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湾汉简《神乌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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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尹湾汉墓出土的《神乌赋》,有很珍贵的文献价值。本文首先在滕昭宗《尹湾汉墓简牍释文选》的基础上,力求正确解读此赋;其次从“乌”所负载的政治、伦理内涵,先秦至汉东海一带逐步形成的双重文化性格,以及西汉元成之世的社会状况,分析该赋产生的背景、作者的创作目的,并对其创作目的实行历史的透视;最后从赋家叙事、通假字的运用、通俗赋及其发展等诸方面,论证《神乌赋》的出土,对重新审视赋文学的发展状况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尹湾汉简 《神乌赋》 赋文学地位
   * * *
  1993年3月,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尹湾村发掘了六座汉墓。其中,2号墓出土木牍1枚,6号墓出土木牍23枚、竹简133枚;《神乌赋》在6号墓竹简之中。1996年,《文物》第八期首次刊登了该汉墓群的《发掘简报》(连云港市博物馆)、滕昭宗《尹湾汉墓简牍概述》以及由滕昭宗执笔的《尹湾汉墓简牍释文选》(以下皆简称“滕文”)。年末,恰逢笔者赴台湾参加第三届辞赋学学术研讨会并担任台湾学者周凤五先生《新订尹湾汉简神乌赋释文》(以下简称“周文”)的“引言人”。行前,笔者仔细研读了“滕文”;赴台后,又与凤五先生有较为充分的商讨。故本文对《神乌赋》的解读,凡有借鉴凤五先生见解处,皆加注明,示不掠美。
   一 《神乌赋》释文补订
  《神乌赋》计汉简21枚,文迹固已汗漫。《简报》所刊汉简照片仅有第一至第十三枚,图像再失其真。兼以“滕文”对《神乌赋》未下句逗,解读之难,可想而知。兹照录“滕文”《神乌傅(赋)释文》于后,在此基础上下句逗、辨正伪、存阙疑,并略陈陋见,供方家指正。(说明:下列正文圆括弧内的数字,系裘锡圭先生排定的汉简序号;方括弧内的文字,系竹简文字模糊而“滕文”依文意所推定者;文中空格,系竹简文字之无可辨识者。)
  惟此三月,春气始阳。众鸟皆昌,执虫坊皇。@①蜚之类,乌最可贵。其姓好仁,反哺于亲。行义淑茂,颇得(1)人道。
  执:蛰。 坊皇:彷徨。 @①蜚:《淮南子·原道》:“@②行喙息,@①飞蠕动,待而后生。” 姓:性。
  今岁不翔,一乌被央。何命不寿,狗丽此@③?欲勋南山,畏惧猴援。去色就安,自诧府官。
  翔:祥。 央:殃。 狗:苟。 丽:罹。 @③:咎。 勋:巡。“周文”据竹简照片,认为“此字左旁似从喜,疑此字当读为徙”。 援:猿的误字。 色:危的误字。 诧:托的误字。 此段追述神乌被害前曾有隐居南山之想,但因惧怕灾祸,不得已乃托身太守府署。
  高树纶棍(2),支格相连。府君之德,洋洫不测。仁恩孔隆,泽及昆虫。莫敢抠去,因[巢]而处。为狸@④得,围树以棘(3)。
  纶:理丝曰纶,此引申为牵引、缠绕。 棍:木枝。 支:木条。格:支架。支格:谓以木条为乌巢的支架,即成公绥《乌赋》所谓“列巢布干”也。 洋洫不测:“周文”断洫为溢,谓府君之德,深广莫测。 抠:驱。 巢:“滕文”是。 为:畏。 @④:@⑤。《庄子·逍遥游》:“子独不见狸@⑤乎。”《秋水》:“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⑤。” 此段叙神乌筑巢树上,得府君呵护。
  [遂]作宫持,@⑥行求材。雌往索@⑦,材见盗取。未得远去,道与相遇。见我不利,忽然如故(4)。
  遂:“滕文”是。 宫:《尔雅·释宫》:“宫谓之室,室谓之宫。”此指乌巢。 持:支撑。《淮南子·主术》“十围之木,持千钧之屋”。作宫持:以木棍为鸟巢作支撑。 @⑥:雄。 @⑦:麻桔。 不利:疑反用《易》辞“利涉大川”语,谓盗鸟自以道遇失主为“不利”。 如故:疑谓盗鸟以佯作故人状自我解嘲。 此段叙神乌筑巢之材为盗鸟所窃。
  □□发忿,追而呼之:“咄!盗还来!吾自取材,于颇深莱.巳行胱腊,毛羽随落。子不作身,但(5)行盗人。唯就宫持,岂不怠哉!”
  □□:依文意当为雌乌。 颇:彼的误字。 莱:杂草丛生之地。 巳:巳时,相当于上午九时至十一时。 胱:疑为光的借字。 腊:晒干。此句疑神乌自谓每日巳时即出,日晒雨淋,辛勤取材莱芜间,毛羽几剥落殆尽。 子不作身:犹言子不身作。身作:亲身劳作。 唯:难的误字。 怠:殆。 此段神乌自叙取材之苦,谴责盗鸟不劳而获。
  盗乌(鸟)不服,反怒作色:“□[汩涌],泉姓自它.今子相意,甚(6)泰不事!”
