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当代美学的研究和建构应该高扬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是一种以人为中心、高度肯定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倡导人的本性和人的解放的思想和态度,它的核心就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为了高扬人文精神,研究和建构中国当代美学,就应该充分了解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精神的特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本体论和能动的反映论,走向“自由创造”的创造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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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的中国正处在又一次重大的社会转型时期。在社会转型的总体过程之中,美学当然也面临着一个重要的转折。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有着极其丰富璀璨的美学思想、审美文化,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美学。中国美学的正式诞生是在辛亥革命至“五四”运动之间的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以后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美学一直在艰难而缓慢地行进之中。在这个期间之内,美学虽然在中国诞生了,可是一直是在西方美学的笼罩之下,因而具有全盘西化的主流特征,并且主要属于西方资本主义殖民文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美学在社会的又一次重大转型时期之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有了严格意义上的美学和美学理论,并且在50—60年代展开了一次全国性的美学大辩论。这个期间的中国美学已经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主导地位,但是受到前苏联美学和国内极左政治思想的严重干扰,因而在美学的建设上既扫荡了中国古代传统美学思想,也排斥了西方美学,成为了当时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时的中国美学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美学以及批判融合中西美学遗产方面,都有重大的不足。中国美学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当代形态,则是80—90年代社会又一次重大转型时期的必然结果。现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当代美学,已经成为了美学界大多数学者专家的共识。然而究竟如何具体来建构中国当代美学体系,意见却不一致,甚至大相径庭。
我们认为,面对着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大潮汹涌,价值取向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共存,整个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的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等思潮的悄然流浸,当代中国美学应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高扬人文精神,融合中西美学,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显示出中华民族的特色。其中高扬人文精神更是至关重要。
一
为什么高扬人文精神是当代中国美学的建构和发展的关键?这就涉及到人文精神的涵义及其与美学的关系。
众所周知,我们所生存的地球,在人类诞生之前是一个自在的自然界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之中,一切存在物都是自在的,既无自为的行为也无自为的意识,一切都受着大自然的必然性规律的支配。经过了漫长时间的变化发展,在这个自在的自然界之中,人类经过艰难奋斗,在生产劳动之中自我生成了。人类的自我生成给整个地球上的自然界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一个自在的大自然系统发生了裂变,出现了质的飞跃。一个自在而又自为的人类成为了整个自然界的轴心。随着人类的长期实践活动,自然界成为人类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成为了人的对象性存在,成为了与人关系密切的、能够确证人的本质力量的“人化的自然”。与此同时,人类本身也在长期不断的生产劳动过程之中从整个自然界之中独立出来,把自身当作认识的对象和实践的对象,并把自身与整个自然界分离开来加以认识,产生了自我意识。这样人类本身也被“人化”了,越来越与自然界(特别是动物界)相分离,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狭义的人。也就在这个人类改造大自然和人自身的漫长过程之中,人类创造出了一个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必需的、与大自然相对的存在——社会。社会,既是人类的又一方面的生态环境,也是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对象;社会,既是人类的创造物,也是人类的制约者;社会,既是物质的产品,也是精神的产物;总之,社会,既是自在而自为的,又是人为而为人的。
