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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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我国台湾地区,在1960年代到1990年代经济发展异常迅猛,人均收入从1984年的2890美元上升至1992年的10000美元。[1] 在这一时期,台湾地区的高等教育也获得了巨大发展,高等院校从1954年的7所发展到1994年的125所,在校学生从6000人增加到640000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不足1%,上升到42%。[2] 2000年台湾地区的高等院校(包括军校)达到150余所,毛入学率达到55%,25-64岁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占24%,高等教育从“精英”阶段,越过“大众化”阶段,进入“普及化”阶段。然而,就在高等院校从大众化向普及化转型的过程中,台湾地区原有的高等院校“联招联考”制度却受到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严厉的批评和更严峻的挑战。
  一、改革的起因和对旧制度的批判
  台湾地区这一轮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开始于1980年代末,它是当地整个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中心是批判原有“联招联考”制度;第二阶段的中心是建立“多元入学方案”;第三阶段的中心是完善“多元入学”制度。
  1988年着名学者吴大猷首先提出,必须废除几十年一贯的“大学联考联招制度”(即台湾地区的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建立于1954年),而应仿效美国,让中学生向大学申请入学,各大学自定考试办法。[3] 1989年台湾地区教育行政主管毛高文也提出,“要打倒联考带给教育生态的不良影响”,并亲自主持把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改组为“财团法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基金会”。1992年台湾教育学者受“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的委托,研究并发表了题为《大学入学制度改革建议书》。[4] 从当时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新闻媒体和社会诉求看,改革的要求和对旧制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政治民主化”推动大学自主办学和自主招生进程
  1987年台湾当局宣布“解除戒严令”,民众获得了基本人权。政治上的民主化加强了民众的权利意识,学术团体更要求当局解除以往对高等教育过多的控制。具体反映在大学招生问题上,1990年台湾地区“大学教育改革促进会”和“台湾教授协会”分别提出“大学招生应该由各大学自主”,以排除“对招生的任何形式的管制”,[5] 要求修改“大学法”中的有关规定,载明“招生属于大学重要校务和职权”。[6]
  学者们认为,大学招生无法自主,不利于营造多元学习环境。在联考制度下,大学只能被动地依据考生成绩高低来接受学生。各高校难以录取适合本校的学生,也难以形成各自的特色。
  (二)“联招联考”虽“技术公平”但阻碍教育正常发展
  台湾社会开始意识到,“联招联考”虽然能够保全“技术上的公平”,即人们认为它“具有公正、公平、杜绝人情、省时省事、考科固定等特性”,又有它“给予不同社会阶级得以透过考试促进阶级流动机会”的“技术上的公平”,但是这种公平观念是“有缺失的”,因为公平还有“理念的”层面。理念层面的公平要求“适才适所”,即拥有适当才能的学生,应该能够被选入适当的高校。[7] [8] 因此,“联考联招”仍然在“教育改革中成为众矢之的”。[9]
  这种精英式的“联招联考”和由此带来的“一考定终身”,极度扭曲了学校教育,阻碍了教育的正常发展。因为“联招联考”引导的教学,致使教育目标严重扭曲。联考只重智育成绩,学校就漠视、轻视“全人教育”,教育目的变成培养考试“机器”。“联招联考”在智育领域中,也造成高中过早分科,使学校丧失了培养学生文理兼通能力的机会。[10]“教育改革审议会”对此也提出了严肃批判:“现行入学制度让学校教育受到极度的扭曲”,让“学生养成不良的读书习惯,视野也无法扩展”。“联招联考”的实质是依成绩高低录取考生,还使学生忽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质量,忽视自己的个性兴趣与大学的要求特色之间的联系,造成恶性竞争和人力资源的浪费。[11]
  (三)扩大招生规模并不能解决恶性的考试竞争
  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前期,台湾教育行政部门曾经在“全力推进公共工程建设”的“六年建设计划”中设想“广开学校、扩大招生”,迅速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来缓解高校入学考试的恶性竞争,分解“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造成的社会压力。然而效果并不理想。台湾在“广设高中大学”的口号下,大专院校从1980年46所增加到2001年的135所,在校学生从57万增加到110万。1992年和1993年台湾地区的大学、独立学院和三专招生的人数已经超过高中毕业生人数,也就是说“每个高中应届毕业生都有一个以上的机会进入高等教育学府”,[12] 1993年职业高中的毕业生中也有18.03%的学生能够上职业技术院校。但是“升大学的竞争却未见明显的减缓”,反而“浪费了很多资源”。[13]
