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逐与逃亡——论刘震云创作的意义及其精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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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中国这个古老而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乡村和城市往往是以两种截然不同的面貌出现的。远离尘嚣、物质文明不发达的乡村,尽管是人们实际生活中千方百计逃离的土壤,却一直是人们精神回归的故乡。对那些出生于乡村却又居于城市的“乡村游子们”来说,乡村更是他们逃离文化差异冲击下精神困境的田园梦乡。乡村犹如一位慈祥的母亲,贫穷但更为纯朴,落后却不失优美。这种“乡村情感”反映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便是作家们的创作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的美化乡村的倾向。沈从文、废名等乡村田园的永不疲倦的歌颂者不用说,路遥、贾平凹、阎连科等新进作家在展示了乡村贫穷的图画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个美好的乡村梦想,以“审丑”名世的莫言,在其“高密东北乡”风情画中,亦寄寓着一个“刚强民族精神”的幻想……乡村的纯朴、恬静、真诚成为现当代作家心中的永恒的净土。与乡村不同,物质文明更为发达的城市,尽管在实际生活中是无数乡村之子梦寐以求的生存之所,在文学中却常常扮演着一个不光彩的角色。身居城市的现代作家大多以乡村文化视角去打量城市,把城市描绘成为充满色欲和物欲、虚伪和堕落的怪兽。沈从文式的现代“乡下人”固然将城市描绘成罪恶的渊薮,但对城市文明怀着较大好感的新感觉作家有时也流露出对城市文化的惶惑和恐惧,当代作家贾平凹、莫言和众多知青作家同样在创作中表示了对城市的厌弃和批判(如《废都》和《红蝗》)。可以说,除鲁迅等少数作家之外,回归乡土和逃离城市几乎成为中国现当代作家的一种极普遍的创作姿态。
  与大多数现当代中国作家不同,刘震云对乡村和城市则表现了双重的放逐和逃亡。读他的小说,我们心中常不由萌生这样的意象:一个疲惫的旅人,奔波在乡村和城市之间,希冀找到一个栖息之所,以安顿自己困顿的行旅,可城市和乡村都排斥和拒绝着他,而他也厌弃、仇视着城乡;在他的目光里,城乡两处都充溢着丑恶和黑暗,没有一片净土可以驻足。于是,他只有在深深的失望和痛苦中走向双重的逃亡,以一个双重叛逆者的身份展开对城市和乡村的批判性审视……这个疲惫的旅人就是刘震云。
  因生计所迫,1958年出生刚刚八个月的刘震云就被外祖母抱到河南乡下抚养。从此,在河南这块古老而贫瘠的土地上,刘震云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生涯。在此期间,恰逢诸如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天灾人祸。饥饿、贫穷、死亡(刘震云曾几次险历死亡),以及畸形岁月中畸形的权力统治,给幼小的刘震云留下了深刻而痛苦的记忆。经过当兵、担任民办教师的几度曲折,在1978年刘震云才通过考入大学彻底地离开那片乡土,重新回到他曾降生其间却已阔别二十年的城市。
