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时期主导价值观的确立及其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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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们正面临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着急剧而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以多样性、无主导性为其基本特点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进步,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人们思想和行动上的混乱。因而,在冲突和比较中寻求新的价值世界,确立科学而合理的主导价值,就成为社会转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制约社会转型的一大因素。本文围绕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探讨三个问题:1.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的基本状况;2.社会转型时期应确立什么主导价值观?3.主导价值观确立的几个基本原则。
      一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一直倡导和奉行的是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以集体为轴心旋转,这一价值观以其特有的号召力和合理性给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以巨大的影响,“集体的价值高于一切”,在利益面前“应该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人们应为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集体主义仍然是一部分人在转型时期的价值追求,也是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也应看到,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必然出现的个人利益的凸现,加之西方价值观念的侵入,一部分人也出现了合理利己主义,乃至极端利己主义的价值观,出现了追求个人利益但不妨碍他人利益的价值观,也出现了个人至上的价值观;出现了讲求贡献也希望得到报答的价值观,也出现了金钱至上、唯钱是求的价值观;出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生活准则,也出现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生信条。所有这些,都表明了原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元价值观已不复存在,人们的价值世界出现了多元信仰并存、碰撞乃至冲突的局面。
  在价值观念的变化过程中,传统价值的统治地位受到怀疑乃至动摇。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价值观在其生成过程中,虽对原有的价值观提出了挑战,但自身还不尽完善。一方面,原有的价值观并非完美无缺,另一方面,新生成的价值观也并非无可挑剔。这样在原有的主导价值被怀疑、新的主导价值还未生成之前,必然会有一个无主导价值的时期,这正是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的基本特征之一,即价值观念的无主导性。正是这种无主导性,使人们产生了价值观比较、选择和整合上的困难,导致了人们价值追求上的困惑、疑虑、徘徊,使得人们的价值观摇摆不定,或此或彼,甚至会出现价值真空。这是当前价值观的基本状况,也是我们确立转型时期主导价值观的现实出发点。
  社会转型时期新旧体制的交替并非简单的换位,而是一个新旧因素并存、传统与现代交织,东方与西方汇流,各种因素彼此缠绕、相互碰撞、相互渗透生成新体制的艰难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旧体制被扬弃,有的改头换面成为新体制的一个部分,有的仍凭借其惯性在某些方面保持优势。与之相对应,新的体制正在建立过程中,某些方面实现了转轨,但与之配套的转轨工程还远远跟不上;与体制的转换相适应,现代因素在不断生长,为社会的发展增添着活力,但传统因素仍然存在并发挥着作用,传统或者与现代因素相交融,或者与现代因素相抵捂,或者与现代因素并行不悖。与此同时,在开放的形势下,东西方价值的冲撞、汇流也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西方价值观的精华部分有些已被吸取,并逐渐整合到新的价值观念中,但也有部分糟粕被人们当作时髦、现代的东西加以效法,有些则与原有观念或彼此划界、各有市场,或尖锐冲突、势不两位,如此等等。所有这些正是我们考察如何确立主导价值的社会宏观背景和客观依据。
  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人们的价值观出现上述多元纷呈、摇摆不定的局面是必然的。但是,如果人们的价值观存在很大差异,甚至出现冲突,而无一种主导价值观使存在差异的价值观各方保持必要的张力,并抑制价值观念的冲突,这样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会是难以想象的。道理很简单,价值观念的巨大差异乃至冲突,必然导致人们行为等方面的差异乃至冲突,而人们行为的差异和冲突,对社会的稳定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在这里,我们只有通过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教育,特别是通过对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物质和精神等关系的科学理解,从根本上影响人们对世界、对社会和对人生等的根本看法,左右人们对周围事物的态度,从而帮助人们形成正确合理的主导价值观。当然,主导价值观的确立并不在于完全消解人们之间价值观念的差异(这是没有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而在于通过对人与世界、人与社会、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等关系的科学而整体的把握,通过对各种现行的价值观的批判整合,确立一种为社会绝大多数人所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并将此作为人们行为的导向,去协调人们的行为,从而有利于社会健康、稳步向前发展,有利于社会转型的顺利完成。
      二
  有人认为,伴随着社会转型,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也必然发生根本转变,即从原来集体主义的主导价值观转变为个人主义的主导价值观。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诚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突出个人的作用、个人的价值,也越来越重视个人的物质需求、物质利益,但这并不必然导致社会主义主导价值观的变化,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决定的。
