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局时代”鲁迅的出版活动

>>>  民初歷史變遷觀察  >>> 簡體     傳統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出版界呈现出一种繁盛气象。书业竞争达到一个新阶段:新书业内部派系林立,这里面既有商业利益的争夺,也有文化思想的冲突,更有政治宰制下文学的挣扎。出版作为传播媒介必然要介于其中,而围绕出版形成的利益共同体、思想文化共同体(即出版界)更多地潜蕴着时代与历史的相关信息,因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个“书局时代”。鲁迅身处当时的历史语境之中,不但致力于新文学出版事业,而且以鲁迅为中心形成了新文学出版业的具有独特理念的出版阵营,为新文学的出版、传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鲁迅对出版界的初识及印象
  1903年6月15日,鲁迅在《浙江潮》第五期发表两篇译作:《斯巴达之魂》(前部分)、《哀尘》[1]。其时,许寿裳刚刚接编《浙江潮》,情况复杂,又无经验,所以与鲁迅商量较多。他对鲁迅的支持多有称赞:“他的这种不谦让,不躲懒的态度,与众不同,诺言之迅和撰文之迅,真使我佩服!”[2] 这两部作品的发表,是鲁迅与出版界建立联系的开端。
  《浙江潮》是浙江留日学生同乡会编的一个综合性月刊,共出十期。1902年11月,“鲁迅与许寿裳、陶成章等百余人在东京组成浙江同乡会,决定出版《浙江潮》”[3],鲁迅是作为发起人和主要撰稿人的身份出现的。《浙江潮》主要刊登社会科学方面的文章,初期性质是以反清斗争为主的革命刊物,鲁迅发表的《斯巴达之魂》即是“拒俄运动”浪潮下的产物。此后,“鲁迅对此刊物寄予很大的希望,主动出主意,看稿子,特别是为该刊撰写了一系列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战斗特色的文章,使其面貌一新”[4] ——由注重社会思潮到加强科学思潮。鲁迅亲自着译了一系列科学题材的文章,《中国地质略论》、《说鈤》、《地底旅行》等介绍科学思潮的论文及小说。《浙江潮》风格的转向,一方面由于外在环境的原因,另一方面则由于注入鲁迅注重利用科学思想来改造社会、教育人民的初期思想。虽然其时的编辑为许寿裳,但鉴于鲁迅与许寿裳的特殊关系以及当时青年的共同思想脉络,这一思想无疑会渗透到编辑思想中。
  此外,部分回忆提及,“鲁迅、许寿裳和王嘉祎都是编辑,但鲁迅未署名”。“《浙江潮》的封面是鲁迅设计的(当时留日学生出版的《河南》、《云南》杂志封面皆白字黑底,《浙江潮》封面设计精美)。”并且先前的编辑蒋智由去职后,“由鲁迅担负编辑,但不署名”[5]。王观泉先生也指出“唯独《浙江潮》具有现代刊物封面的特色”,“封面的款式设计出自鲁迅之手的可能性是存在的”。[6] 由此,可以说,鲁迅的思想及编辑理念对《浙江潮》的风格转向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是他真正接触出版界的开端。
  1906年,鲁迅在日本弃医就文,离仙台往东京,决心专事文艺。1907年,筹办杂志《新生》,初识出版界。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这样回忆当时的情景:“在东京的留学生很有学法政理化以至警察工业的,但没有人治文学和美术;可是在冷淡的空气中,也幸而寻到几个同志了,此外又邀集了必须的几个人,商量之后,第一步当然是出杂志,名目是取‘新的生命’的意思,因为我们那时大抵带些复古的倾向,所以只谓之《新生》。”然而出版界并没有给这位满怀志气的青年以些许希望,《新生》最终未能出版。初识出版界的鲁迅说:“《新生》的出版之期接近了,但最先就隐去了若干担当文字的人,接着又逃走了资本,结果只剩下不名一钱的三个人。创始时候既已背时,失败时候当然无可告语,而其后却连这三个人也都为各自的运命所驱策,不能在一处纵谈将来的好梦了,这就是我们的并未产生的《新生》的结局。”1922年5月20日,鲁迅编成《呐喊》,托孙伏园交新潮社排印。因该社经费支绌,鲁迅曾借给印资200元,翌年出售后才归还。较之于16年前隐去了编辑,逃走了资本,创始时候背时,《呐喊》可以说具备了出版的所有条件,鲁迅自编、借资、新潮社排印,因而其成功也在情理之中,但这让鲁迅回忆当年时不胜唏嘘。《新生》的筹办,尽管未果,但给了鲁迅对出版界最初的认识和相关经验,这对他日后的人生及事业轨迹有巨大的暗示作用。