  这种独特的人生经历,给刘震云及其创作以很大影响。刘震云不同于纯粹的乡下人和城市人,也异于那种“农裔城籍”、物质和精神分居城乡两地的“两栖人”作家。同他们相比,他没有自己明确的根。对于乡村,由于那并不是刘震云的出生之地,更因为他没有和父母亲一起共度乡村苦难的童年和少年,他感受不到那种真正的“乡村之子”所有的直接源于血缘情感的地缘归属意识,而不免有一种客居、寄寓乡村的感受;乡村的贫穷、饥饿、死亡和权力的你争我夺等在刘震云心灵上刻下的痛苦印痕,成年之后在现代文明影响下形成的对乡村文明的理性考察,更增强了刘震云对乡村的拒斥意识。换言之,尽管刘震云有长年的乡村生活经历,且不可避免地深受乡村文化的熏陶和浸渍,但他同乡村之间,仍有着天然的情感距离。对于城市,虽然那曾是刘震云的出生地,数年艰辛奋斗以离开乡土的经历也说明刘震云对城市确实曾抱有一种试图回到“生父”身边的渴望,现代文明的教育、城市物质文明的相对发达也促使他理智地意识到城市的优越并选择其作为自己的生存之所,但刘震云毕竟又是城市的“弃儿”,他同城市同样是有隔膜的。乡村文化的潜在影响,物质充盈但精神匮乏的城市文明与贫穷却单纯的乡村文明之间的巨大反差,以及由于缺乏城市童年和少年记忆而产生的对城市的陌生感,都不可避免地使刘震云对城市怀有一种疏远和厌弃的情感。假如说城市是刘震云的“生父”,乡村是刘震云的“养父”,那么,刘震云同二者之间的关系都是不和谐的。他不是简单地逃离这一个而亲近另一个,也不是简单地回归这一个的怀抱而弃另一个远去,他对二者都怀着双重的矛盾情感态度,既有同情相亲,但更多隔膜和拒斥。这种对生父与养父的双重矛盾态度,使刘震云常陷入情感与理智的巨大困惑和缠绕之中,最终导致他以双重的局外人身份对城市和乡村进行冷峻的审视与批判,并进而挖掘出城乡共同的灰色的人生和变形的灵魂。不过,这种双重批判又导致了刘震云找不到一个超出二者之上的理想和希望,找不到一个精神回归的家园,于是,他只有陷入精神的漂泊与逃亡,文学创作也随之陷入一定程度的困境。这种精神困境,我们将在下文做出更具体的分析。
   二
  刘震云不是乡村母亲的儿子,痛苦的乡村记忆更使他没有儿子对母亲的情感依恋与心理顾忌。与那种美化乡村的创作倾向不同,刘震云反对“把故乡当作温情和情感发源地的文章或牧歌”[①]。他冷静地、客观地以“他在者”的身份剖析、剥落着乡村的面目,他侥幸逃离乡村、心存后怕的感觉更加强了他的批判感。
  贫穷是刘震云最深刻的乡村记忆,创作伊始,刘震云也是从贫穷这一角度开始他的乡村生活描绘的。在他的笔下,贫穷是乡村驱之不去的永恒梦魇,它飘浮于乡村之上,侵蚀着乡村人的肌体和灵魂。刘震云的所有乡村故事,几乎都是由贫穷引出的悲剧。生命被贫穷扼杀(《罪人》、《栽花的小楼》),美也被贫穷摧残(《塔铺》)……可以说,刘震云笔下的乡村故事没有一处不是以悲剧终结,而所有的悲剧无一不是源于罪恶的贫穷。
  刘震云创作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不是为了展览贫穷而肆意渲染。他还写出了乡土社会的人们由于受贫穷的挤压,性格和灵魂出现的种种变异。这里,刘震云的乡村生活描绘无疑深入了一个层次,并使他区别于那些将乡村人性人情美作为他们心灵梦乡的乡土小说家。生活贫穷而人情淳朴、心地善良的乡村风景线不再出现在刘震云的笔下。因为贫穷,人性被扭曲(《罪人》)、善良被吞噬(《大庙上的风铃》)、纯朴被嘲弄(《被水卷去的酒帘》),即如《塔铺》中的慈祥爱子的父亲,也被贫穷挤压出自私的举动。这里,刘震云向我们展示了一幅与其乐融融的乡村生活截然不同的乡村画面:无论悲剧的酿造者还是悲剧的牺牲品,不论“罪人”还是受害者,都显示出了人性的阴暗处。《栽花的小楼》中悲剧的酿造者李明生和坤山固然充分体现出自私和狭隘,但即使是牺牲品红玉亦具有嫌贫爱富的品性。他们的悲剧与其说源于单纯的物质贫穷,还不如说是起因于贫穷所引起的人性的严重变异。《罪人》中,兄弟抓阄决定谁娶女人而导致的家庭惨剧,同样将贫穷和贫穷挤压下的人性扭曲表现得怵目惊心。在另一些作家创作中通常作为善良、纯朴之象征的乡村人,在刘震云笔下几乎都隐藏着不洁的人性。《塔铺》中的李爱莲,似乎是美与善的化身,但这作品中唯一亮点的无情毁灭,正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了乡村的贫穷摧残人性的残酷性与普遍性——刘震云对乡村贫穷的表层和深层(尤其是深层)的双重揭示,无疑触及到了乡土社会的某些本质。他对乡村人性的丑恶面和阴暗面的无遮拦的展示,使他开始区别于那些“美化乡村”的小说家,刘震云对乡村社会的决绝姿态也初步显示出来。
