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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喜喜。 这个话题源于昨天中午,我在微信上面批评了我以前的同事大刺猬,因为我发现他都好久没有给我集中点赞了——一般他会几天看我一次微信朋友圈,然后什么也不说,就默默点赞,但是我能感觉到那种认真的劲头。 他和我抱怨现在的朋友圈乌烟瘴气的,都被那些卖面膜的,贴心灵鸡汤的,粘育儿知识的,宣传成功学的挤的乱七八糟的,他竟忙着屏蔽这些了。最后还不忘安慰我:你放心吧,就算朋友圈还留一个人,那个人肯定是你,你比他们有趣多了。 作为无比自恋的天平座来说,一般都等不及别人赞扬,我们就先自行展开表扬与自我表扬了。而且大言不惭地说,我也觉得我的生活挺有意思的,可能主要因为我爱好多,求知欲强,不管什么领域我都好奇,所以我打算借着这个公众号来每周更新一篇我本周的生活,一是和大家分享下我觉得有意思的事情,没准儿你早就是内行了,还能帮助我进步;二来就当鞭策监督自己,否则这个公众号老不更新就快死了。 这里面的东西都是我喜欢的,你觉得装逼也好,没钱还瞎得瑟也罢,反正我的地盘我说了算。虽然我继承了北京人最大的特点:能说,但是每篇文章我都争取用1000字以内说完,太长了谁看啊。 我读完了944页的《项塔兰》 自打春节前我从印度回来,我就深深爱上了这个国家。我思来想去,觉得可能因为和去之前看了那些轮奸新闻、开挂图片有关,再加上我妈的再三严厉警告和飞机刚到孟买之后的肝儿颤都有关。因为期待值太低,受惊过度,印度人民给了一点甜头就觉得特别惊喜和惊讶,立马爱的死去活来,还见谁就劝谁去。 因为印度实在太奇葩了,所以我必须研究研究印度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印度历史上都经历了哪些大事件,他们都信奉什么样的神,才把印度这片南亚次大陆弄成了现在这样儿。 先是看了让我热血沸腾的某杂志的印度专题,又给vice接连写了两篇稿子,一篇儿嘲讽果阿没嬉皮的,一篇儿不遗余力秀和印度恩爱的;后来分享穷游经历被提问Top1国家,不假思索就答印度;又给《德国国家地理》写了1万字从各方面阐述印度的“存在即合理”的理论;当然也不忘找来文学作品来看,第一本就是《精灵之城》,挺好的,英国一作者和他媳妇儿德里生活了一年的经历,通篇都是历史、民俗、文化,挺幽默的,但是不够深刻,始终以短暂的过客角度漂浮在孟买这个城市表面,不过瘾。 这时我被一老外推荐了《项塔兰》,但是我加尔各答的沙发主人嗤之以鼻,他的答复是这是外国人的印度,再怎么观察也不是印度人自己的印度,不能算真正的印度! 但我还是不管不顾的查阅了这本书到底值不值得读,我的答案是值得。 作者的经历实在太牛逼了 作者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自称“曾是在海洛因中失去理想的革命份子,犯罪中失去操守的哲学家,在重刑监狱中失去灵魂的诗人。 出生于澳大利亚墨尔本,他的“真实经历”比任何小说都更具传奇色彩,从学生时代就是个激进的运动分子,活跃于各种反战、反法西斯、反政府组织,深信自己可以改变世界。优异的天赋,使他成为大学中最年轻的哲学和文学讲师,却在25岁婚姻破裂,失去妻子,更失去5岁爱女的监护权。他选择用海洛因来填补生命中乍然到来的空洞,从一个理想主义者堕落为毒虫。 上瘾的需求逼使他拿着仿造手枪,以全套西装打扮、温和的谈吐、礼貌的举止,去抢劫银行。被捕两年半后,罗伯兹于光天化日下逃出澳大利亚最戒备森严的重刑监狱,短暂停留新西兰,然后流亡印度。这段长达八年的印度流亡岁月,便成了《项塔兰》最真实的蓝本。1991年他在德国被捕,决心坦然面对过去,入狱服刑。1997年获释出狱后,他着手写下《项塔兰》这部厚达千页的自传式小说,2003年出版后一鸣惊人,成为专职畅销作家。 作者是个大帅逼 再看照片,还没看书内容就先不自觉地加分了——长发,帅气,瘦削但是又有肌肉。起初看的时候,脑子里总会有一个自己的作者形象,但是自打无意看到了作者本人的照片,再代入情节,想象这么帅的一张脸混迹在孟买黑市,和黑手党骑摩托穿城而过,在阿富汗和印度穆斯林并肩斗争,不说了,简直就是享受。 跟着作者的情节推进情绪也随之起伏 和大部分人一样,我也喜欢前面他刚到孟买时候的经历,碰上一个个印度人,和他们聊天,学习他们的语言,写出自己的所见所想。我不由自主在心里就会说,对,印度人就是这样,就是这样,没错!当他写到在贫民窟里面的情节,我想贫民窟里面的人们虽然贫穷但是快乐(我从不主张贫穷的快乐,只不过印度的种姓制度封锁了这种上升的可能),在这里空气恶臭但是大家都自由呼吸,虽然只能睡在称为棚子的泥地里,但是让人安心。这里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社会,有自己的规则和法律,人民之间那种亲密团结的关系,每次都让我心生感动。 然后逐渐开始变的戏剧化,起初作者是以一个外来者的身份来看印度,来适应这个城市,等到会说乌尔都语了,印地语了,崇尚“英雄主义”和“以暴制暴”的本性就凸现出来了,作者慢慢卷入了各种阴谋,朋友也一个个死去。经常前面一秒还在傻笑,后一秒鼻子就酸了,不怪读者抱怨情节太矫情,只怪作者真实的经历连最好的编剧都没想到。 不过人生就像一个轮回,最后作者还是回到了起点,回到了贫民窟,果然美好的生活、美好的人、美好的回忆都在那里。兜兜转转了一圈,发现即使外壳在坚硬,碰到那些最柔软的东西还是会一击即溃。 同样放荡不羁的逃犯也还是会爱上柔软的女人: *她那么通达世事,却不知道爱是不能被考验的。诚实可以被考验,忠诚也可以,但爱不能。 *人之所以渴望爱,急切地追求爱,乃是因为爱是治疗孤单、羞愧和悲伤的唯一解药。但有些情感藏在内心深处,只有孤单能帮你寻回。 反正这本书前半部分暖心,后半部分糟心,但是我觉得这阅读体验还是挺有意思的。而且每天都迫不及待地想读一下章,看看书里面的人们的命运走向何方。 Jonny Depp早在2007年就买下了这书的电影拍摄版权,到现在电影也没动静呢。他的所有电影中我只满意两部:一个是《不一样的天空》一个是《大毒枭》。 最后,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一个Shantaram——平和之人。 关于作者:喜喜 自由撰稿人。游览了16个国家,比较喜欢去偏门小众的国家,喜欢无序混乱,热爱和本地人打成一片的生活。 其公众号:喜喜见闻(Wanderlust_An)
进步主义 2015-08-23 08: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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