这样一来,整个地球,由于人类的出现就形成了三个世界:自然世界、人的世界、社会世界。这三个世界,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同时又都是人类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因此,在改造和认识这三个世界的过程中,很自然地就形成了三大类科学: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由于这三者在以人为中心的基点上有着一些具有共性的、最一般的规律问题需要研究,这就产生了统摄这三大类科学的学问——哲学。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界、自然事物、自然现象及其规律。社会科学研究社会、社会事物、社会现象及其规律。而人文科学则研究人本身,主要研究人的精神世界、精神产品、精神现象及其规律,尤其要研究根源于人的精神需要的价值和价值体系。
人文精神的涵义就内在于人文科学之中。
人文科学, 或称人文学科(humanities ), 拉丁文词源为humanitas,意即人性、教养。欧洲14—16世纪文艺复兴运动中, 在同“神学学科”并立的意义上开始使用这一名词并广泛流传,指以人和自然为对象的世俗的学问〔1〕。19世纪以来, 人文学科作为独立的知识领域,与自然科学相对立。德国哲学家首先提出人文学科的一般理论。W·狄尔泰称此学科为Geistes Wissenschaften(人本科学),而H·李凯尔特则把人文学科称为Kulturwissenschaften(文化科学)〔2 〕。人文学科是那些既非自然科学也非社会科学的学科的总和。一般认为人文学科构成一种独特的知识,即关于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的人文主义的学科〔3〕。由这种人文学科的涵义, 相应地产生了人文主义的思潮。人文主义(humanism)是文艺复兴文化的主题。因为这个思潮的代表人物活动的领域和研究的对象是人文科学,又因为他们的基本思想是提倡属于人的东西和以人为中心,故称之为人文主义思潮〔4〕。
由此可见,从西方文化来看,人文主义思潮来源于人文科学的确立和发展。正因为人文科学的研究中心是人类的价值和精神表现,所以人文主义的思想也就是以人为中心,提倡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强调人的本性和人的解放。把这种产生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的基本思想加以概括化、抽象化也就形成了一个比较宽泛的范畴:人文精神。因此,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人文精神就是以人为中心的思想,是一种肯定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本性和人的解放的人生态度。从人文精神的这个产生顺序(人文科学→人文主义→人文精神),我们也可以说,人文精神也就是从特定的角度对人的本质的反思,因而人文精神就离不开对于人的本质的具体界定。正因为14—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者们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还是抽象的(非历史具体的)、偏重于感性的(反神学禁欲主义的),因此,那时的人文主义者所理解的人文精神就具有资产阶级抽象人性论、享乐主义的性质。
再从中国文化方面来看,“人文”二字最早出现在《周易·彖传》:“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贲》)张岱年认为:“天文指自然现象,人文指人类的精神生活的各种形式。儒家高度肯定了文化的价值。”〔5〕庞朴则认为, “在这里,‘天文’指自然秩序,‘人文’指人事条理,二者各有所用,相得益彰。”〔6〕刘纲纪则认为,“‘文明以止’即是一切文饰、 美饰均须止于礼义,符合礼义的要求。……由于人类社会生活中一切文饰、美饰均须符合于礼义,因此这种‘文’是《荀子·礼论》所言‘九义之文’,为人类所特有,故称为‘人文’,以别于前述的‘天文’。这个‘礼义之文’即‘人文’,如《周易正义》孔颖达疏所指出,是‘诗书礼乐之谓’。”〔7〕因此, 中国古代所谓“人文”主要指区别人与动物的人类所特有的文化、文饰、美饰等精神价值及其存在形式。到了近代,人们就用“人文主义”来翻译humanism这个含义十分广泛的词。这里顺便要指出的是,humanism这个词对应着汉语的“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人本主义”这样三个词,这是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外来语的意译。人文主义是从价值论的角度,人道主义是从伦理学的角度,人本主义是从本体论的角度,但都是围绕着以人为中心这一内核来说的,也都与人的本质相关。因此,从中国文化方面来看,人文精神就相当于人文主义,是在中国古代“人文”含义的基础上,融合了从价值论角度对humanism一词的理解的结果。可以说,人文精神也就是中国人的人文主义,不过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方式不大喜欢成体系的“主义”之类,说成“人文精神”更为符合中国人的文化传统。由此可见,从中国文化方面来看,人文精神也是指以人为中心的思想,指肯定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倡导人的本性和人的解放的人生态度。它同样与人的本质问题密切相关。
说到底,人文精神也就是从价值论的角度对人的本质的阐释,而且更主要的是从精神需要出发对人的本质进行价值论的说明。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们认为,人的本质最主要的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最内在的,人的需要即是人的本质。人不仅有物质性需要,而且有精神性需要,因而他不同于仅有物质需要的动物,而且人的物质性需要还要受精神性需要的制约和范导。第二层次是根本性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是人的本质的主导方面。由于有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而人就依靠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首先是人类的物质生产,制造和运用工具的劳动,从动物界分化生成出来成为人。第三层次是现实的,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一切自由自觉的活动,特别是最基本的物质生产,是在人与人组成的特定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之中进行的,因此一个现实的人,从事现实活动的人,就是一个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人的本质,大体上就是由这样三个层次组成的,但是最根本的、最关键的层次,还是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因此,马克思说:“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性。……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8〕
