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民族音乐学论坛”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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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民族音乐学论坛”学术研讨会,自5月25日至28日,在中国音乐学院召开。来自海外及全国12个省市的70多名专家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们就民族音乐学学科正名、方法论、学科分类、教学实践等基础性学科建设的“焦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综述如下:
  一、如何用人类文化学的眼光考察“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要建构发展民族音乐学,首先必须回答到底什么是民族音乐学,该学科的学科正名长期以来有争论也有苟同,需要清理。
  管建华认为:“关于音乐学与民族音乐学这两个概念是存在的,是范式问题。原来的音乐学是研究西方艺术音乐,民族音乐学早期是在音乐学的框架上进行研究的。但从六、七十年代民族音乐学越来越受到人类学的引导。从此音乐人类学走向了现象学和解释学,消解了原来的主客观的对立,是人类认知范式的一个变化;在认知问题上开始脱离原来形而上学的、抽象的体系,悬置既定的概念直接面对现象、实地、存在。人类是不断解释历史的,每个人的角度不一样,解释方式也不同。我更倾向于译成音乐人类学,从语言上来讲,即音乐和人类学交织在一起的‘民族音乐学’,是应用在音乐方面的最根本的一个学科方法。”
  田青语重心长地说:“民族音乐学在中国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还处于一个正名阶段,正名需要有人去做,但不用将问题复杂化,更多的人应该把注意力放在音乐研究本身。学者需要冲破自我,冷静而客观地看待事物;而文人却需要更多人性化的东西。一门学问是否只有用数学的方式表达才能成为科学?那么,民族音乐学中科学的成分到底有多少?民族音乐学家们,请把目光投向‘人’!”
  汤亚汀强调:“关于民族音乐学的正名问题已讨论了很多,这有意义,但应保留分歧,使学术多元化,让各流派共存,通过竞争繁荣学术。民族音乐学不应该拒绝西方的影响,但也要立足于本土,更不能忽视除此以外的其它地区。要提倡的是方法的多元及对象的多元。民族音乐研究,要有完备的理论框架,更重要的是开拓一个自己的研究领域。比如我的研究就是针对那些在上海的犹太人的音乐,也就是移民音乐。世界是多彩的,是‘连续统’,不是只有黑与白,在两者之间有着许多的中介色。民族音乐学也是如此,我们要从音乐外更广泛的视角来看音乐。”
  李宝杰分析道:“深受中华儒学浸润的学者们似乎历来都有一个习惯——凡事喜欢名正言顺。几十年前在西方‘民族音乐学’概念还没有传入的时候,我们的采风、记录民歌、调研以及民族音乐的解释都显得心安理得,而当我们的‘民族音乐研究’与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发生碰撞以后,由于观念、方法、范围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使得我们自己竟怀疑起自己以往的做法,甚至连‘名分’都显得不那么牢靠了。其实,我们的民族音乐研究与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在本质上不应该是截然不同的概念,更不该对立起来。民族音乐学应该是一个方法论问题,而不是一个科学本体问题。”
  刘勇直言不讳地说:“‘民族音乐学’这个名字取得不好,一个学科的名称或者应当反映出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或者反映出该学科独特的研究方法。而现在这个学科的命名都无所反映。如果这个名称继续存在下去,将有碍于这个学科的发展。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已不象孔斯特那个时代设立为欧洲艺术音乐以外的其它音乐,而已经转变为以全世界所有的音乐为对象。它也不同于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除了形态学的研究,还要关注文化。我建议在给该学科正名时,最好能把‘文化’这两个字反映在学科名称上。”
  周耘借日本的情况谈到:“现在日本仍使用‘民族音乐学’这一概念,但有许多叫法。日本全国的学会叫‘东洋音乐学会’。为什么叫‘东洋音乐学会’而不叫‘民族音乐学会’?日本人认为我从东方人的角度和视野来研究西方音乐,这个音乐学是‘东洋音乐学’。他们没有拘泥于非要用那一个名字,也不太争论这个问题,关键问题是方法论。我曾研究过湖北土家族的‘跳丧舞’做过多次的田野调查工作,论文出来后,有人认为音乐谈得少,巴楚文化谈得多。但在日本1995年亚太音乐学会上却引起大家的兴趣。”
  二、如何理解“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方法以及学科分类等概念?
