不能旋转的足够快以抓住它们。当意识试图成为它自己并反思它自己,它发现一个对象化的自我呈现在它的面前,作为它的主人和它的活动的根源。詹姆斯对自我的感觉的现象学描述非常精彩,包括许多富有洞察力的认识,但在这里我们不可能详细论述。詹姆斯关于自我得出的重要结论是:自我,通过反思,呈现的绝不是一个稳定的、可孤立的、自我确定的事物,而是一个变动不居的事物;我的自我不是固定的某物,而是在不同的情景中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会呈现出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种呈现样态:物质的自我、社会的自我和精神的自我。
  詹姆斯发现,当我们转向意识,以它自己具体存在的方式考察它,我们就会发现并没有一个实体从它的对象中分离出来,而只发现拥有对象的认知功能。那么,如果我考察所有的对象——在我的意识场中与所有其他的对象相分别——我能叫它为“我的”或“宾格的我”,我发现,它们所构成的它们的所有存在都以各种复杂的方式与在一个空间中所呈现的我的经验密切相关。如果我区别出“经验的”或“对象的”自我,宾格的我从被认为是活动和情感的源泉的自我中以不同的方式被经验,并试图主题化恰恰是被代名词的我所标示的——活跃的自我的中心——我会发现什么?詹姆斯通过分析发现:“‘自身的自我’(self of selves),当被仔细考察时,就会发现主要是由大脑中或位于大脑与喉头之间的那些奇特的运动的集合组成。”(注:Principles of Psychology,vol.Ⅰ,pp.300-301.)詹姆斯这一发现导致了他所追问的着名问题:“意识存在吗?”如果自我的最深处都被发现是所呈现出的经验,那么我们只能把所有被经验的都叫做对象。再也没有什么更多的东西了,没有另外一个实体,也没有根本的我或先验的自我,有的只是意识流,纯粹而又简单,正在思想的对象……其中的一些……它称作“宾格的我”。詹姆斯的分析产生了两个结果:其一,他影响了存在主义现象学家萨特和梅罗·庞蒂的一个主要观点,即身体本身位于经验和实在起源的中心——詹姆斯不仅仅阐述了这一观点,而且还利用它解决经验主义者和联想主义者的自我同一性的问题。其二,既然意识只能根据它的对象绕道经验的生活世界来说明它的活动或状态,那么,什么是意识?詹姆斯在这里拒斥了实体的灵魂,也批评了康德的先验自我,他认为意识只是对象化的功能,它的形式和结构来自于它的对象。意识作为对象化的不可或缺的主观条件,从来不能被完全论题化或带进充分反思的层面上。用现象学家的语言说,就是“前反思的”或“前论题的”。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对詹姆斯进行现象学研究,当前主要是集中在他的前期着作《心理学原理》所呈现出的现象学论题。需要进一步做的是:第一,在詹姆斯后期着作“彻底的经验主义”中所蕴涵的一些现象学论题,要比《心理学原理》中呈现的还要多,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挖掘。第二,在此基础上,对詹姆斯后期所论述的实用主义、多元论、彻底经验主义进行现象学批判将是有意义的。第三,我们只是简单论述了詹姆斯与胡塞尔现象学之间的思想联系,而詹姆斯特别是他的自我学说与萨特、梅罗·庞蒂的联系也是明显的,需要进一步研究考察。
现代哲学广州98~106B6外国哲学孙冠臣20022002詹姆斯在描述宗教经验时所采用的现象学方法;对心理主义的拒斥;在诸如意识流、意向性、实在、自我等具体内容上在现象学领域所做的虽是无意但却是开创性的探索都表明詹姆斯的哲学思想对胡塞尔现象学有启发和影响的意义。詹姆斯/胡塞尔/现象学/William James/Husserl/PhenomenologyThis thesis analyzes James' phenomenological method in describing religious experience,his reject of psychologism and his theories such as intentionality,reality,ego etc,all of which are original studies in phenomenology field.Although James was not conscious of devoting his attention to Phenomenology,these original works indicate James' important influenc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Husserl's phenomenology.作者系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马列部教师,邮政编码:273165 作者:现代哲学广州98~106B6外国哲学孙冠臣20022002詹姆斯在描述宗教经验时所采用的现象学方法;对心理主义的拒斥;在诸如意识流、意向性、实在、自我等具体内容上在现象学领域所做的虽是无意但却是开创性的探索都表明詹姆斯的哲学思想对胡塞尔现象学有启发和影响的意义。詹姆斯/胡塞尔/现象学/William James/Husserl/Phenomenology

网载 2013-09-10 21: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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