  当然,如果说在早期创作中,刘震云完全没有表现出对乡村的温情和留恋,是不公正的。正如刘震云后来所声称的:“《塔铺》是我早期的作品,里面还有些温情,这不能说明别的,主要说明我对故乡还停留在浅层认识上。”[②]《罪人》中偶见的田园风光,《塔铺》中强烈的感伤色彩,以及后来将自己作品中表现出的对故乡的温情视为浅层次的认识,都说明早期的刘震云与乡村故乡之间存在着纠缠不清的感情纠结。
  这种感情纠结更突出地表现在刘震云早期作品中普遍存在的强烈忏悔意识上。刘震云创作初期的几乎每一篇作品,都表现出一种对于乡土社会的强烈忏悔意识和负罪感:《罪人》中,曾卖身救父、言行遵从乡村道德规范的“嫂嫂”临别人世前,为自己一度背叛了乡村道德留下了“我后悔”的遗言,牛秋在离开故乡后负罪感倍增,那条被剁下的手臂与其说是为了死去的嫂子,还不如说是为自己背叛了乡村文化赎罪;《塔铺》中的“我”,在估计自己有可能考入大学、即将离开故土时,内心中却兴起沉重如铁的负罪感和赎罪意识;此外,《栽花的小楼》中的红玉、《大庙上的风铃》中的赵旺,对于故乡都有类似的忏悔意识和负罪感。我们注意到,作品中这些拥有强烈的负罪感的人,都是曾背叛过乡村或者离开(即将离开)故乡的乡村“叛逆者”。而这种弥漫于作品中的强烈负罪感,既反映出作者刘震云与乡村欲割难舍、爱恨交织的情感矛盾,也反映出他离弃了曾养育过自己的乡土以后对自己行为的自我怀疑。
  “忏悔”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沉溺于罪恶感之中难以自拔,以噬人心灵的痛苦来换取良心的安宁,一种是以悔罪来告别背弃过去,以从此恩怨两讫、一了百了的方式宣布自己与以往一切毅然诀别。刘震云的忏悔无疑属后一种。尽管不能说经历了“忏悔”之后的刘震云已经全然斩断了与故乡的感情缠绕,但至少,这种情感纠结是更隐蔽、更内在地表现在作品中了,而他对乡村文明的批判性审视姿态则更明确、更彻底地显示出来。
  文革中畸形的权力膨胀,是乡村给予刘震云的又一“礼物”,也是他作品中与“贫穷”相关联的一个主题。在官本位社会,权力的大小往往同财富的大小有着无形的联系。掌握了权力的人,获取财富的机遇也越大。某种程度上说,贫穷的乡村社会对权力的追逐和畏惧,均源于人们对财富的追逐和对贫困的恐惧。而在一些特殊时期,乡村社会对权力的你争我夺又往往加剧了乡村的贫穷。在经历了对乡村的忏悔之后,刘震云又从权力这一独特角度切入乡村生活。这使他在“贫穷”之外,多了一个解剖乡村社会的工具。
  刘震云是从《头人》开始其“权力”乡村的描绘的。作品通过叙述申村这个小村庄半个多世纪七个“头人”的统治历史,揭示出了乡村权力的本质。“祖上”等七个头人,从近代、现代到当代,都轮番对申村进行着如一的权力统治,利用权力鱼肉百姓、谋取私利,而所有的民众都俯伏在权力的高压下,没有表现出任何的觉醒和尊严。在这里,作者以权力为契机,试图把握到农村文化劣根性的主要脉络,挖掘出乡村人性蒙昧与丑陋的文化根源。
  《故乡天下黄花》的题材与《头人》无异,但所描绘出的对权力的争斗更加残酷,作品中人物对权力的占有意识也更加强烈。在马村这个小小的乡村舞台上,所有的人都以权力为中心划分为两个阵营: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权力的操纵者与权力的依附者。在这种二元对立中,权力仿佛成了至高无上的主体,人反而沦为工具和傀儡。李文闹、赵刺猬等人无一不是在权力欲的支配下做着你方唱罢我登场的表演。权力的获得者利用权力为非作歹,放纵私欲;没有权力的或千方百计伺机争夺,或依附权力,狐假虎威。等而下者,自甘为奴,惊伏取媚于握权者的一颦一怒。《故乡天下黄花》中,马村的近代史,可以说是一部完整的权力争夺史。马村的芸芸众生,与其说是具有人性尊严和个人主体性的人,还不如说是被权力异化了的畸形人。这里,作者借助“权力”这面镜子,既照出了乡村人性的阴暗,也解剖了乡村文化的缺陷。在马村舞台上,前台上演的虽是争夺权力的闹剧,但“贫穷”依然是它有力的背景,支配着人们对权力的态度。换言之,权力是马村历史的表象,贫穷潜藏于次层面中,它与权力相辅相成,成为两股压榨乡村民众的巨大异己力量,使乡村民众的人性走向扭曲,使乡村文化走向畸形。