  与会代表对“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方法以及学科分类等概念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对各自研究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方法做了无私的讲解。
  何昌林谈到:“方法论问题象走路一样,假如永远知道‘北’在哪儿,那么方法论就不用讨论;假如你不知道哪儿是‘北’,就要研究方法论问题。什么样的方法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不要去‘较真’——什么才是‘标准’的民族音乐学的方法,什么又不是‘标准’的?这样做的目的性不强。我不是说讨论方法论问题不重要,只是谈到一定的程度后就要少谈。中国人做学问,有几点需注意:1.综合性,分科的时候要考虑到整体与综合。2.做任何学问都要留有一定的‘模糊’度,不要求百之百的‘精确’,而是有意地留一些非常美妙的合理误差在里面。3.关于文化生态问题,我们应该多去关注一下我们的‘物种’问题、文化环境问题、生态问题,这不是惋惜那些失去的东西,而是在一个客观环境中思考我们怎么做,才是最重要的。”
  陈铭道强调:“民族音乐学更多的是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它存在着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它不是科学。我们要做的就是‘描述音乐’。在自己生命史中描绘他人的生命,做个案调查也许是最切实可行的了。我们研究的对象要求我们对方法加以批判,这是我们已经面对的问题。民族音乐学进入中国20年,在学术上有所长进?方法更新了?都值得我们考虑。我们大可不必将名叫‘事业’的光环戴在头顶,这只是一种‘职业’,一门用来‘吃饭的职业’。民族音乐学作为研究的方法,可不可以进入大学?事实上在全中国的大学里,民族音乐学真正站稳脚跟的只有中国音乐学院。民族音乐学作为研究本土音乐文化知识,有合法、天生的权利。在这块土地上站住,给这块土地上的人提供有关自己音乐文化的知识。”
  黄大岗认为:“美国的民族音乐学者,非常注重实践,敢于打开思路,而对这一学科发展最有利的是出成果迅速。而国内,民族音乐研究较之西方史学、美学、民族音乐学等学科研究工作做得并不逊色。他们重视田野工作,早将音乐艺术与语言、民俗等人文背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一切都证明我们没有落后于世界。”
  管建华分析道:“方法论实际上是西方人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开始的,但如果仔细观察我们的传统,可以发现也是有传统的。但东方人的方法不是象西方人那样外显的,所以在现代世界里,东方面临的挑战实际上就是它们的外显性问题。我们在西方的挑战下,只有借用它的角度来考虑方法。”
  李文珍富于感情地讲道:“我们在借鉴民族音乐学方法研究本民族音乐方面还是有成绩的,最为成功的就是‘四大集成’。许多地方上的音乐工作者也是站在文化的背景上去研究的,只不过没有说成‘民族音乐学’。在从事‘民歌集成’工作的六年里,我所见到的地方上的音乐工作者们,在概述、分类等方面还是用了‘民族音乐学’的将音乐作为文化来研究这种方法的,这种方法接近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方法,我们可以把它发扬光大。”
  宋祥瑞认为:“方法论的讨论在本质上已经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即对文化弱点的克服并在新的基础上进行工作。100年来学习西方一直是借西方的‘钥匙’开中国的‘锁’,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借西方制造‘钥匙’的方法制造中国的‘钥匙’开中国的‘锁’。”
  谈到学科分类,付显舟认为:“在探讨学科分类的时候,不要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音乐学就是一个学科,它是所有关于音乐的学问。在这其中,作曲‘四大件’是本体性的研究,作为形态学应自成一个分支;而包含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以及世界各民族音乐史的音乐史学是音乐学的第二分支;音乐学的第三个分支就是所有音乐与其它学科相交叉的学科,包括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心理学等。中国民族音乐的形态学,长期受到西方‘四大件’模式的影响,还没有形成自己一套完整的形态学理论,这是一个遗憾。”
  修海林认为:“如果我们把音乐学仍界定为西方音乐学的概念的话,那民族音乐学当然不是它的分支,但如果我们不把音乐学界定为西方音乐学的概念的话,那可以说民族音乐学是它的一个分支。”
  牛龙菲认为:“作为学科的从属有‘抽象概念’和‘一般约定俗成的概念’的区别。‘约定俗成概念’一般指正宗的西方音乐学研究,在这个范式下,将民族音乐学列为它的从属学科,显然是不合理的。学科分类,包括音乐历史学、音乐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技术学、民族音乐学等。我站在‘负担概念’的立足点上,试图把原来一般意义上的民族音乐学变成一个抽象概念——文化是一个驱之不散、挥之不去的阴魂,它会侵入到各个音乐学领域中,势必形成一个整合的趋势。民族音乐学是一种方法论,但一定要运用到实际的音乐中去。我们的研究对象和西方的研究对象有什么重要的区别?如果能找出这些重要的区别点,方法上就会有自己的一套,就会有突破。”
  三、如何建立“民族音乐学”教学实践体系?