  盗乌:下文作盗鸟。乌与盗鸟,本非其类,“滕文”据第十八简改乌为鸟,是。“周文”认为鸟当为乌,因“先秦两汉凡专称禽鸟必举其名,《诗经》、《史记》等书可以为证”。但本赋称乌为神乌,实有所本(详下文),盗鸟不当与之同类。此所谓盗鸟,乃鸟中之行盗者。在概称之前冠以修辞,可以代替专称,如《史记·楚世家》楚庄王所谓“三年不飞不鸣”之鸟即是。 □[汩涌]:□下夺一字,当作□□汩涌。未详何解。 泉:疑豪的误字。豪姓犹言豪门,此指太守府署。 它:托。托与上句末诵字失韵,疑两字中有误字。 相意:疑犹言称意。 泰:平安。 事:作事。 此段叙盗鸟强辞夺理,称乌既托身豪门(“周文”认为此系“盗鸟自夸托身豪门”,可备一说),平安无虞,自不必行筑巢之事。
  (附图 J27J18.JPG
  贲:愤。 不忘:《论语·子罕》:“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不忘疑不意之误。意:测度。 信:任意。《荀子·哀公》:“故明主任计不信怒。” 今子□□:衍字当去,阙字不可臆断。连同下句推测其意,当为恐吓之辞。 毋□得辱:疑为毋宁(乃)得辱。 此段叙盗鸟教训神乌不得任意揣度他人,为其盗窃行为辨护。
  亡鸟沸然而大怒,张目阳麋,[挟]翼申颈,襄而大……(9)[乃详]车薄:“女不亟走,尚敢鼓口!”遂相拂伤,亡乌被创。
  鸟:乌的误字。 沸:拂。 阳:扬。 麋:眉。《荀子·非相》:“伊尹之状,面无须麋。” 挟:“周文”断为挢,举也。 襄:升高,上举。《尚书·尧典》:“荡荡怀山襄陵。”《汉书·邹阳传》:“蛟龙襄首奋翼。”其下字迹模糊,且有断简。 详:翔。 车薄:未详何解。疑车读为斥,斥责;薄:迫近。 女:汝。下同。 此段叙雌乌奋身驱逐盗鸟,相搏而受伤。
  随起□[耳],闻不能起。贼皆捕取,□之于(10)□。□得免@⑧,坐其故处。[绝]系有余,纨树棹@⑨。自解不能,卒上伏之。不肯他措,缚之愈固。
  耳:“周文”断为诃。随起□[耳]:疑为随起而诃。 闻:未详何解。疑句谓雌乌与盗鸟相斗,忽闻诃斥之声,皆不敢妄动。 贼皆:“周文”断为贼曹。汉代郡设门下贼曹,主捕贼断狱,为郡之佐吏。 □之于□:疑为系之于树。@⑧:雄。 □得免@⑧:疑为仅得免雄。 绝:“滕文”是。断绝。 纨:绕的误字。 棹@⑨:惧悚的误字。 此段阙字甚多,难以解读。演绎其文,似有二解。其一,依“周文”,“似指两鸟相争,斗殴成伤,惊动官府前来诃禁制止”。“盗乌拂击雌乌成伤,贼曹不拘盗乌,反捕系雌乌而听盗乌逍遥法外。”“雄乌见雌乌负伤被捕,欲解缚施救而未能。继则惕而惊恐,形诸于外,知雌乌解脱无望”,“故下文言‘卒上伏之,不肯它措’”。其二,情节与“周文”相似,唯前文称府君有好生之德,后文说盗鸟未伤,雌乌独死,而于府君,未有微词。似贼曹不分黑白,拘两造以候审,究其原因,并非着意偏袒盗鸟,实有不可言说的苦衷在(详下)。此外,依下文“其雄睇而惊”,自解其缚者似为雌乌。因解系不尽,乃惊惧而飞,愈缠愈紧,只得重新止于树上。
  其雄悌而惊,[挟]冀(11)申颈,比天而鸣:“仓=天=,亲颇不仁!方生产之时,何与其□?”顾谓其雌曰:“命也夫!吉凶浮@⑩,愿(12)与女俱!”
  悌:疑为睇。 挟:挢的误字。 比:“周文”:“竹简作@①①,读如仰”。 仓:苍。仓=天=:苍天苍天。 亲:视的误字。 颇:彼。 生产之时:春三月正是禽鸟繁衍之时,故云。 何与其□:疑为何与其灾。 @⑩:桴,小竹筏。《论语·公冶长》记孔子语“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又《国语·齐语》:“乘@⑩济河”。此以乘筏浮于江海,翻覆只在旦夕之间,喻吉凶未可预料。 此段叙雄乌无可奈何,愿以身殉之。
  雌曰:“佐=子=!”涕泣[侯]下:“何恋亘[家]?□[欲]□。[曰]□[君]□,我求不死。死生有期,各不同时。今虽随我,[将]何(13)益哉!见危授命,妾志所践。以死伤生,圣人禁之。疾行去矣,更索贤妇。毋听后母,愁苦孤子。《诗》曰:‘青蝇止于(14)杆。几自君子,毋信谗言。’惧惶向论,不得极言。”遂缚两翼,投其污则。支体折伤,卒以死亡。
  佐=子=:佐子佐子,此雌乌疾呼雄乌。 侯:泪的误字。 亘:整,全。□[欲]□:依句式疑上夺一字;依文意或有愿汝欲俱的意思。 [曰]□[君]□:依文意或有曰为君故(子)的意思。 生死有期:《论语·颜渊》记子夏语“死生有命”。 见危授命:《论语·宪问》记孔子语“见利思义,见危受命”。 若:你。 孤子:指雌乌的遗孤。 杆:《诗经·小雅·青蝇》:“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其后有“止于棘”,“止于榛”,而无止于杆者。疑当作樊,与下句“言”字谐韵。 几自:凡百的误字。《诗经·小雅·雨无正》:“凡百君子,各敬尔身。”又《巷伯》:“凡百君子,敬而听之。” 汗:同上,疑作樊。汗则:樊厕。又汗与污同,亦通。 支:肢。 此段叙雌乌表白心迹,托付遗孤,投地而死。
