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艺学的人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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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文艺学人文价值的总体指向,是人格(包括文艺学家的学术人格)的审美化。这是文艺学的学科定位、文艺学原理的“真”和文艺学发展的机制所客观呈现出的学科属性。明乎此,我们从文艺学的研究对象上,便可以做到“正反互补,择优立论”;从研究方法上,便可以做到“方法多元,万变有宗”;从理论构想上,便可以做到“百家争鸣,明义是归”。文艺学的理论体系就会呈现出以人为本,以文为用,文理与人道相通的学科特色。
  关键词 文艺学 人文价值 人格审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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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学属人文学科,它的人文价值似乎不言自明。其实不然。长期以来,我们更多地是把文艺学当作文艺战线上进行思想斗争的一种武器。这种认识无疑是有道理的,因为它的终极指向并没有背弃人是目的的原则,只是中介环节多,常常为眼前的理论是非所囿,再加上对人的关注仅取政治理想一种角度,使得文艺学的人文价值的实现难免没有一定的片面性。20世纪西方文艺学的大量译介,对推动我国文艺学的更新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也不可否认,这期间人们集中思考的仍然是学科原理的改造和理论体系的重建问题,至于对同这种原理和体系相对应的人应有的生存状况,则思之不深。更其让人忧虑的,是时下开始在学界传播的“为学术而学术”的观点。按说,集中精力,心无旁鹜地把学科建设搞好,把学理研究得更精湛,这确实难能可贵,应该理解和支持。只是文艺学的学理与人自身的建设关系极大,潜心研究文艺学的学人,不可能不关心社会和人的精神状态。倡导“为学术而学术”有可能让学人再次走入“象牙之塔”,淡忘文艺学的人文价值。我们认为文艺学人文价值的总体指向,是人格(包括文艺学家的学术人格)的审美化。这是文艺学的学科定位、文艺学原理的“真”和文艺学发展的机制所客观呈现出的学科属性,并非我们主观随心所欲的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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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文学已成为一种人可终生为之的事业。从事文学的人相应地构成了文学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既有物质层面的组织制度设施,又有精神层面的诸种活动:个体的文学文本的创作、接受与研究活动,群体的文学文本的研讨、交流活动,社会传媒的文学舆论活动和文学理论的研究活动。由于文学不是少数人的事业,文学社会必然要与整体社会保持紧密联系,成为全社会“化成天下”的精神建设总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文艺学是把人的文学活动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文学社会里,它处于理论研究与指导层面;在整体社会里,它与相关的人文学科一样,把人自身的社会特质客观化于精神产品中,旨在实现人的价值。因而它对现实中人的文学行为有相应的规范作用。文艺学的这种学科定位,客观地规定了文艺学的基本价值取向,同时,对文艺学家提出了严格要求。
  首先,文艺学要为人的文学活动确定基本范式,并在此基础上概括和阐释文学活动的基本原理。确定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应该依据人与文学的互建关系所规定的文学的内在结构与外在功能的特征。既然文学是人为了提升自身而以审美方式呈现出的一种创造话语新系统的活动,那么,以审美方式“提升人自身”,就很自然地成为文学活动基本范式的核心内容。基于这样的思路,我们认为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是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把人类从事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即建构一个更加美好、更加完满、更加和谐和能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需要的对象世界,当作人之所以为人的核心价值,并用来规范人的行为,使其更加人化。