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北大余副教授的“不伦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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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个年代,让一个教授身败名裂最有效的办法不是举报他学术不端,而是举报他有“不伦之恋”,让一个官员身败名裂,不是宣布他有贪腐行为,而是宣布他与“与他人通奸”。

翻看报纸,看到一个标题,《北大副教授被清出教师队伍》。吓我一跳,看来北大以后不再有副教授了。


细看,原来是北大一个姓余的副教授,因为与留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开除了。标题党,就是讨厌哈。


大致的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在北大留学的33岁新加坡籍女子,在北大读函授博士。从2013年7月开始,余老师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这位女生怀孕了,并在2014年11初月举报了余老师。于是余老师便“杯具”了。


我用三言两语,就概括了一段波澜壮阔的“不伦之恋”。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发生的故事,显然不是几句话能够概括的。但男女之间的私情,外人是不可能知道故事演绎的逻辑的。


有媒体用了一个更加标题党的关键词,来演绎这个故事:诱奸。


如你所知,这样的事情,太引人关注了——关于北大,关于教授,关于性;关于那个女子的年龄、容貌、背景;关于他们之间是不是诱奸,是不是因爱生恨;这样的话题,想想就“津津有味”。所以,这样一件事的关注度,绝对要高于最近刚刚发生的死亡了11个小朋友的山东蓬莱的那场车祸,以及,死亡了18人的山东寿光的那场火灾。


总之,人们对道德话题,尤其是情色道德话题,超乎寻常的关心。这种关心程度之高,不排除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出于对于“道德沦丧”的忧虑;但我怀疑,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对于余教授堕落的“羡慕忌妒恨”。


关于对别人“堕落”的“羡慕忌妒恨”这样一个判断,为了不引起误解,多做一下解释:很多人在潜意识里,都有想要堕落的冲动——因为“堕落”意味着放纵,因而具有快感。相对而言,“崇高”意味着克制和自我约束,必然缺乏快感。有那么一些人,努力地向上攀爬,就是为了获得“堕落”的资格。


一个社会之所以成为一个社会,就要推崇崇高而批判堕落。但如你所知,往往是有权要求别人崇高的人,才拥有堕落的资格。往往是标榜自己“为人民服务”的人,却常常在“为人民币服务”。所以,当我们发现一个人的堕落被曝光,尤其是有权者的堕落被曝光,我们的“恨”,是复杂的。


一个教师,被塑造的形象是为人师表的人、一个在学生面前拥有权威的人。当你听说他是个“诱奸犯”,这必然激起你的恨。


这种恨的根源之一是,我们不容易接受一个事实:那些拥有某种权力的人,那种高高在上的人,那种我们被要求仰视的人,竟然也可以无耻。事实上,不是他们变坏了,只是他们从前被美化了。


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在人性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拥有权力者,不比你高尚。


然后,我们还要承认另外一个现实:男女,是不平等的;女性是弱者,至今是共识。


当男性“消费女性”,舆论必然首先谴责男性。如果是女性“消费男性”,舆论则有可能欣赏女性的勇敢和解放。


回到余教授这个事情,一个成年男性与一个成年女性,发生了长达一年多的“不伦之恋”,当它曝光的时候,女性天然地以以受害者的身份呈现。而在着名的木子美老师的案例中,她主动公开在网上曝光与若干男人的私情,不会有人认为那些男人被她“诱奸”了,反而觉得,她那是“性解放”。


当然,余教授的事情与木子美的事情,不具有可比性,因为余教授既是一个已婚男人,又处在一个为人师表的行业。这两个条件,相当于他公开做出了承诺:我不仅不对别的女人动心,而且我道德高尚——对于一个男人而言,这是多么的难啊。


与学生相比,不管学生年龄是13岁还是23岁还是33岁,老师都处于“有权势”的地位。所以,尽管在床上,余教授和那个女生可能是“平等的”,尽管他私下把那个女生叫“老婆”,但一旦床上的事儿曝光,他与学生的不平等,立马就显现出来了。他的身败名裂,也就是必然的了。


也有人同情余教授,认为那个33岁的女生,是没有达到某种目的而举报,但这这种同情,对于余教授毫无意义。他必须因为他的身份而付出代价。


这个年代,让一个教授身败名裂最有效的办法不是举报他学术不端,而是举报他有“不伦之恋”,让一个官员身败名裂,不是宣布他有贪腐行为,而是宣布他“与他人通奸”。



本文转自“海涛评论”,微信号a11096988,有改动



共识网 2015-08-23 08: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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