  其@⑥大哀,踯躅(15)非回。尚羊其旁,涕泣纵横。长炊泰息,迳逸呼呼,毋所告诉。盗反得完,亡乌被患。遂弃故处,(16)高翔而去。
  @⑥:雄。 非回:徘徊。 尚羊:徜徉。 炊:叹(叹)。此节句句入韵,又两句一换韵,疑“长叹泰息”后有脱句。未见原简,姑以存疑。 诉:诉。此段叙雌乌死后,雄乌投告无门,乃弃故处,高翔而去。
  伤曰:众乌[鸟]丽于罗网,凤凰孤而高羊;鱼鳖得于@①②笱,交龙执而深藏;良马仆于衡下,(17)勒靳为之余行。鸟兽且相忧,何兄人乎!哀哉穷痛!其@①③诚写愚,以意傅之。曾子曰:“鸟之将死其唯哀。”此之谓也!(18)
  鸟:“滕文”是。 丽:罹。 羊:翔。 @①②篦。 交:蛟。 执:蛰。《易·乾卦》:“潜龙勿用。” 靳:驾马当胸之革套。 余:徐。 兄:况。 痛:通。 其@①③诚二句:@①③可通才、材。@①③诚写愚:疑为才诚泻愚。(“周文”:“@①③即zī@①④,读为赍。赍诚,谓怀抱诚心;写愚,谓抒发情志。”可备一说。) 傅:赋。 唯:当作鸣。《论语·泰伯》记曾子语“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此段系作者因事立论,颇有寄托。
  以上第一至十八简为本赋正文,第十九简黑园点下有“神乌傅”三字,为赋题。傅:赋。(“滕文”称“首简顶头书写标题‘神乌赋’,上有黑园点”。似此,则首简与第十九简同。不知两简实为一简,抑有重复之简?倘属前者,则当别有一简,方合二十一简之数。)第二十简有如下文字:“□[二八]书佐□朐□病 兰陵游徼□□故[襄]□[功曹掾]□□。”其中,朐、兰陵、襄(贲),系东海郡所辖县名,见《汉书·地理志》。□[二八]:不详。书佐:汉代郡设簿曹、都官、典郡三书佐,县设门下书佐。□病:人名。游徼:据尹湾出土的《东海郡属县乡吏员定簿(2号)》,兰陵县设游徼四人。□□:人名。功曹掾:郡佐吏,职与功曹史同。□□:人名。仅据以上简文,很难断定其中谁是作者。《汉书·艺文志》陆贾赋类有“河内太守徐明赋三篇”。其下注云:“字长君,东海人,元、成世历五郡太守。”《汉书·王尊传》谓徐明曾作涿郡太守。余事不详。此赋或为其出仕前所作,故后为同郡之人所重。此说无它证,参考而已。从《神乌赋》的内容看,地方色彩浓厚,作者或为当地人,且曾任东海郡署的中下级吏员,对东海的民情,有相当的了解。
   二 《神乌赋》的内容与主旨
  据《发掘简报》,尹湾汉墓的墓主师饶,字君兄,在东海郡作过卒吏、五官掾、功曹史。功曹史,汉州郡佐吏,掌管、考查、纪录吏员的功绩,为纲纪之任,居佐吏之首。师饶下葬时间在汉成帝元延三年(公元前10年),可知其大致生活在西汉中后期至王莽专权的时期。
  赋盛于汉,《神乌赋》却是墓葬简牍中唯一的赋篇,是知师饶对于此赋,情有独钟。故正确解读本赋的内容,了解本赋的历史背景和作者的创作主旨,尤为重要。
  “滕文”对《神乌赋》的内容,有如下的解释:“此赋讲雌、雄二乌阳春三月筑巢而遇盗乌(当为鸟,下同)偷窃,雄乌与盗乌搏斗受伤,盗乌反得完好。雄乌临死之前要求雌乌同死,雌乌讲了不能同日而死的道理,最后雌乌述说风云莫测、世事艰难,独自高翔而去。”显然,“滕文”的解释,与赋文本意几乎南辕北辙。事实是,与盗鸟奋身搏斗而受伤濒死者是雌乌,解救不能而要求以身殉死者是雄乌;雌乌不但拒绝了雄乌的要求,而且嘱咐雄乌另索贤妇,勿信谗言,善待幼子。在雌乌敛翅投地而死之后,雄乌求告无门,只得含悲忍痛,离别故处。简而言之,《神乌赋》叙述的是一个恃强凌弱的悲剧,赞美的是夫妻生死与共的感情。然而如果作更深入地挖掘,《神乌赋》提供给我们的,或不仅限于此。
  首先说赋题。何谓神乌?乌,俗谓之乌鸦。《春秋元命苞》:“火流为乌。乌,孝鸟。何知孝鸟?阳精。阳天之意:乌在日中,从天,以昭孝也。”《春秋运斗枢》:“摇星散为乌。”[(1)]前者以乌在日中,其说很可能与古代东方民族的鸟崇拜神话有关;后者以流星化乌,其说源于对乌鸦群飞的直觉观照而产生的联想。又《说文》:“乌,孝鸟也。”乌所以为孝鸟,因其有反哺养亲之仁。其实反哺养亲,禽之通例,不独在乌。按《异苑》、《北齐书·萧放传》皆称慈乌,慈有黑义,实因于乌羽之色。其后此义渐亡,而孝慈并用,慈乌孝乌,始可并称。慈乌之义,既有变迁,其在古代伦理观念中的地位,乃不同于众禽。成公绥《乌赋序》称乌为“祥禽”,又称“以其反哺识养,故为吉鸟。是以《周书》神其流变,诗人瞻其所集”。