  从1903年于《浙江潮》发表作品并渗透编辑思想到1906年弃医从文,1907年筹办《新生》杂志到1936年10月17日,在上海逝世前两天,致曹靖华信,出版瞿秋白《海上述林》下卷止,共三十三年多的时间,鲁迅与出版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与60多个出版社(书局、书店)有或深或浅的关系及往来。这其中有他支持的出版社,有他自费筹办的书局,还有与他仅限于业务关系的出版单位,也有与他交恶的出版社。他与众多出版界着名编辑关系融洽,并有师生之谊,教导之情;也有被其批评并与之笔战的文坛宿敌,其中关系可谓繁复。就类型而言,有刊行杂志的文学(出版)社团、出版书籍的出版社(书局、书店)。鲁迅的现代出版意识即表征于此。
  二、鲁迅的独立出版与图书审查
  “鲁迅一生参与或主编的报纸、刊物和丛书,据统计有三十多种”[7],显示了其卓越的出版实绩。鲁迅的出版活动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一为北京时期,一为上海时期,且以上海时期(1927年10月~1936年10月)为主。北京时期,在鲁迅支持下,语丝社、未名社、莽原社、浅草社、沉钟社相继成立,参与《新青年》、《猛进》周刊的重大问题讨论,鲁迅的着作开始由新潮社、北新书局、上海群益书社、商务印书馆出版。
  上海时期,“有相当多的时间是在同各种杂志打交道中度过的:鲁迅发表过文章的报纸杂志(其中主要是杂志)至少在80种以上;担任过《奔流》、《前哨》、《译文》等七种杂志的主编,作过《萌芽》、《十字街头》等杂志的编辑工作,参与过《未名》、《太白》、《海燕》等5种杂志的筹备或编务工作”[8]。这一时期,《语丝》复刊,鲁迅接任编辑,按照鲁迅提议,《莽原》改组,与北新书局索取版税,创议朝华社,支持春潮书局,编辑左翼刊物,出版《海上述林》,着文揭露上海出版界之黑暗现状,提携文学青年,出版《木刻纪程》及《北平笺谱》,倡导木刻潮流,出版多种译着。同时,鲁迅的着作及鲁迅推荐的着作由未名社、大江书铺、北新书局(青光书局)、朝华社、湖风书店、光华书局、神州国光社、水沫书店、三闲书屋、野草书屋、合众书店、良友图书公司、天马书店、联华书局、无名木刻社、铁木艺术社、生活书店、文化生活社、兴中书局、容光书局、群众图书公司、群众杂志公司、上海杂志公司、诸夏怀霜社等出版单位接连出版,显示了比北京时期更加旺盛的新气象。他的出版实绩对新文学传播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是上海成为20世纪30年代新文学出版中心的一个显着标志。
  出版历来是具有鲜明个性的事业,“大凡出版业的创始人,很多都是理想主义者,从出版具有的商业性来说,这个买卖的盈利与亏损的可能性都是同样大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与其说他们是理想主义者,倒不如说他们是乐天主义者更为确切”。[9] 鲁迅独立出版图书与他坚持的出版理念有关,从这方面说,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与其时出版界的严酷现实亦有关,从这方面说,这是一种灵活的斗争策略。
  鲁迅在20世纪30年代上海时期共成立四个自费的出版单位,分别是三闲书屋、铁木艺术社、诸夏怀霜社、版画丛刊会,所出的书籍多为一般书局不愿出(无法盈利)或不敢出的(图书审查)。他对当时的上海出版界亦多有批评:“上海的出版界糟极了,许多人大嚷革命文学,而无一好作,大家仍大印吊膀子小说骗钱,这样下去,文艺只有堕落,所以介绍些别国的好着作,实是最要紧的事。”[10]
