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童工”:发展中国家要深思——一个经济学家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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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童工等国际劳工标准本意是想帮助发展中国家,但效果却适得其反。BASU教授在《挑战》杂志1999年第5期发表了《国际劳工标准和童工问题》一文,以一个经济学家的理性和冷静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一、国际劳工标准沦为保护主义者的工具
  美国等发达国家是制订和推行国际劳工标准最卖力的一方,揭开这层伪善的面纱,我们看到的是发达国家保护主义者的真实企图。
  保护主义者推行劳工标准的一个根据是发展中国家的低工作标准正在使发达国家的成年人失去工作。穷国劳动标准低,所以劳动成本低,这样发达国家一些行业的生产就会转向发展中国家或者因此萎缩。BASU教授认为这是无中生有的虚构。因为:第一,多数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是进口多于出口。如果通过提高劳工标准来遏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实际上对发达国家有不利影响;第二,经常使用童工生产的产品不是出自与发达国家竞争激烈的行业,而是地毯、足球、鞋子、服装等劳动密集型的产品生产行业,发达国家基本不生产或很少生产这类产品。说起竞争应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伊朗曾是美国最大的手织地毯出口国,在1980年代遭到美国禁止后,发达国家的地毯生产并未因此增长,而是印度、中国、尼泊尔等其他发展中国家占领了市场。
  二、禁用童工并不有利于穷国
  规定国际劳工标准是为了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取消童工更是为了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受教育的权利。然而,如果不考察穷国发展的现实状况就想当然地实施这类规定只会让穷人雪上加霜。
  BASU教授指出,根据一些学者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实地研究,在非常贫穷的国家,童工是一个普遍现象。如在埃塞俄比亚,10-14岁的儿童中有42.3%工作。父母让孩子工作并非出于自私和懒惰,而是出于贫穷和饥饿。儿童的收入成为家庭维持生存的重要来源,如果一下子取消了童工,很多家庭会面临饥饿乃至饿死。发达国家对使用童工生产的产品实行禁运,针对的是专门的某一出口行业,而不是所有行业,这只会使得童工从出口生产部门流向本地的劳动强度更大的生产部门,如焊接以及从事一些对其身心健康危害更大的职业,如卖淫。根据对尼泊尔的研究,此类政策造成了5000-7000名小女孩由地毯业流入卖淫行业。
  而且,使用童工是非洲的一些极不发达国家的竞争优势,禁止使用童工会使这些国家的优势消失;而其他一些发展得较好的发展中国家,如亚洲和拉美的一些国家,它们使用童工的比率相对不高(多为15%以下),受禁令影响不大,因此会相应取得竞争优势。这对极不发达国家而言是不公平的。而且由于赤贫国家没有能力在短期内对取消童工后的生产结构进行调整,经济会受到严重打击。
  即使在印度、中国等发展程度较好的一些国家,也不应一下子取消童工。根据对印度的研究,最佳选择应是允许儿童在上学同时适当从事一些劳动。
  三、制订国际劳工标准的第三方案
  在发达国家推行保护主义的劳工标准和发展中国家不要劳工标准两种选择之外,BASU教授提出了第三方案。这一方案为了避免单纯反映发达国家利益,避免被保护主义者操纵并真正帮助穷国的穷人们,应取消当前一些发达国家一味禁止童工并制裁使用童工行为的单一性规定,而应针对不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情况做灵活性规定。就童工问题而言,应允许人均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穷国使用童工,但要对儿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有所限制。同时应采取一些辅助性措施,如提供学校伙食、发放上学补贴等,来鼓励父母自愿让孩子脱离工作去上学。这也应成为发达国家的义务。
  因为发展中国家间的竞争较之于发达国家间的竞争更为激烈,没有哪一个发展中国家愿意先行提高劳工标准,因为这会导致资本流到别国。为此,国际协调、立法以使发展中国家统一行动是必要的。BASU教授还提出了为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国际劳工应由国际劳工组织这样的国际组织来执行。他反对让WTO作为执行机构,因为在WTO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界限太明显,会偏离对发展中国家的考虑;而且其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也不适合。
  最后,BASU教授警告说,如果要真正为穷人着想,就要记住:在制订政策时不仅要做经济上的考虑,还要考虑到政策被滥用的风险。
《经济学消息报》成都F102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王传辉20002000 作者:《经济学消息报》成都F102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王传辉20002000

网载 2013-09-10 21: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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