按,《易·说卦》所云“三才”,即“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神乌赋》谓乌“其性好仁,反哺于亲。行义淑茂,颇得人道”。乌既仁义皆备,实已通乎人道,兼以赋文所叙之事,亦足以“经夫妇,厚人伦”,故乌前冠以神字,除有关传说而外,其所负载的伦理观念和道德理想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乌既被称为“祥禽”、“孝鸟”、“吉鸟”,历代关于乌,乃留下很多极富于伦理、政治色彩的故事。这些故事,大致可分两类:其一是与孝子有关的故事。师觉授《孝子传》:“吴叔和,犍为人。母没,负土成坟。有赤乌巢门,甘露降户。”《异苑》:“阳颜以纯孝着闻。后有群乌衔鼓,集颜所居之村,乌口皆伤。一境以为颜至孝。”[(2)]又如《周书·宗懔传》:宗懔“遭母忧,去职。哭辄呕血,两旬之内,绝而复苏者三。每有群乌数千集于庐舍,候哭而来,哭止而去。时论称之,以为孝感所致”。类似的故事,还见于《周书·皇甫遐传》、《北齐书·萧放传》、王韶《孝子传》。另一类故事,则与为政者的品德与政声有关。如《孙氏瑞应图》:“文王时见苍乌,王者孝悌者至。”谢承《后汉书》:“广汉儒叔林为东郡太守,乌巢于厅事屋梁,兔产于床下。”王隐《晋书》:“虞溥为鄱阳内史,劝励学业,虽威不猛,宽裕简素。白乌集郡庭,止枣树,就执不动。”类似的故事,还见于刘宋《起居注》[(3)]、《隋书·高祖纪》。其中,尤以赤乌与三足乌为最。因为如此,对为政者来说,凡有乌止于其处,一则以欣喜异常,再则以戒惕有加。诚如成公绥《乌赋序》云:“有孝乌集余之庐,乃喟然而叹曰:余无仁惠之德,祥禽曷为而至哉?”由此可知,中国古代关于乌的传说,与人伦物理已有很深的关系,它对于古代中国人的文化心理,自然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明乎此,则《神乌赋》所云乌“去危就安,自托府官”,对于府君来说,无异乎莫大的幸事。府君之惧怕神乌为狸@⑤所害,“围树以棘”而细心加以呵护,自然无足为怪。凡府署之内,上下之人,对神乌的另眼相待,“莫敢驱去”,尤其可以理解。至于本赋的作者因此而赞颂“府君之德,洋恤莫测.仁恩孔隆,泽及昆虫”,应该说是揣摩透了神乌传说在为政者心理上留下的影响;其颂美奉承之意,更是一望而知。
  如果说以上的分析,未为牵强附会,则赋文在后来所说的“贼皆(曹)捕取”,就可以得到顺理成章的解释:府君属下所捕取的,也包括强横无耻的盗鸟。神乌的悲剧,似乎并不来自官府对盗鸟的有意偏袒,而源于更为复杂的因素。
  据《汉书·地理志》,东海郡旧属东鲁之地。西周伊始,封周公子伯禽为鲁侯,“其民有圣人之教化,故孔子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言近正也”。其后民俗益薄,“长老不自安,与幼少相让。故曰:‘鲁道衰,洙泗之间@①⑤@①⑤如也。’”其民既好争而少让,孔子“乃修六经,以述唐虞三代之道”,“是以其民好学,上礼仪,重廉耻”。然而鲁国自文公以后,“禄去公室,政在大夫,季氏逐昭公,陵夷微弱,三十四世而为楚所灭”。到了汉代,“周公遗化销微,孔子庠序衰坏。地狭民众,颇有桑麻之业,亡林泽之饶。俗俭啬爱财,趋商贾,好訾毁,多巧伪”。虽然如此,“然其好学犹异于它俗”。可知自西周而至春秋,东鲁一带,已经形成具有双重性格的文化传统。
  东鲁民风,既已趋向巧伪,进入战国后期,更兼趋向强悍。《十州志》云:“海州.东海郡置在朐山县。”“春秋鲁国之东境。……秦为薛郡地,后分薛郡为郯。汉改郯为东海郡。”[(4)]据《史记·孟尝君列传》,齐公子孟尝君的封地在薛县。战国后期,孟尝君在此曾大肆网罗“诸侯宾客及亡人有罪者”。这些人物恣肆一方,流祸及于汉代。司马迁说:“吾尝过薛,其俗闾里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此六万余家“任侠奸人”历数十余载,固足以形成影响一方的文化传统。汉东海郡所属新阳、建阳、阴平等县,与薛县紧邻;其兰陵县距薛不足百里;东海郡治郯县去薛亦不过百余里。上述地域,很难不受薛县一带风气的影响。武帝时代,汲黯曾任东海太守,黯学黄老言,好游侠,任气节,与灌夫等善。其治东海,常卧病不出,务大而捐细。虽史称“岁余,东海大治”,然而这样的“治务在无为而已,引大体,不拘文法”[(5)],于奸豪之人,并无威慑之力。或许正因如此,乃有汉宣帝时尹翁归任东海太守,逐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吏民皆服,恐惧改过自新”。“东海大豪郯许仲孙为奸猾,乱吏治,郡中苦之,二千石欲捕者,辄以力势变诈自解,终莫能制。翁归至,论弃仲孙市,一郡怖栗,莫敢犯禁”[(6)]。