〔1〕将这样的人道主义作为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 文艺学对文学活动基本原理的概括和阐释就有了明确的价值取向:推动人类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的实现;文艺学家关注文学活动也有了一个基本的视野:始终注目于文学对人在全部实践活动中的命运的展现,看其能否为完善和提升人在其全部实践活动中的整体精神境界而进行能动的创造。如果说“文学是人学”,“文学是心学”的话,那么,文艺学的价值取向和文艺学家审视文学的基本视野,就应该统一在对人的人格建构及其审美化上。因为,人格作为心理存在,实际上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种“内在尺度”。它具有自律力,能够激发人全面的自觉性。一个人的人格是高尚的,是审美化了的,这就意味着他的“状态”和“境界”是美的,他便能自由自觉地投入到创造美好、完满的对象世界的实践中去。即使这期间,人的本质、人的价值的实现,是一个非常复杂、甚至有着十分尖锐的矛盾过程,人格审美化了的主体一般也能较为正确地处理诸种关系,努力成为创造自己命运的主人,走出一条自我实现的路子。当然,人格的审美化只是文艺学人文价值的总体指向,它本身并不能取代文艺学对人的文学活动的基本原理的概括和阐释。但是,明乎此,则从文艺学的研究对象上,便可以做到“正反互补,择优立论”;从研究方法上,便可以做到“方法多元,万变有宗”;从理论构想上,便可以做到“百家争鸣,明义是归”。文艺学的理论体系就会呈现出以人为本,以文为用,文理与人道相通的学科特色。
  其次,文艺学家要评论家化。文学评论是文艺学人文价值得以实现的关键性中介环节。在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对立统一中,文艺学才能在不断提升的层面上,深入考察文学活动各方面的特殊规定性,进一步研究文学主体在文学活动各个阶段中的行为过程及行为状态,进而不断地从整体上对文学活动在人类全部实践活动中的价值和作用做出新阐释。同时,也才能充分发挥其原理对文学活动的导向作用:一方面促进作家的文学精神更好地与用“美”来鼓舞人们朝着理想的人格提升的总创作指向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其文学文本在人的精神建设中的价值;另一方面使读者对文学文本的阅读,不仅要在创造中把握文本所提供的关于人生的价值,还要通过这种把握来展示自己的情感价值和人格价值,并在其实际文化水平所提供的最大限度中,既满足审美需要,也满足自我精神建设的需要;再一方面,使文艺学家在与作家和读者保持学科性的心理联系的基础上,在获得验证性的审美体验的同时,理解人类、社会和自身,并按照美的规律对文学文本所表现出的真、善、美进行评价,既丰富、活化自己所掌握的学理,又实现自我人格上的新超越。文学评论活动本质上是一种人格建构活动,它为文学活动的不同主体,提供了一个以更多的自由性、超越性和建构性能动地交往的机遇,使他们在一系列的倾听和对话中,优化各自的心理整合和行为调节能力,而这正是人格审美化所不可或缺的心理机制。
  再次,文艺学家的知识结构要多学科化。知识结构是文艺学家学术人格的基础性因素,它的实际状态直接关系到文艺学家学术人格的品位问题。20世纪文艺学发展的态势已经告诉人们,多学派的文艺学很可能趋向于更高层面上的综合。这种综合势必是在多学科的基础上构建新体系的范畴、概念和原理,以求理论体系涵盖的普遍性。因此,文艺学家应自觉地高扬自我的创造和探索精神,大胆地由已知领域向未知领域拓展,努力调整、更新、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我们强调多学科性并不是搞“大杂烩”,而是旨在通过学科间学理的相互补充,为文艺学构建一个有机的综合的学科基石,并将它内化为文艺学家逻辑化了的思维方式。有了这样的思维方式,必然有相应的方法论上的更新,文艺学家的学术视野、学术胸襟、学术气度也将随之有所变化,文艺学家的主体间性自然也会得到提升。当然知识结构应该永远是开放态的,任何层面上的一成不变都会给自我的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带来危害。在追求知识结构多学科化的过程中,文艺学家要处理好本土文化与异质文化的关系,这里重要的倒不是“体用”之争的问题,而是怎样才能科学地把握和阐释文学活动的基本规律,使人与文学的互建关系不断得到健康的发展。还要处理好文艺学家学术个性与社会需求的关系,这里肯定会出现个体价值序列与社会价值序列的冲突。对此,文艺学家务必审慎辨析,在不背弃真理,钝化文艺学人文价值锋芒的前提下,反思自己的学术个性,以求学术人格的完美。再就是处理好学人们的主体间性。要求文艺学家的知识结构多学科化,学术个性鲜明化,自然会在学人间构成不同性质的学术关系。除非由于人文价值方面的根本对立而构成了一种无法对话的关系,多数情况下文艺学家应该确立学术互补的观念,即使需要争论,亦应增强相互理解,坚持古人所倡导的“原情准势”的原则,实事求是,辨明是非,互见其长,互弥其短,方是上策。