  1929年1月10日,国民党政府通过《宣传品审查条例》,对出版界大加戕害。出版业遂不景气,“一切新书店,也一样散漫,死样活气”[11]。在国民党当局对左翼作家压迫日益加紧的情况下,各书店纷纷退缩,新文学书籍出版大受影响。在此情况下,鲁迅决定自费且独立出版,第一部作品便是《梅斐尔德木刻(士敏土)之图》,以三闲书屋的名义印行。《文艺新闻》认为该书的出版,“对于中国底艺术发展,功绩实在很大”[12]。这样的独立出版,在“文禁如毛,缇骑遍地,则今昔不异”的艰难出版环境中提倡了新兴木刻[13],避开了《宣传品审查条例》的戕害和出版商的阻碍,成为鲁迅在出版界“寂寥”时的灵活出版策略。
  神州国光社拟出版的《现代文艺丛书》也中途搁浅,“神州国光社也来声明,愿意将旧约作废,已经交去的当然收下,但尚未开手或译得不多的其余六种,却千万勿再进行了”[14]。这样,原本纳入《现代文艺丛书》的《铁流》、《毁灭》就不得不重新找出路,而“此时对于文字压迫甚烈,各种杂志上,至于不能登我(鲁迅)之作品”[15]。于是,鲁迅决定自费出版,名义上采取“三闲书屋校印”,实则自己发行。用此名义发行的还有《引玉集》、《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死魂灵百图》等。
  1934年7月18日,编定《木刻纪程》并作《小引》,一面介绍欧美的新作,一面复印中国的古刻,以为其羽翼。其目的是把此集“做一个木刻的路程碑”,以铁木艺术社的名义印行。1936年,编定秋白的遗作《海上述林》(上下卷),以诸夏怀霜社名义自费出版。“诸夏”即中国,“霜”是秋白的原名,暗示着中国人民在深切怀念秋白。
  鲁迅独立出版活动是无奈中的选择。一方面文禁严酷,各书店为保平安而不敢出新文学书籍,特别是鲁迅及鲁迅所推荐的着作;一方面,各书店为了谋利,大多以教材和畅销小说为主,对于新文学只是零星点缀。政治对文化发展的宰制,对商业利益的追求,使得新文学的出版处于艰难的夹缝中。
  1929年1月10日,国民党政府通过《宣传品审查条例》;1929年8月29日,国民党中央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全国重要都市邮件检查办法》;1932年11月24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颁布了《宣传品审查标准》;1933年颁布《国民党政府查禁普罗文艺密令》;1934年6月颁布《图书杂志审查办法》,疯狂迫害进步文化出版界。与鲁迅密切相关的北新书局分别于1927年春、1931年3月、1932年10月先后三次被封门;良友公司门市部于1933年11月13日被暴徒击破,并接到恐吓信;神州国光社受特务恐吓。1934年2月,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发出密令,一举查禁图书149种,举凡鲁迅等人的着作,一律禁止印行和出售。在这样的出版环境下,鲁迅慨叹:“这里对于左翼文艺,是压迫无所不至,然而别的文艺,却全然空洞无物,所以出版界非常寂寥”。[16] 而当时的书店“早已胆小如鼠,心凶如狼,非常难与商量”[17]。大量的禁书,影响书店生计,上海二十几家书店,由开明书店领衔,联名呈文,要求当局“从轻处理”。但事实上却是名义上“放宽”,实际上仍旧“暗禁”。文学的自身发展空间被压缩到了极限,出版界“无一书可以出版,无一日不可陷于刑辟”[18]。由此,这一时期鲁迅的独立出版活动具有了相当的意义,使上海20世纪30年代新文学出版坚持发展成为可能,为20世纪30年代的出版界增添了“些许亮色”。
  三、维权与版税:现代维权意识的演练
  在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出版界,作者的权益少得可怜。新进作家的作品,要么无人问津,即使是得益于文坛名家的推荐,也往往难以发表,要么是发表之后稿费也不一定能拿到手,出版商的商人本性在这时表现得淋漓尽致。鲁迅在致蔡永言的信中说:“盖上海书店,无论其说话如何漂亮,而其实则出版之际,一欲安全,二欲多售,三欲不化本钱,四欲大发其财,故交涉颇麻烦也。”[19] 作为名家的鲁迅尚且如此,一般文坛新手就更无须多讲了,再加上图书查禁严酷,出版商“径自印卖”,不付版税,“我们(作者)又在重压之下,难以出头理论”[20],造成了作者权益的损害,很多青年作家以此为生的目的破灭,卓越的文学才华淹没于混乱的出版界。其时,鲁迅与北新书局权税争端诉诸法律的手段成为作者维权意识的初演,此后与光华书局关于作者权益的交涉都由此肇始。