  “教育改革审议会”中的许多专家和参与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专题研究的许多学者都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应该在扩大招生规模的同时,根据学生的“多元智慧”,设计“多元入学管道”,[14] 多元考量学生的各种表现”,有的大学可以“免试升学”,有的大学则“侧重对专门学识的评量”,[15] 有的大学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选拔学生。不同的管道通往不同的院校,才是缓解社会压力、学生选择适合的学校、学校选择适合学生的办法。
  二、“多元入学”方案的形成
  1994年台湾各界人士因不满当地的教育体制过于僵化,不符合时代多元、民主、开放等精神,发动了“4.10教改大游行”。之后台湾“行政院”在社会的强烈要求下,设立了以李远哲为首的“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这个审议委员会的宗旨是“在各界的支持与鞭策下,得以汇集全民的意见,作为研议教育改革方案的基础”。[16] 这个审议委员会成立以后开展了一系列“教改论坛”、“专题研究”和“比较研究”,召开了委员会会议,进行了历时两年的调查研究。
  从1996年起,“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先后提出四份“咨议报告”,最后又集中四份报告中的核心、一致的意见,发表了《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总咨议报告》。“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的第一期《咨议报告》辟出专门章节,探讨改革“大学联合考试和联合招生制度”和建立新的“大学多元入学制度”。[17]《咨议总报告》则以“打开新‘试’窗:畅通升学渠道”为标题,重申了第一期报告的核心内容,并且提出了“通过多元入学方案”,“使学生能够适才适所”的改革方针。两份咨询报告的基本建议包括:(1)新制度应该“多元考量学生的各种表现”。(2)招生办法应采取多元化设计,实现考试和招生相分离。(3)入学制度的设计应顾及公平性的维持与达成。(4)入学制度的设计应协助教育理念的实现。(5)“大学多元入学方案”应该包括“甄别推荐”、“申请入学”和“考试分发”等招生录取管道。(6)大学和“四技二专”院校分别招生考试。“四技二专”院校指科技大学、科技学院、五年制(职业高中与技术专科课程联读)院校和三年制技术专科学校。这些院校主要招收职业高中毕业生。审议委员会要求设立“四技二专”院校的招生考试机构,同样实现“招考分离”和“多元入学”。[18]
  “教育改革审议会”的“多元入学”方案和建议得到了台湾行政当局和社会的欢迎。1997年台湾开始试行“多元入学方案”。
  “多元入学方案”和“甑选入学”推出之初,由于每所学校甚至每个班级都获得了推荐权,学生的各种特长都获得某种认可,大学各系都可以确定“甑选入学”的标准,“甑选入学”办法很快就“广受好评”,[19] 通过“甑选入学”管道进大学的学生从原先占招生总数的1.2%上升到2001年的6%,人数增加到5404人。但由于最初设计的“甑选入学”管道过多,诚信缺失,人们很快就发现“推荐甑选”也带来了假证明、假推荐、轮换当班干部等衍生性问题,[20] 甚至出现了台湾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为考生舞弊造假,官员索贿以便学生“推荐甑选”的丑闻。[21] 社会担心“推荐甑选”异化为“多钱入学”,会造成社会公平的丧失。[22] 同时这样的“甑选入学”办法也使招生过程复杂化,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联合招生机构难以协调各招生高校,使招生工作失去应有的秩序。[23]
  2003年台湾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招生委员会联合会”改进了原有“多元入学方案”,将众多的“甄选入学”管道简化为两条,即“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而且做了条件限制。同时“大学招生委员会联合会”要求所有参加“甑选入学”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学科能力考试”,扩大了大学对“申请”和“推荐”学生的“甄选”权,允许大学在“甄选”过程中对推荐和申请的学生进行面试和测验。
  与此同时,“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对过于复杂的“指定科目考试”设计也进行了简化和修正,取消了原来“指定科目考试”的甲案(考0-2科)、乙案(考3-5科)和丙案(6科及以上)三组的分别。[24] 允许各大学和专业分别提出“指定科目考试”的科目和考试科数。在完善“甑选入学”和简化“指定科目考试”组别的基础上,台湾教育行政部门在2003年提出了一个更加完善、简便和公平的“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目前,一个比较完整、比较成熟、理念与结果比较一致的“多元入学方案”,已经呈现在台湾地区民众面前,并逐渐被台湾民众、高教界和基础教育界接受。
  三、多元入学方案的框架与内涵