健康有益的学术争论是学术发展的动力,但争论在什么档次上进行,既与学人的学术水平有关,亦与其学术人格的境界相系。我们之所以讲文艺学家知识结构的多学科化要说明处理好上述三种关系,是因为只有在有益的学术交往实践中,多学科的知识结构才可能形成。我们相信,随着文艺学家知识结构和学术人格的完善,会有一个生气勃勃的、平等对话的学人们的主体间性出现在学界。这其实也是文艺学研究的人文价值的应有之意:文艺学家学术人格的审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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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原理。原理是一种观念形态,它的“真”应该是与客观对象的本质属性相符。但是,文学活动是一种以审美方式呈现的提升人自身的话语创造活动,人们往往由于对人的生存境界的价值取向不同而赋予文学活动以不同的性质和功能。这种主观赋予反转为人们观察文学活动的基本角度,这就导致了文艺学原理的“真”的内涵与价值的不同。这样一来,文艺学原理的“真”,很难具备自然科学原理的“真”的那种跨国界、跨文化的普遍性,在目前它多是因为研究主体鲜明的意向性所构成的相对性才显示了自身的存在和价值。只是这种存在和价值总伴随着相应的局限性:
  第一,历史观的局限。这里所说的“局限”,主要不是从历史观所属阶级的革命与否着眼,而是就其本身的科学性考察。曾经在我国盛行的“工具论”,在西方时髦一时的精神分析文学批评理论和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它们确实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赋予文学活动以不同的性质和功能,并对文学活动的本质、特征及其社会作用作了特有的阐释。其中有的从一个崭新的角度论证了被人们忽视或尚未发现的文学现象,成为文艺学的新学说,而且对以后的文艺学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由于它们赖以确立的历史观的某种局限,使得其原理的“真”总带有“深刻的片面性”。
  第二,方法论的局限。亚伯拉姆斯在《镜与灯》一书中设计了文学活动的四个基本要素之后,发现所有西方的文学理论都可以分别从其中一个定向关系中得到展示,这就是他概括出的模仿理论、实用理论、表现理论和客观理论。他从一个定向关系概括一种理论特点,其实就是从方法论着眼的。这些理论各有所长,各有其短,虽彼此不能取代,而且还能各自独领风骚于一时,但却很难说它们之中的任何一种是对文学活动作出了全面科学阐释的理论。这无疑与其方法论上把文学活动的一个定向关系绝对化有关。
  第三,文学活动发展的不稳定性使然。作为人的一种特殊精神活动的文学,可预测性和不可预测性同时存在,自身的结构及其演化的有序性、变易性和不平衡性同时存在,这就造成了文学活动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既不断启示研究主体,不能简单地只从已发现的某种因果关系来“决定”一种文学的本质论而不变,又积极召唤其继续进行自由选择,即让研究主体看到文学的非稳定性不是纯然的混乱无序,它在某种情况下的多样态,也并非完全的偶然。这就有可能使研究主体在与其相互作用中,极自然地产生一种新的研究意向,并据此对文学活动进行再认识,力图梳理出新思路。新的在某些方面可以站得住脚却从整体上不无局限的文艺学体系就会再产生。
  文艺学原理的“真”的相对性与局限性所造成的理论体系上的“揭示”与“遮蔽”共存的现象,对文艺学的更新与发展有利。从长远看,运用不同方法,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所建构的诸多的文艺学理论体系,正在创建着从新的更高层面实行学科性整体综合所亟需的知识的和心理的基础。尽管这种综合的真正实现尚须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但无论如何我们应该看到为它的到来所进行的学理的知识的整合已经开始。因此,从目前看,一方面,不同学派在对立互补中,有可能彼此补其缺欠,使各自的理论体系趋于严谨周密;另一方面,相互部分证伪,有可能造成各自体系内的更新;再一方面,彼此启迪,在文艺学整体价值取向不同程度地相互沟通的基础上,有可能构建出既显示民族的特色,又具有较高普遍性的新的理论体系。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种积极的准备,它将在未来的不同性质的文化碰撞、融合与发展中见出应有的成效。文艺学家们理应看到这一点,并从学术人格的建设上同样做好准备。