  刘震云从贫穷和权力两个角度切入乡村生活,深刻地解剖了乡村的整体人生。在这样的解剖下,乡村必然是黑暗和残酷的,它没有田园风光,没有情感眷恋,没有慈母深情,没有质朴纯真,所有的只有丑,只有恶,只有由贫穷引出的人性的畸变,只有权力争夺引出的恶的爆发。刘震云描绘的这种截然不同于其他作家笔下的乡村图景,虽然有其片面处,却也包含着深刻的真实。它以近乎恶毒的真实,打破了传统乡恋情结下乡村生活其乐融融的神话,残酷地嘲弄了文人们的乡村田园梦想。这种片面惊人的深刻,既与作者刘震云的独特的乡村情感经历有着深刻的联系,也以一种震聋发聩的方式揭示出乡村文化的某些本质。
   三
  对于乡村有着深刻痛苦记忆并进而拒斥、放逐着乡村的刘震云来说,城市既是他降生的地方,又是现代文明教育给他指出的理想生存之所,他很自然地向往城市,希望在城市找他的理想,栖息他反抗乡村之后的疲惫心灵。我们看到,在刘震云创作的初期,尽管由于乡村文化的潜在影响,他对于城市虽不无惶惑和恐惧感,但还是充满着憧憬与向往的。对赵旺(《大庙上的风铃》)、青青(《被水卷去的酒帘》)等为了进入城市而逃离乡村、不惜背弃乡村道德的农村青年,刘震云是寄予了较多同情的,对《塔铺》中乡村同学为考大学付出的艰辛拼搏、惨淡经营,对《新兵连》中农家子弟们为入党、进好连队而进行的相互挤兑和倾轧,刘震云在揭示其阴暗面的同时亦充分理解他们的辛酸(对于农村青年来说,上大学、参军,几乎是他们逃离乡村的唯一途径)。在《单位》等初期城市题材作品里,刘震云更是借小林明确表达对自己曾经拥有过的城市的幻想。
  但刘震云失望了。正如城市天然地拒斥着这个没有城市童年和少年记忆的游子,刘震云也自然地拒绝着充满物欲和金钱气息的城市。城市“弃子”的经历,长年浸染于乡村文化、不自觉地潜在乡村文化价值观的影响(我们注意到,刘震云的城市作品在《塔铺》等早期乡村作品之后,在“故乡”系列之前,他的乡村眷恋尚未完全破灭),现代城市文明自身的局限,注定了刘震云的“城市梦”的必然破灭。《新兵连》中有这么一个细节,来自农村的新兵“我”,对刚进行的隆重庄严的检阅原是心怀神圣感的,可一旦得知外表冠冕堂皇的“军长”是个可耻的色鬼时,竟然难过得流下了眼泪。这一细节无疑也折射出作者刚刚涉足城市时,幻想被城市的丑恶所击破而带来的心理痛苦。待到刘震云真正进入城市,城市人生大规模地进入他的创作视野时,他看到了一个与乡村并没有本质区别的城市,在他的眼里,城市亦无异于充满丑恶的乡村,只不过丑恶的表现形式不同罢了。城市梦一旦破灭,刘震云便开始了对城市痛苦而清醒的审视与批判。
  如果说刘震云对乡村的审视借助的是贫穷和权力两个切入点,那么,他的城市批判则主要体现在用冷峻的笔调展示一个小人物默无声息的心灵毁灭。鲁迅在评果戈里悲剧时曾说:“这些极平常的、或者简直近于没有事情的悲剧,正如无声的语言一样,非由诗人画出它的形象来,是很不容易觉察的,然而人们灭亡于英雄的特别的悲剧者少,消磨于极平常的,或者简单近于没有事情的悲剧者却多。”[③]刘震云正是从生活现实中,挖掘出近乎无事的悲剧,通过描述原本健康纯朴的心灵在城市文化的侵蚀、挤压下逐步被吞噬被毁灭的过程,去表现城市中具有巨大侵蚀力的丑恶和黑暗,作者的笔调冷峻客观,但在客观下其实又蕴含作者强烈的对小人物的同情和对城市文明恶的一面的批判,也正是这冷峻的客观下小人物无声无息的毁灭才更震撼人心,令人深思。——所以,我们不同意把刘震云划为“零度情感”的新写实作家,他对人物决非无原则地全盘认同,在同情人物的辛酸无奈之时,对人物的沉沦及导致其沉沦的环境有更深刻的批判和揭示。