  1929年8月13日,鲁迅在日记中写道:“友松、家斌来,晚托其访杨律师(杨铿),委以向北新书局索取版税之权。并付讼费二百。”8月16日,李小峰亲往鲁迅寓延求和解。事情未果,在即将讼之公堂之际,李小峰急忙请来时在杭州的郁达夫。在郁达夫的调解下,鲁迅允诺私下协商解决,8月25日“午后同修甫往杨律师寓,下午即在其寓开会,商议版税事,大体俱定,列席者为李志云、小峰、郁达夫,共五人”。版税事遂告以结束。其结果为北新书局分期归还所欠2万余版税,新欠则每月致送四百元[21]。鲁迅作价收回过去着作的纸版,并且以后北新所出之书,须贴印花。由此,版税纠纷告以结束,鲁迅维权的胜利得益其强烈的维权意识。
  光华书局,“1925年五卅残案后,由张静庐、卢芳、沈松泉等合伙而成,为旧上海第一家纯粹的新书店”[22]。《铁流》由曹靖华译成,由鲁迅推荐而光华书局再版。这本译作费了鲁迅很多心血,因当时曹靖华在俄国,“译者的邮寄译稿,是颇为费力的。中俄间的邮件的不能递到,是常有的事……但是这些一切,却都收到了,虽有因检查而被割破的,却并没有失少。为了要译印这一部书,我们信札往来至少也有二十次”。[23] 然而“上海出版界的情形早已大异从前了:没有一个书店敢于承印”。由光华书局再版后,本是一件好事,“在这样的岩石似的重压之下,我们就只得宛委曲折,但还是使她在读者眼前开出了鲜艳而铁一般的新花”。[24] 然而不久,鲁迅致信曹靖华:“该局很不好,他将纸板取去,至今不付款,再版也径自印卖,不来取‘印证’,我们又在重压之下,难以出头理论,算是上了个当。再版书我当设法一问,倘取得,当以数册寄上。”[25] 1933年2月9日在信中与曹靖华谈到:“《铁流》系光华书局出版,他将我的版型及存书取去,书已售完,而欠我百余元至今不付。再版之版税,又只付五十元,以后即不付一文,现此书已被禁止,恐一切更有所藉口,不能与之说话矣。其实书还是暗暗的出售的,不过他更可以推托,上海书坊,利用左翼作者之被压迫而赚钱者,常常有之。”[26]
  1934年7月,光华书局出版徐懋庸主编的《新语林》杂文半月刊。鲁迅曾以杜德玑、张禄如为笔名发表了《买小学大全记》和莉莉·珂贝原作的译文。1934年7月27日致徐懋庸信中对光华严厉批评,“对于光华,我是一丝同情也没有,他们就利用别人的同情和穷迫的。既然销路还好,怎么会没有钱,莫非他们把杂志都白送了人吗?”[27] 此一信,极可能是光华拖欠稿费和编辑费用所致。1934年8月3日,再与徐懋庸的通信中对光华痛斥:“光华忽用算盘,忽用苦求,也就是忽讲买卖,忽讲友情,只要有利于己的,什么方法都肯用,这正是流氓行为的模范标本。”对于光华书局的此种行为,鲁迅在当时的出版界中已常见,故而安慰徐懋庸说:“我倒并不‘动火’,但劝你也不要‘苦闷’了,打算一下,如果以发表为重,就明知吃亏,还是给他;否则,斩钉截铁的走开,无论如何苦求,都不理。单是苦闷,是自己更加吃亏。”[28] 对于光华书局克扣曹靖华、徐懋庸及自己的版税,鲁迅力争索回,但苦于无法用法律手段,只好委曲求全,出版界的黑暗可见一斑。
  四、情感认同与商业利益:出版业中“人”的因素
  “对于出版社来说,人是至关重要的,是命脉。不用说出版社的生产资料——原稿也是人的作业,更须强调指出的是,在完全没有一般企业那种生产设备的出版社里,人就是出版社的机器设备。正是这个原因,成功的出版社的首要条件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否紧密的问题。”[29] 由人与人的关系又导引出在出版界中的情感认同问题,只有相互认同,才可能为了共同的出版理想、文化理念,而聚集在一起。然而,查尔斯鲍恩德指出:“即便是最出色的出版业者,他的性格也兼有双重性,即既有抱负着崇高理想的艺术家的一面,又有着尽想着赚钱的商业买卖人另一面。”[30] 出版业者的双重性,使得情感认同与商业利益相互承认、相互妥协,只有这样,既讲理想色彩又讲资本法则才使得新文学出版业在困难中前进。鲁迅在《译文》事中对黄源的保护及对《文学》杂志停止供稿;与各书局关系的建立;提携新人、创办杂志及出版社团等都是情感认同与商业利益相互关系的真实演绎。