  我们既然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它所承诺的价值理想只能是社会主义理想,占主导地位的也就只能是社会主义价值观或集体主义价值观,即一切活动以社会为本,以人民为本,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而市场经济正是实现这一理想的最合理最科学的经济运行形式,正是通过这种经济运行形式来为未来的科学合理的社会理想的实现准备物质条件,并通过这一物质条件的不断创获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需求,实现其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实际运作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新的价值要求,需要有新价值观与之相对应,即更凸现主体性,更强调公平性,更呼唤竞争性,更要求交往和效益意识。但这种新的价值要求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理想是并行不悖的:主体凸现是个人积极性调动的关键,而个人积极性的调动正是社会合力组成的基础,也是集体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平等意识和竞争性则能将自利和互利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使得互利以自利不受损并得到扩大为前提,并使自利在互利中实现;对效益尤其是长远效益的追求,会促使人们扩大社会交往,并在交往中更加注重诚实可信、互惠互利、相互协调,进而促使共同规范的实现和秩序的形成。当然,所有这些都须靠集体主义价值观作引导,以集体主义为规范。否则,则必然导致个人主义膨胀,自私自利盛行,以及人们的行为规范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必须指出的是,社会转型时期应倡导的作为主导价值观的集体主义与计划经济条件下作为主导价值观的集体主义是有差别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倡导的集体主义往往是以否认个人利益为前提的,人们只能谈集体利益高于一切而讳谈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似乎只是集体利益的对立物而受到人们批判,这样,集体成了超个体的存在,个人则不可能获得独立,他必须依赖于集体而吃大锅饭,必须听命于上级而吃安稳饭,其结果必然扼杀个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必然扼杀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这种集体主义本质上是与个人利益不相容的,因而必然要受到以个人利益为旋转轴心的市场经济的否定。这是完全符合事物发展客观逻辑的。
  市场经济就其本质来说是以个人为本位的自主性经济,它尊重个人利益,关心的是个人利益的实现和扩大。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注重个人、关心个人利益是必然的,它对于无视个人利益、压抑个人积极性的所谓集体主义是一个否定,这种否定无疑是一种进步,因为它尊重人的利益、注重人的解放和自由,能切实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也同样有利于社会中每个人的全面发展。然而,也应看到,如果任其发展,不加引导,也极易导致个人主义,导致以自我为中心,甚至以牺牲社会和他人利益来满足自己的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价值观。要避免这种利己主义价值观的侵蚀和蔓延,则要在主导价值观念上来一次否定之否定,实行新的价值整合和科学的价值导向,从而形成科学的价值观。
  转型时期所要求的新的价值观既不是只注重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的所谓集体主义价值观,也不是只看到个人利益而忽视他人和集体利益的利己主义价值观,它是在更高的基础上向集体主义的回归,它要求个人服从集体、部分服从全局、眼前服从长远。但这种集体主义决不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贬损个人利益的狭隘集体主义,而是融个体利益于自身、为个人利益的实现创造条件并与个体利益共同发展的集体主义,这种集体主义尊重个人利益,强调个性自由,要求个体自主独立。这样的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和社会利益并行不悖,并以他人、集体和社会利益的实现为自身利益实现的社会条件。这是一种全新的集体主义的价值观,这种集体主义价值观注重社会的、长远的、集体的利益,并为社会每个个体利益的实现创造有利的条件,并最终有助于个体利益的充分实现和每个个体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科学价值观。这种主导价值观既是对以往价值观合理成分的继承,也拉开了未来社会理想价值观的序幕。
      三
  社会转型时期主导价值观的确定不是随意的,它必须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第一,社会(群体)和个人统一的原则。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关系是一切价值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而个人也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群体与个人是相互依存的,群体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总和,离开群体也无个体利益。群体利益并不绝对排斥个体利益,相反,它为个体利益的实现创造着条件。同样,合理正当的个体利益也不排斥群体利益,个体利益的正当满足是群众利益得以创获的前提。因而,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群体利益或为了所谓的集体利益而牺牲人们正当的个人利益,都是不科学不合理的价值观,都无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但从总体上说,集体的价值量总是大于个体的价值量,群体总是高于个体,从这个意义上说,集体利益是第一位的,个体利益是第二位的(但决不是可有可无的)。过去我们在强调集体利益时走向了一个极端,忽视作为个体的合理利益,而现在一些人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凡事都从自己个体利益考虑,集体利益则在其视野之外。因此,我们所倡导的主导价值是充分尊重个体利益,同时又注重发挥个体积极性的集体主义价值观。
  第二,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相统一的原则。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关系也是一切价值观的核心内容之一。在价值观领域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关系问题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唯物史观认为,物质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础,注重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物质价值是社会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问题。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肯定精神生活的作用和人们精神价值的重要性,而且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精神价值应高于物质生活和物质价值。这并不违背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应该说这是历史辩证法的深刻体现。这是因为,人之为人的根本并不在于物质利益的追求,而在于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在于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的实现,在于人们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再者,强调精神生活高于物质生活、精神价值高于物质价值的根据,还在于思维是高于感觉的。与感觉相比,与感官享受相比,人们的思维,人们对精神价值的追求正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所在,也正是人们价值追求的意义之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所倡导的主导价值既要尊重人们的物质追求和物质价值更要注重人们的精神价值。集体主义正是这一精神价值的集中体现。