  刘震云的“小人物”的毁灭经历了三个阶段。《单位》中,刚刚从乡村进入城市的小林心灵纯朴,对城市亦充满幻想,但处长、副处长、女老乔等城市文明的代表者有形或无形、精神或物质的压迫,摧残着小林的个性和心灵。城市“文明”同化、消融着小林,小林则疲于奔命、困于倾轧。一步步的,小林逐步退缩,城市稳步取胜。但这不过是城市文明对“小人物”的挤压和侵蚀的开始。到《一地鸡毛》,小林已经被磨蚀掉了《单位》中的纯真,他开始顺应城市、迎合城市,不自觉地牺牲自己的心灵去卑躬屈膝、行贿送礼,甚至心安理得地利用手中微小的权力谋取利益。堕落已不可避免地开始,美善已掉入城市的酱缸。这是城市文明毁灭“小人物”的第二阶段。到《新闻》、《官人》中,更多油滑和世故的“大头”,在官场中“混”成功了的金全礼,堪称与城市文明融为一体的小林,如果说《一地鸡毛》中小林在初谋私利时还偶有不安的话,那么“大头”、金全礼已经是谙熟其中、轻车熟路了,城市已完全磨蚀掉了当年小林的那份纯朴和天真。小人物的毁灭是这样顺乎自然,平淡如水,却又这样令人触目惊心,无疑构成了一个个近乎无事的悲剧。刘震云通过展现小林(《单位》)——小林(《一地鸡毛》)——大头、金全礼的心灵一步步走向沉沦的全过程,充分地展示了城市的恶的一面:对恶的纵容,对善的扼杀,对美的摧蚀。
  表面上,刘震云笔下的城市“文明”对人的精神戕害与乡村文明不同,但实际上,刘震云的“城市”与他的“乡村”有很大一致性。某种程度上,他的“城市”世界不过是他的“乡村”世界的延伸与变体。“贫穷”在城市中已相对隐蔽起来,但它对人的挤压依然不可小视。小林、大头的堕落虽然缘于他们精神变异,但他们的物质困窘亦是原因之一,尤其是小林,小孩入托、工作调动、住房拥挤,都压在小林的肩膀上,使小林疲于奔命。城市物质文明的发达是相对的,对具体的个人来说,城市人也有可能陷入乡村民众的那种物质的匮乏之中,并由于一种生物上的需求做出不符合人性发展要求的选择。在中国这样城市文明发展得很不完善的国家尤其如此。《一地鸡毛》中结尾处小林对于经济地位与人性尊严关系的慨叹,正形象地表明了这一点。物质的困窘同样可以导致城市人性的毁灭与堕落,这或许是刘震云超出城市以观照城市后得到的启示,也是他对拥有城市梦者的衷告。
  到了《官场》,刘震云更是将城市与乡村的一致性充分凸现了出来。此时,刘震云对城市的剖析,已完全超出了简单的城乡区别,而将城市和乡村视为几乎同一的批判、拒斥对象了。《官场》中的XX局与《故乡天下黄花》中的马村已无二致,权力同样是凌驾于人物头上的一股异己力量。XX局中的无论部长、局长,还是处长、群众,都为权力所驱使,沦为权力的奴隶,而对权力的争夺也使XX局沦为城市中的“马村”,同样充满了灰暗和恶浊。
  至此,我们可以说,刘震云眼中的城市,与乡村一样,同样是丑恶的化身。与其他作家不同的是,刘震云没有把城市作为乡村的对应物,而是把城市与乡村作为同一体予以批判,他打破了物质文明发达而精神文明堕落的城市文明观,也打破了物质文明落后而精神文明纯朴的乡村文明观。他从“贫穷”与“权力”两个角度切入城市和乡村生活,剖析城市人和乡村人的情感和灵魂,无疑触及到了其他作家创作上的盲点。
   四
  城市和乡村,像一把双刃剑,刺伤了刘震云追求的心灵,并带来了他对城市和乡村的双重精神拒绝。这种双重拒绝,使刘震云超出了单一的文化审视所可能带来的局限。他不仅“用‘城市人’眼光去看‘乡下人’和‘乡下事’,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去看待‘城市文明’”[④],而且能高居于乡下人与城里人之上,以几乎同样客观而冷静的审视目光打量城市和乡村。在这样的审视目光下,城市与乡村更多地显示出了它们的共性。考虑到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国家,城市文明并不十分发达,城市社会某种程度上不过是乡村社会的外沿延伸,刘震云对城乡共性的发掘无疑具有其合理性。他作品中的人物,堪称中国人的一个标本,他们所具有的性格特征和文化心理素质,无疑体现着中国人的国民性,所以从整体上说,刘震云的小说,很大程度上具有一种鲁迅式的解剖力度。当然,对城乡的双重拒斥,也可能造成另一种后果,那就是作家在失去现实的支持后找不到精神的支撑点,在对现实的拒绝中找不到希望和信心,从而有可能陷入虚无。而刘震云对乡村和城市的情感与理智上的矛盾,更使刘震云不能彻底跳出虚无的困境。