  《译文》创刊于1934年9月16日,由生活书店出版。黄源为名义编辑,实则由鲁迅负责。译文社要出《译文丛刊》,最初生活书店的经理徐伯昕曾“一口答应”同意出版,然而及至邹韬奋回国,徐去休养,《译文丛刊》就搁置起来,无奈之下,鲁迅决定自己出版,由黄源找文化生活出版社接洽。据鲁迅日记1935年9月15日载:“河清邀在南京饭店夜饭,晚与广平携海婴往,同度十人。”译文社四人:鲁迅、茅盾、黄源、黎烈文,文生社二人:巴金、吴朗西,于席间共同确定了《译文丛书》出版事宜。不料傅东华多嘴告诉了生活书店,生活书店认为黄源有吃里扒外之嫌,产生了换马的想法。9月17日日记中载:“晚明甫及西谛来,少坐同往新亚公司夜饭,同席共七人。”当时的工作主持人毕云程认为:“《译文》仍由鲁迅编辑,而不是黄源(黄源从第三期开始编辑《译文》)。”鲁迅闻话,沉下脸,筷子一放,说:“这是吃讲茶的做法!”[31] 站起来即拂袖而去。9月18日,“午后明甫及烈文来”。商议续订《译文合同》事,鲁迅认为如果生活书店续出《译文》,则应与黄源签订合同,即请沈雁冰通知生活书店。生活书店情愿停刊,于是《译文》于1935年9月24日停刊。
  鲁迅是一位个性鲜明的编辑,不能容忍无缘无故排斥一积极苦干的文学青年,且又背着当事人突然摊牌的做法,而且通过“吃讲茶”这种上海滩为逼令对方就范而茶馆请茶的做法,鲁迅当然会生气。同时,这其中更有对青年黄源爱护的情感因素。《译文》的停刊与商业利益也并非绝无关系,生活书店不同意由黄源接替鲁迅任《译文》主编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以免影响杂志销路,鲁迅主编和黄源主编其号召力明显不同,但要撤换主编恐怕更多的是人的情感无法认同所致。
  出版界的情感认同与商业利益是相互交结纠缠在一起的,无法根本区分开,出版商无法抛开商业利益,也无法逃避资本规律。出版商与编辑是一种“对抗性联盟”,更多的时候是为了相互的需要而走到一起的。这其中不乏有理想色彩的出版商与同样有对社会充满责任感的编辑的联合,但对于鲁迅这样多重身份的人(出版家、编辑、撰稿人)来说,更多的时候是在尊重资本规律的前提下,提倡与传播新文学、新思想。这与起初满腔热忱,遭打击后便一蹶不振的新生力量不同,鲁迅在出版界的活动,正是他“韧性”战斗思想的体现。
  置身“书局时代”的鲁迅与出版界的关系是繁复的,特别是在上海时期作为自由文人,其生存和“表意”都依赖于出版界。这使得上海时期的鲁迅与出版界关系更具有代表性。鲁迅对出版界的态度及认识,与出版界内人与事的纠葛,在出版界内的策略性活动都打上时代的烙印。如前文所述,如果要寻找鲁迅出版活动的历史动因,那么时代精神是其中主要因素之一。“时代精神以某种明晰的形象表现了他的风格姿态之时,我们可以看到肩负着这种表现的出版事业发生的变化。知识界运动的深入,必然与出版家们的变化同步。”[32]
重庆社会科学61~65Z1出版工作戈双剑/杨晶20082008
鲁迅/出版界/书局时代
Lu Xun's Publishing Activities at me Era of“Publishing House”处身“书局时代”的鲁迅与出版界的相互关系纷繁复杂。鲁迅对出版界的初识和印象、鲁迅独立出版与图书审查、鲁迅的现代版权意识以及鲁迅作为多重身份的人,在出版业中兼顾情感认同与商业利益等,这些关系背后都有着深刻的历史动因,反映了鲁迅的“韧性”战斗思想和时代精神。
作者:重庆社会科学61~65Z1出版工作戈双剑/杨晶20082008
鲁迅/出版界/书局时代

网载 2013-09-10 21:00:19

[新一篇] “中國英國史研究會第六屆學術研討會”述評

[舊一篇] “五四”鄉土小說的悲劇意蘊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