  这是一个关键的学科建设的基础性理论和实践问题,民族音乐学学科的发展不应只停留在学术理论研究上,更重要的是要把所研究的学术成果变为教材在学校教育实践中传播。与会代表就此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各抒己见。
  杜亚雄以匈牙利为例谈到:“现在接受传统,保持传统并使之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个积极部分,这就是受过教育阶层的任务了。面临着传统即将消失的现状,我们要尽可能地保持它——‘通过音乐教育是通向民歌最短的一条道路’(科达伊语),并不是人们理解的‘通过民歌走向音乐教育’。为什么人们要通过教育尽可能地保存本民族的民歌呢?因为他们害怕一个问题:‘我们将会像飘蓬断根一样在世界文化中漂泊,或许不可挽救地消失在国际的半文化之中。’匈牙利人绝不用钢琴教民歌,匈牙利的教学法能否给我们一些启示,几十年下来,民族音乐教学就会形成一定的气候。从我做起,不怨天尤人,从现在做起,我哪怕有一个小学,咱们就在哪儿贯彻。”
  郑苏以美国为例谈到:“在美国,西方艺术音乐的教育还是占统治地位的。美国中小学的老师所受的基本教育还是正规的西方艺术理论的教育,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采取了一些做法来补充非西方的音乐。一、开夏天的短训班。每年夏天在大学里由搞各民族音乐的民族音乐学家来举办二——三个月的短训班。各地没有受过世界音乐训练的老师可以来学习乐器以及相关的音乐理论和音乐历史,回去后就开这门课。这样一年一年的积累是非常有效的。二、临时从外面请世界音乐的专家来给学生讲课,这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方法。三、许多在大学中任教的民族音乐学家与当地的中小学合作,去给学生们讲世界音乐。四、民族音乐学家们编写关于世界音乐的教材,用于中学和大学,老师学习后再教给学生。同时,一些音响和音像的资料十分重要,甚至要比文字资料有用的多。五、在教学方法上,不是光讲,要亲身体验音乐,要用最能够使学生感兴趣的方法来教音乐。世界音乐在美国是政治、文化大环境下的产物,目的是在多元社会里,美国需要了解世界的音乐,同时,美国是移民国家,世界音乐实际上也是他们本国的音乐。”
  谢嘉幸认为:“民族音乐学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找到它的基础。如何把中国的音乐文化资源真正地引到学校音乐教育之中,这个工作我们做得不够。从课程结构到指导思想,将民族音乐资源引到学校音乐教育中来,这是我近年来所做的课题之一,在全国有三十几个点正在做这件事情。这就是我们要做的工作。我们的音乐老师如果都有民族音乐文化的素质,不愁我们二亿多青少年不喜欢民族音乐。过去我们都是在拜耳、599、学堂乐歌的基础之上形成我们的知识结构,在知识结构改变之前,仅谈观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刘富林颇有感触地说:“在音乐专业学院里,强调的是技术训练,甚至将其向极限发展,比谁一秒钟手指头能多拨一下。但再高技巧的专业音乐,其性质与并不那么高深的民间音乐都一样,都是为了娱乐、自娱并作用于人的心灵。正当传统殆尽之时,我们能否放下专业的架子,请民间艺人来为我们讲课,那怕他是个文盲,我们就用口传心授的方法,在学校重视民间音乐传统。当我们亲身经历这样一个传承过程,我们也就会深刻体会、理解我们的民族音乐了,走出象牙塔,到民众中去才是出路。”
  萧梅认为:“学校音乐教育,从音乐院校到师范的建制是一致的,在这里多元文化如何体现?民族音乐课程被压缩的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搞教育的人应该对未来非常敏感,应该知道怎么去做。”
  赵志扬认为:“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发展,归根到底要从音乐教育抓起。民族音乐的生存环境一直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这种局面已有近百年,若想扭转,恐怕也须近百年。但还要做我们该做的事,那怕不会很奏效。我建议音乐院校的老师应该接受专门的音乐教育课,参加母语文化培训。同时,在民族地区培养音乐活动家,他们既不同于理论家,也不同于教师,而是二者的纽带,为理论与实践架起一座桥梁。”
  张华信认为:“21世纪中国音乐教育面临的巨大挑战是:教育观念必须转变,消解欧洲音乐‘中心论’和二元对立论;认真研究和梳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并纳入我们的音乐教学;课程要改革,建立自身的音乐教育体系。”等等。
  争先恐后的发言,和风细雨的论理以及精彩纷呈的思想,构成了这次会议的泛化品格和民族音乐学向文化、向教育等领域渗透的宽广视域。未来世纪不仅是民族音乐学消解批评它类文化的时代,也是其理论建构的时代。因此,民族音乐学家应从民族音乐学学科建设的角度,来审理所面对的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批评与“好言”,同时通过对自身学科发生发展的历史研究,来更新自己的理论思维和研究方法。这就要求避免盲目套用“洋学问”的话语模式或将其“移植”到中国民族音乐研究中,以力求拓展和丰富本土传统文化资源和思维格局,给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以新的启示。
  整理者单位: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中国音乐》京24~26J5舞台艺术余峰20012001 作者:《中国音乐》京24~26J5舞台艺术余峰20012001

网载 2013-09-10 2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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