  刘震云是矛盾的。尽管他放逐、厌弃乃至仇恨乡村,力求以“局外人”身份去审视乡村,但是,二十载的乡村养育之恩,不可能不给他的童年和少年生活留下一点甜蜜的回忆,从而使他在拒斥乡村的同时又难以彻底地摆脱与乡村的情感纠结。这种情感纠结即使在他对乡村表现出最坚决的批判、厌弃态度时也潜藏于他的笔下。如《故乡天下黄花》中,尽管没有一个正面的、给人以希望的农民形象,但作者采用反讽式叙述来写老得、老冯的无辜被杀,赖和尚、赵刺猬的无耻残忍,仍潜藏着作家分明的同情和憎恶;在《温故一九四二》中,作家那种复杂的乡村情感更不必说。叙述人完全以“灾民后裔”的身份去审视天灾人祸的乡人,对农民利益的过分强调,对农民基于生存的选择的过分同情,甚至完全消解了民族战争和爱国主义的正义性。总之,刘震云对乡村所抱的双重矛盾情感的潜在影响,有时也带来了他价值判断尺度的游移和偏颇,并影响了刘震云作品的剖析力度。
  刘震云对城市的态度也不是纯粹的。从情感上说,刘震云是拒绝仇视他的这位“生父”的,但对城市,他也不能说没有一种试图回归的渴望,至少在早期,对乡村的失望使刘震云对城市有更多一点的幻想和自然的亲近感,而后来所受的城市文明的教育和影响,更使他在理智上认识到城市的相对进步与文明。这种情感与理智的矛盾同样明确地表现在他的创作中。如《一地鸡毛》等作品中,刘震云对小林的个性逐步消融于城市的过程,固然抱着较大的否定,但他对小林在乡亲、老师面前的那份愧疚和慨叹,也有着较多的理解和同情。
  刘震云对城乡的双重矛盾态度,其实在他创作初期就具有了。《大庙上的风铃》、《被水卷去的酒帘》的价值评判的含混不说,在一篇名为《江中》的作品里,这种矛盾表现得更见鲜明。九岁的小男孩要离开故乡去京城与母亲团聚了,但他却依恋于乡土和乡村的爷爷不愿离开。这时,“我”——一个有过与小男孩相同经历的青年记者——也陷入了一种矛盾的评判:理智上,他认为小男孩应该去京城,接受城市文明;但情感上,他又理解、认可小男孩的依恋与不舍。“我”的这种矛盾,明显表现出早年刘震云对城乡理智和情感的矛盾。即如晚近的创作,刘震云也未能完全从这矛盾中摆脱出来,甚至陷入了更深层更沉重的矛盾之中了。
  确实,城市与乡村,并不是截然的二元对立。文明的城市有金钱的冷酷和人性的虚伪,落后的乡村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纯朴与真诚,较多地保存在那些与现代文明较少接触的乡民身上,但善良的品性,也不是完全与城市人无缘。事实上,在古老乡村社会的中国土地上兴起的年轻的城市,不可能形成与乡村文化绝然不同的别样文明,它与乡村文化更多的是共性,而不是差别。所以刘震云在超越了城乡二元对立的情感思维模式之后,就更多地发现了二者的相同之处。他的《故乡相处流传》,明确将城乡融为一体来写。作品中延津县的历史已很难说是城市还是乡村的历史,延津可以说是乡村与城市的合一,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它的进化代表了整个中国文化和中国历史的演进。
  《故乡相处流传》记叙了河南延津的千年历史。在漫长的历史河流里,从城镇到乡村,从“伟人”到平民,从真实人物到虚拟角色,几乎无一不包;而权力和贫穷是解开延津历史的两个密码,在权力和贫穷的支配下,历史的河床里充满了私欲、丑恶和黑暗,人性被扭曲被变异,权力和恶也肆虐无忌、横冲直撞……《故乡相处流传》深深地表现出刘震云对城乡进行了双重放逐之后独立无倚的傍徨心态:在他眼里,没有希望,没有目标,没有光明,只有黑暗的河流在翻滚在奔腾。
  由此,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刘震云的创作从早期的写实转到了晚近后现代意义上的“反讽”。“反讽、透视、反省,它们表现了探求真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心灵反映,真理不断地逃避心灵,只给它留下了自我意识一种富讽刺意味的增加或过剩。”[⑤]刘震云对乡村与城市进行双重精神放逐之后产生的绝望心情,试图捕捉到真理而“真理不断逃避心灵”的两难境地,无疑使刘震云较自觉地选择了后现代的“反讽”,因为“反讽”给予他以解析生活的有力武器,也给予他掩饰、逃亡精神困境的机会。