  归纳台湾十几年改革发展的核心内容和目前已经实施的“多元入学方案”,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台湾地区高等院校的多元招生入学方案是一个学生和学校都可以选择适当的路径,达到适当的人才进入合适的高校的选择系统。这个系统包含着“招考分离”、“两类院校”分别操作、基础学科考试、指定科目考试、甑选入学和考试分发等重要组成部分。下面的图表勾画出“多元入学方案”的基本结构、重要组成部分和整个系统。本节将具体描述和分析这个“多元入学”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内涵、功能和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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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对这个系统中的主要结构和组成部分作具体的陈述分析。
  (一)大学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相分离
  在这个“多元入学”的系统中,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将提供普通及专业高等教育的大学与提供高等职业技术的院校分开,以便于普通高中学生和职业技术中学学生能够根据自身的学识水平和能力倾向,分别选择和报考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大学及专业学院通常要求学生具有扎实全面的普通中等教育的学业基础和大学学习的适应潜能,因此主要选拔招收普通高中的毕业生。在台湾这类大学和学院的总数为72所。这类院校也不排斥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希望进大学学习的职业高中学生,也可以通过参加为普通高中学生设立的“学科能力考试”和“指定科目考试”,考进大学学习。上图显示,普通高中学生可以通过(1)、(2)、(3)途径进入大学,而职业高中学生可以通过第(5)种途径进入大学。
  台湾地区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即“四技二专”)是一种与普通大学和专业学院并列的高等教育类型。这类院校目前共有70余所。它们的主要招收对象是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可以通过第(6)、(7)、(8)条途径升入“四技二专”院校学习。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也不排斥普通高中的毕业生。普通高中的毕业生通过第(4)种途径进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大学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相分离,一方面满足了职业高中毕业生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考虑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课程内容、教学要求和学生智能方面的实际差异,缓解了大量职业高中学生去参加大学入学考试“过独木桥”的恶性竞争压力。
  (二)考试与招生相分离
  “多元入学方案”的核心之一是试行“招考分离”政策。在原来的“联考联招”制度下,台湾所有的大学和高等院校实际上并没有自主招生的权力,而是完全受考试分数的支配,按各校的社会地位和声誉,依联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学生。学生也完全按考试分数和志愿先后,排到哪所学校就录到哪所学校,结果便是“一考定终身”、“一分定终身”。一方面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盲目加剧考试竞争,一方面是学生兴趣与高校专业要求不符、浪费资源。大学无法主动选拔和选择适合的学生,学生也无法选择适合自己兴趣和才能发挥的大学。[25]
  因此,新方案中将考试和招生分开,分别为大学和高职院校设立了两个独立财团法人性质的“入学考试中心”。这两个中心都有两个层面的考试功能:一是分别组织、编制和实施基础性的普通高中“学科能力考试”和职业高中的“统一入学测验”。二是受大学和高职院校的委托,编制和委托组织各专业的“指定科目考试”。
  而后,台湾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大学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分别组织“大学招生委员会联合会”和“技专院校招生策进会”。从2003年起,这两个联合招生委员会每年根据台湾教育行政当局提出的招生总计划和总方针,制定和公布当年的招生计划、规则和次序,公布各个院校通过“申请、推荐、甄选入学”和“考试分发入学”等途径招生的专业、人数、比例等信息,公布各院校各专业“指定科目考试”的要求,监督各个高校招生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26]
  (三)“甄选入学”与“考试分发”双管齐下
  “高校多元入学方案”最能够体现“多元性”的是提出“甑选入学”和“考试分发”两大类入学方式和由此派生的多种入学途径(或称“入学管道”)。[27]
  通过2002年的检讨完善,台湾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管理机构于2003年规定所有希望“甑选入学”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学科能力考试”。2004年通过“甑选入学”的学生占大学录取总数的21.1%。其中通过“申请-甑选”入学的学生为14130人,通过“推荐-甑选”入学的学生为9254人。2005年后台湾教育行政部门将每所大学“甑选入学”的比例控制在招生额30%左右。