  尹翁归治东海虽有成效,元康元年却改任它职。自此后50年间之治东海者,史家无所记载,是知其治绩无所称道者。其间唯成帝时颇有政声的冯立(冯奉世之子)调任东海太守,旋因病徙为太原太守,其时或在尹湾汉墓墓主师饶任功曹史期间[(7)]。又据“滕文”叙及的第14号牍,东海太守胡级曾派遣功曹史陪同谒者等谒见当时任卒史的师饶。胡级,《汉书》无传,其治绩想亦平平。西汉自元帝以来,政令宽弛。崔shí@①⑥《政论》云:“元帝即位,多行宽政,卒以堕损,权威始夺,遂为汉室基祸之主。”降及成帝,宽弛之外,更兼以荒淫。而其时擅政的王莽,不仅迂阔而不切于事情,且“群兄弟皆将军五侯子,乘时侈靡,以舆马、声色、游佚相高”[(8)]。故自阳朔三年以来,民间屡有暴动。永始三年,山阳苏令自称将军,率众起事,所历凡十九郡国,杀东郡太守、汝南都尉[(9)]。山阳距东海郡境,不过二百里左右;起事距师饶去世,亦不过三年时间。据“滕文”,出土的《长吏迁除簿》记录东海郡所属38县的长吏,就有三人因“捕@①⑦山阳亡徒”而得以升迁[(10)]。可以想见,苏令事件波及到东海,对东海的社会治安,带来了何等巨大的影响;对东海一郡各级官吏的心理,会投下了何等浓重的阴影。就《神乌赋》的内容看,它很可能是在这样人心浮动、天下嚣然的背景下产生的。
  《神乌赋》中的盗鸟,始则顺手牵羊,继则“变诈自解”,再则恼羞成怒,恃强逞凶。东海“巧伪”而兼“暴桀”的风习因元成之世政治黑暗、社会动乱而泛滥为一大公害,于此可见一斑。有此背景,神乌的“欲勋南山,畏惧猴猿”,乃不为无因。古训: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然而无道倘仅限于君王,隐遁尚可为之;如果到了天下汹汹、豪猾横行的地步,隐遁固难以全身避害,即托靠官府,亦并非万全之计。乌之“自托府官”,殷勤筑巢,且受到府君的细心呵护,终不免于为盗鸟所害;两鸟由相争而至相斗,是非已颇分明,府署之人却并拘两造,不敢遽断曲直。可见《神乌赋》中,雄乌感慨的“吉凶浮@⑩”,命运难以把握,不仅反映了士人乃至普通人的遭遇和心态,也确证了在官方权威受到挑战和威胁的情况下,法律与公正,随时可以成为官方软弱与妥协的牺牲。
  然而从东海双重文化性格的另一方面看,儒学的传统,在此地又有很深的渊源。汉兴以来,东海郡习经而着称者,代不乏人。《汉书·儒林传》载,兰陵人孟卿,从萧奋学《礼》,从吕步舒学《公羊春秋》,授后仓、疏广,后世因有《后氏礼》、《疏氏春秋》。后仓,东海郯人,汉世名臣如翼奉、萧望之(东海兰陵人)、匡衡,皆其门下弟子。孟卿子孟喜,从田王孙学《易》,授同郡白光、少子及沛人翟牧,皆为博士,《易》由是有翟、孟、白之学。严彭祖,东海下邳人,与颜安乐同事孟学《公羊春秋》,公羊乃有严、颜之学。此外,又有砀鲁赐从京房学《易》,为博士。由以上事实可以推见,汉兴以来,东海的经师辗转相授,在当地势必已有相当的影响。作为东海双重文化性格的一翼,在官方政治和社会风气急剧堕落并对人民的基本权利构成威胁的时候,富于理想主义色彩的儒学必然以传统的道德,对日下的世风实行力所能及地反拨,从而承担起警诫当局、教化民众、挽救世道人心的责任。汉世及此后屡见的《孝子传》和《烈女传》,所载大都是乱世中人的遭遇和节行,《神乌赋》所叙实与之相类。赋中,雌乌对盗鸟的一番“天地纲纪,各有分理”,“悔过迁臧,至今不晚”的道德宣讲,雄乌的“愿与汝俱”和雌乌的“今虽随我,将何益哉”,“以死伤生,圣人禁之”,这种伸张正义、匡扶道德的精神,夫妻相濡以沫、轻死重义的感情,针对的正是政治的败坏和道德的沦丧。尤有深意的是,本赋把保卫家庭、维护正义、重死轻生的行为和责任,加诸雌乌,这正如正史所载的孝子烈妇的节行,透露出本应受社会道德保护的弱者,却不能不成为社会道德维护者的可悲现实。《神乌赋》之颂扬神乌,与正史和历代统治者之颂扬孝子烈妇一样,乃是借表彰弱者以乞灵于传统的道德力量,其结果是弱者成了牺牲,从而淡化了理应承担责任者脱卸了自己应负之责的事实。神乌的悲惨结局,在客观上又恰好说明在政治迅速腐败、道德急剧堕落、社会乱象隐然的背景下,仅仅乞灵于传统道德的复兴和赞美弱者的殉道,是何等的虚伪和虚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本赋作者毕竟属于士的阶层,其于发生在眼前的悲剧,又不能不联想到自身的命运而引发出更深的思考。神乌于隐居南山有所畏惧而托身于府署。此后发生的种种,实与其未能彻底摈弃人世有关。府君虽有好生之德,终究未能善其始终,又说明当时的官府已到了难以维持其权威的地步。赋末的“伤曰”,举凤凰高翔、蛟龙蛰藏与众鸟罹网、鱼鳖得笱、良马勒靳对比,表面看来,后者用世,乃为世事所困;前者高蹈,似能全身远害。但仔细思量,乌的隐居南山之忧,足可证明凤凰、蛟龙的命运,未必尽遂人愿。故下文所说的“鸟兽且相忧,何况人乎”,更隐然透出衰世之人,“相忘于江湖”并非易事;“相忧于人世”,才是真正难以摆脱的命运。《神乌赋》的作者一方面对神乌的选择暗寓微讽,深寄叹惋,另一方面却又有无所适从的悲哀,流露出一种十分复杂的心态。汉兴以来,如贾谊、严忌、刘向等人的贤人失志之赋,悲不遇而兴浩叹,刺时政而思隐逸,与本赋主旨,固有相似之处,但其反映现实的深度和思想情感的复杂程度,却不如《神乌赋》。