  第三,手段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的统一。从价值的实现机制来看,价值总是在现实的主客体关系中,通过手段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转化而实现的。手段性价值离不开目的性价值的导引,而目的性价值则离不开手段性价值的推促。如果没有手段性价值的现实化和层层推进,目的性价值则会成为空中楼阁,成为难以实现的空想。同样,如果没有目的性价值的导引,手段性价值则会陷入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但应该看到,价值按其本质来说则是具有超越性、理想性的。手段性价值相对于目的性价值来说永远只有第二位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在目的性价值导引下,通过手段性价值的不断现实化和超越而达到人自身的提升。因而,我们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必须把集体主义这一价值目标分解为一系列具体有效的价值目标,即在实践中提倡讲理想、讲奉献、忠于职守、克己奉公、乐于助人,同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个人的合法权益等,并与那种只从自己利益考虑,损人利己等不良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只有这样,才能促进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真正确立,才不致使集体主义主导价值观与具体的实践、社会现实相脱节,才能避免集体主义价值规范空洞化和口号化,也才能保证集体主义主导价值观应有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导向力。
  第四、主导价值观的核心地位和宽容性相统一的原则。任何一个社会的价值体系既不是单一的,也不是繁乱堆积的,而是一个以核心价值观为主导并有多层面价值观与之相结合的结构体系,这在社会转型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如前所述,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既存在“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的价值观,也存在合理利己主义的价值观,还存在着个人至上的价值观。既有以往价值观的继承,也有西方价值观的引入。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保持集体主义主导价值的核心地位,另一方面,要对其他价值观保持宽容态度(即对其他价值观作批判性的吸纳,并承认某些价值观如合理利己主义价值观存在的合理性),这样,既可保证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和价值理想的贯彻,又可适应转型时期多元价值发展的需要,从而能得到社会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并通过这种认同来有效地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使社会成员在整体上保持协调和合作,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并推动社会的发展。
  第五,自律和他律相统一的原则。以上的理论分析和严峻的社会现实都告诉我们,排斥个体的所谓集体主义与排斥集体的个人主义价值观都是有缺陷的,集体价值的实现和个人价值的实现应该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互为条件和互相促进是以整体对个体价值行为的外在规定和约束以及个体对社会整体价值观的认同以及建立在这种认同基础上的个体价值行为的内在规定和约束的相互结合为基础的,即以他律和自律的相互统一为基础的。在这里,自律和他律并非互不相干,截然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个体在自己的社会活动中,要受到他律的制约,社会(集体)通过政策、法令、舆论等手段,把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相应的价值规范传递给个体,并通过这种传递来确立个人行为的指向和评判的标准,从而形成对每一个个体的约束,把个体行为纳入统一的社会价值规范之中。同样地,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他律就逐渐转化为自律,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个体就必然以由他律转化而来的自律为框架来选择自己的行为,来确立自己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理想。这一过程正表明了个体在价值活动过程中的能动和受动、必然和自由的内在统一。
南京师大学报:社科版36~39,45B8伦理学卢桂平19981998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以多样性、无主导性为其基本特征。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也经历着由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过渡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新型主导价值观的确立须遵循社会和个人相统一、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相统一、手段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相统一、主导价值观的核心地位和宽容性相统一、自律和他律相统一等基本原则。转型时期/价值观/主导价值观/集体主义卢桂平 作者单位:扬州教育学院 225002 作者:南京师大学报:社科版36~39,45B8伦理学卢桂平19981998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以多样性、无主导性为其基本特征。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也经历着由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过渡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新型主导价值观的确立须遵循社会和个人相统一、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相统一、手段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相统一、主导价值观的核心地位和宽容性相统一、自律和他律相统一等基本原则。转型时期/价值观/主导价值观/集体主义

网载 2013-09-10 2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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