因此,我可以最简洁地说,人文精神就是充分肯定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的价值观念和人生态度。
根据以上论述,人文精神就是中国当代美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了。首先,美学应该定位于人文科学之中。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它以人的审美需要为内在依据,具体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而艺术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最集中的、最高级的形态,因而是它的中心研究对象。因此,美学是通过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种种表现形态来研究人的,它也就只能是人文科学。其次,美学研究的一切具体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人文精神相关。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可以具体展现为审美主体、审美客体、审美创造这样三个大的方面,而各自又涉及到一些具体方面。审美主体:美感的产生和发展,美感的性质和特征,美感的心理因素;审美客体:美的本质,美的形态,美学范畴;审美创造:艺术哲学,审美教育,技术美学。其中无论是美感、美、艺术,都离不开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也就是与人文精神密切相关。我们认为,美就是显现自由的形象的肯定价值。美感就是人类在他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因而,也就是自由创造的心理反映。艺术是自由的审美创造,审美教育是创造优美心灵的自由活动,生产劳动也是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的自由创造。再次,美学所内蕴的人文精神在当前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日益显示出来。经济的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得商品的审美价值成为了市场竞争的重要参数,商品的包装、广告都要充分地从美学上显示出人文精神,当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悄悄吞噬着人们的心灵时,在人们惊呼“人文精神失落”的同时,审美教育和艺术教育也就最充分地引起了国家、社会和教育部门的重视,各地各类艺术节的不断举办,教育方针中对于美育的规定,国家教委主办的全国省区教委主任美育理论研讨班举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通知的传达,这一些都是明证,证明美学在当代中国已经成为人文精神的最突出表现。
二
中国美学的人文精神,不仅在今天最为突出地表现了出来,而且,自古以来,中国的美学就是最富于人文精神的,而且中国美学的人文精神还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庞朴在《中国文化的人文主义精神(论纲)》中说得非常明白:“放眼整个世界,拿希腊、印度、中国这三大古老文明做比较,人们会承认,以伦理、政治为轴心,不甚追求自然之所以,缺乏神学宗教体系的中国文化,倒是更为富有人文精神的。”〔9〕
如前所述,无论西方文化还是中国文化,人文精神都与人文科学相关,都是以人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充分肯定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本性和人的解放的人生态度,都应该与人的本质(主要应为自由自觉的创造)密切相关,而美学则应该内在地蕴含着人文精神,美学是一门名符其实的人文科学。但是,由于具体的环境、背景、条件的不相同,中国美学和西方美学所各自具有的人文精神又显示出不同的型态,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众所周知,我们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在文明和发展的进程之中,走过的是一条与西方古希腊罗马民族完全不同的路径。因此,我们认为中国文化是伦理型的,西方文化则是科学型的,在这种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人文精神也就会不同。由于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在中华大地上从事着农业的自然经济活动,这种生产方式一直在中华民族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组织之中占据着绝对统治地位。因此,当生产力发展到由原始公社制社会进入奴隶社会时,我们没有古希腊罗马民族那样依靠强大的商品经济的奴隶主阶级,因而也就无力去清除原始社会的血缘关系的组织系统和生活方式,相反,我们中华民族却相当完整地保留了氏族公社的血缘关系的组织系统和生活方式,数目众多的大大小小宗族血缘集团,构成了一个等级森严、礼法严格的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这样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使得人们对待一切事物和人们的态度,主要依据于血缘关系的亲疏,而不是依据于外在于血缘关系的商品交换关系。因此,人们生存的价值取向就具有了最为明显的伦理作用,人们的生存意识倾向于人与自然的统一,因而在人们的思维方式上就是一种整体的模糊性思维。这样就铸造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伦理型文化,并且在这种伦理型文化的沃土中生成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向内求善”的民族性格,而不同于导源于科学型文化的西方人总体上“向外求真”的民族性格。这样的文化和民族性格,再加上以后二千多年的稳定发展的农业自然经济的反复巩固、累积,就形成了我们的民族文化和传统民族性格。这样的传统文化和传统民族性格必然地表现在民族共同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在每一个民族成员的生活之中有形无形地显现出来。它表现为我们中华民族“向内求善”的传统审美心理,并且形成了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精神的特征。