  由此可以推论,尹湾汉墓墓主无论是否为该赋的作者,其独以《神乌赋》殉葬,实出于他对当时的现实,有深切的忧患;对中下层士人的命运,也有更深刻的思考。
   三 《神乌赋》在赋文学史上的地位
  今所见汉赋,皆出自前人典籍。作为唯一保持其原始面貌的作品,汉简《神乌赋》的出土,不仅对重新审视汉赋提供了大量的、珍贵的信息,而且对整个赋文学的研究,也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就今存汉赋看,如《神乌赋》这样融叙事、咏物、抒情、说理于一炉,且兼有寓言性质的故事赋,实属绝无仅有。物在先秦诗歌之中,或为比兴,如《诗经》;或为象征,如《楚辞》。而比兴之于先秦散文,或浓缩为修辞,或因展开叙事和描绘而铺衍为故事。流及汉代,上述因素,产生了咏物之赋。汉人咏物之作,大抵不出两类。其一如贾谊之赋《@①⑧鸟》,仅于序中称“@①⑧集予舍,止于坐隅兮,貌甚闲暇”,及主人发问之后,“@①⑧乃叹息,举首奋翼,口不能言”数语。其后,赋文则完全脱离物象,肆意阐发玄理。物之于赋,实仅有比兴之义。另一类则如枚乘《柳赋》,赋文始则描绘物象的一般形态,继则密附于物象而发挥其议论,物之于赋,实兼诗骚比兴象征与散文物象描绘之义。在后来的咏物赋中,贾谊赋继之者寡,枚乘赋因之者多。仅就后者而言,不仅咏物说理的结构,衍为模式;物象描绘的方法,亦流为类型。它们中的一些作品虽有叙事的成分在,却大抵简括而粗疏(如孔臧《蓼虫赋》、路乔如《鹤赋》),或者穿插进人的活动与情感(如邹阳《几赋》、《酒赋》、王褒《洞箫赋》),仍只能视为言情说理的咏物赋。尤其重要的是,汉人咏物,乃是以人观物,以理附物,物与人始终处于异己的状态。究其本质,物仅有作者情志的比喻或象征意义,而非赋的主体。
  《神乌赋》则不同。物作为被描述的对象,已俨然成为赋的主人公。在以作者的主观笔调衍为楔子之后,赋文很快转入叙事主题。神乌作为客观的角色,开始了它们自己的命运历程。情节的发展、迭宕、结局,角色的行为、声口、神情,语言的个性化与细节描绘的生动性,无不使该赋成为典型的、成功的叙事之作。即与相前后的王褒的《僮约》、《责髯奴辞》相比较,亦自有其特点而值得推许。《僮约》的人物描写之细,超过《神乌赋》,情节的展开,却不如后者。《责髯奴辞》纯以人物描写见长,叙事则极概略地寓于描写之中。两赋共同的特点,不仅在于略于叙事,也在于描写叙事中所寄寓的思想,远远逊色于后者。至于东汉乃至魏晋南北朝的辞赋,不仅咏物赋在叙事方面无可与之媲美,即其它赋类,也很难有相似者。如张衡《骷髅赋》,情节推衍《庄子·至乐》,少有独创;对话虽富于机趣,却少有细节的描绘。赵壹《穷鸟赋》写穷鸟身处险境,无可逃遁,“内独怖急,乍冰乍火”,乃托身于“大贤”,方解困厄。全赋与《神乌赋》的前面部分大致相似,惜乎作者仅止于感恩颂贤,情节乃未能有所发展。赵壹生活的时代,较西汉的成、哀之世而混乱;汉末至魏晋文人依托豪族而终至蒙难遇害者,亦较成、哀之世为多。两赋于现实的表现深度和广度却有如此不同,原因或许在于:《神乌赋》作者的眼光更关注于现实,赵壹则更着意于全身于乱世并对托庇于豪族仍抱有幼稚的幻想;《神乌赋》所叙情节乃至细节有真实事件为基础,作者依此加以联想和发挥,《穷鸟赋》则纯为寓言式作品,作者仅据想象敷衍情节,寄托情志。而两赋叙事的风格与成就有如此不同,也显然与上述因素有关系。建安以降,抒情赋进入繁荣期,叙事之作,乃不及汉。曹植《洛神赋》叙与洛神的遇而复别,叙事仅仅是为描写和抒情提供了结构的线索,很难说是有叙事性的作品。至于两汉而至魏晋南北朝的述行、述征赋,其叙事的意义,大体与《洛神赋》相似。
  由此似可作出推论:其一,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很多赋篇,无论其咏物、写人、述行,本来可以加大叙事的成分,而令其描绘、抒情、叙事兼长。或许是因为当时的人们囿于对赋体功能的认识,把散体赋局限于描绘和说理,把骚体赋局限于抒情或抒情而兼描绘,因而往往把可叙之事,浓缩到序言之中,赋的正文,仅以叙事为极简略的结构线索,从而舍弃了叙事的内容。赋之略于叙事,或与古代人的辞赋学观念有关。其二,在汉魏六朝文学繁荣的时代,《神乌赋》作为纯粹的叙事之作,不仅空前,而且绝后,确乎不可思议;依常理而言,如此成熟的叙事作品,在当时不应该绝无仅有。班固叙录汉赋1004篇,今所存完整或不完整者,不过百篇左右,《神乌赋》似不应一枝独秀。如果上述推论有一定的道理,则汉代赋文学题材、手法与风格的多样性,更有重新估价的必要。