  台湾所谓的“考试分发”,就是由“大学考试中心”和“联合招生委员会”将学生按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分发给各个大学,再由大学作录取与否的决定。在过去的几年间,台湾的“考试分发”也经过了一些修正。一是取消了前文提到的“组别”。规定各个大学和专业至多可以指定3-6科的“指定科目”,并事先告知在录取过程中哪些学科属于“采计”学科(即计算分数的学科),哪些属于“参酌”学科(即作为参考的学科),让学生按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业擅长、报考志愿,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和报考哪些学科;二是允许学生同时填报90个专业和院校志愿,让学生的志愿获得充分的重视,而“大学招生委员会联合会”则在录取过程中建立行之有效的分发录取的秩序。
  (四)不同考试的不同功能
  在台湾各大学和其他专业学院的招生实践中,设有“学科能力考试”、“指定科目考试”和“术科考试”。它们在大学招生录取的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功能。
  1. 学科能力考试
  “学科能力考试”旨在检验普通高中学生和其他希望进大学学习学生基础学科之学习状况、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学习能力。设立这项考试的意义还在于防止高中学生学习偏科的偏向。这项考试的设立还将便于高等院校获得学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和学习潜能的信息,并在本项考试的基础上“甑选”学生,或者作为选拔学生的门槛。鉴于上述两方面的功能,学科能力考试具有基础性、统一性和广泛参与性的特点。
  “学科能力考试”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主办,考试由五科组成。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都必须参加语文、英文、数学、社会和自然等五学科的考试。语文考试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为100分钟。值得注意的是学科能力考试的内容严格限制在高一、高二的必修课程部分,所有希望通过“甑选入学”的学生都必须参加这项考试。这项考试可以说是所有大学的招生门槛。
  台湾地区的“学科能力考试”在每年二月举行,参加“学科能力考试”的学生约占全部普通高中毕业生的95%左右。其中仅参加“学科能力考试”而不参加“指定科目考试”的学生,约占每年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5%左右。对这25%左右的学生来说,他们不再需要参加6月举行的“指定科目考试”,减轻了负担。
  2. 指定科目考试
  设立“指定科目考试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大学用来选择适合学生”的测验。指定科目考试也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已设科目有国文、英文、数学甲、数学乙、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等九科。考试涵盖高中三个年级各学科的所有内容。大学各院系专业可以依据各自定位指定特定学科,并以学生在这些科目中的考试成绩录取学生。绝大部分通过“考试分发”进大学的学生,都会先参加“学科能力考试”,再按自己的志愿和高校相关专业的要求,参加“指定科目考试”。
  通常各名牌大学院系专业会要求考试参加3-6科“指定科目考试”,但也有不少院校只要求1-2科考试成绩。在选择“申请甑选入学”和“考试分发入学”的过程中,在大学选择哪些“指定科目考试”和几门“指定科目考试”的过程中,大学获得了“自主招生”的权力,大学和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适才适校”的理想。
  3. 术科考试
  术科考试是指定科目考试的一个次类,是体育、音乐和美术三领域指定科目考试的名称。要求进大学与体育、音乐、美术等相关专业学习,必须参加相关的术科考试。
  (五)技专院校的“统一入学测验”、“院校指定甑试”和“技优保送”
  技专院校(四技二专)在招生过程中也会依据考试的成绩来决定学生录取与否。这两种考试就是“统一入学测验”和“院校指定甑试”。
  职业技术院校的“统一入学测验”由“技专院校入学考试中心”主办,在每年五月举行。每个考生必须参加五个科目的考试。语文、英文和数学是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数学A和数学B,其他两门为专业科目。台湾地区将职业高中课程和职业技术院校入学考试分为23个专业类别。不同的专业类别考两门不同的专业课。专业科目考试中通常一门较注重理论,一门更注重实务。譬如“机械类”考:语文、英文、数学A、机械原理和机械制造。“电子类”考:语文、英文、数学A、电子学和微机处理(或电子电路)。“工业设计类”考:语文、英文、数学A、制图设计基础和计算机概论。“商业类”考:语文、英文、数学B、商业概论和初级会计。“餐旅类”考:语文、英文、数学B、观光概论/餐饮概论和餐饮实践。对这五门课的考试记分以1∶1∶1∶2∶2的比例进行,以凸显职业学校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价值,呈现学生的多元智慧和兴趣爱好。职业技术院校可以完全凭各专业“统一入学测验”成绩录取其招生总量的60%的学生。
  同时职业技术院校也可以在“统一入学测验”成绩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推荐甑选”。通过“推荐甑选”录取的学生数可以达到每所学校招生总量的40%。对“推荐甑选”的学生而言,“统一入学测验”成绩在甑选中仅占40-60%的比重,招生院校还可以委托入学考试中心组织“院校指定科目甑试”。从台湾地区的改革实践看,职业技术院校“甑试”的“指定科目”通常不超过三科。