第一,中国美学的人文精神更具有主体性,强调审美和艺术以人为本位。
这从中国的“人文”一词的来源与西方的“humanism”一词的来源就可以见出其根本差异。中国的“人文”一词是与“天文”相对而提出来的,而且人文与天文是统一的,具有“天人合一”的总体趋势,而西方的“人文主义”则是与“神文主义”相对而提出来的,因而从总体上讲是“天人相分”,倒提倡“神人合一”。这样一来,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把人始终放在主动的地位,十分强调人的主体性,而西方文化的人文精神始终笼罩在神学(特别是基督教)的阴影之下,因而人的解放、人的价值、人的尊严总离不开对上帝压制的反抗,具有很明显的被动性,而且人总处于与自然相对立的地位上,人的一切价值实现都依赖于自然客体本身。因此,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就最典型地体现为“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而西方的人文精神则最典型地显示为“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这样的人文精神的差别反映在美学上就是,中国美学更为突出强调审美和艺术的主体性和人本性,西方美学则执着于审美和艺术的对象制约性和受动性。这最明显地体现在艺术本质观上。
西方美学中从古希腊罗马开始一直到19世纪为止,关于艺术本质的观点是以摹仿说为基点,经历了镜子说,奠定在再现说上。无论是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摹仿说,还是文艺复兴时代的镜子说,抑或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的再现说,都强调了对象(自然、社会、生活)的制约性,主体的受动性,因此,占主流地位的文艺美学信条是:向外求真,真实性(摹仿的、再现的真实)是文艺的生命。这种西方传统美学的人文精神主潮,到了20世纪初才有了改变,唯意志主义、直觉主义、表现论的艺术本质观才逐步兴起发展。
中国的传统美学思想的艺术本质观则主要表现为“诗言志”,“诗缘情”,“文以载道”,“书,心画也”,“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毛诗序》)……这些说法都把文艺当作人本身内在的心性、志情、道理、感兴的外在表现,突出了艺术家的主体创造性和心灵主动性,因而占主流的文艺美学信条是:向内求善,美善相乐,尽善尽美,政治伦理教化是文艺的生命(兴、观、群、怨)。中国美学的这种传统观念,至今仍然深深地扎根于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之中。
第二,中国美学的人文精神更具有情感性,强调审美和艺术的情感定位。
毫无疑问,人是一个自然(肉体)、社会和精神三方面的有机整体,就精神方面而言,人又是认识(知)、情感(情)、意志(志)的辩证统一体。但是,人的精神之内既有知、情、意的不同方面,在三者构成完整统一体时这三方面的分量和构成以及主导方面也会显示出民族、时代、个体等等的差异。而我们看到,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就更富于情感性,而西方文化的人文精神就更富于认识性。
长期稳定的农业自然经济使得中华民族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不像游牧民族和经商民族那样飘浮不定,与大自然相对立,宗法血缘关系使得我们中华民族最讲人伦之情,不像西方民族那样把一切人伦关系都转换为交换关系。因此,我们的文化是最讲情感的文化,在这种文化土壤上滋生出来的审美活动和艺术活动自然就十分讲究情感,最具有充沛感情。这样就比较准确地把审美和艺术定位在了它们自身的本位之上。因此,“诗缘情”的诗论,“情动于中,故形于声”的乐论,“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舞论,“不平则鸣”的文论,“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蔡邕)的书法论,“以形写神”的画论,就在各方面接近了审美和艺术的本根。可以说,强调审美和艺术的情感性的美学言论,在中国古代的诗话、舞论、画论和乐论之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第三,中国美学的人文精神更具有伦理性,强调审美和艺术的人格化和教化作用。
我们知道,人的精神性需要有认知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它们分别与人们的高级感情相关联,从而对应地形成了人的理智感、审美感、道德感这三种高级情感,而且理智感往往与人的认识活动相通,道德感则与人的意志活动相连。由于西方文化偏向于认识活动,因而西方人即使在审美活动中也容易由审美感经由理智感而向认识活动倾斜,构成了西方美学的人文精神的认识性,也就是在审美活动中向外求真,注重审美活动的认识功能。相反,由于中国文化偏向于感情本身,而且对于情感的人伦方面尤为注重(这是宗法血缘关系浓重的氏族社会的遗存和长期农业自然经济巩固、累积的结果),因此,中国人在审美活动中也往往容易经由道德感而与意志活动相沟通,形成了中国美学的人文精神的伦理性,也就是在审美活动中向内求善,关注审美活动的伦理政治的教化功能,特别是讲求审美和艺术中的人格化和教化作用。