  第二,通假字、异体字的大量存在,是《神乌赋》的又一特点。通假字、异体字现象的产生,源于文字的数量和定型,皆滞后于口语。尤其在先秦两汉的时代,字音字义与文字的对应关系尚未完全确定,故其时的一切文字记录,通假字、异体字皆有相当的数量。由汉而秦,官方于文字的统一,虽有努力的规范,且有严格的规定,但以国家之大、方言之多,文字与口语相比数量之悬殊,以及下层吏员和民间文化水准之不平衡,书写文字的不规范,仍是极普遍的现象。《神乌赋》不仅有通假字、异体字,乃至多有误字,实与上述原因有关。
  通假字、异体字的大量存在,也是俗文学的特征之一。原因在古代俗文学的传播,大都以口诵的方式实现。口诵文学的文字记录,很难避免同字异形现象的出现。赋与俗文学本有血亲的关系,荀子《成相篇》、《赋篇》,可以为证。不歌而诵既是赋文学借以传播的方式之一,赋的文字记录,也必然会留下这一传播方式的印记。赋在汉代,虽已成为文人文学的主要形式,但仍然保留有口诵文学的性质。如司马相如《子虚》、《上林》赋中的描绘部分,实则有大量口语的文字记录,因而也就大量存在着同字异形现象[(10)]。赋发展到后来,半书面半口头文学的性质逐渐消失,而转化为雅化的案头文学。雅者,正也。文学的雅化,首要之举是文字的规范。通假字、异体字在后来赋家作品中的渐次减少,正足以显示赋文学由俗而雅的转化。《神乌赋》的出土,证明了在它产生的时代,赋虽已有雅化的趋势,仍未完全失去它半口头半书面文学的特征,也证明了通假字、异体字的运用,在当时的赋家,仍是普遍的现象,更证明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汉赋,很多通假字、异体字极有可能已被历代编纂者所规范,未必都是其原始的面貌。
  第三,如果说通假字在汉赋尚属普遍的现象,《神乌赋》语言雅俗相宜,一洗汉赋的瑰辞俪句,则是它独有之点。《神乌赋》的这一语言特色,或许与作者张扬伦理、移风易俗的目的有关;面对大众的讲唱文学必须要有线索清晰的情节,富于个性的对话和画龙点睛的描绘,方能为听众所乐意接受。此类文人赋作,追溯其源,可归之荀子。荀子汲取民间说唱文学形式作《成相篇》,汲取民间隐语作《赋篇》。前者语言浅俗,节奏明快;后者赋形说理,近乎咏物。由于两者皆向为政者宣讲治道,亦雅亦俗,是其基本的风格。《神乌赋》则因其面向民众,风格不完全同于荀赋。首先,《神乌赋》叙事的浅白流畅,紧凑自然,描绘的生动传神,要而不繁,对话的针锋相对,神情毕现,皆能引人入胜。其次,作为文人的道德宣讲之作,其征引典籍,实难避免。本赋所用典故,仅据初步统计,见于《易经》、《诗经》、《论语》、《庄子》、《荀子》、《淮南子》等。这些典故在赋中浑然无迹,几至化境,既可见作者深得典籍的神髓,又可见作者深入浅出的功力以及为文济世的用心。再次,赋末的“伤曰”,乃是作者对故事主题的升华,尽管如此,其取象与对比,亦为世所习见。何况“伤曰”自成一体,无妨听众对正文的欣赏和理解。《神乌赋》之俗不伤雅,正是文人借鉴俗文学的一大特点。
  赋与俗文学既有很深的渊源,汉代赋家所作,未必尽皆弃俗从雅,而于俗文学形式无所借鉴。《文心雕龙·诠赋》称汉赋除“鸿裁”、“雅文”而外,尚有“草区禽族,庶品杂类,则触兴致情,因变取会”一类。这类作品,“拟诸形容,则言务纤密;象其物宜,则理贵侧附:斯又小制之区轸,奇巧之机要也”。《神乌赋》除言辞纤密外,其余皆符合刘勰所言。就今存汉赋观之,刘向有《行过江上弋雁赋》、《行弋赋》、《弋雌得雄赋》,今已不传。杨慎《丹铅总录》云:“刘向赋雁云:‘顺风而飞,以助气力。含芦而翔,以避zēng@①⑨缴。’”杨慎所录,虽无标题,但大致不出以上三篇。今观其所存,亦不属刘勰所谓“言务纤密”一类。汉赋中的亦雅亦俗者,还大抵见于牢骚或俳谐之作,如扬雄《解嘲》、《逐贫赋》,王褒《僮约》、《责髯奴辞》等。所以如此,或与作者认为此等内容,终究不属雅正,故其为文,乃在雅俗之间。由此似可推测,汉赋虽以“抒下情而通讽谕”,“宣上德而尽忠孝”为其创作主流,《汉书·艺文志》“杂赋类”录有“杂鼓琴剑戏赋十八篇”、“杂禽兽六畜昆虫赋十八篇”、“杂器械草木赋三十三篇”等,《神乌赋》虽未必列在其间,但类似之作,或许还有。甚至《汉书·艺文志》所录其它赋作而今已散失者,其中亦未必没有在创作的目的、对象和风格方面与《神乌赋》相似的作品。