  更其重要的,是文艺学原理的“真”的相对性与局限性并没有排除这样的共同性,即文艺学的根本宗旨在于提高人的审美品位,提高人建构其审美关系的品位。为此,不同的文艺学原理都有着基本一致的指向:努力培养人的高尚的审美意向。这种高尚的审美意向不论是对作家、读者,还是评论家、专门研究者,都是以审美感受力、审美判断力和审美建构力为基础的。而这三种能力本质上又是一种人格力量的外化。因此,可以说文艺学原理的“真”,虽然集中表现在对人们所从事的文学活动的基本特征的概括与描述的科学性上,但这仅是学科理论知识层面上的要求。从学科的实践功能层面上讲,则要求这种“真”有利于培养和提升人的人格力量,使个体的人格和社会基本人格臻达审美化。特别是对个体来讲,文艺学原理的“真”,应该启迪他们对现时的自我生存状态有较高的自觉度。任何个人的最贴近的生存境遇,是他在自身的历史活动中所创建的意义世界,它的性质和功能直接反映一个人对自我生存状态能动把握的水平,是他的主体性的重要标志。文艺学原理阐述的诸多审美原则,还原到人自身的建设上,就应该让人们明白建构什么样的意义世界才是真正属人的意义世界。这其实就是帮助人们确立一种价值人格的问题。当人们真正认识到了自我现实人格的某种缺憾时,追求具有提升意义的价值人格的自觉性就会被激活。可见,人对现时自我生存状态的自觉,就是对建构和更新自我意义世界的自觉。与此密切相关的,是文艺学原理的“真”,应该通过对人们实际审美活动的范导作用,培养其美丑观念的实践能力,即对干扰和破坏人们生存文明度的各种不良社会现象有敏锐的批判能力,对有利于人逐步走向全面发展的社会价值准则有自觉维护的行为。这实际上是深化对审美活动的认识问题。审美活动固然不能没有情感上的愉悦,固然不能带有具体实用功利目的,但陶冶和净化审美主体心灵的功能也不能在片面的愉悦和无目的性情感活动的掩盖下淡化、遗忘。特别是审美主体本身在这方面的自觉、自律至为重要。文艺学原理的“真”理应强化人的审美意识在自身建设中的实践能力,只有这样,其人文价值的实现才不至于落空。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格的审美化虽然作为文艺学原理“真”的总体价值指向,但并不意味着人格审美化仅能在文学活动中完成。人格的内部存在是一种由需求、规范评价和行为设计构成的结构体,外部则是一种对象性存在。它的审美化有赖人的全部实践水平不断提升,而文学活动只是其一个重要方面。另外,人格审美化固然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建构,但它的实施领域不能仅限于精神,很多与人格审美化密不可分的精神现象,不能脱离相应水平的物质生产方式的支撑。因此,我们不能把人格审美化看成单一学科的任务,在历史观上陷入精神万能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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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学科都必须发展。学科发展的共同基础,是社会总体实践水平,为了较为具体地探讨文艺学的学科发展机制,我们不妨把学科发展的共同基础暂且悬搁。
  文学活动是文艺学的研究对象。作为人的总体精神活动的一部分,它自不免要受到其他艺术活动、科学活动,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活动的影响。当然,它也不能摆脱文艺学的相应规范。但是,文学活动是人的一种最富有创造性的感性活动,具有最活跃、最易更新变动的特性。因此,从根本上讲,是文艺学要适应它的发展,而不是它被文艺学的原则、原理所囿;是文学文本的创造与接受活动的实际态势,构成了文艺学赖以发展的重要根基。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文艺学的发展关系极为密切。它从不同的学科领域持续不断地揭示人的生存奥秘,深化对人自身的理解和体悟。它既可以直接为文艺学理论范式的更新提供学科性依据,促进其向新的维度发展,亦可通过影响文学文本的创造与接受活动而间接地推动文艺学对新的文学现象的思考与研究。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的更新与发展也构成了文艺学发展的重要条件。
  从文艺学自身看,文艺学研究要取得新进展,文艺学家必须密切关注文学活动中的新问题;熟悉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所研讨的前沿问题;理解时代的民族整体精神需求,特别是审美需求。为此,文艺学家应该在建设和完善自身学术人格上下功夫,处理好学术认知过程中的同化与顺应的辩证关系,使自己的学术感受、选择、判断和整合的诸种能力保持应有的科学性。这样,自我的学术视野的广阔性、新颖性,理论思维的敏捷性、深刻性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创造出有学术价值的成果。所谓有学术价值的成果,不只是从现时态的学科理论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上去考虑,而且要从它为人的文学活动所提供的实际发展的可能性来考察。一部优秀的文艺学着作理应给作为文学活动的主体的作家和读者提供充分发挥其能动性与创造性的多种可能性。维特根斯坦提出的“家族相似”理论的积极意义,在于启示人们不可把一种理论体系绝对化。“没有固定的本质”、“没有固定的外延”这似乎与学科的规范性相抵牾,但却预防了一旦出现新情况,原有的理论体系就不适应了的困窘。