《左传》中有“文物昭德”的记载:“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文,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桓公二年》)《国语》中记载了伍举论美:“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楚语上》)《尚书》中记载着艺术的教化作用:“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柔,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虞书·舜典》)孔子更是明确了文艺的伦理政治功能: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墨子的“非乐”也是从政治伦理的角度来看待文艺的功利主义的、伦理主义的理论观点。孟子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这就完全是从人格化和教化的人文精神上来看待美和大等美学范畴。老子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庄子的“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都是从事物与人的目的性是否一致来评判美质的。至于传统美学中的“比德”的自然美论点,从孔子的“智者乐水,仁者乐山”,荀子的“夫玉者,君子比德焉”,到《离骚》的香草美人之比,再到梅、竹、菊、兰的中国绘画“四君子”,真可谓不绝如缕。兹不赘述〔10〕。
三
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精神之主体性、情感性、伦理性等特征,当然是中国当代美学高扬人文精神以建构自身完整体系的基点。不过,由于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精神是历史的产物,带有时代和民族的难以避免的局限性,比如它的唯心主义,思维方式的素朴和模糊,强调个体服从群体的伦理倾向等等,所以,当代中国美学要真正能够高扬人文精神以构成完善的体系,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扬弃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精神的特点,吸取西方美学的人文精神的特点,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当代美学体系。具体地说就是,坚持实践本体论和能动反映论,建设当代中国的自由创造美学。
所谓实践本体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论或社会本体论,马克思恩格斯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德意志意识形态》),实际上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它以自然本体论为基础来阐述人类和人类社会的本原。实践本体论认为,以物质为本原的自然界是人类产生的自然前提,在自然界本身的矛盾运动中人类产生的自然条件逐渐成熟;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人类经过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自身的实践活动,逐步脱离了动物界而成为与自然界相对存在的社会存在,并且组成了社会、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社会产物(包括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等社会的存在;总之,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实践活动是人类和社会及一切社会存在物的本质,人类通过生产劳动实践而自我生成并创造了整个人类社会,同时也改造了自然界,从而形成了“自然——人——社会”相统一的整个世界。实践本体论的产生是世界哲学史上的一次根本性的革命变革,它科学地揭示了人类及其社会的生成过程,是以前任何哲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都没有可能提出的一种科学的历史观、社会观、哲学观。
实践本体论最充分而鲜明地显示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它充分地肯定了人类自身通过生产实践和其他实践活动的自身生成,也就是说,是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创造了人类本身以及人类社会。它也令人信服地证实了,人类的个体和群体的价值是在改造世界(自然、人本身、社会)的社会实践中实现的。它更以无懈可击的逻辑力量揭示了,人类可以既按照自己所属的物种尺度进行生产,也按照一切物种的尺度进行生产,人类还可以摆脱狭隘的实用需要而自由地进行生产,并且可以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因此,人类也就是按照美的规律塑造物体,进行生产。这样,实践本体论在高度肯定人的实践活动的社会本原意义的同时,也就高度肯定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解放,也就是最科学地阐释了人文精神,把人的自由自觉创造归原为人的本质的核心层,由此而揭示了人文精神的真正意义,作出了人文精神的当代阐释,并且由此很自然而合乎逻辑地导向了美学的当代型态。
实践本体论给中国当代美学的研究和建构提供了最坚实的、最富于人文精神,因而也就是最切近美学本身的逻辑起点——实践。正是由于人类的实践活动,自然界向人类和人类社会生成,也正是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之中,在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人类一切生存的感性活动之中,人类改造了自然和人本身的自然,使自然界人化了,人本身也人化了,因而在实践所生发出的审美需要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人对现实(自然、人本身、社会)的审美关系,当这种实践达到了一定的自由程度,即达到了自由创造的高度时,也就产生了对象的美和人的美感,同时也产生了集中表现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和自由创造的人类精神产品——文学艺术。这样,由潜在地蕴涵着人文精神的实践出发,研究和建构当代的中国美学,实际上就把真正的人文精神显现出来了,即高扬了人文精神。
因此,人文精神的最一般含义——自由自觉的创造,在实践本体论的内在运动过程中又必然地走向了创造美学和艺术创造论〔11〕。