  第四,《神乌赋》之出土,还可证明赋文学在以弃俗趋雅为其发展趋势的同时,俗赋和亦雅亦俗之赋,依然不绝如缕。魏晋南北朝赋因时风使然,拓境拟情,皆崇丽尚骈。此类赋作或因作者趋附时尚而近乎绝迹,抑或间有所作,只是因难入当时选家之目,故尔未得流传,皆难以遽作判断。曹植尝以“少小所着词赋一通”示杨修,且论赋云:“夫街谈巷语,必有可采;击辕之歌,有应风雅;匹夫之思,未易轻弃也。”其《前录序》又云:“余少而好赋,其所尚也,雅好慷慨,所着繁多。虽触类而作,然芜杂者众。故删定,别撰为《前录》七十八篇。”曹植删少时赋作“芜杂”者后,犹余此数;其后所作,尚不在其内。故今所见曹植赋(含残篇及存目者)四十篇,显然不能反映曹植赋的全貌。观曹植与杨修论赋,所云“街谈巷语”、“击辕之歌”,倘属比喻,说明在当时的民间,仍有俗赋流传。曹植对此,不仅不予轻弃,其“触类而作”,犹有近于俗者。如现存残篇《鹞雀赋》,即与《神乌赋》的风格极为相似。赋云:“鹞欲取雀,(雀)自言微贱,身体些小。肌肉瘠瘦,所得盖少。”鹞闻其言,颇为犹豫,然思“三日不食,略思死鼠”,乃决意毙雀。于是雀“头如果蒜,不早首服,戾颈大唤”,鹞终于放雀。雀脱险以后,“二雀相逢,似是公妪”。此雀乃自吹自擂,称“赖我翻捷,体素便附。说我辩语,千条万句”,等等。此赋的构思,妙趣横生;二鸟的形象,亦颇鲜明;叙述和对话的语言,浅俗生动,尤多俚语。此类作品,或属曹植自谓“芜杂”者,惜乎因自行删削和流传散失。然仅据《鹞雀赋》残篇,仍可推想其余。其后左思《白发赋》、束皙《饼赋》,虽无《鹞雀赋》通俗,风格犹庶几近之。
  然而最能证明俗赋之存在和演进之迹的,是因敦煌卷子的发现乃为世人所知的唐代俗赋。今所见三篇俗赋,独《燕子赋》的内容,与《神乌赋》最为相近。前者叙燕子筑巢,为黄雀所占,且殴伤燕子夫妇。双方扭见官(凤凰)去,黄雀虽多狡辩,终于被杖收监。后黄雀以上柱国勋赎罪,始得出狱,双方和解,乃有多事鸿@②⑩批评雀燕“无所识”。赋以鸿@②⑩作诗,二鸟相和作结。就作者而言,两赋皆属切近民间生活的下层文人所作。就情节而言,两赋的前半部分大抵相似,后半部分则各有所长。就语言而言,两赋皆属浅俗,惟《神乌赋》稍近雅正,《燕子赋》更近口语,叙写亦颇详密。今所见敦煌俗赋,虽仅有三篇,但观其艺术之成熟程度,可推测在唐应不止此数,而且在唐以前,还应该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似可上溯到秦汉“杂赋”、荀赋乃至先秦的“瞍赋”、“蒙诵”之作。《神乌赋》之面世,恰好为这条俗赋或亦俗亦雅之赋的发展之链,扣上了极为重要的一环。
  注释
  (1)(2)(3)见《太平御览》第九二○卷引。
  (4)《太平御览》第七七九卷引。
  (5)《汉书·张冯汲郑传》。
  (6)《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
  (7)《汉书·冯奉世传》。
  (8)《汉书·王莽传》。
  (9)《汉书·成帝纪》。
  (10)参看拙着《汉赋通论》第14章《赋的口诵性质与其语言风格》,巴蜀书社1989年12月版。*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虫加上四下哀去丶
   @②原字为虫加支
   @③原字为艹下咎
   @④原字为犭加圣
   @⑤原字为犭加生
   @⑥原字为宏下半边加鸟
   @⑦原字为艹下取
   @⑧原字为宏下半边
   @⑨原字为木加束
   @⑩原字为氵加付
   @①①原字为仰右半边
   @①②原字为竹下比
   @①③原字为竹下甾
   @①④原字为艹下甾
   @①⑤原字为齿加斤
   @①⑥原字为宀下是
   @①⑦原字为扌加各
   @①⑧原字为服加鸟
   @①⑨原字为矢加曾
   @②⑩原字为鸟加艹头下隹下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成都63-72J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万光治19971997 作者: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成都63-72J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万光治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0: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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