  “技优保送”是指职业中学对学生中技术优异者的推荐保送,这类学生可以免试入学,可以完全不参加“统一入学测验”和“院校甑试”。台湾当局认为这类学生通常应该是在各种国际技能竞赛中的获奖者,职技院校只对他们作“甑审”而不考试。[28]
  四、启示与评议
  从本文的陈述和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台湾1990年代以来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中有几大值得关注的特点:
  第一,这一轮改革是在台湾地区高等教育发展进入“大众化”和“普及化”的背景下展开的。“联招联考”制度或者说“统一招考”制度,是东方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精英型”高等教育时期的基本招生政策。但是在高等教育发展到“大众化”、“普及化”阶段,这种精英式的、具有公平意义的考试选拔已经成为“一考定终身”、“大学被动收生”、“高中学生学习偏科”和“扭曲学校教育目标”的“根源”。因此,台湾地区的改革吸收了高等教育“普及”国家的经验,明确提出“多元入学”和“适才适校”的原则,使招生考试向着自主招生、联合考试、多种管道、双向选择的理想发展。
  第二,在改革中台湾当局和社会对几个关键问题加深了认识。首先,台湾社会认识到,增加大专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并不是缓解恶性的考试竞争的有效办法,改革还应该从招生考试制度入手。其次,“自主招生”、“推荐甑选入学”一直是学者们的理想,但是在实施中难以一步到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由易而难逐步推进,否则会事与愿违。“多元入学”制度的实行还需要许多保障公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再次,以考试定教学、让招生考试左右学校教育,已经对基础教育的正常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必须建立“多元智慧”的理念,让抽象思维能力一般但具有其他智慧和才能的学生也能够在评价中获得肯定,并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才是改革的关键和发展的方向。
  第三,改革既要保证“多元入学”,又必须保证公平,否则一定会受到挑战,甚至功亏一篑。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台湾教育行政部门还分别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设计了基础性的考试内容,限制在高一、高二的“学科能力考试”和“统一入学测验”。通过这两项测试进入高校学习的学生,达到了大学招生数的30%和职技院校的60%,从而使25%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50%以上的职业高中毕业生不再参加每年六月的“指定科目考试”和“指定科目甑试”。这两项测试一方面规范了对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的基本学习要求,防止了学习偏科又让学生展现了专门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又保证了普通考中和职业高中基本的教学质量。同时,这两项考试也为大学和职技院校提供了学生的基本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的信息,为高等院校的自主招生、学生的个人申请和中学的推荐介绍创造了基本的和可以评测的条件。
  第四,“普及”时代的高等教育仍然有研究性、精英性大学,对于优秀学生的选拔,仍然需要严格的、多学科的、多种资料的测试评价。台湾的“指定科目考试”为大学自主确定选拔标准开辟了道路,部分优秀学生也能够在考试内容多、难度大、考试科目与专业学习要求一致的“指定科目考试”中展现各自的才能。从台湾地区各所大学和院系的招生实践看,通常是名牌大学对考生规定的“指定科目”多,考试成绩要求高;地区性的院校、较为冷门的专业要求考生参加的考试科目少;但也有不少私立大学和公立地区性院校中成长发展较快的院系和品牌专业对考生提出的“指定考试科目”与名牌公立大学相当。可以说,通过“甑选入学”和“指定科目考试”这两项措施,每所大学在招生中既选拔了优秀学生,又促使大学各有定位、各有标准。
  应该说,通过十几年的改革和调整,台湾地区已经通过“多元入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适才适校”的改革目标。同时,台湾地区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也让我们看到,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一件触及社会民众利益的大事,需要坚强有力的改革推进组织、系统深入的专业研讨、广泛参与的利益博弈和精细有度的实施调整。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还需要有利于改革的外部环境和实施条件,需要在教育系统内部和整个社会的配套改革。没有这些条件,改革目标也难以实现。
教育发展研究沪31~36G4高等教育夏人青20072007
夏人青,上海师范大学高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上海 200234)
作者:教育发展研究沪31~36G4高等教育夏人青20072007

网载 2013-09-10 2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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