我们当然不是企盼写出一部一劳永逸的文艺学论着,而是旨在强调文艺学研究确有一个对人的基本文化属性——为了趋优而不断创造和更新——的尊重问题。由此看来,文艺学的发展固然不能没有它的根基,也不能没有它的重要条件,但关键在于人,在于文艺学家是否具有名副其实的学术人格,是否尊重人的基本文化属性。而这两者又不是对立的,它们的和谐一致,恰恰是学术人格审美化的必然结果。学术人格是学人作为一种创造主体为自我确定的价值目标。它既是一种自我提升的方式,又是完善自我所应达到的目的。就其结构看,它是学人的学术观念、治学原则和学术行为组成的有机整体,展现着学人进入学术活动的总体精神风貌,凝聚着学人对历史文化、现实人生、学术功能和学术研究中自我所独具的特色的认知和情感,并以一种意志化了的“内在尺度”存在着。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从文艺学的发展机制看,文艺学家学术人格的审美化是保证文艺学学科建设取得成就的关键。
  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为文艺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但也提出了人与语言的关系问题。从本体论层面看,“语言是此在之家”,“此在在世界中”的一切都存留在语言里,语言成为人的世界的界限,“能被理解的存在是语言”。从认识论的层面看,语言仍然具有工具性的一面,世界是通过语言呈现在人的面前的,人当然要通过语言把握世界。语言如果完全丧失了自身的工具性,它也很难上升到本体层面。进而言之,语言之所以上升到本体层面,是因为人们发现它与人的总体实践密切相关。人在实践和交往中创造、丰富和发展了语言,同时,人又用语言为自己的世界命名、取义,用语言储存、传递和建构文化,用语言使人更加人化。人的生存和提升须臾不得离开语言,这是自不待言的,甚至我们还可以说得更尖锐些:语言之外无他物,有也无意义。但是语言也不能离开人支配一切,变成另一个“上帝”。语言与人是一体化的,离开人的语言是死语言,死语言同样无意义。因此,我们不能只见语言不见人。说“语言开始被视作同人(思想)、世界之间存在着某种平行关系的对象”,虽不无道理,但却不可忘记人与语言相比,人是首要的能动要素,其次才是每一方对另一方都是必要的。文艺学研究接受语言学转向,把广义的语言研究作为本学科新的质点,重新认识“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个总命题,肯定是会推进文艺学的发展的。只是这并不意味着否定文学和文艺学的人文价值,将人逐出诗意的栖居地。恰恰相反,而是为了更好地使文艺学发挥其推进文学活动的功能,使文学能给人的本真生存以诗意的澄明。最近,有学者指出语言学转向给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带来的影响有正负两个方面,正面效应有:(1 )一元独断语境的瓦解,多元语境的形成;(2)注重倾听、对话,作者中心的消失, 阐释空间的扩大;(3)注重了表征差异,拓展了批评的灵活与自由。 负面效应有:(1)表征危机, 即将表征差异和个体自由极端化,使交流不可能;(2)批评语言的狂欢,即概念堆集、语词过剩;(3)语言成了碎片,再也不能整合人的形象,导致后乌托邦话语。〔1 〕我们以为这见解是符合事实的。仔细考察一下,之所以产生正面效应,首要的原因恐怕是多元语境赖以形成的主体间性的自主、平等、和谐与相互尊重的健康因素的不断增长,而负面效应的出现,正好是这种健康的主体间性遭到破坏,起码是缺乏相互尊重。至于“语言成了碎片”,则是语言与人分离,语言成为君临天下的“上帝”的必然结果。正反两个方面的启示,仍然是呼唤文艺学家万不可丢失本学科的人文价值。
  〔作者简介〕畅广元,1937年生。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出版有《中国文学的人文精神》、《诗创作心理学》、《主体论文艺学》等专着。               〔责任编辑 张积玉〕*
  注释:
  收稿日期:1995—10—04
  〔1〕参见拙文:《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 《陕西师大学报》1994年第4期。
  〔2 〕《思·语·诗——“语言学转向与文学批评”研讨会综述》,1995年3月4日《文艺报》。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西安76-81J1文艺理论畅广元19961996 作者: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西安76-81J1文艺理论畅广元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1: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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