所谓能动的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及其规律的理论。它是在实践本体论的基础上产生的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即以实践为基点的能动的反映论。它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动力和源泉,人的认识是一个以实践为中介的由感性认识向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一切人的认识都是在社会实践中人脑能动地反映客观对象的结果,一切认识的过程都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以至无限的实践过程,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由此可见,能动的反映论,同样是最富人文精神的,它把人类实践的自由自觉的创造精神在认识论领域内充分展示了出来。但是,由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极左思想的恶劣影响,能动反映论的这种自由创造精神被忽视了、简单化了,以致在哲学、美学、文艺学中“能动的反映论”一词几乎成了极左思想的代名词。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应该予以澄清。
能动的反映论,在认识论的层面上,给中国当代美学灌注了人文精神,并能把中西美学的优长融合起来,形成广泛而深入地展示自由自觉创造精神的审美意识理论,以肃清美学领域中机械反映论的不良影响。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正是依据了以实践本体论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才科学地揭示了审美意识(美感)的自由自觉创造的本质,也就是展现了审美意识的内在的人文精神。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人类的审美意识看作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把美感的真正实质规定为:人在他所创造的对象世界中直观他自身,是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还总结了审美意识的特征:感觉通过自己的实践直接变成了理论家(积淀了理性的直觉性),囿于粗陋的实际需要的感觉只具有有限的意义(隐含着功利性的超功利性),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任何一个对象的意义都以他自己的感觉所能感知的程度为限(合规律和合目的的自由创造性)。马克思还把艺术(包括创作和欣赏的审美活动)当作一种对世界的特殊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还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诸如此类的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表述,都在认识论的范围内科学地揭示了审美意识的自由自觉的创造精神,为我们进一步进行当代中国美学的研究和建构奠定了科学的认识论基础。
同时,能动的反映论还可以整合中西美学的优长,形成更符合当代发展的趋势。如前所述,中国传统美学具有主体性,情感性和伦理化的特征,而西方美学总体上具有对象制约性、认识性和科学化的特征。而能动的反映论,站在认识论的范围之内,十分注意认识过程中人的实践和精神两方面的主体能动性,因而就可以把审美意识中的主体性和对象制约性、情感性和认识性、伦理化和科学化,较合理地融合起来,形成既有中国特色的,又融合了西方优长的,尽可能完善的审美意识的理论,从而在当代哲学和当代科学的高度上真正实现中国美学的“天人合一”,“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意象归一,情理融合,言外之意,象外之象,境生象外,物我感兴,物我相忘的最高审美意识理论的境界,逐步整理出融贯中西的美学范畴体系。
正是在以实践本体论和能动反映论为基本哲学前提的条件下,当代中国美学就必然地走向了“创造美学”。而在创造美学的大旗上极其醒目地标帜着“自由创造”的人文精神〔12〕。
注释:
[*]收稿日期:1995-11-20
〔1〕〔4〕见《简明社会科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版,第20页。
〔2〕〔3〕《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6卷,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760页。
〔5〕〔6〕〔9〕见《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 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0、9页。
〔7〕刘纲纪:《周易美学》,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第248—249页。
〔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 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51页。
〔10〕此处引文均见《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上卷,中华书局1980年版。
〔11〕详见拙文:《反映论、创造论与文艺学的建构》,载《学术月刊》1994年第9期,第77—78页。
〔12〕关于“创造美学”,限于篇幅,在此不能详论。请参阅蒋孔阳:《美学新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朱立元主编:《当代中国美学新学派——蒋孔阳美学思想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9—39页所载拙文《创造美学的建构和发展》。
责任编辑 李显杰*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武汉34-41B7美学张玉能19961996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武汉34-41B7美学张玉能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0:5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