  “反讽可以毫不同情地拉开距离,保持一种奥林匹斯神祗式的平静。”[⑥]在创作中,刘震云很自然地拉开与被揭示对象的距离,力求客观冷静地对对象加以审视,由于保持了一种审美距离,他可以部分地逃避(至少是外在地逃避)情感与理智的矛盾,使作品更真实具体地表现生活并切近历史的本质。但是,另一方面,反讽“也可能是凶残的,毁灭性的,甚至将反讽作者也一并淹没在它的余波之中”[⑦]。过于泛滥的运用反讽,有可能使作者丧失神圣感和庄重感,不可避免地陷入虚无的深渊。刘震云的创作正是如此。由于对城乡的双重失望和拒斥,又找不到一个更高的理想之地来填补失去了田园和城市之梦后所带来的虚空,刘震云于是只有在不断而显得过滥的反讽中掩饰自己的精神逃亡……可以说,反讽既成就了刘震云,又限制了刘震云。
  城市和乡村,是中国现当代文学永恒的题材与主题领域。无可否认,我们的作家曾描绘过很美好的乡村田园梦想,也在某种程度上做出了对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批判,但是,就大部分作家而言,由于局限于城乡两极文化的二元对立,习惯于把一极作为另一极的对应物来审视,以一种文化来衡量和判断另一种文化,作家们的创作往往走向对乡村文化或城市文化的单纯的肯定或否定。因而,像鲁迅那样,能从中国国民性高度对城乡文化做出整体审察的作家,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发展史上还并不多。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现代城乡小说的一大不足,也是它难以取得突破的重要原因。刘震云独特的生活经历和文化背景,使他具有了超出城乡文化的独特优势,摆脱了传统的二元对立视角,进而从根本上把握了城市与乡村的症结。尽管不能说刘震云对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反映和剖析是绝对完整的和全面的,但其创作自有一种“片面的深刻”,而这正是我们许多作家所缺少的。虽然,刘震云有时由于受情感与理智的矛盾纠缠等的影响,不能在发挥自身的优势的同时又摆脱自身的经历和文化的局限,他的小说常在独有发现的同时又最终走入彻底的虚无,但无可否认,刘震云独具一格的文学创作,无疑在某种程度上给中国城乡小说创作指明了一个突破方向。
  ①②刘震云:《整体的故乡与故乡的具体》,《文艺争鸣》1992年第4期。
  ③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几乎无事的悲剧》,《鲁迅全集》第六卷,第363页。
  ④丁帆:《中国乡土小说史论》,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年,第45页。
  ⑤(美)伊哈布·哈桑:《后现代景观中的多元论》,见王岳川编《后现代主义文化与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28页。
  ⑥⑦华莱士·马丁:《当代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中译本,第227页。
   (贺仲明:南京大学中文系 博士生
   邮编:210008)
   责任编辑:凯声*
  
  
  
中州学刊郑州74-81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贺仲明19971997 作者:中州学刊郑州74-81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贺仲明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1: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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