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做到杜绝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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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做假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前任总理朱@①基为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题写的校训。这四个字,既体现了总理对会计人才成长的重视,又是对会计人才教育培养与职业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那么,怎样才能在会计工作中真正做到“不做假账”呢?
  一是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新修订的《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范围、具体内容、工作程序、质量要求等做了十分详细而又确切的规定,只要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和销毁会计资料、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都属于是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凡是利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违法的,不问具体行为人是谁,会计人员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可见,会计人员的工作都行使在法律的管理与保护之中,要做到“不做假账”,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履行好其监督职权。
  二是必须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会计人员所担负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单位领导人干扰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一些会计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这些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信息质量。从近几年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看,大量地涉及会计监督和管理问题,其原因都是从会计人员不能坚持原则开始。所以,要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不失真,会计人员必须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屈从和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不提供虚假信息。可见,会计工作重要不重要,不是争来的,是客观存在的,“有为,才能有位”,“有原则,才能有真实”。修的《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的四个“有权”,即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有权检举、受理账实不符,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这四个“有权”,为会计人员坚持原则,抵制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不做假账,提供了法律保障,作为会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循。
  三是必须提高业务素质,努力在本职岗位上有为有位。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技能,是做好新时期会计工作,杜绝假账的重要环节。会计人员必须提高业务素质,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要做到这一点,应该抓好“六个字”,即学习、研究、总结。学习,就是向书本学,学习专业知识,学以致用,运用自如;向文件学,学习党和政府有关财经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如税收、财税优惠政策等,结合自己的财务实践贯彻执行;向他人学,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研究,就是要研究经济发展情况,了解全局,这样才能给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在研究工作时才有发言权;要研究我国经济的特点和规律,研究经济的发展给财务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总结,就是一项工作做完后,要认真进行总结,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与管理,使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其职权、地位、素质和工作状况直接影响着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质量。为此,要真正做到不做假账,必须接受监督与管理。在监督方面,首先是法律监督。《会计法》一直专辟会计监督一章,赋予会计人员重要监督职权,即: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等这四个“有权”,强化、深化了会计监督的法律效力。在管理方面,首先要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由于会计人员承担着从会计角度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任务,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往往会受到各方面的阻挠、干扰,甚至被打击、报复。为此,只有保护好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才能使会计人员坚持原则,依法做好本职工作。其次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实行会计证管理制度,做到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此外,还要进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使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不做假账,说来轻松,但要真正做到十分不易。除了必须做好以上所说的几个方面之外,还要正确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好会计与领导之间的关系。
  第二,要正确处理好会计工作与执法的关系。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会计工作与服务的关系。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钅加容
中国财经报京F101财务与会计导刊蒋熹20032003不做假账,既体现了一个会计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又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然而—— 作者:中国财经报京F101财务与会计导刊蒋熹20032003不做假账,既体现了一个会计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又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然而——

网载 2013-09-10 21: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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